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若兰喜欢的是谁,总不会是横昆吧?”严黎想起横昆满脸淫邪,一身横肉,不由抖了三抖。
“我听那丫头说是个小角色,也是道上混的,因此她老子死不同意。”何寄祥感叹了一下,似乎颇同情这对苦命鸳鸯。
“难怪他这样都肯。”严黎也有些唏嘘,“只要孩子在,何家就不会亏待苗若兰,只是这事绝不好外传。”
何寄祥就撇撇嘴:“不过表面上好看,说得过去就就行了。”
何寄安先一直都静静地听着,这是他们闲话说的差不多,才站了起来,对严黎说道:“你来是找我有事?”
“就是,我都差点忘了。”严黎这才想起自己有正事要谈,忙跟着何大少一同回他房间。
走到木制楼梯上,严黎上了没几级忽然脚下一响,是一声极明显的“嘎吱”声。他看看脚下,发现有块地板稍微松了,因此才有异响。
他记起小时候刚住进来时,看这栋独立别墅,每个地方都好看,楼上楼下都是全套的酸枝木老家具,脚下的地板既结实又打磨的光滑。他和何寄安、何寄祥最爱打着赤脚追打疯闹,模仿着叔父们的姿态,学做大佬。
时光荏荏,原来光鲜亮丽的住所竟在不知不觉中跟人一样增长了年岁。
“这房子也老了。”严黎轻声说了这句话,感到自己似乎已经很久没到宁园来了。
他出国四年,夏天时下了飞机第一时间便要回到这里,那时候还觉得这房子处处熟悉,此时竟有了些许陌生的感觉。
“明天喊人来修修就是了,你倒是多愁善感。”何寄安也停住脚步等他,笑着说。
严黎便也只是付之一笑,跟着何大少进了房间。
何寄安照例给他倒了红酒,自己却不喝的,两人举着杯子在小吧台说话。他的状态极放松,等严黎说完心里的想法,只是含笑让他自己做主,说自己一定支持。
严黎见他今晚笑容明显多了,便暗自揣测是有了什么好事情,但是何寄安如果不主动说,他也不好多问,于是也只能是心里想想。
何寄安看着他喝完一杯酒,才慢悠悠的说:“何寄凡这个月底就会回来,爷爷的意思是让我们都去接他。”
严黎便愣了一愣,半天才失笑道:“他值得这么大排场?”
何寄安也跟着笑:“谁说不是呢,老爷子无非体恤他十几岁就去了国外,父亲母亲都不在身边,显得亲热些罢了。”
掐指一算,何家三少爷也在A国养了整十年。当初他尚在襁褓中便认祖归宗,但是托给旁人带大。十几岁时何老太爷是想亲自教养的,无奈长房媳妇闹得天翻地覆,以至于要回娘家,最后无法,只能送出国去,以策安全。
何寄安和何寄祥的母亲,是T城第一大帮派话事人的嫡生长女,当初双方联姻,可谓一桩盛事。因此何寄安一生出来,就注定是何家的家主,就算是何老太爷有什么其他想法,也要掂量掂量。
“上次老爷子说,他要进环亚?”严黎放下酒杯,眉心微微蹙起。
“正是,他在国外念的哲学艺术,很是高深莫测。”何大少不再勉强他举杯,自己也将杯子搁在金属台面上,细细打量他的表情。
“呵。” 严黎轻轻冷笑了一声,垂下眼睛,一指敲了敲冰冷的台面,“给他挂着虚职也未尝不可,但我回来可不是要为他做嫁裳的。”
他一早就想到,何老太爷当初亲自拍板组建环亚传媒,又要何寄安亲自坐镇。临选新坐馆前,召他回城,清理门户,部署这么久,无非要给幺孙筹谋一个安乐窝。
只可惜,老爷子实在太高估了他们的肚量。环亚传媒虽然算不上很大的产业,但却是何家洗白的第一步,就这样拱手相让,让何寄安他们继续血里打拼,这心也偏得太狠了。
“或许他并不要你做,而要自己抢。”何寄安数着他在台面上敲击的节奏,渐渐有些心不在焉,“他学的可比你学的丰富多了。”
严黎又一声冷笑,可不是,他去的是欧洲火药桶巴尔干地区。每每走在泰托沃街头,看着漫天浓烟映照着血色黄昏,心说这里远远看去真像一幅油画。他上一秒可以留在原地驻足欣赏,下一秒就可能被从天而降的炮弹炸得粉碎,死无全尸。
他学的不多,只有自保逃命而已。哪像何三少那样好命,用着家里的钱,念最好的大学,开最好的车,睡最好的美人,还有闲心思去想些不该他想的,实在令人艳羡。
他既然这么想了,话就不妨说得更没规矩些,于是收回手指,浅笑道:“老爷子年纪的确大了,我恨不得明年将话事人一并换了才好。”
何寄安竟然并没立即驳斥他,反而也露出一抹微笑,双眼神采奕奕的看着他。
严黎被他看得心里漏跳一拍,收敛一下心神,刚才附在他耳边以极轻的声音说道:“明年底之前,我一定为你立个大功。”
何寄安便伸手扶住他的后脑,也回以几不可闻的三个字:“我信你。”
严黎从宁园出来时,便感得有些飘飘然,只觉得何大少那飘忽的尾音还在耳畔游荡,不时轻扫一下他敏感的神经。
坐在车里回味了半天,他才敢开车上路。
回公寓的路上,竟又接到邹哲的电话,问他今晚在不在公寓,能不能过去。
严黎仔细一算,才发觉两人又有十几天未曾见面。今日腹内邪火又起,便一口答应,急打电话回家让小佣人放假,明天晚上回来即可。
他一路狂飙,市区内时速都飙到一百二十码,被测速器闪了无数次,也不知道要吃上多少罚单,终于赶在邹哲之前到了公寓。
严黎开了门一看,小佣人果然从善如流不见人影,就自己动手新开了瓶红酒醒着。等了没有一刻钟,门铃响起,他拉开门,却看见邹哲大晚上还带着墨镜,套头毛衫帽檐拉得极低,手里提着两个鼓鼓囊囊的超市购物袋。
他先是有些诧异,把人放进门来才不解的问道:“你拎的什么东西?”
邹哲先把东西放到地上,取下墨镜,拉下帽子,才笑着回答:“一点食材,你要不要看看?”
他最近忙得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但是精神很好,脸颊被室外冷风吹得泛红,别具风情。
严黎只得弯下腰在购物袋里翻检了一番,却都是极平常的蔬菜和肉类,甚至还有一包大米,没什么特别,只是没有熟食。
邹哲伸手把他抱进怀里,笑着说:“上次在T国你做的海鲜粥我记到现在,我到明天中午都是空的,烦请你再做一次。”
严黎挑了挑眉,转身看看一脸认真的青年,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只能应了三个字:“你等着。”
22。
现在这个时间再熬粥有点来不及,严黎就用微波炉焖了一人份的米饭,蔬菜和肉类切丁,给邹哲做了个炒饭。
公寓的厨房他从没用过,好在小佣人偶尔会做饭,所以各种东西还算齐全。
他在厨房忙着的同时,邹哲已经自来熟的把整间房看了一遍,之后挤进厨房作出评价:“挺好的,就是有点冷清。”
这倒是实话,严黎只把这里当做夜晚休息的地方,平时就只有小佣人和喜福一人一猫。年轻女孩子正在爱玩的年龄,常常没请假就跟朋友出去,他发现了也没说过。反而是那只黑猫,因为极度粘人,小佣人每每出门都要带着一起。
“喜福呢?怎么都没看到?”邹哲果然开始问那只抓了他一爪的小畜生。
“我让佣人放假,一起抱走了。”严黎把炒饭盛好,淡淡地说。
邹哲自己拿了两套碗筷,又把装着炒饭的瓷盘端到餐桌上。
严黎看看他,觉得还差点东西,就说再去做个汤,转身进了厨房。
邹哲笑嘻嘻的道了谢,眼泛桃花。他早看见放在客厅茶几上的红酒,趁他回去做汤的时间自发自动的倒了两杯,然后用心把餐具都摆放好。
等严黎端着汤碗出来,就发现简单的一个宵夜被邹哲弄成了烛光晚餐。
他也只是苦笑着摇头,察觉自己有些消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浪漫。
因为晚餐吃得很饱,严黎就只象征性地就着邹哲的勺子吃了两口炒饭,喝了两口蔬菜汤,然后就看着青年津津有味的大快朵颐。
因为他的表情这么投入,过于生活化,竟跟严黎看了二十多年的那个人一丝都不相像了。邹哲是鲜活的,可以触摸得到,也会给与他回应,这让他越来越沉溺其中。即使因为年龄的缘故,常常让严黎有种养了一只小宠物的错觉。
邹哲吃得差不多,发现严黎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脸上笑容更深,凑上来轻声笑道:“是不是发现我变帅了?”
严黎失笑,却还是附和着点点头。
青年于是满意的擦干净泛着油光的唇,然后才把餐具收一收,拿进厨房。
并不用人说,几分钟时间他就把残局收拾干净,然后端起红酒杯,跟严黎并肩而立,慢慢品尝。
他们都站在餐桌旁边,没人想要坐下,邹哲开始说这几天他都做了什么事情,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深潜》的试镜和定造型。
卫红菲手里其实有不少很好的资源,但是邹哲非要挑这部存在一定风险的电视剧来拍,严黎默许,公司也就随他了。
通俗来说,邹哲将要饰演一名打入敌方内部的间谍,在严黎想来,无非是他最痛恨的内鬼、反骨仔之流。这样一个角色,不知道有什么好的。
原来的剧本里,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末那一段风雨飘摇的混乱时期。确定要拍成电视剧后,改成了时装剧,邹哲也成了一名拥有各种现代化装备的间谍,有点模仿几部好莱坞经典系列大片的嫌疑,但是这种设定无疑是吸引眼球的,也能弥补邹哲过于年轻的不足。
他试镜的那一段,是故事的中后期,男主角受到敌方首脑的怀疑与试探,联合与敌我双方都有利益瓜葛的第三方负责人三方对一名已经现行的同事进行会审。这场文戏进行的过程中,会有数件突发事件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