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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绝望:
是我从一个与我处于同样境况的人身上看到的。
我醒来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吧(由于药物作用,我对时间的记忆和事情的记忆都是些片断,零零碎碎的),有一群使命在身一样有着各种神圣表情的、大声喧哗着如在市井的街道妇女干部护送一架推车进来,去了我旁边的一个床位。
车上被他们拉拉扯扯地抬下一个看不出年龄的衣服破旧肮脏的女人。她在哼哼个不停,并不应他们一句句密集的问话。于是他们就互相说:她神志还不清,几小时后才会认人呢。
虽然,没有神智。但很显然,她的生命和本能还在。而且已脱离了危险。她迟早得醒来,醒来后对着她的仍是生活那道没解开的难题。她没有逃掉。
她的样子很狼狈。这是一种自己此时虽还未意识到,但也已存在的绝望。一个自然活着并需继续活着的人。此时,由于她的意识仍徘徊在她选定的生死两界的路口。但生命已被许多双她意识不到的手拉回,只是她仍不知道。她的生命尽管还在,但平日支配她自尊、自爱、自我形象的意识却还被过多的药物挡在生存的门外,她甚至只维持着最低程度的动物性的本能,一切均无力自理和控制。
这种出境绝不是尴尬,而是一种更深、更无奈的绝望。
是人心绝望后,身体背叛意识的肉体的绝望。
那是我在医院里度过的最漫长的一段时间。有谁说过,人最平等的,最接近大同的就是医院;这就和在一家汽车回收场里,所有的车都一并失去了它的身份一样。我好几次看到过违章车辆停车场,那里面被扣留的形形色色的车辆,全都是一堆相同的不能动的废铁。但一辆车会自己决定不再动弹了吗?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此人,死于爱情(12)
“肉体是一个大理智,是有着一个心灵的大复合体,是一个战争和一个和平,是一群羊和一个牧人。”这是尼采的话,尼采的很多话我都能倒背如流。我喜欢尼采。
东子说:“你看看她,应该记住,别再做蠢事。”东子指了指那位失去意志的女人,那位破落不堪的女人。
而我看到的东西,东子他怎么会看到呢?他只是一个受到惊吓的人,而我是一个绝望的人。我们看那位女人,那位和我一样对生绝望的女人时,感受是完全不同的。这就和一只鹰和一只被鹰正在猎杀的兔子的感受一样,我又想起了那部电影,那部叫《沉默的羔羊》的电影。我忽然为自己感到骄傲,因为我至少是自己决定这样干的。哈姆雷特在绝望的时候,还有奥赛德,他们是在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吗?
是的,从某种角度来看,对于亲朋来说,我只是一个愚蠢的、自私的人。父母远在内蒙的农场上,与牛羊为伴。而白发人送黑发人乃人世之大不孝也,我是轻率的,按伦理道德,我是没有资格这样决定自己的生命的。台湾那位女作家三毛在她的丈夫荷西死后,陷入极度的悲痛里,她准备用死亡来结束这种悲痛的时候,她的父亲一段几乎是对她的诅咒阻止了她。她的父亲这样说道:
“你讲这样无情的话,便是叫爸爸生活在地狱里,因为你今天既然说了出来,使我,这个做你父亲的人,日日夜夜活在恐惧里,不晓得哪一天,我会突然失去我的女儿。如果你敢做出这样毁灭自己生命的事情,那么你便是我的仇人,我不但今生要与你为仇,我世世代代都要与你为仇,因为——是你,杀死了我最最心爱的女儿——”
这是一番怎样令人刻骨铭心的话呀!但我不知道有谁会这样对我说出。这位写出她父亲这段话的三毛,最终不还是杀死了她父亲最最心爱的女儿了吗?我看着一旁的东子,我还想起来我的父母和芮儿。我不知道芮儿会怎样?对于我这样地处理自己,她会作何感想。但想起她我的心就会疼,就会摇曳,为什么呢?
我死了。但却不是我自己干的,我没能处理掉我自己。我想到这就会觉得好笑,为什么还会有人这样愚蠢,一定要这样干呢?这样谋杀一个原本就是要处理掉自己的人。当然,也许是我突然放弃了自裁,那么还有谁比我还急迫着要让我离开这个世界呢?我是因为发现自己已经没办法抓住那个所谓的爱,不能感受它的质感了,却又找不到替代的东西才决定离开的;而这个人呢?又是为什么?
在这个进步得一塌糊涂的社会里,哪里还有跟似明净之湖般的爱情较起真来的蠢才?就像我并不太喜欢那个爱写些*文字的小说家渡边淳一,他的《失乐园》还不错,他老人家悲哀地说:现代人的爱情太轻松、太轻巧、太容易了。再也看不到深沉的爱了。不要说殉情什么的了,连吐血都没有,连焚稿都没有,连遭到围殴仍偷偷约会的也没有。最可悲的是,连王老虎抢亲也没有!
东子甚至说恨我把事情搞砸了。他有一天笑着说道:“你可真是个理想的败类。”我就回他:“那总比你这个现实的俘虏强。”他笑。我也笑。
可我不知道,“理想的败类”与“现实的俘虏”哪种人格更可取。
比如要表达夏天,“夏”字不能直接出现,而要用“荷花”表示。可为什么是荷花呢?我总在追寻这些没有意义的世俗生活之外的问题。
第二章 此人,死于爱情(13)
几天来,我的身体虚弱得都站不起来,一整天一整天由大小吊瓶交替着把很多杂色的药水一滴滴输进我的血管。从早晨到晚上。
医生在救人,而我的心无法自救。我的心仍对着那堵挡住我的生活之路的破败又无法拆除的墙,甚至是更破败也更坚固了。
我只想躲开。不看。可我又不知躲向哪里。我自己已是一片没有围墙的旷野了,风可以随意来去。我的自信、我的人格、我的爱和梦,都成了透风的破败之墙。
我仍在那个黑暗的死胡同。这个世界,除了我的生命是刚刚苏醒过来的以外,其余的一切都是老样子。这只能让我的胡同再黑暗一层。
我再次重回的理性让我无法原谅东子。
“既然你无力与我共创新生活,你又何必硬挺着一再拎我回来?然后,再将我弃在你的路边,为什么?”我问东子。
“我不值得你搭上一条命。我担不起。”东子说。
“但我的爱就是我的命。”我固执地重复。
“我不值得你这样。”东子也固执地重复。
“你认为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认为。连你这么一个认真、纯净的人都不过如此而已,人生还有什么指望?!”我绝望地望着东子,用虚弱的眼神绝望地盯着他。
“现实就是这样。欣儿,认命吧。我是爱你的。”东子的辩解苍白得还不及我那扇破败的墙。
“我的现实不可以是这样的。我只为我的真心而活。凑合、苟且、忍受、妥协、同流、流俗都是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的。我不要。我不要。”我这次没有看东子,我不愿意看到那面已经在透风的墙。
“可是,你的生命不止属于你一人,还有那么多爱你的人。”东子还在企图安慰我。
“你是说那种爱么?偶尔一个电话。然后,各过各的互不相关的日子的那种‘爱’么?那只是纤细的血脉(家里人),是A君认识B君(朋友),是你的日子,与我无关。我要的是那种可以创造相伴人生的、有活力的、可以成全一个家的爱。别的生活与我也无关。”我的语气又是绝望至极。
“你至少应该想想你的父母和家人?”东子的话显得平静了些。
父母和家人?十几年过去了。我的家人更多地存在于我的意念中,是一条与我渐渐模糊的来路。他们的实际生活与我的实际生活早已相去甚远,再无法、也不能找到可以融合的地方了。
如果说十九岁第一次离开家乡来这个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读大学是生活环境的断奶,那么,大学毕业后步入社会,自己靠自己左奔右突寻找生活出路维持内心平衡则是精神的断奶。(总之,是没有奶吃了)自此之后,我只有靠自身的奶水来养活我日益觉醒又日益因现实而蒙尘、碎裂的身心。
在我生命的深处,我早已是在人世间到处寻找落脚点的孤儿了。
于是,对生命的放弃只是我想结束这孤儿的冰冷生活。与我的父母亲本质上是没有关系的。
既然我无家可归,为什么还要拎我回来?
事实上,当一个人离生你的家太远太久,家里人对于你的生活状况也会采取一种因陌生和无法介入而自然而来的表面关注。他们只是借着血脉相连的那一点天然的细线而偶尔拉动一下,那细微的颤动只是一种提示和某种无奈的气氛,你每天面对的仍是开门就撞上来的还是你自己要来面对的生活。
而若想重回故乡,那更是毫无路标和方向。无论是精神上还是日常生活的细节,你都早已是你故乡的异乡人。故乡只可以当你是一个游客来细心对待。你回来了,你必然会走。
第二章 此人,死于爱情(14)
你是一只他们既盼望你来又盼望你去的候鸟。如果有一天你站在树枝上不走了,要长住下来,那他们不仅觉得季节出了问题,甚至觉得你这只候鸟会打破他们已固定不变的生活节律。
无论如何,你只能这么飞来飞去。这是你无法改变的处境。
其实,我的独自背负多年的内心早已无家可归。是不是因此,我才幻想以爱情——假设爱情存在的话——作为一处我的心灵能住下来的家园?而人无法没有故乡。我是不是一直在幻想,只有爱才会让我的身心好好地住下来?
这么长时间,经过这么多年后,我才认定东子就是我一直寻找的那个爱的家园。这个家似乎存在着一切我意念中想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