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重苦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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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重苦夏-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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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悲剧,长孙无忌的爱将不值一提。
                  悲剧让爱情千疮百孔得近乎灿烂。
                  另外一点是,我在写作时很少提到时间的流逝,往往都是快刀斩乱麻後随便说一句已经是什麽年。《千重苦夏》倒是一直提醒著时间的流逝,还要由序章开始倒数李世民的死亡。这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元素了。对我来说真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尝试。

                  四:冷感
                  与以前我写过的也以李世民为主角的小说中那种语气激昂的文笔完全相反,《千重苦夏》的用字是很平淡的。(指编修前)
                  因为是像「自言自语」的文章,所以不会有太大的感叹。像是自己跟自己说话时不会一大堆感叹号地用吧。感情在长孙无忌心上流转时像是陈述著早已知道的事情一样。我希望一切看上去自然、缓慢,慢慢堆砌出压力与郁闷,看著两人逆来顺受,一步步走向终结与永恒。
                  在这样的写作手法下,主角显得缺乏活力,文章的张力也大大减少。可惜我完全喜欢这样,越没高潮越好!
                  不过要感谢迪迪在必要的地方加入历史元素,增加张力。不然我就浪费了这两个人物了。

                  五:情节
                  比起故事情节、桥段,我其实只是比较想渲染一种气氛而已。在未经编修的段落中,桥段是次要的,只是想用情节和人物去盛载感觉,写得相当地随性。於是在原文中,剧情接近支离破碎,一个个的蒙太奇。也没有说想要交代什麽。
                  比起用历史去串连他们的爱情,我其实更喜欢写那些跟历史无关的片段,像世民在床上浇了自己一身湿去怀念童年之类,是我写得最乐的。

                  六:杂项
                  1。H
                  其实我真是不提倡在这篇里提及H的。像这种可以吃素的地方,放鸡肋是不必的。我认为在这种文章里H不能让两个男人间的爱情升华,更不是肯定交往的行为。迪迪常常说一定要有H,说那是肯定二人关系的凭证,到了某个程度时就要上床了。唔,其实我觉得H真的不能代表什麽,在这种他们是怎样爱上对方都不清不楚的情况之下……
                  2。男男成婚
                  虽然写了,但事实上我也很雷这种事情,类似男男生子、男扮女装之类的,我认为此等被人写到烂掉的旁门左道是最不应该写的,更重要是,并非说男女之间用来肯定感情的行为用在男男身上就有同样的作用。但迪迪要求到,罢了,写就写吧。
                  然後反正写了,就更雷的都写得了出来。在那以後我双手简直像解放了一样,然而在写这种风格的作品时最好不要那麽开放。
                  我就是这种人,最好不要挑战我,我真是什麽都能写的。
                  不过又说回这场男男成婚。因为出发点不是为了他们幸福,而是为了把他们推向更悲惨的情感,所以也很有作用。此後的同心结就像蛊毒一样不时咬著长孙无忌。让角色们更惨,何乐而不为?
                  3。雷
                  说起雷和狗血,有些人说受不了此文的某些情节。坦白说,我写得出来不代表我也接受得来。不过这种事情没有一种尺度,完全是个人口味。我几乎能想像到如果把那些我认为雷和狗血的情节拿掉的话,这篇将变得过份清淡,缺乏魅力。那将会变成另一篇文章了,是好是坏无人能定。
                  我认为在每一篇文章中,每一个情节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当然,我并非是为文中庸俗的桥段作辩。无论任何时候,我都以创意为目标,希望能写出大部份人认为有新鲜感而合理的桥段。我仍朝著这目标前进著。
                  4。夏天
                  我以前写过一篇叫《热雪》,围绕著冬夏,也是充满著象徵的一篇。因为很喜欢那感觉,所以《千重苦夏》希望是写成那个样子。但由於内容与篇幅都更长,所以没办法事事都绕著夏天来写。不过也尽了人事,在能写的地方都写了。
                  个人觉得夏比冬更难写。还好除了季节外这篇还有很多事要说。

                  最後,关於我:
                  给不认识的朋友。
                  我是朽木诺。
                  大家很少看到我比较清水的作品,近年我都是在发表H文而已。《千重苦夏》比较类近我在不写H文时的文风。
                  本人基本上是个不会历史的白丁,中文很差。但写东西是我为了自己爽的兴趣,不会跟谁交代什麽的。
                  因为所读的学系影响,所以沾染了率性而为、逻辑欠奉的坏作风。
                  很高兴可以藉此文跟大家分享我的写作之乐,欢迎大家到我在鲜网的家「井中之月」玩。
                  谢谢阁下看到这里,希望能在不久的将来再次用文字来跟大家交流!
                   
                   

                  《千重苦夏》第二作者迪迪的总後记

                  据说:天下什麽工作都可以由多人分工合作地完成,唯有小说的创作不可
                  以。同样是创作,作曲乃至绘画都有可能两人或以上共同完成;同样是写
                  作,论文或报告也可以——事实上是往往——合作者众。但小说是唯一的例外。
                  而这唯一的例外,现在却被诺诺和我打破了。因为《千重苦夏》这小说,不折
                  不扣地,确实是我们二人合作完成的。这一点,只有在诺诺的本家以她的名
                  义发表时才有公布,其它以我的名义(我在不同地方用过sindy、sindy迪
                  迪、柚柚儿、喵喵人等ID——後两个很白痴的ID其实是诺诺给起的)转载的地
                  方,我都刻意地没有说明,是故意要留到这最後发布“总後记”时才揭盅。这
                  当然不是我想贪天之功,而是我想测试一下读者,看有没有人能看出来,这
                  小说在风格上有生硬拼凑的痕迹,不够统一,从而看出这小说是两人合作的
                  作品。如果没有,那证明我与诺诺是“天作之合”,因为“天衣无缝”也,哈哈!
                  结果看来是很成功的:除了在某个转载的地方,因为读者的热情评论,感动
                  了诺诺,使她在百忙之中也现身回应,从而透露了这小说是与我合写的之
                  外,其它转载的地方都没有人发现。而即使是在那个诺诺现了身的地方,读
                  者知道真相後也惊呼完全没想到。在诺诺的自家园地,她发布时注明了是与
                  我合写的,那里的读者从一开始就知道,但即使如此,也有朋友表示没法看
                  出哪些是诺诺写的、哪些是我写的。而考虑到我和诺诺的风格完全是截然不
                  同,这种成功就更显得像是一种奇迹了。(虽然诺诺她自己说看定稿觉得怪
                  怪的,加入了很多不是她的东西,但又夹杂著她的东西。但这是她知道原稿
                  状态而造成先入为主的影响,这也是为什麽我一直对读者们刻意隐瞒的原
                  因,我不想他们受这个资讯的影响而扭曲了看法。)
                  最初,是我先想写一部长孙无忌X李世民的纯爱的历史同人,因为一直对这
                  一配对有怨念,认为如果历史上的李世民真的有男男关系,一定是他跟无忌
                  GG,其他人的可能性都远低於这一配对。有关的论证已经有小李粉做过,我
                  也就无需再重复了。
                  可是诺诺一开始的时候对这一配对没有兴趣,甚至是根本没有认识。但某一
                  天,她忽然说愿意为我而写一部这样的小说,但只限於字数三千,纯粹是为
                  了满足我这对她来说绝对是十分奇怪的怨念。
                  最後的结果当然不是字数三千,而是长得足够拿去投稿出版。
                  原因是写了开头几节之後,由於要写纯爱的历史BL,诺诺要把其中历史部分
                  委托给我增补。以往诺诺写小说,我也有给她改文,但只限於润饰字句,更
                  多像个文字编辑,而并不真的参与创作。另一方面,她写文时也会不断地与
                  我沟通,就人物设定、情节架构等问题听取我的意见,在这方面,可以说我
                  在一定程度上卷入了她的创作之中,但毕竟我更多是提供意念,而不是直接
                  地参与写作,所以诺诺把我称为她的“幕後军师”。
                  然而,在这小说里,我卷入之深是史无前例的,以致改了第一次之後,我就
                  要求:“我应该成为第二作者!”我并不是谦虚的人,但也从不会把不应属於
                  我的东西据为己有,而同样地,应该属於我的东西我也会要求获得credit,
                  所以我要求成为第二作者。
                  就这样,我们的合写之旅开始了。诺诺先写初稿,她会著重於写情感部分,
                  而历史部分她也会写,只是会写得比较粗枝大叶,让我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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