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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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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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自己动手给我挑衣服,这还是第一次,我觉得他心情非常好,肯定是公事挺顺当的。通常这时候我都会乖觉的哄他高兴,他高兴了我的日子也好过些。他给我选了一条宝蓝的露背晚装裙子,然后说:“配去年我送你的那套蓝宝石首饰。”

  等我换了裙子出来,他连鞋都替我挑好了。

  其实我买衣服挺没算计的,有时候跟悦莹逛逛,有时候跟同学去淘小店,三十五十的T恤都挺漂亮。但莫绍谦嫌我品味差,所以好多时候就是店里送了目录来,我随便一划拉。反正这些名店服务都非常细致,只要我在那里买过一次衣服,码号什么他们都记得很详细。

  鞋是九寸的细高跟,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还买过这双鞋,穿上后整个人都摇曳不定,唯一的好处终于不比莫绍谦矮太多了。

  他太高,我如果穿平底鞋,永远只能仰望他。

  他带我去的餐厅也是新开张的,这城市最高的建筑,半在空中的全玻璃地板餐厅,有恐高症的人一定不适应。好在餐厅时时放出干冰,整个地板似乎陷在云雾之中。

  餐厅经理亲自出来招呼我们,还送了香槟,我们坐的位置正好对着棋盘似的街市,这么高俯瞰下去,一切都飘渺得好似布景。莫绍谦已经看完菜单,交给侍者:“就特别推荐吧。”

  侍者问:“莫先生,是否立刻上菜?”

  莫绍谦似乎有点漫不经心:“还有位客人,等他来了后再上菜。”

  我没想到除了我们还有别人,能让莫绍谦等的人,真是架子大。我忽然有种不妙的预感,我想他不至于无聊到真介绍苏珊珊给我签名吧?

  让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莫绍谦等的那个人,竟然是慕振飞。

  服务生引着他走过来的时候,我都傻了。

  我还以为我看错了,要么是放干冰放得我都有幻觉来,可那人真的是慕振飞。虽然他穿了西服,虽然他看上去很让我觉得陌生,但他就是慕振飞。

  慕振飞似乎也意外极了,但他只看了我一眼,然后就转过头看莫绍谦。

  莫绍谦坐在那里没有动,只让他:“坐吧。”回头吩咐服务生:“可以上菜了。”

  【番外‖完结】《鬼迷心窍》(千山暮雪番外鬼迷心窍

  天气很好,一如你还在的时候。

  花房里的玫瑰开了,讨厌把玫瑰新出的叶子全都啃掉了,香秀特意带它去看过医生,说它缺维生素。很久以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缺维生素,那时候你头发黄黄的,发梢都分岔了,真是个黄毛丫头。我带你去吃饭,你吃任何东西都很香,会眉眼弯弯对着我笑,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很多年后厨房炖了燕窝,你吃起来也是一小勺,一小勺,仿佛是咽着苦药。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见你,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

  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

  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高唱《鬼迷心窍》。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

  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

  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

  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

  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

  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

  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

  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

  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

  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对我好,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所以宁可你恨我,这样或者会好一点。

  我自己把自?spanhref=〃tag。php?name=%BA%CD%C6%BD〃onclick=〃tagshow(event)〃class=〃t_tag〃》和平鹂樱凑艺獗沧樱簿驼庋恕你如果恨我,我也许会少爱你一点点。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因为我没有办法对你好。

  对你好一点儿,我总会想起自己的父亲。对你好一点儿,你总是对着我笑。

  你一笑,我觉得心都快要融掉了。

  我害怕这种感觉,它代表着失控,代表着软弱。

  所以我宁可对你坏一些,这样你对我,也会坏一些。

  在医院的时候,我终于觉得灰心。

  如果我不曾硬生生横掠进你的生活,也许我们都不必如此狼狈不堪。

  那么让一切就此结束吧,就像从来不曾开始。

  可是你偏偏又回来了。

  你带着合同来,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朝你说出刻薄的话。

  你一走,我就后悔了。

  我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你那样子,小心翼翼,卑颜屈膝。

  可是你讨好我的样子,让我更觉得自己可怜。

  我不愿意再这样下去,明知道合同背后会有陷阱,我也下定决心,我下定决心结束一切,在事态已经没有办法控制的时候。

  在海边的时候,我很放纵自己。因为这样的机会,已经注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了。

  就像注定我会遇见你。

  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和你在一起,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拥有你。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那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可是现在不会了。

  就这样更好。

  我一直觉得,就这样更好。

  让我可以渐渐的忘记你,忘记你的样子,忘记你的笑容。忘记我曾经拥有过,忘记我曾经遇见过。

  把这一切都忘了,这样更好。

  PS:在排版的最后一刻,我对编辑说,这个还是不要放出去了,于是它被从书里面抽出来。

  官网四万人了,谢谢大家一路陪我走来。

  愿每个人都平安喜乐。

  【番外‖完结】《风景依稀似旧年》(千山暮雪番外此文为纸书番外,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本文涉及大量剧透,不喜误入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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