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胡令作者:银色徽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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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胡令作者:银色徽章(完结)-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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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只隔了一个门洞,玲珑要回去主院却是千难万难。
  因为这门口守着一个人。
  
  阎大本是府里的花匠,只因他儿子为保护冉闵战死沙场,儿媳妇又做了冉闵长子冉智的乳娘,便渐渐有些拿大起来,看不起一般的仆役。夫人见他老迈,便免了他的差事,让在在偏院伺弄几株兰花,并看守院门。
  阎大一向自命是夫人的心腹,如今暗中得了交代,切不可让这院子里的兔儿爷出去勾搭家主,自然是不遗余力地看管起玲珑来了。
  
  玲珑每日要干的活便是劈柴。
  
  然而往来的柴火却都不需要他亲自搬运,自有人将晒透了的木柴送来,再把劈成一截一截的细柴棍取走。
  即便是那短短一段交接的过程,阎大也不忘守在一旁。在他眼里玲珑比那些个想要勾搭家主的狐媚子还要无耻下贱,只可惜夫人说为了照顾东海太妃的面子,切不可向玲珑下手。呸!什么东海太妃,不过是个不男不女的妖物!
  
  虽然明知只要不离开偏院,手里的活干与不干其实并不打紧,玲珑每日里劈柴却劈得极为仔细。
  
  不断重复瞄准、挥动、斩落的动作,对他来说倒是一种难得的平静。
  
  细腻得犹如凝脂一般的手掌心渐渐被斧柄摸出了一层薄茧,除了身上的肤色依然白皙之外,半年之后的玲珑,模样上倒是变化了不少。
  
  十六岁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不知是不是因为有胡人血统的缘故,他的五官比一般人要深邃一些,一双浅蓝色的眸子被下垂的睫毛挡着,看起来有些羞涩。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脸颊比半年前显得棱角分明了一些。想是因为日日在天光下干活的关系,他的嘴唇也更加红润了,被莹白的肤色一衬,端的是唇红齿白。
  玲珑的身形比刚入府之时高了不少,也结实了许多。虽然吃食远不如在太妃府中精致,但却也没有了对优童饮食的诸多限制。顿顿管饱,又干了半年粗活,他身上倒长出了一些精肉。
  
  若是一直如此下去便好了……
  
  玲珑暗笑自己才没几个月的功夫便有些惫懒了。可惜没过几天,便是他想偷懒,却也偷不成了。
  
  一见今日送来木柴的仆役换了张生面孔,玲珑便心中一突。
  看着来人用夫人的命令支开了阎大,他就越发肯定这应该就是来“催命”的人了。
  
  太妃他果然还是没有忘记自己啊。
  
  也难怪,悉心调|教了两年,原本是期望他搭上皇上心腹爱将这条线的,又岂能容他在这里浪费时日。
  玲珑暗自苦笑,看来这段平稳的日子立即就要到头了。
  
  优童毕竟不是仆役。
  就是签了卖身契的家仆尚有得主人恩典娶妻生子的可能。而从小便专攻床技的优童,往往事先用药物抑制了身体的成长,又用汤药将那五谷轮回之所改造成销魂之地,如此这般折腾了几年之后才卖给达官显贵供他们换换口味。
  因而优童们哪怕熬过了二十岁,也往往落下一身伤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他们在年老色衰之后,除了被扔出府去之后冻死路边,便没了第二条路可走。
  自然也有几个深得主人家宠爱的美貌童子,甚至可以在家里地位高人一等的。只是这恩宠也不过是无根之木,一旦主人外出或是意外身亡,作为正妻的眼中钉,优童们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可以偷得这半年多的闲暇就已经是佛祖显灵了罢?
  
  玲珑自然知道郑樱桃为了争取冉闵的支持花了多少功夫。
  
  这位二十出头的年轻将领是出了名的油盐不进。除了对皇上忠心耿耿之外无论是朝堂上还是军中竟也没有半个知己。
  这一方面是由于他本是汉人,和这满朝的羯族贵戚自然是格格不入的。又因为他父亲是皇上的义子,连带着汉将们都对他有些谨谢不敏。这样孤立的局面,虽和他冷傲的性子脱不了干系,却也是皇上有心纵容的结果。似乎他在军中越是“独”,皇上对他的宠爱也越深厚。
  
  北中郎将的职衔虽然才比被称为“杂牌将军”的游击将军只高了半阶,但每一次领军出战却总少不了冉闵的名字。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自从在昌黎大战全军溃退唯有十六岁的冉闵带了三千汉军毫发无伤之后,皇上就已经将他当成心腹爱将,打算想要悉心栽培。
  这几年冉闵的官职虽不见涨,手里的军械补给却比一般汉军强上许多,就是比羯族的嫡系人马也丝毫不差。假以时日,等皇上觉得历练足够之后,他恐怕必能一飞冲天。
  
  郑樱桃受废太子石邃的牵连,原先亲近他的官员被诛杀了大半。他又失去了皇后之位,被驱逐到了行宫居住,所以才不得不打起了至今还没有表明旗帜的有潜力的将领的主意,而冉闵便是其中翘楚。
  
  冉闵为人节俭,并不爱财,同与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夫人之间的感情又颇为深厚。郑樱桃思来想去才回忆起他曾在皇帝大宴群臣之时扶过一个美貌童子,就从自己精心训练的几个优童中挑了一个,趁着冉闵酒醉假借给事中郑光的名义送给了他。
  
  其实玲珑的模样算不上一众优童中最美艳的,才艺也不是最为出挑的。许是有胡人血统的关系,他的身段也比一般的优童略微高挑一些,与当下多爱娈童娇小之风不和。
  
  只是他却也有两个旁人没有的长处。
  
  玲珑的声音天生通透明晰,有一股说不出的婉转动听,难得的却是不带一丝女腔。他的肤质极白又容易留下印记,稍稍用力碰触便是一片青紫。
  郑樱桃深谙男人的心思,明白这样的少年正是男人一见了就恨不能把他折腾死在床底之间的,乃是个罕见的尤物。更妙的是,玲珑心性坚韧,身体恢复起来也较常人要快,正所谓经久耐用,送予军中武将再适合不过了。
  
  待那推来柴车的生面孔卸完了一捆捆的柴火,玲珑早捧了布巾候在一旁递给他擦汗。
  “敢问这位小哥如何称呼?今日怎么不见祁三哥来?”
  
  来人见四下无人,接过沾了水的布巾,顺势摸了一把玲珑的手背:“祁老三病了,刘管家让我来替他。啧啧,真不愧是受过王妃教导的人,一身细皮嫩肉,我要是冉将军怎么舍得让宝贝儿在这里受苦?”
  
  “小哥说笑了。玲珑本就是低贱之人,在这里劈柴又有什么不妥?”
  
  那人见玲珑脸上殊无怒色,登时又大着胆子捏了一把他的腰肢,贴着玲珑的耳朵笑得露出一口黑黄相间的后槽牙:“哥哥我怎么会与你说笑!嘿嘿,你若是跟了我,我保准你一辈子下不了床!”他本想嘴上揩点油就算,没想到这一把捏到那格外柔韧的小腰,登时淫心大起,失了分寸,只恨不能就地压倒面前之人干上一回。
  
  “小哥的好意玲珑心领了。”一股酸臭的汗味扑面而来,玲珑强忍住胸腹间的恶心,淡笑道,“只是大家都是为太妃办事的,误了太妃的大事就不好了。”
  
  那人不禁怔了一怔,才想起今日为何而来。家奴勾结外人本是死罪,若不是他在花馆子里欠了许多嫖资也不会铤而走险为郑樱桃办事。如今被玲珑一提醒,他才猛地想起冉闵平日里驭下的手段。要是不但勾结了府外的人,还动了这大煞星的心头好……他登时犹如被一盆冷水当头泼下,色心灭了九成九。
  
  用力嗅了一下玲珑的颈间,来人才清了清嗓子道:“看不出你倒是个机灵人!没错,正是东海太妃他老人家让我来给你传话的。太妃说了,他已经把你娘接进府里代为照顾,让你千万不要有后顾之忧。只要把差事办好了,将来荣华富贵享之不尽、用之不穷!”
  
  “玲珑并非不愿为太妃办差,只是……”玲珑叹了口气,指了指院门的方向,“只是我困在这矮墙之后,被阎管事日夜像防狼一般看着,实在是身不由己啊!”
  
  “我呸!阎大这个老东西,去年腊月里那一跤没把他摔死算他走运!还敢在这里妄称什么管事,他算是个什么东西!”骂了一通,那人寻思着对阎大确实无可奈何,不由气恼起来,“这可如何是好?今天能混进来和你碰面就是烧了高香了,下一回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见宝贝儿一面,若是还要刚巧碰上夫人要差遣阎大,那可更是千难万难了……”
  
  玲珑微笑道:“此事不难,阎管事素来好酒,若是小哥能给我送来一些酒,或是极烈的,或是搀了药的,总之要是能让人三杯就倒的,我自有办法出这院门。”
  
  “哎呦呦!我的小宝贝儿,果然还是你的鬼主意多!今日不早了,哥哥要先回去了,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那人又忍不住摸了一把玲珑的脸颊,放在鼻端嗅了一嗅,才往柴车上架上两捆劈好了的细柴,依依不舍地推了出去。
  
  玲珑见他走得远了,才深深叹了一口气。
  他紧了紧身上的衣衫。这眼看着便要入秋了,天气果然凉了许多。
  
  七日之后,玲珑果然在送来的木柴之中发现了一小瓶酒。
  
   

作者有话要说:走过路过按个爪子神马的,某银眼巴巴地看着你们!




4

4、第 四 章 。。。 
 
 
  冉闵其实并不在府中长住。
  他一个月中大半时间是在军营里度过的,再加上出征、巡边的时日,一年中满打满算也只有两三个月在家。
  
  玲珑却能猜到他大约何时回府。
  一来是因为胡六身为冉闵的近卫自然是与他同进同出的,所以每次他来看玲珑的时候冉闵必然也在府内。
  二来却是玲珑自己琢磨出来的道理。府里除了逢年过节,也只有每到冉闵返家的第一日,不是熏肉便是鱼乍,总会在下人们的饭菜中加些肉食。若逢冉闵要出征之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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