出现在他眼前的,不是王宫内如黄金般璀璨发光的建筑物,与之相反,完全是另一番可怖、可憎、可恶的光景。
比他曾经杀死过的蛇怪还要庞大的尸体横倒在面前,大半的皮肉已经腐化,剩下的发臭的烂肉执着地攀着白色的骸骨,头部的尖角泛着幽幽的寒光,加在一起,勉强还能拼凑出公牛原有的形状。
腐肉与骸骨上有枪,刀,斧,以及数不胜数的各式武器留下的痕迹,也还有疑似被寒气冻伤的痕迹。
曾经,从尸身中漏出的血如洪水倾斜,将方圆几里的田野淹没,如今泥土还是鲜红的颜色。
“”
埃迪想起来了。
记忆果然有断层,此时,距离春祭开始的那一天,又有几个月过去。
他是来找不久之前,与吉尔伽美什、恩奇都联手杀死的天之公牛的遗骸的。
——求爱遭到乌鲁克之王拒绝的女神伊什塔尔恼羞成怒,在大地上放出了足以摧毁人间的天之公牛。
——王和他的挚友们杀死了天之公牛,但也因此让女神更加恼怒,最终,以凡人之躯也敢杀死天牛为理由,神罚降临。
每走一步,脚下深红近黑的土壤下陷,仿若就要渗出浑浊的血液。
愤怒之火在心中灼烧,他的眼同样被烈焰蒙蔽。有些花了,先前还那般清晰的景象,似在一瞬间变得模糊。
脸上的神色全被冻结了,他伸手,狠狠地擦了一下眼。再翻开手掌,低头,只看到一片血污。
——去他妈的神罚。
——恩奇都死了啊。
此前有传遍整个城邦的王之逸闻做铺垫,人们知晓他的名字,也知道他就是吉尔伽美什王新结交的好友,却不知道埃迪此人到底长什么样子。
这也难怪,因为埃迪基本上都在王宫里待着,还有更多的时间在往外跑,为恩奇都找来远方少见的花,几乎没在城内逗留过。
卢卡斯的事情相当于一个契机,埃迪终于正式进入了广大乌鲁克人民的视野之中,而且,意外地没有惹来任何的反感。
事后,人们都是这样说的:
“那位埃迪大人,跟之前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呢。原以为能够与王一般勇猛的男人,应当是一个山一般强壮威武的勇士不对,就连王和恩奇都大人也完全不符合这样的标准?!”
“虽然是能和王交上朋友的勇者,但和恩奇都大人一样,很意外地能够讲道理,性格也比王——咳咳,昨天还和我们兄弟一起喝过酒哦。哦不,王啊,我们对您没有任何意见!”
“是啊,之前听到这个名字,就觉得应该是一个很可爱的人哈哈哈,希望埃迪大人能够喜欢乌鲁克,在这里多留一阵啊。”
这些议论,无可避免地也传到了当事人的耳里。
忽略掉某些说他的名字“很可爱”让他感到非常不爽的部分,埃迪还是很高兴的。
这些喜悦里面,因为自己得到广泛接纳而产生的部分只占据了很小的比重,更多的,可以称之为“乐趣”的那一部分——全在同样于议论中被广泛提及的某位王那里。
埃迪:“吉尔伽美什,你的子民看来都很喜欢你哦。”
正在查看石板的吉尔伽美什:“”
埃迪:“或者说,就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习惯性地就把你拖出来打比方做比较?”
打算无视他的吉尔伽美什:“”
埃迪:“哎呀,比你勇猛还比你性格好,即使是我也被夸得感到有一点点不好意思了——看,同样是被人们拖出来举例子,恩奇都就是标准的正面教材啊。”
因为性格问题注定无法再多忍耐一秒的吉尔伽美什:“”
“愚蠢!”
王终于勃然大怒。
随手扔了石板,吉尔伽美什双手环胸,冷笑着看向故意跑来戏谑他的埃迪。
“本王从不在意评价,因为本王根本就不屑于被他人评价。”
这边刚高傲至极地说完,吉尔伽美什看了埃迪半晌,紧皱的眉宇忽然一松,冷笑之中竟还多出了一丝恶意。
“哦,话说回来,本王也听说了。埃迪,你最近似乎挺受欢迎啊,本王的子民——尤其是女性,都认为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那是什么可笑的形容?”
这会儿沉默的人变成埃迪了:“”
埃迪:“什么都别说了,吉尔伽美什。用男人的方式来解决这场争端吧!”
是男人就不要啰嗦,有什么不满有什么意见,都直接用拳头来解决。
吉尔伽美什刚才干脆利落地丢了石板,大概也是早有准备,就等着这一刻了。
于是,真的什么都不用再说。
难得勤于了几分钟政务的王把事情全部往旁边一丢,当场就和埃迪动起手来。
还是跟以前一样,两人动手就真的只动拳头,把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力降到最低的同时,也享受到了热血沸腾的畅快之感。
第十一章()
订阅率不够
按照设想;今天本应是无比热闹,也无比高兴的一天。
虽然说;埃迪的心情从来都没有黯淡过,但一系列的好事儿挤在一起涌来;还是让他兴奋了起来,以至于比往常更肆意飞扬。
“这个地方还真是来对了。”
几天前他揪着卢卡斯的尾巴毛,便提前发出了以上这般若有所思的感叹。
“老家”完全是冷冰冰的;那儿的人;除了他和那个未曾谋面的妻子以外;大抵全都缺了点灵魂;不是完整的人。
埃迪很早之前就觉得无趣;那个还未诞生就已经毁灭的世界太狭窄了;容不下他这样个性鲜明得过分的人。
乌鲁克就不一样。
论事实而言,乌鲁克就是跟他的“老家”截然不同的地方。他在这里遇到的人,也跟“老家”的人完全不一样。
乌鲁克有吉尔伽美什;金色的王虽然笑声一如既往地吵闹,但脾气对他的胃口,也能和他畅快淋漓地打一场;舒展筋骨。
乌鲁克有恩奇都;那真是一个美丽的人啊,绝美外表下的刚强也很让他喜欢——如果恩奇都能够尽快答应他的求婚;就更好不过了。
乌鲁克还有一群也很合他胃口的人啊;无论男女老少;反正通通都很弱小。但不知为何;他觉得,这些弱小的人类身上有一种极其积极的力量,值得让他喜爱。
他能察觉到,有无数双眼睛,无数道视线都在注视着他,其中有好奇,有尊敬,还有别的什么——
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嘛。
就算此前没有经验,埃迪依旧是相当自然地默许了这些注视,就仿佛他本就应该吸引到这么多目光,并沐浴其中,昂然地前进。
现在,春祭的第一天已到了傍晚,庆祝的活动却还没有结束。
埃迪想着,当众宣布完他在追求恩奇都之后,按捺不了多久,他就要再一次正式地向恩奇都求婚。
求完婚——肯定能够成功,他完全没想过自己会失败——就该去神庙找被他们遗忘了半天的吉尔伽美什了。
这么美好的夜晚,如此值得纪念的日子,当然得拉上挚友,带上爱人,沐浴着夜色痛快地喝酒啊!
没错,埃迪把步骤全都想好了。
而他唯一没想到的,也就是最致命的那一个关键点——
“恩奇都,答应我的求婚,成为我的妻子吧。”
那个时候,埃迪半跪在恩奇都的身前,亲吻了一下美丽之人白皙如玉的指尖。
很难用具体的言辞来形容那样的神情,与很少展露情绪的恩奇都比起来,感情时常外露的埃迪笑起来,真是格外地好看。
有一种比通常意义上的“美”不同的美感,只因这个桀骜的男人神采飞扬,眼里除了刺人的光芒,更有婉转地柔情。
仿佛在用这样的眼神告诉所面对的人他的真诚:他真的爱上了他。
也几乎可以让被他面对的人彻彻底底地相信:他确实爱上了他。
之所以是“几乎”,便是因为,恩奇都差一点就这么认为了。
差点就被那永远炽热的感情——包括男人自己在内,将所有人蒙蔽的热情一同蒙蔽,但他的心在莫名地刺痛过后,最终还是坚持了自己原有的判断。
“不要。”
“婚礼就定在祭典结束之后吧,我等等,你说什么?”
埃迪愣住了。
埃迪惊呆了。
他的听力肯定是正常的,但为什么会听到不应该出现的话?
恩奇都看到了浮现在男人脸上的似曾相识的神情——虽然这么说似乎不大好,但是,能让埃迪露出震惊到极点的呆滞表情,真的很不容易。
于是,他默默地欣赏(是这样)了一下,才给了埃迪同样似曾相识地重击:“抱歉。”
“我刚才拒绝了你的求婚。”
埃迪再一次惊呆了。
“为什么啊?!”
恩奇都心想,理由很简单,就是他不久前便对埃迪说过的那件事。
他喜欢他。
他真的很喜欢他。
但那只是“喜欢”,始于对美丽的欣赏和喜爱,此后,便产生了“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想法。
真是单纯啊。恩奇都终于明白了,埃迪就是这么单纯的人。
擅自用自己的热情去填补人偶心中的空洞,完全无法阻挡,最后果真成功了,但导致的结果,却并不那么完美。
恩奇都不想责怪埃迪,因为,不知从那一刻起,他确实被触动了,也确实被融化了——
可他也不愿意就这样答应。
“笨蛋。”
埃迪正迷茫着,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惹恩奇都不高兴了,可这时,他就听到从心上人的唇间吐出的轻柔字音。
——笨蛋。
才被埃迪亲吻过的手指稍稍抬起,没过多久又落下。恩奇都学着之前埃迪的动作,摸了摸男人眼睛和眉头就快挤到一块儿去了的脸。
埃迪按住了他的手背,不甘心地追问:“笨蛋什么的先不管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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