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显得极静极静,静到安大少都能听到季廷芳清浅的呼吸声。安大少把头埋在自己的臂弯里,他觉得分外不好意思。他只觉得他一心是为着季廷芳想的。却不料季廷芳宁愿自己难受也是为着他着想的。虽然没有明说,但其中的用心良苦他还是能感觉得出来。安意煊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恨自己。若是自己也有那些话本小说中写的侠客那般高强的武艺就好了。那样廷芳就不用担心自己,而自己也可以保护廷芳了。
想到这里,他抬起头来偷偷的觑了一眼季廷芳,却见季廷芳正小心的往他的方向移了一点,把火也烧旺了些。安意煊不解,抬头往四周看去,却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只见四周密密麻麻的都是绿莹莹的眼睛,在暗处不知还藏了多少。安意煊再不经事也识得,这是狼群!
“廷芳,廷芳。你别害怕,据说这些动物都是害怕火光的。只要这火还燃着,咱们就不用怕它。”安大少心里害怕到极点,嘴上却说着安慰季廷芳的话,其实他也不过是帮自己壮胆罢了。倒是车夫显得镇定异常,看了看四周,他们正坐在几棵大树的树荫底下。
季廷芳却是知道,先开始因为身体的缘故,并没有捡到多少柴,虽说还能坚持一阵,但那决计烧不到天亮。这野外密密麻麻的狼也不知是有多少,怕是今晚真得葬身狼腹不成?
但也不是没有希望,端看近前这几棵大树,若是能从上面裁些枝桠下来,放在火堆边烤着,等捡的干柴烧完了,这湿柴也就烤得干了,看这些树上枝桠的数量,熬过今晚绝对没有问题。但还有一个问题,就不知道这树上的枝桠怎么能在狼群的包围下取将下来?要知道,这树离火堆还是有一段距离,而这个距离,恰好能够让狼群不惧火光的来攻击人。
别的倒还无所谓,就是苦了这安家小子。他本该好好的待在京城享受他的纨绔生活,却因为自己背井离乡,虽说于他不过是一场游乐玩耍的旅程,但若是这旅程害了他的性命,那却是万万不该的了。可叹自己手无缚鸡之力,却无法保得他周全。
火光渐渐的小了,季廷芳一边小心翼翼的往里面添着柴火,一边计算着剩下的还能烧多少时间。安大少歪着头看着头顶上的树,不知在想些什么,车夫也学着安大少的样子看着头顶上的树。只是他在计算这怎么样才能脱险。他想,许是先前在溪边剥鸡和兔子的血腥味引来了狼群。要早知是这样,还不如苦一下自己的五脏庙,吃点野果算了。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四周静谧得更加可怕,也不知过了多久,柴禾已经用尽,便只剩下那燃着的一小团火,没有半丝风,但是火光还是渐渐的小了,最后只剩下了一团红亮。狼群这时候却发出一声清啸,声音极其洪亮,接着漫山遍野都响起了狼啸声,只听得三人更加胆寒,它们这是在招呼同伴!但是,一个小山岗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狼?
谁也想不明白,但是这个时候也不容众人细想,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狼群开始行动了,车夫就近扯了根树枝攀了上去,但也只有他攀上去了,季廷芳爬到一半被狼群噙着裤子给坠了下来,安大少却是压根就没动。
领头的是只毛色雪白的狼,个头巨大,看起来煞是渗人。但不知为何它却并没有做出攻击三人的举动,只是把三人围困在这里,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一般。
又过了半晌,天光渐渐放亮,为首的雪狼向着狼群发出一声长啸,外围的狼群渐渐散开,却并不离开,反而是在两边列成了队伍,看样子竟是经过严格的训练。究竟是谁有这般手笔?要知道狼不同于狗,狼不仅野性大,极难驯服,而且攻击力巨大,大批量的训练的话,朝廷不可能不管的,而又是谁,能有这般势力?
不大一会儿,天空便泛起了鱼肚白,一阵迅疾的马蹄声传来,不多时,一个身着蓝衣的少年便出现在三人眼前。蓝衣少年对着季廷芳嫣然一笑,“季老板,你还记得我不?”看那身段容光,气质温润如玉,竟是比之季廷芳还要胜上两分。这样的人怎么能记不得?季廷芳点了点头,“我们的确见过,还是在飘香苑里,但是廷芳尚不知道公子姓名罢了。”
蓝衣少年腼腆的低下了头,“那时候我就对季老板倾慕已久了,好不容易能见上一面,却被那小主子给搅和了。唉,他就那脾气,你也别见怪。”蓝衣少年又叹了口气,下得马来,走到季廷芳跟前,伸出了手,“我叫曹培,字安格,你叫我曹安格就好。”
听罢这话,季廷芳还未反应,倒是安意煊惊叫了起来,“我知道你!你就是那个户部侍郎的第三子!名满京城的大才子曹安格。据说是三皇子的心腹。”
蓝衣少年但笑不语。季廷芳恨恨的瞪了安意煊一眼,却也没有搭话,倒是安意煊不知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继而很天真的问道,“我还听说你不止是三皇子的心腹,更是他的娈宠,是也不是?我就觉得,你这样风流的人物,若是做了娈宠,还真是可惜了。”蓝衣少年脸色忒变。过了半晌方才缓了过来,继而用冰冷生硬的语气问道,“你这个听说,是从何处听来?”
其实京城里并无曹安格和三皇子的传言,这一切不过是安家大少随口胡诌的,无奈曹安格近日和三皇子正是牵扯不清的时候,关心则乱,这一下子没把握好,就有一个把柄落入了安大少的手里。安大少虽不喜他与季廷芳多接触,但也对他并无恶意。只是小小的对昨夜他派狼群围住自己,害自己受了惊吓的事情还以颜色罢了。
曹安格却显然对此事耿耿于怀,随意与季廷芳寒暄了几句便告辞离开了。狼群也渐渐散去。转眼便消失在了荒野之中,这四周一点也看不出来这里曾经来过大批量的狼群。这个场面让车夫目瞪口呆,他平生从未见过这般场面。几乎要心疑这是自己做的一场梦罢了。
14、第十四节 顺利回乡
再觉得是做梦,也有醒的时候,接下来路还是要走。只是车夫再不管安大少的意愿,只顾着把拼命的催马儿。这一路倒是风平浪静,除了每天季廷芳要受些罪。如此这般,过了五六日光景,便到了季廷芳的家乡,夹江。夹江是一个小县城,季廷芳家在县城管辖的一个小镇上。小镇名叫白家镇,顾名思义,这镇上姓白的人最多。季家在小镇上世代为医,医德的口碑很好。季廷芳一路上看着风景,身子虽是难受,却也显得开心得很,倒是到了这白家镇上,反而近乡情怯了,只命车夫在一处客栈前停了,却并不回家。
安意煊这时候倒显得异常的乖巧,并不询问。小镇上人口不多,流动人口也很少,一有个风吹草动,不出半天整个镇上都会知道。以致于季廷芳和安意煊刚在客栈大堂里坐着喝了小半个时辰茶,就有人寻上了门来。
那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身穿一袭暗紫色布衣,头发有些许凌乱,应是急忙赶过来的,他看来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也很是不善言辞,见了季廷芳也是呐呐的,安意煊瞧着觉得可怜,便命他在自己身旁坐了,一边喝水一边问他些话。
原来这老实的青年竟是季廷芳的哥哥,当初季廷芳离家后就没再回来,这一晃眼已经过了五年了。还说些什么是他对不起廷芳的话,说什么爹娘都很想廷芳,说这些无非为了一件事情,希望季廷芳回去看一看。
安意煊是知道的,季廷芳其实也很想家,只是真的近乡情怯,没到的时候拼命的想,真到了却感觉不知道怎么回去。这种感觉没离过家的人是不会明白的。他便让季家大哥先回去,自己和季廷芳去镇上转转。
恰逢小镇上逢场,季廷芳便陪安意煊去逛街。其实京城的街道比小镇上繁华了不知多少倍,但小镇是季廷芳从小生长的地方,所以安意煊看什么都觉得亲切美好。小镇上的人也都实诚,有许多经过季廷芳父亲和哥哥妙手治好过病的人们都亲切的跟季廷芳打招呼,连季廷芳也不禁感叹,虽是离家五年,但是这五年的时光在小镇上仿佛是静止的,一切都与自己离家时毫无二致。要不是这五年时光在自己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连季廷芳都要怀疑那只是自己午后小憩时做得一场梦罢了。
不知不觉间,步伐就走到了自家门前,季廷芳没有进去敲门,只是盯着比记忆中旧了许多的门栏,那上面依稀还能看见个大红色油漆漆得倒福字,那是自己幼年时期玩耍时漆上去的。因为先生说福字得倒着写,福气才会到自己家来。所以那时候他就央求着哥哥拿了家里买盐的钱去买了红漆来,在门上写了个大大的倒福字,季廷芳现在的笔调还能看出几分当年稚嫩时的影子。然后当天晚上哥哥就挨了一顿好打。
想到这里,季廷芳的眼眶湿润了。哥哥。。。
这时候门内传出一声娇喝,“季翔,把衣服收了给我拿进来。”接着传出先时那老实巴交的青年的声音,“知道了。”季廷芳心里一下没忍住,当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手已经推开了门,只见院子里摆满了晾晒药材的簸箕。安意煊跟在他后头好奇的东看看西看看。
老实巴交的青年回过头来,看见季廷芳的时候显得很是惊讶,然后是尴尬和欣喜的结合,“湘儿,既然回来了,就留下了吃饭吧。你嫂子今天买了条鱼,咱们今晚做鱼吃。”青年说得时候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显得有些踌躇,生怕季廷芳不愿意。这时候从药簸箕后边转出个身着黑衫的妙龄女郎。女郎见了季廷芳倒不甚吃惊,只是一双妙目上下打量着他,显得很是好奇,“你就是季翔的弟弟?我经常听他提起过你呢,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上一面,一直以来都觉得很遗憾呢。今晚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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