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今晚煮妖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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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今晚煮妖怪吗?- 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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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窑子是女人的天下,说的难听点,就叫暗门子,顶多门口放个铃铛,门白天插上,晚上就虚掩,只要有人一推门,铃铛一响,里边的老妈子就知道有客人来了。

    再往上一级,比暗门子好一点的,都自己自立门户,取个类如芳菲亭,百春园这样的诨名,里头配有老妈子丫鬟龟公数人,姑娘的姿色也好上许多,晚上都是关起门来做生意,熟客想进门还得对暗号,发展的是熟人路线,生人若是头回来没有熟人带,还不一定能进得去。

    最次的和中等的说完了,最后便是最高级的窑子,俗称“长三书寓”。书寓里的姑娘不说千里挑一,也算是百里挑一的容貌,随便挑一个出来就是琴棋书画俱全,光是找书寓里的姑娘陪喝酒就要花个千八百,若是喝了酒,还想摸上床的话。。。。。。。。。。起码得再加个零。

    书寓里头分两边,封人和讨人先别提了,单说清倌人和红倌人,这两者区别很大,光是层级就很不一样,前者卖艺顺便卖身,后者是坚决卖身绝不卖艺,单看客人喜欢什么口味的。

    像蓉秀这样的,就属于后种,伍韶川到现在还记得,他人生中第一次跟着别人进长三书寓的时候,几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嫌弃他穷酸,只付得起茶水钱,连精致一点的茶果都不敢多买,便都不爱跟他说话,等三盏茶的时间一过,立马就各自的找新客人去缠。

    眼见着姑娘都快走光了,伍韶川本以为自己没戏,谁成想里头鞋子踩地的声音啪塔啪塔地响,响了一路,末了一撩茶水间的帘子,走进来一个女人。

    蓉秀那时候就叫蓉秀,没有花名也没有艺名,在书寓一众玫瑰牡丹之中显得特立独行,虽然别有一番温柔质朴之感,但可惜蓉秀这个名字毫无亮点,也让她显得身价有点低。

    到了最后,也只有蓉秀肯坐下来陪他喝上几杯,还不介意事成之后,拿他一手臭烘烘的血汗钱。

    伍韶川没钱找最红的姑娘,蓉秀也接不到更好的客人,一来二去的,他们就好上了,伍韶川有时实在是累的要死,还会趁着蓉秀没有客人的时候晚上翻到蓉秀的屋子里,像个孩子似的让蓉秀忙里忙外,整理被榻,给他拾掇出一块可以睡觉的地方。蓉秀不是当红的倌人,却在当地很出名,她的脸也算不上很美,刻意化成吊梢丹凤眼的眼睛也没有其他姑娘有神采,蓉秀知道自己老了,但出于女人爱美的天性,她还是会每天去修缮自己的容貌,伍韶川那时觉得她不化妆比化妆好看,因为蓉秀脸上只要一有脂粉,就必定会把年纪再往上加十岁,生生把自己从二十五变成三十五。

    二十五岁的蓉秀早已年老色衰,却还能在长三书寓有着单独一间小房间,还能勉勉强强活下去,这就很不一般了。

    蓉秀出名的理由很简单,她没有底线而已。

    什么特殊癖好,什么爆炭脾气的主儿都不要紧,只要到了蓉秀的屋子里,就没有不满意的,永远都是气呼呼的进去,然后再满足的系着裤腰带出来,许诺下次还来。

    伍韶川不知道蓉秀会什么会看上自己,也不知道她究竟看上自己什么,或许是蓉秀那时一时冲动;或许是时机到了,她本就不想干了,此时正好又见到了合心意的客人,反正就这么走了。

    又或许,她是真心想跟着他。

    拿着全部家底,踩着一双过时的小脚,死心塌地地跟着他。

    伍韶川那时很年轻,也从没想过收心,他曾经一度想把蓉秀甩掉,嫌她老,又嫌她比自己有钱。

    多可笑,一个卖身的女人,卖出来的钱都比他一个大小伙跑码头要赚的多,除此之外,他还特别嫌弃她,嫌她是个妓…女。就算上了岸之后也是,不光折价了,还是个过气的妓…女。

    可当他一说自己要去南北交界投军的时候,蓉秀却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所有家底都拿了出来,供他路上投宿吃饭使用,丝毫没有想到她这样的行为跟古代时候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有多像。

    自从蓉秀被小妖精弄死了以后,他就没有再想到过这个女人,今天是个例外,他先是想到自己半年不沾腥,觉得有点嘴馋了,又看见顾大老板身边那个妖妖调调的女人,最后才想起来蓉秀。

    说起来,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蓉秀那样聪明,懂得激流勇退,看准了就上岸,看准了就不干;也不是所有人都像蓉秀那样愚蠢,居然会相信伍韶川这种人精在床上许下的诺言,她不介意他的从前,不介意他有没有别的女人,也不介意他是不是个小混子,只是觉得他这个人好,说话好听,人也好看,或许这‘好’将来会变得更好,于是她就这么跟着他了。

    可是她还是死了,死不是好死,就算埋了也没有用,她最后还是死的还那么难看,他想起那张比戏子还红艳的脸,心里就止不住地作呕。

    伍韶川忆起往昔,心中有股说不出的滋味,他心说,我那时恨不得活活烧死她,还往后院泼油,她却还是没有害我,没有冲着我来,只是口口声声说要小妖精偿命,她这是真的爱我啊!

    说到底,他和蓉秀也算是露水夫妻,纵使他不喜欢她,可总是有恩情在。

    是他不好,将薄情和寡义这两样全给占了,忘了恩情,也忘了蓉秀,只顾着眼前的富贵,富贵到手了,转首就嫌弃蓉秀的出身,嫌她哪里都不好。

    他想着自己已经是伍韶川,那么蓉秀就该和他所有不堪的过去一样,被毫不犹豫的丢弃,最好连存在过的痕迹都不要有。

    是他不好,这的确是他不好。

    蓉秀是可怜的,伍韶川想,当初没有被他抛弃前,她也真真是可爱过,体贴过的。

    现在回过神来,他觉得自己不该那么绝情,烧死蓉秀做什么,毒死和闷死,再不济借刀杀人,哪样不比活活烧死好,他为什么不选个不留痕迹的死法送给她,也好让蓉秀在死前还抱着幻想,让他在她心中还是那样的‘好’,让他还是那个在床上许下诺言的真心人,而不是现在薄情的伍韶川。

    可是人活一世,图的是什么?不就是个富贵,和享乐吗?

    他把蓉秀给丢了,却把小妖精给捡了回来。

    至于薄情不薄情的问题,伍韶川可不承认他自己薄情,他只是选择了对他自己而言最好的那条路,路上的小石头和尖刺都是妨碍他前进的路障,路障该除的就除,怎么可能还有留着膈脚的道理。

    等到伍韶川回过神,翁玉阳早已经把轿车开进了公馆的后头,准备下来开门了。

    伍韶川听了一路的笑声,一路想着女人,从五花肉铺子一直想到了蓉秀,他在轿车里短暂的悼念了下从前与蓉秀的那份情。可是打他的脚一沾到地上,他也就不怎么想,也不怎么上头了。

    没办法,事情多,连想女人这样关乎下半身的要紧事都只能抽空想一想。

    伍韶川想着想着,连饭都不想吃了,只想回去睡个好觉。

    他想,等白天有精力了,自己再去逗逗小妖精好了。

第89章 饶舌() 
伍韶川心里有点遗憾,他当着小妖精的面推了顾大老板的邀请,看着是很有正气,很有规矩,可回过神,他却又是过了一天和尚一样的生活,不过和尚要敲钟吃素,还要戒酒戒色。伍韶川倒不用这样,他顶多只是没有‘色’而已,但男人这种生物就是恶心,他们可以不吃饭干苦力,但唯独这个‘色’字偏偏最是要紧,像伍韶川这种还属于男人里头比较有上进心,比较有克制力的那一批,可他还是觉得这么多天晚上都没有女人可以给他抱着搂着,虽然自己有钱是有钱了,但这样的生活还是不甚完美。

    就因为缺了女人。

    这要是放到从前,那简直就是天理难容。

    可如今小公馆里头那张可以让二人横躺的大床实在是太软太大了,让他在睡的舒适之余,也睡出了一种很孤独的心境,就好比现在,伍韶川就感觉自己有点空虚,有点寂寞,还有点冷。

    他没有和顾大老板喝酒,也没有搂着什么前凸后翘的漂亮女人睡觉,所以并没有要萎靡的倾向。精神自是不必说的,可伍韶川昨晚从下了车到床上开始就憋着一股无名火,那火还是暗火和邪火,不知是因为小妖精日日在眼前走动,只能看不能吃的感觉太痛苦,被硬憋出来的,还是晚上在睡梦里又见着了那个不人不鬼的蓉秀,被梦里还在念叨着再续前缘的蓉秀缠了一夜给烦的,总之伍韶川早上九点准时睡醒,醒来就发现一床的大被子都被他给踹到了地上,枕头也被摆弄的不成样子,像是在梦里和蓉秀还有别的仇家一起打了一架,从梦里一路打到现实一样。

    这么一看,他的精神和体力倒是上佳,但心情可见从晚上开始就不太好,甚至是做梦的时候都不怎么好。

    这一觉睡出来的阵仗,也真是够可以的。

    但伍韶川心很宽,做噩梦不要紧,反正再美再好的梦都会醒,何况是噩梦,除了梦里的情景让他偶尔比较煎熬以外,其他的都不是真的。伍韶川的心气和气量早就随着他的财富开始膨胀,从杭县一路膨胀到天津,别说是蓉秀,就算梦里出现那个被他盗了名的正主伍副官化成了冤大头前来索命,他都能在梦里摆开架势和人赔罪聊天,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他坚信就算是梦里头的自己,口齿和滴露调理肯定也是一等一的好,好到他醒过来再回想一下,也还是挑不出什么漏洞。

    不同于伍韶川一晚上梦里夜里的煎熬,我的睡眠质量一向是很好,除了乸苏整日嚷嚷要去救妹妹,偶尔会让我烦出淡淡的黑眼圈之外,我的生活习气和作息已经越来越有规律,也越来越向正常的凡夫俗子靠拢,虽然梅小姐的皮一脱,我还是那副丑的要死,獠牙和青面一概不少的模样,可我自认已经尽力做到三个月才把皮子脱下来保养一次,除了之前倒霉的被蓉秀暗算,给一巴掌拍进石洞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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