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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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认命吧-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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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过孩子的张小艳瘦下去后居然比原先还漂亮了些,脚下的高跟鞋越来越高,头发也烫了个大波浪,林若见她回来后想让他抱抱孩子,张小艳已经有些抗拒了,总觉得小孩子身上有怪味道,其实那只是奶味儿,要不就嫌孩子尿了,拉了。
  “小艳,我的工作辞了,你这样每天不在家,我做不下去了,领导已经不给我请假了,你,你什么时候能回来看孩子啊。”林若买了个婴儿背包,把宝宝固定在自己怀里,这样他就有手可以做做一些工厂里拿回来的手工活。
  “啊,这样啊,那就好了,以后你好好在家看孩子,我出去赚钱。”张小艳这是生完孩子的第四个月,身材完全恢复,打扮的很漂亮,穿的衣服都是名牌。一个包包就八百。当然相对于打工仔,这已经很贵了。
  “你出去赚钱?”林若没在这个问题上多说什么,只是宝宝都四个月了,张小艳还没给宝宝起名字,“那你想好要给宝宝起个什么名字了吗?宝宝现在已经四个月了啊。”
  “还早,以后再说。”张小艳连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时间不早了,我今天要去应聘,你好好看孩子,钱的事不用担心。”张小艳变得让林若有些不认识了。本来以为张小艳是很喜欢孩子才会把孩子生下来,可是现在是什么情况,只有在头一个月的时候,张小 艳把宝宝放在自己身边睡,从第二个月开始,宝宝的妈直接就转成了林若。
  “宝宝,你妈又出去了。”看着怀里张着大眼睛瞧自己一直乐的娃娃,林若只好努力做着一些手工活。
  后来的一个月里,张小艳总是早出晚归,不过看得出来他挺享受,林若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工作,反正张小艳自己说了,一个月最少可以赚六七千的样子,说是推销什么商品的,除了工资还有不少小费和提成,每天晚上回来还打包给林若许多酒店里的招牌名菜,要不就买了什么什么牌子的奶粉的尿不湿,再不就是给林若和宝宝买了衣服,那些标牌上的价钱总让林若瞪大眼睛,一套西装要二千多,可林若不喜欢穿西装,给孩子的奶粉都是四百多一桶的。这倒让林若觉得张小艳其实也是爱小孩的。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三个月,宝宝已经会爬的时候,张小艳失踪了,说失踪其实不太正确,他留给了林若二万块钱和一张纸条,纸条上明白的写着他不会要这个孩子,他要去重新寻找幸福,这二万块是给林若用来抚养宝宝的,之所以一直没给宝宝起名字,也是想留给林若自己去起名字,他希望林若可以接收□,反正从一开始林若就已经又是爸又是妈了。
  林若坐在地上,看着席子上已经可以坐着玩玩具的宝宝,手里拿着那张所谓的委托书,桌上放着一个纸包,包里面全是一百一百的现钞。张小艳是不是在没生以前就已经决定好了。
  虽然张小艳这种作法让林若很难过,他更难过的是为了宝宝,有这么一个逃避责任的妈妈,可是,基于朋友,或者说因为宝宝,林若对于张小艳,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他把宝宝抱在怀里,“以后你就叫林潇潇吧,妈妈不要你了,就跟着爸爸吧。”为什么要叫潇潇,因为萧复辉,林若其实还是忘记不了他,因为萧复辉,他发现自己没办法喜欢女人了。和张小艳住了一年了,他从来没有过那种想法,不止是对张小艳,以前在厂里上班时,好些女孩儿喜欢他,明里暗里想约会,可林若都没感觉。只要想到是会做男女朋友,或者谈恋爱之类的,大脑里会直接出现萧复辉坐在他家客厅里,“我的工作就是谈恋爱。”所以他直接给宝宝起名叫潇潇,就是想把注意力都转给宝宝身上,最好宝宝可以直接代替了萧复辉在他心里的位置。
  张小艳的离开给林若带来最大的困难就是,经济来源没了,虽然他留了二万块给林若,可林若总不能一直就花这些钱,不作收入,他开始寻找赚钱的法子,潇潇大了,会爬了,不在乖乖的让他背在身上了,林若背着他只要不动了,他就会哭闹起来,所以这种情况让林若几乎是什么事情都没法做。去外面买东西的时候,看到外面那些摆地摊的,林若顺问了句,“生意怎么样?能赚钱吗?”
  摆摊的是个本地妇人,见林若背着个娃娃,也没瞎说:“也就可以混个工资,一个月赚个六千七千的是没问题了。”
  林若又问:“进货什么的好进吗?去哪里。。。。”
  从此林若走上了摆地摊的路子,潇潇的一岁到三岁,林若都是在摆地摊,从买童装到袜子,从服装到饰品,他还卖过十字绣和女士包包,做这些生意也有亏过,不过还好,赚的还是挺多的,摆了两年地摊的林若手里有了近八万块的存款,一直到08年工业区里奶茶店火起来了,林若觉得这是个好项目,他所呆的这片地方好像也只有一两家奶茶店,所以林若在年初就盘下了了家位于XX电子厂门口的一家小饭店。这家电子厂很大,厂里总人数过三万,所以这里是再好不过的风水宝地了。
  潇潇已经三岁了,因为长期和爸爸一起外出,一起出摊,一点都不怕人,见了女生就会喊姐姐,男孩会叫哥哥,很可爱,很招人爱,饭店盘下后,因为是加盟店,所以代理店里直接会派人过来帮着装修,装修花的时间不长,一个星期就够了,开业那天林若忙坏了,因为位置是在厂门口,所以生意特别好,很多人都和林若认识了,常常坐在店里一边喝奶茶一边聊天,要不就逗逗林潇潇。
  生意稳定后,林若就招了个服务生,林若没想过要做什么大生意,他只想着可以有足够的钱让他和潇潇过的好,下半年是母亲的三周年祭日,林若是要回去的,所以现在招了服务员也是为那个做准备,其实奶茶的成本很低,一杯可以赚两块多,成本就只有几毛钱而已,奶茶店头一个月赚了一万多,其实要不了半年就可以收本了。林若计算过,到他回去的时候他手里可能会有十万块。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剧情可以尽快回到小攻这边,所以小包子的事情,能代过就代过吧。下一章有可能会回去,


☆、三十七

  作者有话要说:知道吗,这文到现在为止,书评二十,收藏只有三十二,很打击人了,我也想无耻的求一会收藏和评论了。
  08年网络已经很普及了,随便一个打工的用的都是笔记本了,林若给自己的店里也装了台液晶电脑,开始学着上网了,开始时他都不太懂,还是自己招的服务生阿英教他的,阿英总说他像小受,经常和一些小女生一起偷偷笑着说他,口头上把他叫作小受老板,可林若跟本不知道小受是什么意思。
  “小受是什么意思啊,是不是很瘦就叫小瘦。”林若已经完全误解了。
  “啊,哈哈,老板,这个不太好说,小受通常说的都是比较弱小,脾气温和,长想柔美或小帅小帅的那种男生。”阿英说的时候总有种想笑场的感觉。
  “是说老板我长的好看么?”林若觉得阿英是在夸他,还有些不好意思。
  “爸爸,长的当然好看,和潇潇一样好看,很多姐姐都很喜欢我。”潇潇因为一直和林若在外面跑,说话很早,很溜,而且非常像个小大人。
  “呵呵,小宝贝,说对了,就是夸你爸爸好看呢。”阿英已经知道林若是个单亲爸爸了,所以经常和这个长的很小受的爸爸开玩笑。他发现他家老板不是一般的好脾气。
  “呵呵,要是有个小攻在就好了,老板你就不用天天这么辛苦了。当个全职爸爸在家看孩子,没事做做饭,打打毛衣什么的,呵呵呵。。。。”阿英又在胡思乱想了。
  林若听到这些觉得挺奇怪,“小攻,小攻又是什么,我要是像你说的那样,不是成了家庭妇女了吗”
  不过阿英可没时间回答他了,因为对面的厂里下班了,已经涌进来了一批男女情侣。把潇潇往林若怀里一放,“快坐到店门口去,有你们这两萌到极点的活招牌,肯定客似云来。”
  今年二十一岁的林若,比刚到G省时又长高了一点,现在已经一米七八的身高了,只是整个人还是很纤瘦,从开了奶茶店后,林若的生活才变得稳定且放松了些,手里有了钱的林若现在也比较喜欢收拾自己了,买衣服会去专卖店里挑,因为一分价钱一分货啊,好的衣服真的要比那些地摊货好穿的多,而且结实,虽然他以前也是卖地摊货的,但是,地摊货真的只适合一些小女生,他们喜欢买衣服,穿的时间也不会长,都是穿个新鲜,一件衣服的样子不好看了,会马上丢掉。
  林若的头发是在附近挺有名的美发店做的,那家老板是个挺帅气的男人,他开业那天就过来放了个花篮,从那时就经常找他聊天,还来串门。林若就是去串门时被他硬拉着把那头半长不短的头发修理了下,也从修理后,那些小女生和阿英天天管他叫小受了。
  店里的生意虽然很火,不过,阿英很厉害,一个人完全忙的过来,林若只好抱着潇潇坐在电脑前看电影。
  “小受老板,其实你这里多放两台电脑,下载个东西什么的也挺赚钱的。”一个已经在这里混熟的胖胖的女生蹭到了林若身边。
  “那个啊,我不会啊,其实我对电脑什么的还不太懂,就会放个电影什么的。”
  “其实我跟你说,电脑这东西很简单,你想学什么,知道什么的,直接上百度啊。”胖女生像是个老油条。
  “百度?”林若不太懂。
  “这你都不知道啊,小受老板,我说你OUT了。”胖女生拿过桌上的鼠标在电脑上一阵乱点,打开了个网页,中间几个蓝字,百度什么什么的,然后就点在了对话框里,写上了耽美两个字。
  “耽美是什么?”林若还没问完,网页上就出现了许多什么耽美小说,耽美漫画的信息。
  “想知道不会自己看啊?我跟你说,里面也可以找到什么是小受小攻啊”胖女生接着又在最前面的信息点了下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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