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面具的老人,听哥哥们说灯会的时候如果有喜欢的姑娘就会送姑娘定情物呢,让后再到姑娘家去提亲。”说道这些男女之情,翠儿不由的脸红了起来,她只是听说而已,这么难为情的事,让她也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说下去。
“呵呵,翠儿还小呢,这些本就是人之常情,等翠儿长成了大姑娘,夫人也为翠儿许配个好人家好吗?”高伊连喜欢翠儿的天真无暇,这样的孩子眼睛里没有任何权利纷争,没有居心叵测的诡计,只是天真的意味外面的世界只充满了幸福与欢乐。这样好至少不会被现实所伤,这样也不好将来总有一天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时,只会让自己更受伤而已。
“呀,夫人取笑翠儿,翠儿不跟夫人好了。”本来就红的小脸蛋,现在被高伊连这么一说就更像的熟透了苹果。
宋轩宇这几天都在其他几个妾室房里过夜,他不想去看那个破坏他与孟俊彦感情的女人,如果不是她,他又怎么会不辞而别。想念他,想念他身上的味道,宋轩宇轻轻推开多福轩里的书房门,自从孟俊彦离开后他便命人将这里封了起来,不让任何人动他的东西,这里只属于他们。
他曾经在这里拥抱他,也曾经在这里进入过他柔软的身体,在这里他们曾经疯狂的欢爱,这里充满了他身上淡淡清香,就像莲花一般,屋里的一切还是原来的模样,缺少了熟悉的那个他。宋轩宇曾经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对他一时的兴趣,用不了多久就会厌烦,可是他错了,当他得到他时,对他的感情连宋轩宇都无法想象,就算只是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都让宋轩宇觉得那是世间最幸福的事。
手指轻轻抚摸着他曾经用的桌子,椅子,毛笔,他曾经每天翻阅的书籍。因为宋轩宇不让任何人进这间书房,所以房间里已经落下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可是他并不介意,走到书桌前,坐在他曾经坐过的椅子上,闭上双眼仿佛又回到了过去的日子。
每当他神色疲惫闭上双眼时,会有一双柔软的手轻轻抚上他的额头,为他按摩。“俊彦,你到底在哪里啊,你知不知道我想你,快想疯了。”不知不觉泪眼已经爬满了宋轩宇的脸颊,他用手捂住脸,轻声的哭泣着,为什么你那么狠心的离开,丢下我一个人面对这冷冰冰的王府。
不想再触景生情,宋轩宇起身回玉兰堂,刚走进院子,突然墙角的一件东西吸引了他的所有注意,那是一个小小个蝶形玉坠,宋轩宇忙上前捡起摔成了两半的玉坠,这不是他送给孟俊彦的贴身之物吗?怎么会在这里?宋轩宇想起孟俊彦那夜出现在东院时的情景,难道!不!不可能,孟俊彦那天晚上在这里?而且听到了他与冥的争执?不,不会的,宋轩宇拼命的摇头,不会这样的,他怎么可能会那时候出现在这里!
可手上的玉坠又如何解释呢,这个角落如果不仔细看是不容易发现的,而站在这里可以很清楚的听到屋里人的谈话,也就是说那天夜里,见到他并不是偶然,而是他已经完完全全的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的功力不及冥,当时他没听到外面有人,难道冥也没听到吗?
宋轩宇冲出玉兰堂,朝地牢奔去,他必须得到证实,冲进地牢猛的推开牢门,看到里面一直垂着头的冥,便冲了上去,一把抓住冥的头发,朝他大喊到。“本王问你,那天晚上你进过俊彦的房间吗?有没有看到他在里面。快告诉本王。”不会的,一定是他猜错了,俊彦不会听到的。用力的紧紧抓住冥的肩膀,用力的摇晃着有些虚弱的冥。
“呵呵,知道又怎样?你以为你能找到他吗?哈哈,现在才发现是不是晚了点?我尊贵的王爷。”冥现在毫无求生欲念,听说孟俊彦失踪后,冥就猜到那夜躲在门外的人就是孟俊彦。哈哈,多可笑啊,他们都想得到他,可是他们却对他做了万劫不复的事,杀了他唯一的亲人,残酷的让他面对一切。他们两就是魔鬼,哈哈都该下地狱。
“哈哈,王爷我们两都该下地狱,那里才是我们该去的地方,哈哈哈。。。。。。。”任凭泪水流,冥疯狂的大笑着,走吧!俊彦。走得越远越好。离开这里,逃到一个没有魔鬼的地方,做回原来的你。那个眼中不带一丝忧伤,带着淡淡微笑的你,那个如同清风一样的你。
“来人,将本王的青锋剑拿来。对,我们都是魔鬼,可是我这个魔鬼要看着你下地狱,也许有一天本王也会下地狱,但不是现在。”冥疯狂的笑声,响彻地牢,让宋轩宇有些害怕,这个他认识十六年的男人,这个一直为他出生入死的男人,现在却为了一个他们都得不到的人,疯狂,其实他又何曾不是一个可悲的人。
可是看着这样的冥,宋轩宇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如果让他选择俊彦或冥,那么他会选择俊彦。冥,如果有一天本王在地狱遇见了你,本王一定会对你说声对不起,兄弟,但是现在本王不能,不能把他让给你。
“王爷您的剑。”侍卫将宋轩宇的青锋剑交到他手上,看了一眼一直在狂笑的冥,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兄弟慢走。便转头走出了牢房,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相处了十年的兄弟就这样离开,他不忍心。
“你九岁被本王捡回来,也算是本王救过你一命,跟了本王十六年,本王一直将你视为兄弟,本王不想动手杀自己的兄弟,你自行了断吧。”将从不离身青锋剑放到地上,这把剑伴随着他已经十五年,杀过无数的敌人,可是今天却。宋轩宇不想看下去转身出了牢房。
停顿了一下“冥,怪只怪,你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走好,他日在地狱相见,本王再向你赔罪。”刚迈出一步,就被冥叫住。“王爷,冥只求您放开手让他自由的活下去,这是冥最后的请求。”说完猛的将青锋剑抽出,发着冰冷寒光、锋利无比的剑刃狠狠的划破了冥的喉咙。俊彦,言大哥今生愧对于你,如果有来生,言大哥再陪你走遍青山绿水,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嘭!从宋轩宇身后发出了一声,物体重重倒在地上的声音,宋轩宇闭上双眼,指甲深深的陷入了掌心,不一会再次睁开双眼时,挥手擦去脸上的泪水。走出地牢,对门外一直等候的侍卫说道“将他厚葬,把本王的青锋剑随他一起下葬。。。。。。他很喜欢那把剑。”说完便大步离开了地牢。
第三十七章
舒云走出自己住的帐篷,看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青草散发出的清香让他感觉心旷神怡,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久违的笑容出现在他脸上,伯伯我终于来到了您的故乡,看到了您提起过的大草原,看到了成群的牛羊,看到了野马在草原上奔驰的样子。
极目青天日渐高,
玉龙盘曲自妖娆。
无边绿翠凭羊牧,
一马飞歌醉碧宵。
“舒云,快来,看大哥我今天抓到了什么。”刚回到部落的塔施尔兴奋朝舒云叫到,他要看这个小弟看看他抓了个什么好东西。
“塔施尔大哥,我就来。”舒云将擦了擦满是羊奶的手,因为他不会骑马也不会打猎,所以现在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每天挤羊奶,还有跟着老阿妈煮饭。
舒云是三个月前来到这个以放牧为生的小部落的,那时他昏倒在草原上,被外出打猎的塔施尔跟族里的同伴们救下,看他张相斯文,身体又弱不禁风,最后塔施尔一直恳求族长,才得到了族长的同意,将他这个中原男子留了下来。
因为他性格随和,不管何时总是一脸微笑,做事又勤快,很快就得到了大家的喜爱。刚开始时舒云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他们也听不懂他说的话,沟通起来非常困难,不过舒云天资聪慧,在大家一句一句耐心的教导之下,很快他也就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日常用语。舒云非常喜欢部落里的人们,游牧民族生性豪爽,为人热情好客,让他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
刚开始塔施尔还自告奋勇的想教舒云骑马,打猎。看他手无缚鸡之力连弓都拉不开,骑马又笨拙的样子,大家都开怀大笑,舒云并不介意,因为他知道,大家并不是在嘲笑他。
看到一脸挫败的舒云,塔施尔最后也只能认命的抓抓头,拍拍他的肩膀冲他笑了笑,说道“算啦,不会骑马不会打猎也没关系,还有很多你可以做的工作呢。”就这样舒云跟随着这个小部落游走在大草原上,哪里有肥美的草地,他们的家就搬到哪。
舒云在心里感激这些善良的人们,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和体贴,而塔施尔的老阿妈更是把舒云看成是自己的孩子一般,处处护着他,手把手的教他怎么搭帐篷,怎么挤羊奶,怎么用糜子做糜子奶茶,舒云也喜欢这位慈祥的老阿妈,也跟着塔施尔叫阿妈。
舒云跑到大伙跟前,想看看塔施尔今天抓到了个什么好东西,一个全身覆盖着火红色软毛的小东西出现在他眼前,便朝塔施尔问道“这个不会是狐狸吧?没见过狐狸毛会那么红的啊!”不过这个小东西长的好可爱啊,舒云情不自禁的伸手想去摸摸它看起来非常柔软的毛,可是手刚伸出去就被塔施尔一把抓住“别乱摸,它可是非常稀少的赤狐,而且这东西生性狡猾,却凶残,可不是什么温顺的小动物,别被它可爱的外表骗了,小心它咬你。”
舒穆看着那个对他充满敌意,浑身发抖的小东西,怒视着他,心里有些可怜这个小东西,好好的生活在草原上却被人类抓到了,“塔施尔大哥,那你准备怎么处理它?”舒云静静的与那小东西对视着,它的样子楚楚可怜,仿佛被人类吓坏了,对周围的所有人都一副敌视,是要谁敢靠近它,便会竖起浑身的毛发,张牙舞爪,想吓退试图靠近的人。
“怎么稀少的赤狐,平时根本见不到它们的影子,我也只是听老人们说过,我在想如果把它卖了,说不定能得到好大一笔钱呢。”塔施尔心里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