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内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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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内当国-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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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那天夕阳西下的时辰,缎儿和他一前一后坐在院子里听高登讲故事,高尧康无意间看到,缎儿耳朵后面薄薄的一层柔软茸毛,在逆光下透出淡淡的金黄色,她微微仰着头,纤细光洁的颈项上没有一丝皱纹,颈根部连着丰润的肩膀和光滑平直的锁骨,它们交汇的地方,是一个让人眼睛看到就会陷进去再也拔不出来的撩人的凹陷,他也要觉得不好意思——高登曾经告诉过他,这个锁骨上的凹陷能不能放一摞铜钱或者是鸡蛋,是检验身材好不好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实,高登也想过把其它几个好身材的标志也告诉高尧康,但是在某种神秘力量的作用下,他发现自己没办法说出那些位于脖子以下的部位,这也是高登在这个世界发现的唯一一个超自然的法则。)



  高登无奈地看着弟弟,问道:“你知道你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吗——坐下!不许动!”



  高登掏出一枚铜钱,又放回到怀里——昨天刚讲过“薛定谔的傻逼原理”,今天再讲,虽然换了对象,也还是有灌水的嫌疑,得说点别的。



  “你最大的问题,就是太想证明给别人看了。考进士就像是太学里卖的鼎鼎大名的太学馒头。你在太学里的同学,有很多都来自贫家,他们只能吃学校提供的太学馒头,就像他们因为是被整个家族供养出来的,所以除了考取进士,光宗耀祖,带着全家鸡犬升天之外没有别的退路。你不一样,你的餐桌上有太学馒头,也有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炉猪、炉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儿……”



  报完菜名,高登自己先咕噜咕噜吞了两口口水,才接着说:“你要非得跟寒门学子一样,只拿太学馒头把自己填饱,就太亏了。”



  “可是人家都说,东华门外唱名,升迁加俸,当上封疆大吏,出任左辅右弼,迎娶豪门美女,才算踏上人生的巅峰。”



  “可是乐趣呢?十年寒窗,难道没有其他的乐趣?其实,不管是获得纯粹的阅读乐趣,还是了解未知的世界,都已经足够可以成为读书的回报。你的出身,让你成为这个时代少数能活得自由的人。你并不需要像别人一样,把时间都花在经义和策论上,你可以看的更高一点、更远一点,去钻研你真正喜欢的学问。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问题,是经义无法解释的,比如熟透的梨子为什么会掉到地上,而不是飞到天上去?在海边远眺,为什么会先看到远处的风帆,然后才看到船身?你以为这些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它们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



  高尧康在高登的描述中,隐隐约约看到一个新的世界,尽管它还被迷雾包裹着,没有办法马上看清全貌,但是道路已经若隐若现。



  看到弟弟的眼中既有迷茫,也闪烁着灵动的光芒,高登欣慰地揉着他的头顶,说:



  “你是我认识的人中最聪明的一个——当然我认识的人本来也没多少,蔡倏又摔成了笨蛋……”高登拧身躲开高尧康的头槌,“喂,我是在夸你啊!”



  高俅站在院子门口,默默地看着这对打闹在一起的兄弟。他在那里有一会儿了,听到了高登如何安慰自己的弟弟。有那么一段时间,高俅担心身为养子的高登是否能跟高尧康像亲兄弟一样亲密,后来他又担心高登会把弟弟带坏了,现在看来让他们兄弟多接触,并不是什么坏事,最近一个月来,高登的很多话,都颇有见地,高尧康也比从前开朗多了。



  高俅带着慈祥的微笑着走过去,说道:“刚才你们兄弟俩说的那些话,我都听到了。有一个地方……”



  高登和高尧康连忙向父亲行礼,请他训诫。



  高俅看着高登说:“你报的那些个菜名,都知道怎么做吧?”
第十四章 猪肉王子曹正
  高登带着缎儿在汴梁城里招摇过市。



  他身穿白色长衫,头戴逍遥巾,手里拿着一把折扇轻轻扇动,悠闲得像一个从太学里逃课出来的书生。但是从后面看过去,就会发现高登的长衫跟太学学生的校服很不一样。高登的长衫后背上,用金粉印着含义不明的四个大字,“夜露死苦”。



  汴梁城里有学问的人很多,一位读书人看到这四个字之后,对同伴说,这里面一定有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正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笔友见光死,夜露满衫袖。所谓夜露,指代的是眼泪,大概是这位士子跟一个姑娘做了很长时间的笔友,等到他们终于见面的时候呢,却互相看不上,从此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了,这个悲伤的结局,让两个人的眼泪沾湿了衣袖……



  他的同伴不同意,说,“夜露死苦”,恐怕是出自魏武帝的《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夜露死而朝露生,可惜朝露又转瞬即逝,所以这位书生大概是鞭策自己要早早建功立业啊。



  跟他俩同行的,还有一位修行中的居士,他对这四个字有另外的意见。他说,“夜露死苦”应是《金刚经》中所言,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前面两位一起摇着头说,非也非也,然后一个说,一定是爱情故事,另一个说,是劝人上进。



  居士到底是居士,本来想分辩两句,却又想到,我的躯体,我的生命,还有我脚下的这个世界都像露珠一样脆弱和虚幻——这是我刚从“夜露死苦”中悟出来的道理,如果我非要跟他们争执,不是等于没有悟道吗?所以他微笑着不再说话。



  旁边还有一个倭国来的商人,他将这四个字反复念了几遍之后,突然笑了,我想什么呢,发音虽然跟倭语里的“请多关照”相似,但是一定不是那个意思。



  盯着缎儿看的人也不少。她被高登“逼着”穿上了最流行的石榴裙,可是当高登一定要她把丝带紧紧地束在腰间而不是通常更靠上的部位时,缎儿马上发现这件石榴裙变得跟别的姑娘身上穿的不一样了。她首先发现自己的腰肢很细,跟着注意到身体前面和后面的曲线,因为这条束腰的丝带而显得更加突出,进而脸上泛起桃花的颜色,心跳也加快了很多。



  出门之前,她扭动着肩膀,羞涩地问高登:“衙内……我们真的要穿成这样去请一个杀猪的回来呀?”



  “当然啦。之前我出门,总要有十几个人跟着,有负责舞枪弄棒的,有负责提笼架鸟的,还有在旁边吹笛唱曲的,简直像个行走的瓦子那么风光。今天只带你一个人,所以你要对我负责,必须一个人顶十几个人那样引人注目。”



  “可是,衙内你是不是过于抬举奴婢了?”缎儿底气不足地说道,“我怕自己顶不了那么多人呢。”



  “还有我呐,我自己也会出力的。”高登摇着扇子,温柔地安慰她。



  一切都源于那天高登在院子里报菜名。



  高俅是一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虽然高登那天报的菜名,听起来都过于直截了当,缺乏韵味和文艺气息,但是胜在菜式丰富,花样百出,所以就惦记住了。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段,高登在高家又吃又拿,就觉得可以趁机回报一下高俅,把嘴和手都补长一点。



  高登说,先来头猪吧。于是他的院子里有了一头五六百斤的肥猪。但是问题也跟着来了,没有人会杀猪。



  高冲汉脚踩七星,绕着这头猪走了半个时辰,还是败下阵来。他对高登说,末将我有七十九种办法可以杀死这头猪,但是其中一半的结果是把它拍成猪肉饼,另外一半是把它绞成猪肉馅,恐怕都不和衙内您的用场。



  缎儿和高尧康更是指望不上,他们已经准备给猪起名了。



  高登有一个原则,就是绝对不吃有名字的动物。他这条原则里的名字,指的不是猪、狗、牛、羊这类物种的名字,而是为具体的动物起的名字。比如二黑,就是名字,所以二黑就是不能被吃掉的。假如缎儿或者高尧康决定叫这头肥猪三胖子之类的名字,那么它也就不能被吃掉了。



  所以高登说:你们给我打住,缎儿听令!



  缎儿:缎儿在。



  高登:你跟我盛装打扮,我们去请个杀猪的回来。



  缎儿:遵命!



  高登:高尧康听令!



  高尧康:小弟在!



  高登:你负责组织厨房的人把锅碗瓢盆和各色调料准备齐全,配菜也要摘洗干净备用。



  高尧康:小弟得令!



  高登:高冲汉听令!



  高冲汉:末将在!



  高登:你看住这头肥猪,别让它乱跑,也不许任何人给它起名!



  高冲汉:末将领命!



  这是他们出门前杀猪工作准本小组做的事情。



  现在,肩负寻找杀手使命的高登和缎儿,穿得像暴走族二人组一样的,穿街过巷,在汴梁人民惊诧的注视下,步入屠市这个别人以为他们绝对不应该踏足的地方。



  道路两旁的肉铺案板上,铺陈着剁成大块的猪肉和羊肉,地面的泥土日复一日渗入血液,已经变成了暗红色,散发着腥臭的味道。这种陈腐的血腥气跟猪肉的臊味、羊肉的膻味混合在一起,不断地冲击着缎儿的鼻孔,让她一阵阵头晕。



  缎儿掏出一块熏香的手帕,掩在鼻子上。她发现高登的头突然凑了过来。高登深深地吸了口气,说:“让我也沾沾你的光。”于是缎儿就更觉得眩晕了。



  一个身高八尺,胸口露着巴掌大的胸毛的屠夫,手里拿着一尺见方的厚背菜刀,在案板上剁得嘚嘚有声,他发现缎儿的注视之后,就更加卖力地挥舞菜刀,一时之间,肉屑和碎骨到处乱飞。



  缎儿指着他问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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