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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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 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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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我明白了。」珠姨将手上的几个资料袋放到书房的桌上,然後拿出车钥匙交给我。「车子停在地下室的停车场,车号1778XY,是墨绿色的Toyota。」
  
  珠姨的顺从还是没有让我的心情比较好,拿过车钥匙,又回到房间,将放在床头的那串钥匙及笔记型电脑一并带出门。
  
  走出大门,才发现这是一栋公寓的二楼,难怪卧房的窗外可以看到绿荫。
  
  以傅昭龙的手笔来说,这间公寓并不怎麽样──虽然这个地区,即使是旧公寓,听说一坪也要四丶五十万,但是,随手送法拉利安左的人,我以为会是送更高级的华厦,或是类似我家那种饭店式管理的大楼。
  
  将车子开出地下室,乱无目的地乱晃着。
  
  我这才知道为什麽傅昭龙要送我这里的房子,因为这里离D大超近,如果我要在D大念到大学毕业,或是还要念研究所的话,那麽这个房子的确是很好的选择。
  
  D大附近的住宅区大多都是像这种公寓,我住的公寓,在这里已经算新了。
  
  开着车东晃西晃,最後我在一家二手车专卖店停了下来。
  
  红色的马自达,很好看,我对车子不算很有研究,我不太确定它是马几,也不太确定它是多少cc的,但是,这台车的外型就是对我的眼,我停下车,进入那家二手车的卖场。
  
  介绍员告诉我,车子才一年,平常很少开,总共还开不到一千公里,车主要出国所以才处理掉。
  
  其实我可以买新车的,但是,那台红色的马自达,让我有一种非把它开走不可的感觉──虽然,红色的车子对大二生来说,其实还是不低调的。
  
  我本想打电话给傅昭龙,但,因为是直接按回拨,所以,电话反而拨出给珠姨了。电话只响了一声,我就将电话挂掉。念头一转,我决定还是刷自己的信用卡付头期,反正我老爸也不是买不起。
  
  打开皮夹,这才发现皮包里有一张没见过的信用卡,我老爸有一张,所以我知道,那是所谓的无限卡。是不是真的可以刷房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要年收入超过两百万的人才能申请,而且还要缴年费。
  
  不用问,我就知道那是怎麽回事了。
  
  手机响了起来,是珠姨,「打错电话。」我讲完,正想挂上电话,又说,「对了,我买车了,你的车我停在二手车商这里,你再看要找人来开走,或是过来开走好了。」
  
  我不承认自己是故意刁难珠姨,她既是傅昭龙请来照顾我的,只是搭将近半个小时的计程车来开回她的车,也算不上什麽。不是吗?
  
  珠姨沉默了一下,问我二手车行的地址,又问我回不回去吃晚饭。
  
  「我还有一堆东西要买。」我不知道是手上的无限卡令我手痒,还是珠姨令我感到不开心,或是,我根本就是在记恨傅昭龙经过昨夜之後,却在电话里面将我定位为「外面的情人」,总之,我很不高兴,手上刚好有无限卡。
  
  我没有疯狂的购物欲,尽管理智告诉我,我现在的烦躁和购物的决定并不正常,但,情感面告诉我,既然你是被包养的,那当然就要拼命A钱A礼物了。
  
  我终究没有花老爸的钱,而是用那张无限卡刷了一部很新的二手车,然後开着爱车转往天母。
  
  一般来说,买车过户什麽的,其实得花一点时间,我不可能现场把车子开走,但,有钱好办事,拿出无限卡,急件要加多少手续费随他们收。只要够有钱,买车跟买白菜一样简单。
  
  一整天下来,直到晚上十点多,将车子开进「属於我」的公寓地下室停车场时,我已经将红色马自达的後座丶行李箱甚至是副驾驶座通通塞满了。
  
  在我疯狂地购物期间,只有珠姨打了一通电话,表示律师来办房子的手续,问我什麽时候回去。
  
  「想回去我就回去了,这种事,妳难道不能处理吗?」我不算个好伺候的人,我知道,但是,我克制不了满腹的无名火。
  
  挂上电话之後,我掏出信用卡,又刷了一双名牌球鞋,然後提着袋子准备去进攻下一间百货公司。
  
  直到我疲累地开着新到手的红色的马自达踏上归途,我的心情依然没有好转。
  
  我大概是个被宠坏的人吧,然而,我需要的从来就不是金钱这类的东西──就像我对傅昭龙说的,只要他对我好,要我爱上他并不难。
  
  说穿了,我只是个极度渴求被爱的人罢了。
  
  所以,我不缺人照顾,傅昭龙请人来照顾我生活起居并不令我感动,我只觉得生气。
  
  所谓的爱情或恋人,就我以为,应该是像我和许永志那样互相照顾的,至於要花钱替代的话,那与我的父母对我有何不同?
  
  也许,傅昭龙如果听到我的这段话,又要说我搞错了吧。
  
  他也许根本不将我定位为恋人或情人,甚至算不上宠物,我只是刚好能影响他的心情的,如果不存在就不会心烦的多馀摆饰。
  
  我想,我一直没办法确定我真的有爱上傅昭龙,也许就因为他对我竟是那样的──以金钱打发一切。
  
  傅昭龙似乎有意将与我的关系,界定在豢养或是兴趣这样诡异的定位上──毕竟,我认为的情人或爱人,不该是那样的状态的。
  
  我在前一夜以为自己驯服了傅昭龙,却在隔天的电话里大受打击,这就是我整天几乎没有吃东西,又郁郁寡欢的原因了。
  
  开着车,我一路都在想着自己心情恶劣的原因。
  
  也许,我已经爱上傅昭龙了,所以,他说着爱却不表现爱的方式,才会令我这麽生气。也或许,我只是单纯自尊受损。
  
  将车子在早上珠姨停车的停车位停好,我爬上二楼,掏钥匙打开门。
  
  令我讶异的,房里是亮的,傅昭龙在餐桌边吃东西。
  
  「回来了?」看到我回来,那人露出有些睥睨一切般地微笑。
  
  「你为什麽在这里?」脑袋当机,因此我只能问出这句话,「珠姨咧?」
  
  「我让她先回去了。」傅昭龙对我勾勾手指头,「你吃过了吗?」
  
  我突然觉得自己饿到有些胃疼了。
  
  「你不知道吗?」我望着傅昭龙,不相信他会没有派人跟踪我,或是监听我的对话。
  
  「你不说,我怎麽会知道。」傅昭龙似是好笑地,「珠姨说,你没吃午饭就跑出去了?珠姨的手艺很好,她今晚做了笋子炖排骨,很甜,就算吃饱了,也来喝一点汤吧?」
  
  「我整天都没吃。」说完之後,又觉得自己有些矫情──听起来就像是故意饿一天,只为了向他撒娇一样。
  
  「什麽?」谢天谢地他似乎没听到。
  
  「你来做什麽?」我转移话题,却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蠢,「我是说,你为什麽不知道我今天的行踪?你没有监视我?你不怕我逃?」
  
  「没那个必要,我已经抓准你心爱的王牌。」傅昭龙笑着为我盛了一晚笋子炖排骨,「或是你的爱情。」
  
  ※ 70。
  
  他的话令我想生气,想反抗,甚至看到他时好不容易冒出来的食欲瞬间全消。
  
  胃有些发疼,但我现在只想吃人!
  
  怒气冲冲地走到餐桌边,低头,亲吻他因用餐而带点油香的嘴唇,用尽全力地吸吮与咬噬──这人,这人,这个死变态,怎麽这麽能惹人生气!
  
  我的忿怒似乎被理解为热情,他不闪不躲,甚至嘴角上扬起来。
  
  直到自己几乎要没气了,我才放松了亲吻与咬噬的力气,口中尝到了腥甜的血,挟带着笋汤的清香。
  
  放开之後,看到他红肿的嘴唇,因为我刚才的暴力,渗出了些许的血丝,虽然带着嘲讽的笑容,看起来仍是狼狈的,我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
  
  他笑着舔去嘴唇上的血丝,整个人看起来妖媚异常。
  
  我对他露出甜甜的假笑,径自端过他的碗,一口将笋汤喝尽──的确很好吃。喝掉笋汤,心里的怒火就像前一秒还在肆虐的龙卷风,在平地里无端地消失了。
  
  「我喜欢你的热情,很有趣。」傅昭龙拉着我坐在他大腿上,伸舌舔我的嘴角,「很甜,辛,有没有试过在餐桌边做呢?」
  
  推拒着,那人却死命地扣住我,不让我离开或起身,又一波饥饿感袭了上来,我只好伸手碰触饿到发疼的胃,「我还没吃饭。」
  
  「整天都没吃,我知道。」傅昭龙笑眯眯的,说着可恶的话。
  
  我咬牙,感觉自己的脸有些发烫,他刚才明明就听到了!
  
  「好吧,那就先吃饭──」他大发慈悲般地对我笑,看起来异常令人想咬他──不过,被咬的人把我的咬噬当作热情时,咬他实在没有太多成就感。何况,我也不想饿着肚子被推倒。
  
  傅昭龙双手一放,我连忙起身,坐到一旁的座位上。
  
  「你不是要吃饭?」见我没有动静,傅昭龙眉一扬,似乎没有起身为我添饭的打算。
  
  我一愣,我太习惯被伺候得好好的了,除非是我一个人吃饭,否则,以前在家,有母亲为我添饭;到了台中,则有许永志,甚至昨夜在酒店,傅昭龙也为我盛汤夹菜的。
  
  「碗筷在橱柜里──」见我没反应,他站起来,走到厨房去打开碗柜,拿出一副空碗筷给我,「饭在电子锅里保温,你对你的胃很不好,迟早它会坏掉。」
  
  我看着那空碗筷,他竟摆明了要我自己盛,我有些生气,故意直接伸手抢他面前那碗只吃了两口的饭碗──我承认自己的确是被宠坏了。
  
  「你真可爱。」我原以为他会教训我,或是坚持我要自己去盛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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