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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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农-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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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声响起的当下,彼德师门那两人虎躯一震,大吼道:“一帮不知死活的凡人,哼!”说罢两人旋即动了起来。
    如今我对灵力异常敏感,立时便见一道仿若实质的白芒,迅速地在他指尖萦绕。而另外一人则双手附在嘴边,摆出喊叫手势,掌心处涌出两团白芒。
    我知道,这是灵力的凝聚,他们要施展魂器了。
    里面的人却没明白,那低沉的嗓音再次响起,“叫方成过来吧,我有些话想问他。”
    林觅仙忽然捂住耳朵,轻声道:“他们要倒霉了!”眼中还颇有股羡慕之色。
    我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她在眼红那两人的魂器?
    就在这时,随着灵力的汇聚,浓度近已达到肉眼可见,对方立时发觉,警觉地吼道:“猴子,把他手打……啊!”
    没等他说完,一道极度剌耳的尖锐声音在夜空响起,以彼德师门那人为中心,一道无形的声波朝四周扩散开来。
    就连位于远处的我也不禁捂起耳朵,这一刹那,仿佛一万块玻璃同时被尖石摩擦,引得头皮一阵阵发麻,胸中吊着口恶气,怎样也下不来。
    与此同时,彼德师门另外一人也出手了。
    一道湛蓝色光亮从他指尖的戒子中窜出,轰啪!一声,朝里射去。
    “猴子!”一声悲鸣嘶喊从里传来。
    我有点懵了,没想到事情竟然发展得如此顺利,他俩一个以音波扰乱对手,另一个则以雷电击杀敌人,两人配合熟练,确实是相当厉害。
    他们的自信也非盲目得来,确有其高傲的本钱。现在想来,我当初毫不废话,一击格杀彼德是多么明智。
    可如此下去,顺利地把高胖子救出,却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就在我琢磨着该怎样拖一下两人后腿的时候,屋内那低沉沙哑的声音再次响起,不过此时显得非常急促:“四哥,动手!”
    话声刚落,嘌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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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要开杀了。
    远处山林里突然闪出一道火光,一种我非常熟悉的枪声在寂静的夜里震荡。
    美制Remington300口径狙击步枪,威力大、转速快、爆炸力猛,乃狙击手的最佳伴侣。
    “妈的,还真有狙击手。”我忍不住暗暗地啐了一声。
    在枪支管理极其严密的国度,买把枪是多么不容易,更何况还是这种连美国黑市都很难寻觅的Remington300。
    一团血雾顿时蓬洒开来,那位施展音波攻击的汉子整个往里跌飞,脑袋已被轰了个稀巴烂。
    林觅仙懵了,紧紧地抓着我的手臂,眼眸中满是震惊。
    几乎是音波停止的同一时间,M16A2步枪发出几声悦耳声响,剩下那位大汉还未来得及甩出手中蓄势待发的闪电,便被击中。子弹强劲的冲击力把他从门口震飞,跌在屋外的平地上,洒下一摊血水。
    见到此景,暗惊对手果敢犀利的同时,我心内满是欣慰,他们总算没丢军人的脸。
    其实彼德师门那两人若是小心一些,以他们魂器的特殊功效,胜利可说毫无悬念。错就错在太大意,而且他俩并不知道面临的对手是军人,更甚至还是精锐部队。
    不过这正是我要的结果!
    轻轻地拉了把神色不宁的林觅仙,我道:“还不快走,留着当枪靶呀!”
    废弃工厂三面环山,厂房位于道路的尽头,若他们从厂房里冲出来,当头便能与我们相遇。一方是手持武器的军人,另一方是只有三柄飞刀和毫无格斗经验的娇女子,结果如何完全可以想像。
    把林觅仙拉到左侧林内藏好,我轻轻地吁了口气,“留在这别动,他们我来对付。”
    “你?”林觅仙被刚才的景象吓到了,不太敢相信地看着我,“你行吗?”
    我咧开嘴,展露出一股自信的微笑,“世上的事,成不成,做了才知道。”
    很有气势地说完,我却趴在她身旁一动不动。
    “怎么了?”林觅仙附在我耳旁问道。
    带有股香味的气息喷在我耳边,轻轻地有些*,可又有点享受。
    我挠了挠耳朵,轻笑道:“静候时机。”
    其实,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彼德师门那人的尸体,我要考证一件事。没有等待多久,只见那人头顶的莲花逐渐变得灰暗,尔后开始痿缩,最后竟缩回到身体里去了。
    又过了一会儿,一团不易察觉的白芒从他身上涌出,缓缓地,往天空飘飞而去。
    我眯了眯眼,眸中精芒一闪:生命精华!
    人死后,体重会减轻二十一克,有人说那是灵魂的重量。不过经林觅仙解释,我知道,那是人体内的生命精华,乃是组成生命的本源力量在体内型成的凝聚体。
    简化来说,也确是灵魂。
    彼德便是通过这个向师门告密的。
    此次之所以来古浪山救高胖子,便是打算借别人的手,把彼德师门这两人解决,续而让他们通过灵魂把今天的事向师门汇报。
    不然的话,我若是顺顺利利地被押解回去,就算不死,估计也没好下场。
    我在投下乱因,至于结果会是怎样,那就不清楚了。
    不过我没想到,除此之外,竟有一个意外收获。
    就是那莲花!
    我几乎可以认定,人们头顶的那朵莲花,就是生命精华的外在表现。也就是说,我大概可以从人们头顶的莲花色泽形状上,判断出这个人灵魂的强弱。
    心里很有股高兴的感觉,虽然不知道这有什么用,但总归是解开了心头疑惑。
    不知怎么的,‘观灵’这个词,忽然在我脑海涌现。
    正当我打算进一步思索时,厂房里那个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方成,你打算躲到什么时候!连朋友的性命你都不在乎了么?眼看着朋友因为自己而遭无妄之灾,却能不闻不问,这就是你的品性吗?”
    这人开始用起了激将法,想必他知道,在十七八岁的这个懵懂年纪,兄弟义气看得比什么都重。
    对我而言当然全无效果,我这次的预定目标可谓已圆满达成,就此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再者说,我已经确定了他们乃是军人的身份。
    做为一个军人,杀人不眨眼乃是必需具备的优秀品质。但毫无必要地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却是很难下手的。
    那是流氓和神经病干的事,黑社会都不一定会乱出手。
    所以,我若就此离开,离开这个城市,对方绑架高胖子等人以威胁我的作用便失去了。对高胖子等人来说,甚至还是好事。
    “方成,”林觅仙忽然轻轻地拉了我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敌人太卑鄙了,不如我们……”
    林觅仙胆怯了,看到比她还强的遗魂师都打不过对方,她丧失了信心。
    见她如此,我心中忽地一顿,有了决定。
    “主人,我必需留下!为朋友两肋插刀,乃大丈夫正所应当之事。”大义凛然地说完这句经典台词,我心里却有种好笑的感觉,因为我想到了后面那句:但为了美女,我插朋友两刀。
    林觅仙被感动了!
    美丽地眸中泛着湿气,我忽然想,高胖子若是看到此景,也会为了她插我两刀的。
    见我要走,林觅仙道:“我跟你一块去。”
    “别,”我赶紧摇头,“这帮人是杀人机器,你应付不了的。”
    在魂仆印记解开之前,我和林觅仙生死相关,到时别本来没事,却被她拉着一块死了。
    “你就安心地藏在这,别乱动!我一定能把人救出来,相信我!”
    “嗯!”像是送别从军的小媳妇,林觅仙重重地点了下头。
    就这样,我拎着三把飞刀,潜入了阴暗的山林之中。
第三十五章:能爆走否?
    毫无疑问,唐家这次派来的是军中精锐,这一点从刚才两百米开外的那枪狙击可以判断。曾当过特种部队少校军官的我,对他们的战术非常熟悉。
    部队是有作战守则的!
    人类几百年的近代战争,早已经历过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从而累积了无数经验。
    根据前人经验,军事家们把各种情况总结归类,汇聚成一个个适合环境的最佳应对方案,也就是守则!
    当然,经常把守则挂在嘴边的都是菜鸟,军痞们一般对此嗤之以鼻,他们总会说:守则,就是个屁!
    然而话虽如此,老鸟们对守则其实更加在意,因为他们明白,战争中经验是多么重要。在这些守则的背后,乃是千万条生命的无妄牺牲。那句嗤笑只不过是告诫新手:战场上情况千变万化,别死抱着守则,要灵活运用。
    我知道对方肯定不是新手。
    而根据守则,在这种山林解救人质的情况中,不管小队成员有几个,至少会有一位阻击手,远远地瞄着厂房大门。
    事实表明确实如此!
    而如果是五人的标准小队,分配应该是一个阻击手在远处,一个观察手在厂房四周,一个冲锋手用枪抵住人质,一位神枪手对着大门。
    最后是队长与人谈判。
    现在是否这样我不清楚,不过想来差别不会太大。
    但是有一点必需考虑,之前彼德师门的那次攻击,把其中一位叫猴子的击伤了。至于猴子是冲锋手还是神枪手,这个还有待确定。
    我不能大意,任何一个小细节的判断失误,都将改变结果。
    不过无论怎样,先解决狙击手是肯定的。
    我迈着十八路猫行步伐,悄悄地往旁侧山林潜去,之前的那道火光暴露了狙击手的位置,虽然他肯定会换方位,但大体在那一块不会错。
    “方成,出来谈谈吧!我知道你来了。”
    厂房里又响起传话声,那人却没在门口露出身影,这正是守则之一:在敌人方位没有确定之前,绝对不能让自己暴露在敌人眼下。
    我完全没有答理的意思,缄默不语地往山林那侧潜去。
    “再不出来,我可要不客气了!”那人声音中已带有微微怒意,这对于性格坚毅的军人来说,是很少出现的。
    现在我根本听都懒得去听,小心奕奕地潜行,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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