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动天抚着他,从乱蓬蓬的发到挺拔的脊梁:
“痛快的哭出来吧,但你必须在今晚把泪流干!明天,你和我一起走,我来训练你,让你亲手报仇。”
天翔似乎已接近神智昏溃,在哭腔中喃喃吐道:“爹……”
颜动天猛的一悚,同时用最温和的声音说:“不要这样叫我,这对你和我都会是个灾难……”
天翔仍伶仃单薄的身躯不能抑制的发着抖,泪水在虎王宽大的衣袍上划出一道道深色河沟。他呻吟得有些无助:“爹……”
颜西雷猛的推开他,然后,呆住了。
迎着月,仍是那双眼,七成黑,三成白,黑的部分像浓墨凝成的一块玉,白的部分似薄雾清晨下的点点小雪。而最特别的,是这双眸中,有了情。
一旦有情,那黑白分明中就有了某种联系,就像黑夜与白天——虽然不可能混在一起,却组成了一个整体。
颜动天碰到这么一双眼睛,就像遇到命中的劫煞,他神色怪异,透着一股输了长安赔了江南的狂热执迷,带着“活也好死也好,不过一生”的绝决神色,似着了魔,中了蛊一般,一双虎目热烈的迎着天翔那至情至明的双瞳,哆出一声:“儿!”
第二天,清晨,颜动天携天翔出村,行至村外山路,忽然停住脚步。天翔不解的看着颜虎王,却见他沉下腰、屈下漆,双手成凿,几乎半伏在地上——就像即将捕食的猛虎前一瞬的动作。周围扑出一阵腥风,天翔半眯着眼,不自觉得退了两步……
“虎王息怒,自己人!”
前面传来个温暖和煦的声音。
几乎同时,前面一女子,正以一步风韵一开花的仪态走来。
天翔一见这女子,几乎瞬间定在那里,但觉风卷云流,只有这女子的美才是唯一的真实。
她挽着高高的髻,云鬓贴花黄,腮涂薄红,眉细成一线,黛紫色;她眼睛有点偏小,但眼形的勾度却很媚,眼底的睫毛打着黑黑的线;她皮肤白胜雪盐,唇很红、很润……虽仅是几分的“艳”,却多着更为可贵的“灵”。
她穿着火红的大袍,上方绣着金色的百鸟,有一条不知为何种飞禽羽毛编织而成的披肩,比大红更大红的横在她冰清玉洁的颈上,令这个女子有一种似欲飞而*的惨烈、美!
颜动天一见她,就哈哈笑道:“盘儿,五年不见你可又漂亮了!凤君可好?你凌师兄可回去了?你又怎么知道来这里接我们?”
盘儿挑起下巴,翘了翘唇(天翔的心也几乎飘了起来):“谢谢虎王伯伯的夸奖,师父一切安好,凌师兄还没有消息,是龟侯王爷向组织发出消息,凤君令盘儿来接您两位的。这位弟弟好俊,就是天翔弟弟吗?”
天翔脸逼得透红,低下头:“……我是天翔,姐、姐姐好。”
颜动天浓眉一扣:“五年来凌凭空都没与组织联系?”
盘儿俏了俏眼:“不是,他来信给组织,说他杀死了黄巾军的‘借伤平乱,蓝须艳伤’管亥,却受师父‘刹那刺’功力所伤,需寻一热躁之地以拔出枪中冰封雪寒之伤患,大概月内便会返回。”
虎王点点头,又笑着拉过天翔:“他是我的义子,颜天翔,叫他天翔即可,你这做‘姐姐’的,可要好好疼他啊。”
盘儿拉住天翔的手(天翔从头顶红到脚心,感觉快热得爆炸了):“颜四伯真讨厌!弟弟,别听他胡说——
我可不是‘姐姐’,我叫聂般若,因为眉目显得几分像女孩,他们取笑我,才叫我‘盘儿’。我接受南焱凤君的指导,在洞烛山居住,有事尽管找我便是。”
天翔感觉天旋、地不转,天昏、地不暗,半晌才蹦出一句:“姐……。聂兄、那个,既然是男儿身,为何绘妆涂?”
颜动天见聂般若面有郁色,忙圆场道:“谁不知道‘随意杀人王’聂般若精通三百九十七种杀人方法,一身的钉啊、环啊、链啊,连涂的抹的,那样不够人死上十次翻不了身?天翔,可别与盘儿走太近哦,我可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啊。”
天翔喃喃道:“哥哥的绰号原来叫‘随意杀人王’太凶了,不好听。”虽然他的“幻想”破碎在摇篮里,但他仍对如此美貌的哥哥大有好感,觉得任何美好的词汇都不能称赞他,“杀人王”这么血腥的名号更不该栽在这比女子更美丽的男子身上。
聂般若道:“哥哥还有个绰号,叫‘法起缘生荏尘静,法灭缘去雪月空’,长是长了点,却顺耳的多,弟弟喜欢吗?”
天翔欢悦道:“这个好!如此高洁的句子才配得上般若哥如此人物!”
聂般若嫣然笑道:“弟弟真会说话。”
颜动天截道:“路上够你们哥俩儿说的,快起程吧。”
聂随意,恭敬道:“是。”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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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千山万水一顿饭
阳光猛烈的一天。
上面有皓月玉盘,零散撒着星霜。待到方圆千里之外,则夜色如墨,一片寂然。
那么,在南蛮云南之地,怎会有近千里的“亮如白昼”?
今天这里聚集了汉朝皇室,各路诸侯、黄巾党众、散兵斥候皆想结纳或消灭,却从来不服从于任何一个组织的五支游牧族的首领、重将:
“南蛮王”孟获;孟获之妻,“火神后人”祝融夫人;及一个白发瘦小,面容俊秀的年轻人。
“北单于”重摩云;“万兽铜墙”呼厨泉;一个褐袍罩身、不见相貌、似一只影子漂浮在那里的人。
“西羌凉王”千军杀;王弟,万马破;王后,“大红狼”林秀袍。
“乌丸首领”蹋顿;“破城锥”区星;“烈掌”全刚。
“百越宗王”薛斩影;“越师”华指浮;“越女”仲夜梦。
——这十五人,乃边疆五族:匈奴、南蛮、羌夏、乌丸、百越的首领、头目,其中任何一个人都是不可多得的高手,再加上他们族地处于边疆,割据势力若想安心逐鹿中原,便不得不拉拢他们。但他们分属五方,互相见面时候极少,再加上游牧民族善迁徙、好侵略的习性,他们为敌对抗还更要多于联手抗敌。
今天他们全聚在南蛮心腹之地,却不知是来挑战?求和?是南蛮王孟获被挟持,拦不住数头恶狼?亦或四族受到重挫,被猛虎所摄?
总之,五方聚在一处,必是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要发生。
篝火,巨灯,角烛,松蜡。亮胜晴日。
舞女,鼓手,杂技,搏击。眼花缭乱。
烧肉,熟鸡,炖牛,烤羊。诱人垂涎。
一座小厅外,是五支异族共两万五千精兵,但此时他们混在一起:叫嚷、哄笑、推搡,简直难分彼此。
豪迈、无机心,是这些常年在马背上的热血男儿的“共性”。
但小厅内,只有一张宽九尺、高三尺、长丈二的象牙大桌,桌上美味佳肴俱全,却无筷碟相碰之声,更无呼喝之声……
只有寂然。
火焰将十五道影子拖得又黑又长,很有些狰狞。
约一刻。须如铁戟,目似铜铃,满头交错盘结漆黑怪发、浑身涂着刺目油彩的孟获,突然大声拍了下长桌,扯着破锣嗓子喊:“都吃啊!来来来,既然到了我老孟的地盘,不让你们胖十斤回去,都对不起你们灰头土脸的跑这五千里路!”
边说,边无视于旁边青着脸瞪他的祝融丽(祝融夫人),撕下条羊腿,嘎吱嘎吱大爵起来,浑一副目无旁人的模样。
十四个人,瞧着像头黑狮般大吃的孟获,谁也没先动筷。
瘦小的有些伶仃可怜的迷错痴二话不说,把自己比天上的流云更白的长发披到肩后,也默默捧起只烤鸡,像只饥饿野兽般撕咬起来。
——一个如此英俊的男子,这样的吃法却不会让人觉得粗鲁,倒表现出一种既似自残,更像毁灭的病态美。
尴尬的是另外十三个人。
孟获一边吃,一边赞,“好味!”
迷错痴不时用沾满鸡油的手扒开自己垂下的白发,唯一的声音是牙齿与鸡肉的研磨。
重摩云干笑两声,举起酒杯向众人:“大家天南地北,聚到一起也并算不易,今天在孟老弟的帐中却能共饮,实在难得。我就借花献佛,用南蛮的美酒敬众位一杯!”
这重摩云在五族中实力最雄的匈部坐镇单于之位三十年,连孟获的父亲也要敬其七分畏三分,在五族中,也属他威名最响。所以,既然他发了话,大家也就都举杯恭让。祝融夫人不好意思的推了孟获一把,捧起大如狗首的酒壶说:“老孟不识大体,让诸位见笑,我替他罚上一杯。”
话音不落,便一口气饮下近一斤的烈酒,然后面不改色,只用手拈去唇边的酒迹,豪情中带出了说不出的风媚。众人皆赞,只西羌王弟万马破双颌一紧。
孟获放下羊腿骨,与众人碰杯。刚才还压抑人心的大厅,很快就笑声激荡,空气都重新流动了起来。
——只有迷措痴,仍低头吃自己的,好像把自己隔离出了这个世界。
酒盏杯碟转。
汤匙筷勺翻。
五王皆欢,“越师”华指浮却不经意的提了一句:“如此良辰美景,却不知铲灭黄巾大敌的汉王庭,在摆着多大的宴席?董仲颖的刀山骑是否仍日演五练?”
几个王,甚至除他和迷错痴外的十三人,一下子都放慢了进食的速度。
华指浮拈起旁边的白绸,擦拭着自己的手——他手背、手心结满老茧,唯十指纤纤。如果说他的手掌像位八十高龄、毕生靠手吃饭的老农的手,那他的手指便一个双十年华、养尊处优,嫩到沾纸即破的大家闺秀的指。
“曹孟德,被任命为典军校尉了,可调动三万兵吗,凭他以几千人破黄巾数万的才智,这回可算如虎添翼了;刘玄德好像以更少的兵力拨了张角两城五塞吧?现在听说他和他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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