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一会,采菊果然带来了一个小丫头,那丫头一走进来就像是春天的新苗正在发芽,白皙的皮肤上零星般有点小斑斑也没有瑕疵了,只是身材要比同龄人高一些,应该是吃的也好吧,营养跟上长高也不是事了,高挑清瘦的身材也许正是现在的孟思雨疯狂追求的理念,火辣辣的身材招惹的不仅是男人笑眯眯的神情还有女人刺眼锐利的眼神,总之让人羡慕让人嫉妒。
“夫人,这是这里的小丫头桃子。”那小丫头跟着采菊向孟思雨作揖。
“桃子?这个名字不错,很甜。”孟思雨依旧低着头磨墨,“你来这里多久了,对这里的了解给我讲讲,我也不知要在这里呆上多久,若是哪天离开了日后也好留个念想。”
“回夫人,桃子来这里也不过五年,当时京城因为夺嫡风波而祸及周边百姓,我们的村子里京城最近,最然桃子岁数已到了说媒的时候但还是没有去过京城,战火飘来的时候我还在河边玩耍,突然之间被一群恶棍围住,本以为清白不保也没有了生气,想一死了之,谁想这时来了一位大英雄,他救下了我,还把村子里活着的人都带到了这个别院里,让我们在这里安家,想来五年了,这位英雄从来都没有说出他的姓名,我们也再也没有踏出这里。这也是刚刚才听说救我们的人原来是王爷。”桃子如是说。
“原来是这样,是王爷不让你们进京城吧,如今已是太平之年,为何还在居于这巴掌大的地方不出去看看呢?”孟思雨有意识的引导说:“其实这里的生活很不错,但是你们怎么买需要的东西呢?总不能让你们心中的大英雄时隔多日抗来吧。”
“夫人说的很对,每次都是王爷骑马带着两三个人拉着这里一个月的物品,所以我们有五年未进城了,现在想让我们离开我们也不知道如何生活。”桃子说着有些激动,原来这就是他们心中的大英雄,孟思雨不觉心中微微一怔,这就是王爷,这就是冷辰啸,一个心有家,胸有天下,却还是甘心将王位让给自己的兄弟,足以见得帝王生活的苦闷与压力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现在的孟思雨出现在这里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她的格格不入,她的现代思想会不会影响这一代人?她的幸福会不会如付出一样全部收回呢?也许还有好多问题都还没有弄清楚,好多事情都还没有解决,却有点想要回去,回到那个灯红酒绿的时代,那个被物质围绕的年代,那才是属于她,有着胜利的荣光,有着公主般的光环,有着花不完的金钱,有着环游世界的梦想。但是现在只是一场梦啦,只是这个梦有点点的邪门,什么都改变了,想要回去谈何容易?
第109章 从操旧业(二)
孟思雨平和了一下心态。
“既然离不开这里,那这里可有上好的布匹,我想使用。”孟思雨要被无聊困扰死了,在这样下去自己的手艺也没有了,看以后还能不能找到工作啦。
“布匹有是有,但是不知道你说的上好是什么意思,待会桃子带过来请夫人过目,若是合眼就留下,不合眼便拿走,王爷吩咐夫人的房间要清洁如新不能有一丝的灰尘和杂物。”桃子就像是一个手机,发过来的短信看似都是硬邦邦的,却有着感激和倾慕,也许少女的情怀不过如此,就像是心底的一个秘密,被人碰了一下便会全身紧绷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我未窥视心底便也有一丝察觉,桃子是喜欢王爷的,这个情绪千变万化的小伪君子倒是挺入青春小姑娘的眼啊。
“取来我看看。”孟思雨一挥手,桃子便退下去,“采菊,你帮忙去拿吧,这里不及王府,还是自己动手比较好。”说完,采菊领命而去,追上桃子拿布匹去了。
孟思雨的手微微颤了一下,在乎到底是什么滋味呢?于是心中便有了决定,就是要虏获这个男人的心,不是一时而是长久,办法有N个,只是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就连自己擅长的卖萌也变得不那么随心所欲了,心中似乎有了记挂,可是怎么能在困境…无…错…小…说…m。…quledu…中扭转局面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孟思雨慢慢的踱着步,每一步都像是在下象棋,深思熟虑了一番,却也觉得幼稚可笑。
明明已经相爱,为何还要因为这种没有真凭实据的事情分开?孟思雨也是有脾气的,才不管这三个月会怎样,想来,她目前关心的事暮雪的婚事究竟进行的如何了。
不出一会,采菊就和桃子回来了,手里捧着大小不一,颜色各不相同的布匹进来了,身后还有一个小包裹,里面全是各色线用来缝上面花样的。两个人都气喘吁吁的,孟思雨笑了一下道:“看你俩跟小疯子似的,快坐下休息一下,收拾一下自己的形象。”
原来刚才急忙出门又急忙进门,中间还有搬运货物的过程,采菊两个人的头发显然已经不是很利索,就连小脸也微微有些蹭黑了。
“夫人,您看看这些行吗?要是行,桃子就退下了,若是不行,桃子便拿走了。”小姑娘到是个利索人。
“没事,都放在这里吧,你下去忙吧。”孟思雨挥了挥手,桃子便退下了。
在一旁的采菊也整理好自己的形象,好奇的问:“夫人可是要自己动手做衣服?这可舍不得啊。听说这做衣服若是没有工具很伤手的,到时候王爷看到了。奴婢怎么交代呀?”
“放心,我哪有那么笨手笨脚的,若是不会为何要这般糟践自己去取悦他人呢?我自己能行,我也相信自己能行的。”孟思雨似乎看到了王爷在自己面前大跌眼镜的表情,甚是欢喜。
古代的一切都不好用,就连用笔也是毛笔,画图没见过用毛笔的,在电视上也只是轻描淡写,一般都是镜头对着主角,下一秒画出来的图实际上都是准备好的,只是在镜头下做做样子,可是到了真张的时候便没有了信心。
孟思雨想了想叫采菊进来,“采菊,你可会读书写字识字?”
采菊很疑惑的看着孟思雨,“夫人你不记得了,小的时候老爷让我给你当伴读,但是大夫人不愿意,所以就没怎么坚持下去,但是还是会一些的。”
“呃,似乎有点印象了,最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子不爽导致脑子也好使了,不过你会写字就好,你过来写字给我看看,看看你现在多年没用是不是学业都荒废了。”说完,孟思雨笑盈盈的迎采菊走到书桌前,正好趁机学习一下。
采菊笑了一下道:“夫人若是无聊也不必用这种方式逗自己开心呀,明知道奴婢写字不好,还硬要奴婢出丑。”
“呵呵,谁要让你出丑了,只是锻炼锻炼你,这样才好找个金龟婿。”孟思雨想这里的丫鬟要是能会点诗书的应该能挺吃香的。
“夫人又取笑奴婢了,亲事还是老爷夫人做主,奴婢听从便是了。”说完便红着脸去磨墨。
“好了,只是开个玩笑,以后的事情还是你自己做主好了,先写写字我看看。”孟思雨说完便很认真的去看采菊的各种细节和动作。
墨色要细润,正确的研墨方法很重要。研墨要用清水,倒水要适量,不要太多。好墨研时细润无声,差墨研时声音粗糙。只见采菊稍微躬着身子,左手扶住右手的衣袖,右手拿墨时,食指放在墨的顶端,拇指和中指夹在墨条的两侧。磨的时候很轻,按下去时稍微重一点。磨墨很慢,用力也很匀。这便是全套动作,很简单,貌似动作也很讲究,例如淑女弄墨要表情上露出淡淡的微笑,以兰花指的形式下手,动作轻和慢都显出女人的味道与博学。总之,先会点皮毛,省着书到用时方恨少,孟思雨是大家闺秀,从小又学写字念书又是琴棋书画的,而现在的自己会的不多,只是都懂点。孟思雨淡淡的想着,总之百学无一害嘛。
采菊轻轻的在宣纸上写字,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下笔稍微有一点迟钝,但是收尾很锋利,字迹方方正正的,很有骨风,“夫人,看奴婢写的怎样?原来写的时候都是夫人教我,虽然夫人不读书,但是学写字倒是很上心,不知道夫人会不会嫌奴婢写的丑啊。”采菊怯怯的看着孟思雨。
“写的不错,至少比我写得好。不信你看着。”孟思雨说着便学者采菊的动作,然后墨汁落到宣纸上的时候阴了好大一片。字写的也马马虎虎,原来用毛笔写字这么难啊,画图岂不是更难?孟思雨心中一片茫然,脑袋上面出现了几道黑线。
“呵呵,夫人真是的,本来字写的好好的,便要这般作弄奴婢。正好没事的时候夫人可以写写字,也算是打发时间的方法吧,只是不知王爷什么时候会接咱们回去?”采菊有点灰心,但是看王爷那天的态度似乎还是有回转余地的。
“等,他自然会来。”孟思雨很肯定的说,或许是她要以自己的方式告诉冷辰啸,她不是一个随便就能甩开的女人。
采菊有点蒙,她觉得一切都好像是在孟思雨的掌握之中,难道她知道王爷每天来别院?还是她早就知道王爷一定回来打探她的消息,可是以前夫人从来都不会做什么举动要引起王爷的注意,难道是夫人想开了,要争取王爷的欢心了?采菊有点欣喜但是还是不确定孟思雨到底是怎么想的。
别人的生活很枯燥,一天天除了绣花就是品茶,在就是找几个无知妇孺坐下来聊天,甚是无聊。采菊和桃子整天混在一起,两个倒是不走远,就在孟思雨住的小院外面,随时勘察周围动静。
原来画图是这么难啊。毛笔真心不会用啊,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