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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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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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又不在了,你还守什么呢?”崔氏却坚决地说:“谢谢妈妈的好意,现在公婆已老,家里只有一个幼弟,我怎么能舍他们而去!”包拯只有两个儿子,包繶早死,正因为崔氏尽心竭力把幼弟包绶抚养成人,以后包家子孙兴旺,现在已经传了30代了。
  对于崔氏不嫁这件事,我们应该做出公平的评论。如果包家为了维护家族的面子,不许她改嫁,阻挠她改嫁,那当然不对,当时包拯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同情、可怜自己的儿媳妇,一再劝她改嫁,足以说明他为人处事很富人情味。从崔氏这一方面来说,她有改嫁的自由。如果她崇拜公公,怀念丈夫,自觉自愿地为了这个充满亲情的家庭付出牺牲,做出贡献,这不仅没有任何不对,而且是应当受到尊敬的高尚行为。
  包拯的墓志与家谱都在,我们不难从中查明他家的世系。这样一查,就能说明包拯劝媳妇改嫁与媳妇崔氏抚育幼弟成才都确有其事,并非传说。金兵入侵,宋廷南迁,包家的后裔迁到浙江。宁波天一阁现在藏有一本《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世界船王”包玉刚是包拯的第29代孙,就是从这部宗谱里查出来的。
  包拯在家侍奉父母。直到父母都已去世,他才到扬州天长县去当了一任知县。任满后升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在端州任上大约三年,做了不少实事。例如治理西江水患、凿井、办学等等。特别是在整顿司法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经他整顿之后,衙门里没有积压的案子,监狱里没有呼冤的犯人,可以说是弊绝风清。他这个包青天的名声,在端州任上就传开了。包拯不是诗人,在他的文集《包拯集》里只有一首诗,就是在端州写的,叫做《书端州郡斋壁》诗,内容是反对贪污腐化提倡廉洁的,诗曰: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修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燕雀喜,草尽狐兔愁。
  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
  历史上的一些大诗人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瑰丽的诗篇,有些是赞美祖国壮丽河山的,有些是歌颂志士仁人英雄事业的,但是像包拯这样以戒贪倡廉为主题,可以作为走马上任的官员们的座右铭的,从古到今,还真找不出第二首来。
  端砚(端州的砚台)是当地的特产,在文房四宝中,与宣纸(安徽宣城的纸)、湖笔(浙江湖州的笔)、徽墨(安徽徽州的墨)齐名。在宋代是重要的贡品之一。过去的地方官常以向朝廷进贡的名义到处征收,遇到有佳品就据为私有,以备日后行贿或作为礼品送人。包拯在端州任上,命令工匠按进贡的定额制造,一个也不多收,所以他在离任的时候,敢说“不持端州一砚归”,一时传为佳话。包拯做官公正廉明,远近知名,他被赵祯召进京城做官的时候,已经40出头,为人稳重、做事老练,不管承担什么工作,都能做出成绩,引人注目。他初做京官,是当监察御史。以后多次调动,或者是在东南各地当地方官,或者是在京城里面当监察官,总的说来,是一路顺风,稳步前进。到了公元1056年担任开封府尹(首都市长),1058年担任御史中丞,已经是他晚年。他于1062年去世,当时的职务是枢密副使。
  从来都说清官“铁面无私”,铁是黑的,所以舞台上的包拯都化妆为一个大黑脸,成为铁板一块,以说明他的不可通融,不讲人情。其实包拯一生做事都很有人情味。从官修史书、野史笔记、民间传说各方面来看,包拯都没有“门进难,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作风。《宋史?包拯传》中说:“旧制凡诉讼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过去老百姓要到开封府告状,先得托人写好状纸,由衙门小吏代为投递,辗转费时,小吏就能从中敲诈勒索。包拯做开封府尹时,一举打破了这条规矩。他规定老百姓要来告状,可以到府衙门前击鼓。只要鼓声一响,府衙就得大开正门,让老百姓直接上堂告状。这样,衙门小吏就没有了敲诈勒索的机会。开封老百姓奔走相告,真想不到当时的“上访”竟会如此方便。
  赵祯把包拯调进京师,主要原因是因为他正直敢言,叫他当个言官(谏官),既可以对朝廷大政提意见,提建议,也能对重要官员进行监督。包拯的确不负赵祯所望,只要他觉得自己所说的问题有理有据,对皇帝也敢力争,有时候争得唾沫横飞,溅了皇帝一脸。见到的人都很感动,觉得他们君臣契合,传为美谈。
  开封府是皇亲国戚、豪门权贵集中居住的地方。开封府尹不过是个从三品,而京城里面一二三品的高官至少有好几百家,有些衙内、豪奴倚官仗势,任意横行,开封府的官员们慑于权势,不敢去管他们。赵祯觉得实在看不下去了,有意整顿一下,决心动用包拯这张王牌,对那些经常横行霸道的人,给点颜色看看。包拯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向皇帝打了包票绝对依法办事,绝不后退一步。经过几个回合,包拯旗开得胜,在开封府名声大振。对那些扰乱社会秩序的人,说抓就抓,说判就判,对于说情的人,一概不理,还要追究责任。当年夏天大雨,开封城里的惠民河阻塞,河水泛滥,街道淹水,行人受阻。包拯经过调查,知道这是有些权贵侵占河道修建花园、亭台所致。他急如星火,连夜查卷,追查非法建筑物的产权,对于没有产权的建筑,一律强制拆除。那些业主说情没有人理,送礼没有人收。最后一直闹到皇帝那里去,皇帝推托说:“包拯这个人的性格你们是知道的,他只要有理有据,一定会蛮干到底,我说的话他也不会听,我也没有办法。”在皇帝那里碰了钉子,这些权贵也只好灰溜溜地同意拆房子。从此,“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

君子满朝的仁宗时代(6)
经过包拯一年多的整顿,开封城里的面目一新,秩序井然。赵祯所希望于包拯的,也不过如此。这样一做,至少可以治标,改变一下京城的面貌,至少可以树立一个清官的样板,让全国别的城市跟样学样,扭转一下社会风气。至于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积贫积弱的问题,那就要治本,要进行变法,不是这么君臣几个人在短时期内所能解决得了的。
  民间传说里的包公,小说、戏曲里的包公,长期以来被神话了,被美化了,被拔高了,被夸大了,这些包公,已经不是包公的真面目,可以说是已经进行加工了的假包公。不过这些假包公也反映了一种真实,那就是一千年来广大老百姓(包括海内外华人)善良的愿望。
  就是某些貌似荒诞的神话故事,也是在老百姓的善良愿望的基础上产生的。
  关于包公死后成为阎罗王的故事,就是来自当时的一句民谣,“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这就是说,对任何官员都可以打通关节,就是对阎罗王和包公打不通。说书者和演戏者因此就会想到:在阳世里老百姓有冤难伸,受屈而死,死后就会成为冤死鬼,进入阴间的枉死城。年深日久,枉死城鬼满为患。何不请包公去兼个职,日理阳,夜理阴,两头兼顾,让许多冤死鬼沉冤得雪,早日投胎重回人世。不过这样一来,包公早晚会被累死,不如让包公在百年之后,去当专职的阎罗王,这更符合老百姓的愿望。在人世间找不到包公,死后也可以找,如果他当了专职的阎罗王,那不就更好找了吗!
  在宋元话本、明清小说中间,某些官员在飞黄腾达之后,忘恩负义,停妻再娶的故事颇为不少,如《金玉奴棒打薄情郎》《活捉王魁》等等皆是。老百姓同情弱者,痛恨忘恩负义的人,总希望有个青天大老爷出来主持正义,把他们狠狠打击一下。如果这个忘恩负义者来头很大,老百姓更希望有个不怕惹火烧身的清官来摸老虎屁股。包公严惩陈世美的故事恰好满足了老百姓的这种愿望,所以不胫而走,长期流传。
  在这个故事里,老百姓考验了包公——看他敢不敢触动皇亲国戚;也考验了皇帝——老包敢动你的女婿,看你还能不能沉得住气?包公和皇帝都经得起考验,老百姓为此感到万分高兴。虽然许多情节都是虚构的,历代观众都能够慨然允许并且欣然接受了它。大家觉得舞台上的包公形象是真实的,历史上确有这样的人物存在。在老百姓含冤负屈而呼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的时代里,大家宁肯相信人间确有这样一尊“正义之神”存在,因而也感到很大的欣慰。
  老百姓爱戴包公,是因为他能主持正义,不畏权贵,为民伸冤,为民造福。我们敬仰的是他的精神,而不是他破案的技巧和能力。可惜有一些民间故事出现了离奇的情节,让包公主持侦破疑难大案,把他写成了一个东方的福尔摩斯与古代的刑侦队长,这就使得包公异化,虽然不是面目全非,至少是让他世俗化了。
  皇帝发现了范仲淹
  还在刘太后垂帘听政,赵祯自己没有管事的时候,这位年轻的皇帝就已经为大宋帝国的内忧外患而担心,时时留意希望发现一些能臣,将来好当自己的治国帮手。当时究竟有哪些内忧外患?说起来也简单,就只是两个字,内忧是“贫”,外患是“弱”。
  你看,大宋帝国的京师,锦绣天街,花花世界;灯火樊楼,彻夜通明;灯红酒绿,千金买醉;笙歌鼎沸,歌舞升平。这还能叫“贫”么?当时的社会,看上去富贵繁华,似乎财大气粗,实际上国家财政,入不敷出,达官贵人,奢侈无度;贫民百姓,度日如年,一遇灾害,就会大乱,国家有极大的隐忧。
  大宋帝国养兵百万,一旦出师,刀枪眩目,衣铠鲜明;登山涉水,宛若长龙,前不见排头,后不见排尾。如此阵容,如此声势,还能叫做“弱”么?可是人人皆知,军队是用来打仗的,不是用来表演的。所谓“东京八十万禁军”,吓唬老百姓有余,对外作战就很难打胜过一回,经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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