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劳力或农田资本。这种形式的合作出现在朋友和亲戚之间,时间短,
通过相互同意而终止;在乡间每个地方都有这种形式存在。第二种形式包括
一个村子——有时是几个村子——的许多农户,他们组织起来,并承担某项
事业的费用。例如看守庄稼——这在中国北方很普遍——或者组织村防团。
后者对所有的村来说,在法律和秩序崩溃时,是共同的活动。还有合作加工
农作物,例如甘蔗,特别是在广东和台湾南部。但是,需要大规模合作的最
重要的活动可能是抗旱治水,包括防洪蓄水和灌溉。
农村治水的组织有两种类型。有些并入规模巨大的系统,由负责维护大
河堤坝的公职官员管理。第二种类型由一个或几个村级组织构成,只为自己
村社的农户服务。这两种类型的组织有某些共同特征。参加者都是有土地的
农户;他们分配费用和利益的原则,是根据每个农户拥有的土地量(土地少
的家庭贡献少一些,收益也少一些);他们由一个包括有经验的农民治水人
② 林耀华:《金翼:中国家族主义的社会学研究》,第 25—35 页。
③ 费孝通和张之毅:《乡土中国:云南农村经济研究》,见第 27 章。
④ 马若孟:《中国的农民经济》,第 153—158 页;见本书第 5 章。
⑤ 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 2 辑,第 319—332、333—336、343—367 页。
① 陈张富美和马若孟:《习惯法与中国清代的经济增长》,《清史问题》,第 3 卷 第 5 期(1976 年 11 月),
第 1—32 页。
② 马若孟:《传统农业中的合作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力耕作中的含意》,载 珀金斯编:《从历史角度
看中国近代经济》,第 261—278 页。
员体系管理,轮流履行自己的职责。①森田明在对清代治水情况的权威性研究
中,总结了六个以上省份的治水经验,这些经验也沿用到民国时期。
在河北邢台县,为了利用河流,在这个地区建立了两个治水组织。这两个组织以水闸作为
治水的标准单位。每座水闸的职员都是拥有土地的农户;他们被称为连户。因为这些农户支付
了修理水闸和供水渠道的费用,交税,还提供了无偿劳动,所以他们参加治水的管理,他们也
得到用水的利益。即使在绥远和山西也有由水浇地主人组成的治水组织,这些农户和上面提到
的农户一样,也是土地的所有者。这些有土地的农户提供建设和维修治水设施所需要的劳务。
他们灌溉土地的用水量,按各户拥有土地的多少来分配(按地亩浇水)。管理这些治水组织的
基本原则——诸如职员是拥有土地的农户,他们根据拥有土地的量分担费用和分享利益——与
华中、华南的治水组织并无二致。②
当然,在农民能被引导到把他们的资源用于这类事业之前,他们必须了
解利益会超过费用。局外人对农村合作的潜在利益所做的估价可能与居民十
分不同,后者习惯地忽视某些费用。但是不管怎么说,合作在农村生活中起
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使农户得以共享不足的资源。在这方面,它所起
的作用与家庭间的私人契约是一样的,即它能使他们用其资源得到比其他办
法更高的收入。
① 马若孟:《近代中国的经济组织和合作:河北省邢台县的水利管理》,载《中 国之政治与经济:故村松
祐次教授追悼论文集》,第 189—212 页。
② 森田明:《清代水利史研究》,第 399 页。
农业的商业化
到 20 世纪初,铁路修建了,口岸城市也扩大了。这些发展对农民来说,
意味着新的机会。但是在 20 年代早期,正当农业资源的新供应(美国棉花种
子及化肥等)出现,农民的观念开始变化时,农业遇到了第一次大危机。结
果,这些新的投入在内地依然很少,并且难以看见,没有真正影响到大多数
农村。
然而,在这个短暂时期里,贸易的增长和作物的专业化造成了上市剩余
农产品的增长。二者是运输的急剧改进促成的。在 1894 年至 1911 年间,铁
路路线增加了 26 倍。与此相对照,1911 年至 1927 年间仅增加 35%。①铁路加
速了远距离交货,侵害了水路和陆路运输,在某些地点的许多定期集市消失
了。②铁路不仅使经传统运输到口岸城市的贸易路线改道,而且还把新的货物
带进内地,并为海运收集农产品。
对上市剩余农产品的新的需要,首先来自对外贸易。农产品的出口在
1890 年到 1910 年间,比别的时期增长更快。在 1876 年到 1890 年间,粮食
和经济作物出口总值仅分别增长 26%和 38%。③但在 1890—1905 年期间,相应
的数字为 300%和 600%。到 1911—1915 年,粮食作物出口年增长率为 12%,
而经济作物出口年增长率为 11%。然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到 1930 年间,所
有出口总值的增长率每年仅为 4.8%。④
新的需求,其次来自大、中城市的扩大。在世纪之交,多数大城市的人
口仍不足 25 万。在 1900—1938 年间,住在超过 10 万人的城市里的城镇人口
年增长率约 2%,而中、小城市增长率更快一些。①在 20 世纪 30 年代至 40 年
代,除了作为省会的一些城市以外,在 1895 年至 20 世纪第二个 10 年末期,
中心城市在其开始扩张阶段,增长速度超过了任何别的时期。在这最初阶段,
城里新来的人主要是农民,特别是 18 岁至 45 岁的男性,他们是来找工作的。
②由于这些家庭的食品消费模式仍与他们住在农村时相似,在此期间城镇对粮
食的需求一直很大。③
增强的资源专业化
如果说由铁路和外贸促成的新的需求,使得更多的农民通过出售农产品
而获利,那么,在供应方面有了哪些发展使得上市的剩余农产品得以增加呢?
答案在于农民资源的专业化提高了,相关的劳动报酬也提高了。下面假设的
例子可用来阐明这样的发展。设想一种主要是农业而没有外贸的经济,其中
城镇与农村人口的增长率相同,而粮食和经济作物以一定的组合由农村销往
①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 190 页。
② 史坚雅:《农业中国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 2 部分》,第 211—228 页。
③ 黄炎培和庞淞编:《中国商战失败史》,后以《中国四十年海关商务统计图表 1876—1915》为书名再版
发行。
① 珀金斯:《1368—1968 年中国农业的发展》,第 155 页。
② 林颂河:《统计数字下的北平》,《社会科学杂志》,第 2 卷第 3 期(1931 年 9 月),第 385 页。
③ 关于在战后菲律宾进行类似的城镇人口构成模式观察,见艾伦?C。凯利: 《需求模式、人口变化和经济
增长》,《经济学季刊》第 83 卷第 1 期(1969 年 2 月),第 110—126 页。
城市。这种经济很像铁路革命之前的中国。再设想运输改进了,外贸发展了。
这些新的市场需求使某些农作物价格上涨。但是由于所有的好地都已耕种,
而开垦贫瘠的土地费用又过高,农村已不能增加它们的耕种面积。因此,农
民开始专门生产某种能带来较高收入的农作物,而运输和销售的改进,又使
他们能以买得起的价格得到某些他们需要的货物。有些地区专门生产粮食,
另一些地方专门生产经济作物。在这种专业化增强的情况下,农民劳动获得
的产品数量增加了。这种经济出口初级的或经过加工的经济作物。因为新的
就业机会吸引了农民到城市来,城市人口开始比农村人口增加得快了。城镇
对食品的需求上升了,但是当乡村不能供应足够的粮食时,可以从国外进口
少量的粮食。在这种情况下,农户增加了他们农田的总产量,同时也增加了
上市的余粮的比例。甚至在生产粮食的劳力得到恒定报酬的假定下,这样的
发展依然是可能的。①
在 19 世纪 70 年代至 20 世纪第二个 10 年的末期之间,中国的状况就是
这样。但是在 1920 年以后,这个过程不断地受到破坏。19 世纪 70 年代后,
作物专业化的证据是什么?大豆的种植很快越过满洲中部;胶济铁路沿线农
民种植了更多的烟草;在山东西北部、河北南部、河南北部、江苏和安徽,
农民们种植花生。②在 1900 年至 1937 年间,油菜的种植面积大约扩大了五倍,
特别是在四川、安徽和河南。中部和南部的省份生产了更多的桐油,河南、
安徽、江苏、湖北、河北、山东和江西生产了更多的芝麻。③棉花的种植也遍
及华北,特别是在山东、河北和山西。
新的市场需求,使许多地区的农民转种新的作物有利可图。弗里德里
希?奥特观察到本世纪第二个 10 年里农村的这些发展:
中国农民如果不受干扰,并且确信自己劳动的果实将属于他自己,就能相当快地注意到他
们自己的利益。即使华北农民消极,也决非由于感觉迟钝。要了解这一点,人们只需提出下列事
实:在胶济铁路线附近大量增加了花生的种植,或者沿满洲铁路全线大量增加了大豆和小麦的种
植;还可以提出上海周围农业种植的变化:他们种植小麦和棉花替代水稻。①
然而有些地区农民似乎对新的市场信息没有反映,在土地利用方面也没有什
么变化。一个日本人调查了沈阳郊外的三个村庄,虽是在 1939 年进行的,但
涉及的时间超过 25 年。他发现甚至在已大规模发展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