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伤旧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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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伤旧痕-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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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另一方面,由于我是男人,就更不可能同于庆迎菲的伶俐柔顺。
  庆迎菲比我小了大约一柱香的时间,却在除了年龄排行以外的其余的大多数时候,像我大姐一样——可能是因为她也太过出色的缘故吧。
  虽然庆迎菲是女儿身,但作为一个姑娘,她永远那么耀眼,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来形容她有点俗套,女红自然不必赘述,飞针走线不在话下。
  尽管她还没有嫁出去,但我相信这并不是因为没人要或是挑花了眼。前者是不可能的,后者是不至于的。庆迎菲完全有飞上枝头当凤凰的资本,只是她不愿意。
  这一点我很费解,爹娘居然不着急。所以任凭庆迎菲待字闺中,也没有人说三道四。
  当然,我也是孤身一人。除了想和庆家攀亲戚的人以外,我还没听说有主动求亲与庆家二公子的人呢——这个事实也是我经常被骂的原因,“谁会嫁给你这样的人呢”诸如此类的这种问句,我实在提不起回答的兴趣。
  不过尽管我的主要作用是衬托着他们的光芒,却也藉此而显得不入凡流。
  我是庆家人,庆衣绯的弟弟,庆迎菲的同胞哥哥。这是三个指向同一个人的身份,却完全有不同的含义,很奇怪却很有趣,因为这三个称呼带着的联想色彩都不一样。
  即便如此,其实我还是觉得,只有我的不顺服才是深深的植根在骨子里的。
  既然是骨子里的,就该是胎里带来的,应该来源于我爹娘才是,毕竟当年我爹不顾一切反对拒绝和花家联姻,执意娶了门不当户不对的出身在小门户里的我娘,这不是违逆是什么。
  我是在庆家的这一代人里面继承着一点最好的那一个,可惜不被承认。
  也是奇怪,自从我的父母当了家长,掌握了庆家之后,他们自己的年少轻狂的错误,好像就不再是问题了,也不允许孩子再犯了——仿佛所有的大人都只有一副脸孔,一种模式,而我们也将要如此,也将变得故作姿态的威严,恫吓我们的子孙,不宽容他们的自我。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也许就是以后的事情了,而对于很久以后的我来说,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我没能成为庆墨渐的翻版,也许也是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
  当然,眼前事是,就是因为我不听话这一点,才发生了下面的事情。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唠唠叨叨的这句话,老管家每天要对我说上不止三遍。然而我每一次都不听他老人家言,结果也并没有什么。久而久之这“恐吓”便对我来说失去了效力。
  所以我开始我行我素。
  似乎已经成为了惯例,庆家的每一个人,天成的都有说教我的资格,而我除了接受“不争气”的指责外,没有什么可以反驳的理由。所以这更加剧了我的不驯。
  那是喜欢夜观天象而知云雨的管家老先生在一天晚上对闲坐着的我说,“二少爷,明天有雨。看天儿不好就不要在外面瞎溜达。”
  我懒懒的咕嘟着凉茶,“嗯,知道了。”
  我用这句话来搪塞他可是经年累月了,老人家已经很平淡的接受了这个现实,“您多保重,带个小厮拿上蓑衣也好。”
  我继续标准的应答,“嗯,知道了。”
  老人家接下来的反应也是固定而稍作变通的,“您要是一个人,就不要乱跑了,省得不好找。”
  我微笑的点头,“嗯,知道了。”
  老人有些上了年纪,却依然精神矍铄,和蔼可亲,“您带上信号的烟花标记总是可以的吧——我会准备好驱寒汤的。”
  我的回应终于发生了改变,标志着这场无聊的对话的结束,“我记下了,您忙去吧。”
  所以,当第二天午后天气闷热欲雨之时,我选择了独自一个人跑到了离家不算太近的小山里,选择了想一出是一出的随性,也选择了之后一切的心甘情愿而难以预料的未知。
  总之是,不听老人言。                    
  作者有话要说:先上废话……正文马上展开。


☆、引郎入室(一)

  闷热欲雨,这是那一天天气的总体特征,没办法,夏不夏的感觉,就是这个德行。
  我一个人骑着一匹马,单人单骑的晃晃悠悠的驰向离家不算太远的一座山,目的却很愚蠢,毫无准确的目标,仅仅是闲的无聊,消遣时光。
  按理说,既然是为了打发时间,走路前去岂不是更好,然而,我真心觉察出来了自己的懒惰,所以断然不可高估自己的能力,若是施展我那并不伶俐利索的轻功,向来只是会让自己更累,而这显然不是我的作风习惯。
  尽管庆家并不是没有什么天赋优良的骏马,财力自然不是问题。只是我觉得,就我这种人而言,既然是不打算干什么正事,那还是不要去浪费灵便的脚力的好,省得人家真的有了急事反而耽搁了,这样就是我的不对了。我向来就是这样,尽管我不能帮上忙,连倒忙都没帮上过,但是我绝对不会去给别人添乱。
  因为我爹曾经教育我们说,“不扰人者即为圣贤。”
  我略带草率却很放心的把乖乖的马儿扔在山下,拍拍它的头嘱咐着,“别乱跑,啊。你在这里呆好,我自己上去玩会儿。马上就带你回去。”
  然后我就上去了,勉强算是在上山吧。一个人踢踢踏踏,没有踉踉跄跄,由于拒绝了小厮的跟随,可能如果有旁人,看起来显得会十分落魄,或者说,落寞。形单影只。
  尽管四周是蓊蓊郁郁的葱茏苍翠,尽管满眼是风景如画的清丽温柔,尽管旁边是安安静静的诗意画情。
  小山绝不雄伟,小山亦不壮丽,小山不会绵长。所以,当一个小小的我在天然被闲人或是旅人甚至是疲惫的骡马踩出来的山路上悠悠的幽幽向上走着,那感觉在我的自我感觉中并不凄凉,毕竟是常态了,但却确实让人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如此隔膜,格格不入,连在这种场合都要温习一下我平时的感受,天佑我?
  当一个人有些默默彳亍的向上走,天渐渐走向了暗色。当我越走越远,神智似乎也失去了那种平日的敏锐,所以走着走着听到的窸窸窣窣的声音,居然没能引起我的注意,所以,等到腿上的钝痛被我完完全全的感知,想去探究一下究竟是什么东西酿成了这场悲剧的时候,已然了然无望。
  我只看到了动物的牙印,我只看到了衣服的破洞,我只看到了自己的血在渗出,当然我还看到了自己的血仍然是红色的,在渗出还是在流出好像没有什么区别,因为那细细的蜿蜒的红色并没带给我太多的刺激和触动。
  我在自己的怀里摸一摸,必然有礼花一样的信号弹在的,不过好像除了这个,什么都没有了。
  但是因为现在是白天,这东西的效力差了点儿,再说,很奇怪的是,我当时并不想通过这种方式来通知别人知道我的情况,就仿佛是突然产生了自生自灭的念头,好像对于我这种人,留一个横尸野外的结果也是善终的了结。
  我感觉,那时候似乎是在带着故意的束手无策的我,袖手旁观着我自己,我想我当时的表情如果还有,那必然是笑着的。
  笑是我一贯的表情,各种笑,却都不是在表示喜悦。
  只是令很久很久以后的我很好奇的是很快竟然出现了一个人。
  他不是,更恰切一点的说,应该是不只是衣袂轻轻的超凡脱俗,不只是风度翩翩的温润如玉,不只是发丝飘飘的潇洒风流。
  他就是他,真的,我好像已经记不真切他的衣着打扮,我也好像我记不得他说了怎样的话,我似乎好像也记不清楚他的一举一动。
  其实,这些我什么都没有忘,我怎么可能忘。
  他似乎具备着上述所有的特点,但是这些好像都不足以形容他。因为所有的这些和他这个人本身比起来,和那个人自己比起来,什么都是不重要的。
  人强则骄,但是他当时掩饰出的气质,完全看不到盛气。反而是低调近乎谦卑的。
  他着了颜色很浅的衣服,完全没有游于四方的疲惫劳顿的表现。眼眸有神,丝毫没有倦怠与风尘的模样,绝不像一个旅人。
  他的身上背着一个褡裢似的小行囊,轻轻地在我面前蹲下,快速却仔细的检查一番,最后的结论温声细语带了安慰的语气,“不要怕,没有毒的。”
  他的声音很像是浓茶烈酒,完全不相干还可能是相克的两种气质,醇厚干净却那么有穿透的力度,不是掷地有声,却丝丝入心的展现在他的嗓音中。
  接着他按部就班的处理着我的伤口,加上包扎,之后虽然是带着抱歉的冒昧,但还是直接将我揽在怀里轻轻一抱,用着肯定的语气问道,“你的马在山下吧。”
  爱一个人,真的是世界上最简单和最难的事情,一见钟情,真是世界上最幸福和最可怕的事情。
  所以当我躺在他的胸膛里的时候,我的侧脸不由自主的贴在上面。他的身躯究竟应不应该用伟岸来定义还有待商榷,但是真真切切的温暖的触碰,没有不让人怦然心动的理由。
  这就是“英雄救美”的原理吧,大概是人在脆弱的时候就更容易产生依赖,所以才多了那么多的可乘之机。
  我想我就是其中之一。
  后来,我自我总结了一下,原来我以前对姻缘情愫的各种冷淡,仅仅是因为我没有遇上对的人啊。
  尽管遇见的美人不乏,然而无论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哪家的待字闺中,哪家的碧玉玲珑,我的心依旧像是汪洋大海般波澜不惊,她们就像是一枚贝,不足以在我的心头泛动丝丝的涟漪。
  这与他是男是女没有关系,庆家的二公子不可能是没见过美男子的人,名门显贵之后,风华正茂生的标致,英俊潇洒者,文质彬彬人,孔武有力的,大有人在。
  至于风月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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