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这丫头啊,不是我说她,实在是死心眼的很,伍韶川在把她放到我身边伺候前就吓唬她,说一旦贴身伺候了我,就不准有一丁点马虎,否则就提刀剁了她,连枪子儿都省了。
小黑尽管不好看,但她还是个女孩子,被伍韶川这么一糊弄,她就真的‘贴身’贴上我了,我去哪她跟到哪,短短几天,她的牛皮糖技能就升级了,比刚开始的伍韶川还黏。
也更招我嫌。
要说我这两天为什么喜欢看书和喜欢睡觉,也是有原因的。
小黑知道我喜欢风雅和精致的东西,也知道梅小姐这样的美人不精致是不行的,于是便时不时地主动去外面替我买些珠宝和首饰,以及几张可以写书法的宣纸,好让我打发时间的时候能做的事情多一点。
代价是让我没事就给她讲故事。
她是个喜欢学习的丫头,字看不懂不要紧,书读不进去也没关系,她可以让我念给她听,反正我念一念,她也不用给钱。
其实念的是什么也不要紧,在小黑眼里,梅小姐的脸和文化造诣已经足以和天上的仙女并驾齐驱,纵不能飘来飘去,登空下凡,也算是个十全十美的好姑娘了。
是她需要仰望和学习的模范人选。
看着她一脸崇拜和仰慕,我不由得想到小桃还在时,她那张瘪下去的桃子脸,默默地,还是把到嘴的话给咽了。
真的,长得丑的人,没有现成的方法,读书充实自己这种全都是唬人的话,纵然千书万读,还是比不过投胎最快。
伍韶川找书房找了有一会儿,差点就要迷路,这毕竟不是他原来的宅子,又额外花了钱把隔壁的三间瓦砖房也给买了下来,能认得路就有鬼了。
他在书房见到了一黑一白,黑的手里抓着个簸箕,一屁股坐地上睡得磨牙,白的那个趴在桌子上,手边放了四本书,顶上头一本看着是本古籍,还是那种翻一页会落灰,看两眼会打喷嚏,垫桌脚都嫌太薄会垫穿的古籍。
伍韶川拿起来看了一眼,封面四个大字里,他只认得‘杂谈’两个字。
要是搁着本聊斋志异,他大概连个‘志’都不认得。
他捏着书籍,像是在思考垫哪个桌脚。
我耳朵里一点都没落个清净,就听见伍韶川拿着本书翻来翻去,末了还想扔地上做垫子。
他要是真敢拿好书垫桌脚,我大概也会把他的腿打断给垫了。
欸,我其实早就醒了。
很清醒,同时也很嫌弃。
我清醒,却不睁开眼的很大原因是我怕伍韶川又要问我晚上吃什么,要吃多少。其实吃什么倒不是重点,重点是伍韶川不论听到我要吃什么,都会跟我分析一大套理由,比如这个吃了不好,那个吃了能刮油水。
然后他再假客套几句,就能顺便留下来陪我一起吃饭了。
呵呵,他想得美。
而另一方面,我一旦醒了之后,我的贴身丫头小黑肯定又要让我给她讲故事,还要我花功夫带她认字。
真以为我不知道她就是把梅小姐当助人为乐的傻子吗?
真以为文化人这么好当的吗?
哼哼,她也想得美。
真这么好学,怎么不攒钱去学堂,还做丫头干什么。
还不是贪小便宜,能巴着一个是一个,既能边做活给家里补贴,又能跟着主子一起长见识,日子长了,说不准就是半个文化人了。
欺负我这个老妖怪算盘打得没他们精。
俗人啊,都是俗人。
全都想的太美。
只可惜现实太黑。
我决心此时此刻,眼睛就是不睁开。
我要装睡到底。
第19章 实践()
伍韶川以为杂谈都是些野史,不算什么正经玩意儿,于是自己随手翻了几页,就给扔进了角落里。
书不是人。
可书好,就一定是好书。
但人好,也不一定就是真的人好。
好书积灰了,他不可惜,也没人去可惜。
大概只有真正的读书人,或许还会叹一声暴殄天物。
看书就像看美人,是需要带着崇高且低俗的目光上下观摩的,看的人需要逐字逐句地扫描过每一个部位,才能发现美人身上不同的乐趣,和至美的所在。
他不是什么知识分子,看书没看美人在行,认得的几个字都是临时抱佛脚死记记下来的,否则出口不是骂爹就是喊娘,虽说能镇得住那些小兵蛋子,可这毕竟不符合他现在的形象,也不符合抢来的这个名字,还有这个名字的内涵。
还是小妖精无意间说了一句,他才知道伍韶川这个名字原来还能吹得跟花花儿一样好听。
什么韶卿在雅堂川玉不复生,到底哪个是卿,哪个是生,他懂的这些根本没用。
只要念出来能唬人就行了。
伍韶川知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可他也知道成大事的人基本上都是文化人。
这样枪对枪,脸对脸,腰杆才能挺得直。
当拳头比不了硬的时候,就得拿嘴皮子论输赢。
伍韶川自认道理明白的很清楚。
可一实践起来就。。。。。。。
要实践不难,往死里念,念了想意思就行。
只是现在他没法实践。
小妖精正睡着呢。
青黛色的布鞋,大把的棉花里露出那么一点脚背来,蜻蜓点水般地一踮一踮,比那晚的朦胧月光看着清楚多了,也让他看得直咽口水。
伍韶川又把视线再往上挪了一点。。。。。
再往上头挪,小妖精的上半身就被书桌给挡住了,挡的太不是时候,把他的精气神都差点给吊住了。
色不迷人人自迷,他还没看够,还没看到脸呢。
这怎么行。
于是伍韶川轻悄悄地绕道,往书桌后头走,终于看见了小美人窝在胳膊里的半张侧脸。
光是侧脸,就足够让他重新‘精神’了。
有人说,美人的美总是千篇一律,缺少新意的,关了灯睡觉,谁管你睡的是仙女还是仙女的娘,皮肉有松有紧,胸脯有大有小,总之脱光了抓一把,都是一个样。
伍韶川觉得,说这话的人大概娶了十来个仙女的娘,娶完后脑子顺便被自家的门板子来回夹了八十来趟,还泡了水被劈了不下十道。
说的都是什么狗屁。
活了二十快三十年,他就没看到过这么美的脸蛋。
脸蛋上镶着鼻子,镶着眼睛,还镶着嘴巴。
每一处都透着精贵,贵的要死,还不舍得单个抠下来。
那眼睛,亮的就像码头港口边晚上成堆的星星,就算白你一眼都跟会说话似的,眼里除了秋水就是大海。
差一点就是祸水。
说白了都不是什么好水。
秋水温柔,海水神秘。
横竖都是深。
深不可测的深。
哪怕这妖精把他骂的跟龟儿子一样,他也照样生不起气来。
这就叫扎根。
反正他是逃不了,被小妖精死死地扎下去了。
哪天要是真能和小妖精睡上一觉,那根刺说不定才能彻底拔出来。
蓉秀从前有句话说的很对,他伍韶川就是个肤浅的人,在他心里,自己永远都是最重要的,但是美人和江山都一样排在第二,也都重要,二者在他心中时不时地就上下浮动,当美人在眼前的时候,就是睡上一觉重要,当江山在手边的时候,美人就可以晚点再睡。
这话说出来都不像是句人话,所以蓉秀没能成功克死他,他也觉得很新奇。
更何况他现在算计的是个妖精。
男人一开始发达了,就越来越不是个东西,就比如他,如今连妖精都敢算计了。
有时候,伍韶川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像个好人,白瞎了一张看着像好人的脸。
要说梅小姐的脸其实真没美到让人抽凉气的地步,可架不住这副皮囊里的老妖怪厉害,妖气戾气还有煞气也不怎么懂得遮掩,劈头盖脸地就一股脑发散出来,硬生生地将梅小姐莲花似的脱俗相貌给哗啦拽下水,沾了那点尘世间的艳俗气,成了话本子里那种不折不扣的祸国妖姬。
这样的皮囊,只要是个男人,看着就一定喜欢。
起码伍韶川他是喜欢的要死了。
虽然这喜欢只停留在表面,换句话说,他对梅小姐的内涵和小(老)妖(怪)精的内涵一点都不在乎。
伍韶川的视线从侧脸转到头发。
看背影,连头发都是美人才应该有的头发。
像这样顺溜平滑的黑头发,连梳子都不用上,顺手就能一路给摸下来。
他强迫自己深呼吸,一遍遍地吸气,呼气。
糟糕,现在他的注意力太难集中了。
伍韶川又拿起那本什么杂谈,胡乱挑了一篇看。
字都看不全,也还是看。
伍韶川此刻真想抽自个一嘴儿的巴掌。
哄女人开心他可以,因为从前这样做的时候大家各取所需,他也开心。
可他现在有身份了,就更不能轻易为女人动心。
更何况那还不是个女人,是个妖精。
一个漂亮到极点的妖精。
蓉秀当初跟了他,就是看他身板结实,面孔特别能糊弄人,才入了她的眼。
而她自个又在堂子里混不下去了,才自赎了身给他当小老婆。
两人的确好过一阵子,但也只是一阵子而已,更何况还是单纯的只在床上。
床上的话,多半是连鬼都不信的。
之后的事实证明,不管是不是个妖精,但凡是个女人,就没有不出幺蛾子的。
他知道这不是件好事,可他还是忍不住。
他要当的是司令,要当的是人上人,他还要把炮打进京城,打死从前看不起他的所有人。
他不能老是动那根花花肠子。
起码现在肯定是动不得的。
对,动不得。
伍韶川如是想着,把花花肠子一根根地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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