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衣男子的身边站着一个粗蛮的大汉,更衬托着男子的柔美多情。
孙叶萱浑身一麻,无形的恐惧像只大掌纠住了她的心脏,让她喘不过气来。
冷汗顺着额头滴落下来,后背更是浸湿了衣衫。她咬着唇,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想要压下那种生不由已的惧怕。
此人……
她一定见过!
应该说,原主一定见过!~
如果若不然,她不会这样害怕。这不是她的情绪,而是身体涌出来的本能反应。
他是……谁?
一个片段浮现在她的脑海。胆小的少女被一个红衣男子拦住,喝醉酒的红衣男子拉着她不放,还想要亲wen她的脸。少女吓得尖叫。四周的群众指着他们冷嘲热讽,少女蹲在地上,双臂抱着脑袋,直到一个妇人赶过来,她扑到那妇人的怀里哇哇大哭。
妇人从那些看好戏的群众嘴里听说了事情的原委,气得抱着少女一起哭。而那时,红衣男子早被身边的保镖扶回去了。
那个少女就是她,而红衣男子就是――曹煜。
害死了原主的纨绔!
曹煜,十八岁,县令之子。整个镇上的年轻男女见了他要躲着走,因为他的好se远近驰名。
“萱萱,你怎么了?”孙孟氏没有见过曹煜,所以没有认出来。
然而孙元杰和孙凌羽却认得这个人。孙元杰以前经常来镇上卖猎物,偶尔会遇见这位纨绔公子。他的名声太响亮,差不多每次来镇上都会听见他的光辉事迹。从他八岁开始调戏家里的丫环到现在的男女通吃,期间的故事简直可以写成一大本书。
至于孙凌羽,他当然也认得曹煜。他以前读过书,在附近也小有才名,虽然比不上他的哥哥,但是愿意与他结交的朋友也不少。有的时候朋友约他一起谈诗论赋,偶尔有几次遇见曹煜这厮, 每次都要受些闷气。原因很简单,这厮男女不忌,他这张小脸很招摇啊!
于是他再也不愿意接受朋友的邀请,就是不想遇见这个家伙。另外,妹妹的事情发生后,他在木匠店里想找曹煜算帐,然而对方财大势大,他不仅丢了工作,还被他狠狠羞辱了一番。如今再见到这个男人,真是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孙叶诗拉了拉孙叶萱,悄声说道:“大姐,就是这个人欺负了欢欢。”
孙叶萱回过神来,平复了一下心情。她深吸一口气,冷冷地抬起头来看着面前的美貌少年,说道:“曹公子大驾,我们小摊真是蓬筚生辉。不知道这次又有何贵干?”
曹煜打量着孙叶萱,暗叹有意思。
明明心里恨得杀了他,可是表情沉稳,有着不符合她这个年纪的隐忍。原来这个小地方还有这么好玩的人啊!
其实开始曹煜对孙叶萱并没有印象。那日他喝醉了,看见一个长得还算顺眼的小姑娘就想欺负一下,后来看她哭成那样也觉得没趣。醒了后完全忘记了那件事情。后来遇见了孙凌羽,他提着斧头喊打喊杀的,让他非常冒火。收拾了他以后,他回去问了亲信,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那个少女好像还自杀了。虽然最终活了过来,但是亲事被退,现在名誉彻底地毁掉了。
第八十三章:洗脚丫头(一)
曹公子?这样的长相,这样的作派,难道他就是县令之子曹煜?那个传说中男女不忌的纨绔贵公子?
咻!眨眼间,刚才还是长龙的队伍立即做烟云散去。诺大的街道上,不仅行人消失了,连摆摊的小贩也消失了。
一阵狂风刮过去,卷起了来不及收走的烂菜叶。咯吱咯吱,哐当,这是各个店铺关门的声音。
汪汪!原本悠哉悠哉地走过来的小黄狗见到这个场面,以极快的速度逃走了,真正印证了那句话‘人见人厌,狗见狗憎’。
孙叶萱抽了抽嘴角,眼皮跳了几下。她看着面前这个神色如常的妖孽少年,只觉自己道行太浅,世间的高人不知凡几。
孙元杰脸色怪异,扭过头抖着肩。明明是很紧张的气氛,因为这样的变故而变得讥诮。孙孟氏表情诡异,打量着曹煜的上上下下。她非常不认同地拉了拉孙叶萱,想要让她退避锋芒。这个比女人还要美艳的男人太邪气了,他们小老百姓还是别去招摇他了。
孙凌羽呵呵冷笑,打破沉寂说道:“曹公子的大名真是如雷贯耳,整个城镇就没有不知道你身份的人。”
“别人不知道我曹某就罢了,只要凌羽兄能够记得我这个旧人,本公子此生也没有什么遗憾了。”曹煜说着,用手里的扇子勾起孙凌羽的下巴,表情邪气地说道:“美人儿,来,给本公子笑一个。”
孙凌羽拍向曹煜,厌恶地说道:“滚开!”
孙凌欢气愤地 大叫:“放开我哥哥。”
“这一家子美人儿,难怪几次被本公子看中。”曹煜与孙凌羽一边打斗一边说道:“要不,本公子买了你们兄妹几人,女的做本公子的洗脚丫头,男的嘛,闲时吟诗作赋,困时暖被窝,怎么样?”
孙叶萱这才知道孙凌欢哭着回来的原因。原本对这个曹煜只有几分厌恶,现在则变成了几分杀意。
他们孙家是招他还是惹他了,逼死了一个还不成,还要数次调戏他们家的人。真以为他们家是软柿子,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孙叶萱心里气愤,手一晃,指间夹着几根银针。她小心地避开孙凌羽,咻一声,射出银针。
唰唰唰!曹煜几个优美的移步,手中的扇子挥了一下,银针插在扇子上。他停下来,讥嘲地看着孙叶萱说道:“火候不够啊!小妞。”
孙叶萱红唇轻吐,扬起灿烂的微笑,说道:“是吗?”
她说完,朝曹煜的下面噜了噜嘴。
曹煜皱起好看的眉头,他伸出手摸向某个位置,那里插着一根银针。顿时,他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相信没有一个男人能够容忍别人对那个重要的地方下手,更何况曹煜这个疯狂的男人。
“曹公子,你病得不轻,本姑娘亲自为你治治。千万不要太感谢,本姑娘会害羞的。”孙叶萱似笑非笑地说道。
“你……好样的!”曹煜那里被刺了一针,心里难免紧张。他不再恋战,留下狠话。“你最好早点滚出这里,否则本公子一定会让你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我会不会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暂时还不知道,不过我可以肯定一件事情,你马上就会后悔自己是一个男人。”孙叶萱上前几步,靠近他的耳边说道:“一个……没用的男人。”
曹煜表情诡异。他咬着唇,冷道:“你等着。”
第八十四章:洗脚丫头(二)
孙叶萱扬起无害的微笑:“好,我等着,你快点过来哦!”
曹煜脸色难看。他回头,狠狠地拍了一下旁边的大汉,冷道:“你是死人吗?刚才怎么不出手?”
“公子,你不是说过吗?如果没有你的吩咐,我们不得出手。”那大汉冷冷地说道。
“……”曹煜冷哼,带着大汉离开那里。
他走后,孙叶萱朝他的背影吐吐舌头,兴灾乐祸地说道:“没了作案工具,看你以后还怎么欺负人,哼~!”
“大妹,你……”孙凌羽欲言又止。
孙孟氏涨红了脸,拉着孙叶萱到旁边说道:“萱萱,那个纨绔少爷不好惹,我们还是离开这个镇吧!”
“娘,我们的生活刚有了起色,如果去其他地方还得重头开始,我不要!”更何况她和孟之潇已经签了合约。怎么可以临阵脱逃?
自从曹煜出现后,胡阿兰就吓得说不出话。她现在特别佩服孙叶萱,居然能够那么冷静地面对曹煜那个恶霸。
“萱萱,还有一百多斤没有卖出去。”孙元杰刚说完,只见一个衙役朝这里走过来。
孙叶萱记得他,他就是上次买了他们肉干的衙役苏剑云。孙叶萱见到他,热情地打招呼:“苏大人,今天还需要肉干吗?”
苏剑云冷漠的脸上浮现暖色,淡淡地点了点头。
“还有多少?我全要了。”苏剑云说道。
“好勒!还是挑到你们衙门去吗?”孙叶萱微笑道。
“嗯,麻烦了。我还要巡街。”苏剑云语气冰冷,但是看得出来他是外冷心热的人,至少对他们这种小老百姓很客气。
镇上的人对他的评价也不错,都说他是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只有不了解他的人才会被他的样了吓住。
胡阿兰看见孙叶萱与苏剑云谈话,更加佩服她了。她挺了挺小胸脯,走到孙叶萱的身侧。
她决定了,她要向萱萱学习,勇敢地面对所有不好对付的人。萱萱能够办到,她也可以。
“还是上次的价吗?”苏剑云问道。
“这次是家猪肉,少了一百文。”孙叶萱算了算说道:“总共四十二两银子。”
胡阿兰听见这个数字,此时已经麻木了。她做了一上午的助手,当然清楚刚才卖出的银子是现在的几倍。仅仅几天时间,孙家就赚了别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银子, 她除了佩服外,还有对未来的期待。她感激孙叶萱愿意把这个改变命运的机会交给她。
“嗯,给。”苏剑云把银子交给孙叶萱就走了。临走之前,他留下一句话:“以后每次给我送一百斤到衙门,银子我会付。”
孙叶萱点头,看着苏剑云离开后,她对孙家的其他人说道:“完成任务,我们去逛街吧!”
家里有牛车,他们有资格任性啊!又赚了这么多钱,如果不努力花,怎么对得起辛苦的自己?
“你这丫头 ,手里有点钱就闷得慌是吧?”孙孟氏没好气地说道:“也不想想你家大哥一个人还在家里呢!”
“娘,我们只要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就乖乖回家。大哥的书看完了,我们还要给他买书呢!”孙叶萱讨好地说道:“更何况我还要去一趟明月斋,上次带话给孟公子,想请他帮我找药草种子,不知道有没有音讯。”
“这个……”孙孟氏无奈地答应。“我去看一个朋友,你爹陪我去,你二哥陪你和阿兰去明月斋吧!至于欢欢和诗诗,他们愿意跟着谁就跟着谁。欢欢,诗诗, 你们想跟着谁去玩?”
“大姐,我们跟着你会不会很麻烦?”孙凌欢歪着头,非常可爱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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