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叶萱把其他银子摆在桌上,详细地说着今天的收入和支出。
“我们挑了两百三十斤的肉干去集市,总共卖了一百三十五两,其中付了猪肉款十两,香料钱二两,然后又买了一份香料五两。我、爹和二哥去买了粮食用了二两三百文,接着我和二哥去买了很多家用的东西,一共用了三十两。这些是剩下的,一共八十五两四百文。”
“八十五两?我们买了这么多东西,还剩八十五两?”孙凌欢高兴地说道:“姐,大哥的药钱够了吗?”
孙叶萱轻抚孙凌欢的脑袋,眼里闪过疼爱的笑意:“虽然赚了不少,但是还不够。如果每次都能赚这么多钱的话,一个月后就够了。”
听了她的话,家里的人表情失落。
孙叶萱原以为他们看见这么多好东西会高兴,可是他们的心里最关心的还是孙凌炀的伤势。她有些后悔买这么多东西了。只要孙凌炀没有恢复正常,哪怕给他们穿绫罗绸缎也不会高兴的。她有些惭愧,自己还不如一个孩子懂事。
“大妹,你说一个具体的数目吧!让我们心里也有个头绪。”孙凌羽说道。
“一千两。”她要买的药材很多,也很贵。其中有几种非常稀有,可能要去大药铺才能找到。最主要的是她要找没有炮制过的药材。
“一千两?”众人倒吸一口气。
如果以前听见这个数字,一定会绝望。然而现在不同,肉干赚了这么多钱,他们充满了奋斗的激情。
“大妹说得对,一个月内我们可以达成这个目标。”孙凌羽斗志昂扬地说道。
“爹,娘,大哥,二哥,诗诗,欢欢,我给每个人添了两套衣服,还买了布匹,绣活儿就交给你们了。”孙叶萱说道:“每个人还有两双鞋,还有书籍。爹娘把东西给大家分分。这次赚的钱花了不少,下次就没有这样的开销了,可以存下不少钱。”
第四十五章:浓厚亲情
“萱萱,大家为我已经很遭罪了,你不用为了我委屈自己。”孙凌炀叹道:“那样只会让我更加讨厌自己的无能。”
“大哥,你并不无能,你一直是我们仰慕的大哥。”孙叶萱认真地看着他:“现在我们一起撑着,等你好了,我们就靠你撑着了。”
“就是啊!大哥,你不要乱想,那对身体不好。”孙凌羽不满地说道:“我记得小时候我摔倒了,你从来不扶我,让我自己爬起来。你告诉我,摔倒并不可怕,只要自己勇敢地爬起来,下次就不会再摔倒了。能够说出这个道理的大哥又怎么是软弱的人呢?”
“呵呵!难怪老子打了你这么多次,你就没有长过教训,还越来越皮。原来根本就是皮糙肉厚不怕打。”孙元杰嘲笑道。
“噗!”刚才还很低迷的气氛被孙元杰的一句话打破。众人看着孙凌羽笑起来。孙凌羽摸摸脑袋,不好意思地干笑。
孙凌炀的眼里也浮现笑意,刚才一瞬间的愁绪就这样消散。孙叶萱朝孙元杰竖起了大拇指,孙元杰扬起得意的笑脸。
孙孟氏看着身边的夫君,再看看围绕在身边的儿女,风韵犹存的脸上浮现幸福的笑容。
这样就好!只要大家开开心心的,穷点没有关系,苦点没有关系。至少他们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他们控制的傀儡。
“萱萱,我们明天还做肉干吗?”孙凌羽问道。
“我今天向欧阳大哥提了一下,他答应把猎到的猎物卖给我们。这次多亏了他,否则我们赚不了这么多钱。”孙叶萱打算等会儿找他一下,山里资源多,她还想上山,但是一个人还是太危险,所以想跟着他一起去。如果山里有药草的话,她就移植到紫光空间里。
不过她不能告诉家里的人。古代的男女关系太敏感,家里人不会同意她单独去见一个独身男人。
“一凡兄是个好人。”孙凌羽说道:“我还在学木匠的时候,有一次有个有钱的少爷找我的麻烦,还是他帮我出手解决的。”
“那个小哥确实和村里的人不同。萱萱,把价提高些,别委屈了人家。”孙元杰说道。
“爹,我知道了。”孙叶萱答道。
“好了!时间还早,我和老二先去地里看看。”孙元杰说道:“你们把这些东西收拾一下。”
孙元杰拉着孙凌羽走后,孙孟氏带着孙叶萱,孙凌欢和孙叶诗收拾东西,孙凌炀坐在旁边看着家人忙碌。
“这个衣服好看,大哥本来就俊,穿上后肯定迷死许多小姑娘。”孙叶萱将一件白色的衣袍放在孙凌炀身上比划。
“呸呸,你一个小丫头真是不知羞,什么话也敢说出来!”孙孟氏点了一下孙叶萱的额头说道:“你看看你大哥,他一个男人都知道害羞,怎么你反而大大咧咧的?”
孙叶萱回头,果然看见孙凌炀不自在的表情。她噗嗤一笑,搂着孙孟氏的脖子说道:“我说的本来就是事实嘛!有什么好害羞的?”
“羞羞羞!大姐羞羞!”孙凌欢刮着小脸笑道。
“臭小子,你敢羞我,看我怎么挠你!”孙叶萱扑向孙凌欢。
姐弟两人互相打闹,直到累得趴下才消停下来。孙孟氏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看着几个儿女,眼里满是宠溺。
第四十六章:善良有罪
胡家村东面的那座山叫仙女山,据说那里曾经出现过仙女。为了证实这个传说,每隔几年就有人攀上那座山,想要一探仙女的真容。然而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见过仙女,因为登上那座山以后,就没有人下来。直到后来,一位将军闻讯赶来,亲自登上了那座山,一个月后,他带回了大量的尸骨和遗物。原来山里没有仙女,只有吃人的狼群。不仅如此,他还见到了老虎和狮子。
得到这样的消息,村民们再也不敢靠近这座山。只有家里穷得揭不开的人家才敢在山底下摘野菜回去煮着吃。仙女山惭惭地成为人们心里的禁地,直到孙元杰的到来。
孙元杰在这个村子落户后,不听村民的劝解上了仙女山。三天后,村民看见他扛着一头野鹿下山,顿时炸开了锅。
孙元杰用他的实力向村民证明自己的勇猛,村民们敬畏他的力量,不敢再排斥这个外来户。直到孙元杰的手受伤,孙凌炀的腿残废,村民对孙家的畏惧才降低下来。再后来,村里出现欧阳一凡这个比孙元杰更加英勇的男人。
孙元杰上山的时候,村民想沾他的光,请求他带年轻力壮的男子一起打猎。孙元杰是个豪爽的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几年下来,受到他恩惠的人不少,但是几乎都是白眼狼,看见他受了伤就不再理会他。后来换成欧阳一凡,他们也提了这个想法,欧阳一凡只送给他们一句话:“你们是我的谁?有什么资格要求我带累赘上山?想要上山也行,自己滚上去。”
当孙叶萱听孙元杰感叹这件事情的时候,暗暗为欧阳一凡点了一百个赞。她爹就是烂好人,现在知道后悔了吧?这个冰山才是真智慧。
欧阳一凡的房子是个小木屋,虽然小了些,但是比孙家的茅屋舒服多了。他的院子处有些红色的泥土,应该是处理猎物的地方。
孙叶萱对家人说了句‘想到处走走’就出来了。她在欧阳一凡的门前等了十几分钟的样子,一直没有看见他的身影。她转身准备回家,却看见欧阳一凡扛着一个大物件从山上走下来。
这时候,欧阳一凡也看见了她。
“有事吗?”欧阳一凡顿了顿,说道:“东西没有清理,我清理了再给你扛过去。”
孙叶萱火热地看着他的肩膀。他肩膀上扛着的是一头野牛。牛肉干的味道可不是猪肉干能够比的。
浓郁的血腥味涌入她的鼻间,她置若未闻,只点头说道:“没关系,我不急。”
欧阳一凡把野牛扔在院子里,走进屋里取出一把大刀。他疑惑地看着还没有离开的孙叶萱,仿佛在问她‘还有什么事吗’。
孙叶萱轻咳一声,掀开抱着的竹篮,对他说道:“你帮了我们这么多,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感谢你的,这些是我们的心意。”
那是她在镇上买的点心,虽然比不上现代的好吃,但是在这个年代已经是比较好的礼品。
欧阳一凡想说不用,孙叶萱看出他的意思,提着篮子走进房间,说道:“你手脏,我帮你提进去。”
欧阳一凡挑眉,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埋头处理面前的大东西。这么一整头牛,处理起来并不轻松。
第四十七章:狗都不吃
迈进大门,孙叶萱第一眼看见的是桌子上没有收拾的碗筷。从那里传出奇怪的味道,让她本能地捏住了鼻子。
她将篮子放在桌上,疑惑地扫视桌上的东西。只见面前摆放着一双筷子和三个大碗。
一个碗是空的,上面还沾着黑呼呼的米饭。一个碗里放着肉片,肉片很薄,呈黑色,初步估计能够毒死几只老鼠。最后一个碗里放着素黄瓜,不过黄瓜的颜色仍然是黑色的,也只有她这双火眼精金能够认出它的原形。
“这是人吃的吗?只怕狗都不吃吧?”孙叶萱嘟囔。
木屋不大,她很快找到厨房,在那里端来两个大碗,把篮子里的点心装进碗里。欧阳一凡是打算吃掉还是存放起来,那是他的事情。
把东西放好后,孙叶萱提着篮子走出来。她抬头,刚想说什么,在看见那个男人挥汗如雨地收拾野牛时,嘴里的话咽了下去。
她停顿了一下,终究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欧阳一凡帮了她几次,那不是一份点心就能报答的恩情。她是个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人,别人对她好,她也会对别人好。欧阳一凡这样对她,她也不会吝啬自己的情意。
她重新回到厨房,翻看了里面的东西,找到两根黄瓜,一大块肉,几个鸡蛋,一把野韭菜。她也找到米桶,那里面放着白米。
“明明是白米,怎么被他煮成黑米?真是糟蹋好东西。”孙叶萱哭笑不得。
洗锅,淘米,点火,煮饭。大约半个小时,米饭熟透了。她盛起来,放在旁边盖着。接着又洗锅,炒了一个黄瓜肉片和韭菜鸡蛋。
终于收拾完野牛的欧阳一凡停下来,鼻间传来清香的味道。他抬头,看见自家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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