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驯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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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驯夫记-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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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工具都是林静自己瞎捉摸出来的,暂时就这么用着。

而用这种方法试出的魔法植物药效也不完全,只是了解了最简单的功效,更深的功效还要以后慢慢想办法来试验出来。

一晚上过去。

醒来后林静就开始忙活起来,用冻在冰块里的鱼给自己做了一锅鱼汤,在汤中放了几一些叶子。

这种叶子也是一种魔法植物,它散发着一种清香,可以使得鱼汤更加鲜香。

将一大碗的鱼汤喝得干干净净,林静打了个饱嗝。

等到一会,见到炎耀还没有回来。

林静现在不想见到炎耀,甚至有些害怕他,怕有一天自己会落得跟那个少年一样的下场。

☆、第十八章 名为‘衣服’的东西

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依照前世在北方呆过的经验,现在至少有零下三十多度,舌头都能冻在铁柱上。

林静搓了搓手,哪怕身边有个火堆,也在不住的发抖,从小就十分怕冷。

洞口只留了一个小口,保证通风,其余的地方全被用厚厚的木头挡住,做成了一个简单的木门。

因为洞口被挡住,洞内的主要光源变成了中间那个火堆。

火堆上面是个兽骨支起的架子,上面挂了一口骨锅,锅里面煮着的热水,冒着腾腾热气。

林静没有闲着,手里捻着一根白色的骨针,一针一线的穿进兽皮里面,她正在做一件兽皮大衣,身边是堆集老高的边角料。

手里用的骨针是用一种鱼刺制成的,这种鱼刺十分坚硬,能轻易刺穿大部分的兽皮,粗细也跟普通的针差不多,这刺长在鱼的背上,呈扇形的一排,长短都有。

而线而是用一种名部落人称为长毛鼠的毛替代,这种长毛鼠的毛有接近一米长,说它是鼠,却是有狗那么大,有一定的危险性,又因为十分敏锐,十分难打猎到。

林静也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叶子在处理这种长毛鼠的皮,觉得好奇就用一块兽皮跟叶子换了过来,拿回来经过测试,发现这种长毛鼠的毛十分坚韧,用力使劲扯都扯不断,惊喜之下,就想到了用这种毛来代替线。

手中这件皮大衣已经做了两天时间,因为没有剪刀的缘故,裁剪十分麻烦,要用骨刀来割,而且费力割出来的兽皮形状还不好。

现在,这件皮大衣已经大致成形,后面有个帽子,腰位有两个兜,其内则是用一种鱼皮做的。

这种鱼皮十分奇特,是一种生活在火之部落外面大河中的鱼,通体一米多长,它的皮十分光滑,没有鳞片,其皮怎么煮都煮不烂,而且韧性十足有弹性。

林静在见识到了这鱼皮的强大韧性之后,立即有了拿它来做衣服的想法,然后就为自己做了第一件鱼皮内衣,穿在身上竟然十分舒服且保暖,很开心。

至于上面的鱼腥味,则是用一种独特香味的魔法植物掩盖掉了。

洞口传来木门被推开的声音,随后一股呼啸的寒风从外面吹进来,寒风中夹杂着点点雪花。

“主人回来了,来试试我给你做的衣服,看合不合身”

林静正在这里完成了最后一步,将线割断,拿着大衣站了起来。

“这是什么?”

炎耀好奇的打量着这件小女奴口中的‘衣服’用手摸了摸,就是兽皮,只是形状很奇特。

“这是衣服,你先试试”

林静看了看赤着上半身的炎耀,这个家伙一年四季都是不穿衣服的,也没衣服可穿,可气的是,他居然一点也觉得冷似的,隔得近还能感觉到他身上那股热气。

炎耀没有阻止林静给他穿上大衣,这是经过十天前那件事情后,小女奴说的最多话的一次。

穿上了大衣,林静后退了几步,细细打量了一番,暗暗点了下头,还别说,这人长得人模狗样,穿衣服还真挺好看,接近一米九的个头,这体格都够当模特了。

炎耀套上这身大衣,有种回到夏天的感觉,很舒服,已经习惯了用身已的身体抵挡寒冷,却一点也没有觉得不适。

他露出了一丝笑容,这正好被林静看到。

林静心道“没想到这家伙也会笑”

两人同时望向对方,眼对眼,陷入了短暂的沉静。

最后是炎耀开口打破了沉静“你是怎么想到做这个?难道这也是巫医的本领?”

“算是吧”林静不想过多解释,怕说的太多,露出的破绽就多,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她发现炎耀比一般的野蛮人要聪明,这可能也是乌萨几个会以炎耀为首的原因吧。

“我带了些食物,你去处理下吧”炎耀没有深究,脸上的笑容重新收起,恢复了之前的神态,走到一旁,却是没有将身上的兽皮大衣脱下来。

那是一只被冻得僵硬的羊腿。

林静正要去处理那只只羊腿,耳边飘过来某人的声音“我不吃人肉”

闻方,林静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有些惊讶,倒不是因为炎耀说他不吃人肉这句话,而是他是怎么知道的,知道这件事的也只有叶子一人而已,难道说他去问了叶子。

“竟然也会在意我为什么害怕么,真是个怪人”

林静其实已经在后来又打听到,并不是所有炎之部落里的人都吃人肉,在许多年前,炎之部落的人都姓炎,直到现任首领接纳了一个乌鸦部落,并与这个部落首领的女儿结成夫妻,这就使得炎之部落中多了乌这个姓氏。

而吃人的习俗,就是从这个乌姓部落带过来的,因此炎之部落中吃人的,基本都是乌姓的人,比如那个乌蛮,至于乌萨,听叶子说是不吃人肉的。

正是知道了真相,林静才不再那么害怕。

跟部落里的一些奴隶熟悉后,林静渐渐了解到,自己意然是这个部落里最幸福的‘奴隶’别的奴隶要做许多杂活,拾柴提水,剥兽皮,更有甚者会被当成吸引猎物的诱铒,如果是女奴还要负责暖床,挨打挨骂都是家常便饭。

相比起来,林静这才发现自己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幸福’得不得了,即便这样的‘幸福’不是自己想要的。

也是为了‘感激’某人的不虐之恩,就做了这件大衣,以示感激。

话又说回来,如果只给自己做衣服,而忽略了某人,恐怕下惨会很惨(这才是重点)。

中午简单的吃了下。

到了傍晚,炎牙炎崩乌萨,还有炎水炎黑几个相约到来,炎耀热情迎接,相互间用胸膛碰撞,这是炎之部落打招呼的人方式,一般只用在关系最铁的哥们身上。

“耀你身上穿的这个兽皮好奇特,让我看看”

乌萨眼前一亮,用手去摸耀身上的皮大衣,结果被耀一手打掉他的爪子,乌萨嘿嘿一笑,目光在林静身上看去。

“是你的这个女奴做的吧”这种事不难猜到。

“嗯,这叫衣服”炎耀一脸的得意,心想你们的女奴有的女奴这么好吗,我的女奴是又会做好喝的汤,又会做这种叫做衣服的东西。

炎牙几人都羡慕似的盯着炎耀身上有大衣看,因为从来没有见过,所以很她奇。

“耀你这可太不够意思了,你看你都有这种衣服,我们可是你出身入死的兄弟,你怎么说也得给我们一人弄一个才行”炎崩提议。

“就是,我上次受了重伤,耀你答应会要给我磨一柄最好的骨矛,我不要矛,你给这一个这个‘一夫’我喜欢”炎雨跟着起哄。

这一起哄就不得了了,其他几个都吵着要。

“咚!”

炎耀在炎雨头上敲了下,笑骂道“你这小子,看不出来,居然有胆量跟我提条件,不过我说话算话,说给你骨矛就绝不给你衣服,听清楚了,是衣服不是一夫”

“还有你们,想都别想”

真正好的东西自己拥有就行了,不想与别人分享,要是让别人都知道自己的女奴这么好,怕是会引来不小的麻烦。

炎耀怕麻烦,为了避免麻烦找上门,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小女奴在外人面前表现的太好,只要在自己眼中是最好就行了。

“耀我看错你了”

任乌萨几个怎么激,炎耀就是不为所动。

一旁,林静正在煮汤,将几人交谈的话一字不落的听在耳中,有些不懂炎耀的想法,如果是她来决定,一定会帮乌萨几人每人做件大衣,所谓拿人手短,将来求这几人帮忙,想来他们也会好说话些的。

林静不懂炎耀的想法,也识趣的没有多嘴,她只是个小小女奴,在这些‘大人物’的世界中,是没有话语权的,只管煮汤就行了。

☆、第十九章 更加伟大的目标

汤煮好了。

林静拿出木碗,木勺,给几人每人盛了一大碗。

原始人的饭量很大,一餐能吃下五六斤肉,所以用来装汤的木碗都有半边西瓜那么大,就算是这样,几个饭桶也是一碗接一碗的下肚,连喝三大碗才停止下来。

真怀疑他们的肚子是怎么长的,能容下这么多汤。

“叶子怎么没来?我给她留了些汤”林静问的是乌萨。

“给我喝就好了,她一个奴隶哪有资格享受这样的美味”乌萨硬拿走林静手中留给叶子的那碗汤,咕噜咕噜的喝了下去。

林静听后十分生气,这乌萨太不是东西了,叶子那么好的女孩子在他眼中竟然喝碗肉汤都不够格,而且还是发生过某种关系,果然奴隶就不是人了么。

“可恶!!等我学会了诅咒魔法,绝对要第一次诅咒你,就诅咒你喝水呛上一万次”心中恶狠狠的想到。

“一会祭祀就要开始了,在祭祀之后,乌夜肯定会找你麻烦,他一向与你不和”炎崩提醒着耀。

“让他尽管来,看我不打得他满地找牙”炎耀斗志昂扬,半点也不畏惧。

“说的好,耀已经是二级斗士,不比乌夜差,正面交战,乌夜肯定不是耀的对手”

做为与炎耀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炎崩几个十分清楚炎耀的实力,对他很有信心。

林静暗暗吃惊,没想到炎耀已经是二斗士,那不是差一级就能比得上自己的这具身体的阿爸了。

在原主的记忆中,其阿爸的实力是三级斗士,也是狂风部落中最强大的斗士,凭借强大的武力成了首领,也就是说,炎耀只要再加把劲冲到三级,就是一个部落首领的实力了,有实力竞争首领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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