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作者: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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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作者:静.水- 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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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收起这些照片并放在盆子里烧成灰烬,这些照片不能让董航知道,虽然没能清楚是谁寄给她的,但是这些照片一旦被董航发现,反而对她有害而无一利。
  反正寄信者不过是想激怒自己从而加害于董航,这些低劣的手段她不是没有见过,但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却总有些难受——毕竟谁都不能接受自己的丈夫和一个陌生的漂亮女人相谈甚欢的场景。
  这次回来一是想了解清楚事情的概况,二是探望自己久未相见的儿子,一聚久违的天伦之乐。
  董万钧因为跟着林未佑四处蹦跶,除了赌场几乎什么地方都去过,背后跟踪的私家侦探把小少爷游玩的地点报告给董航,董航听了只是摆摆手说:“下去吧。”
  董航并不是思想迂腐之人,只要儿子成绩不退步,思想觉悟没有改变,无论他去哪里疯玩他都能接受。相反,若是儿子能做出一些叛逆的事情就最好不过了,这样不仅能激发儿子内在的潜能,而且能借此机会教育儿子如何辨清这个世界。更何况林未佑事事顾忌于他,经过上一次的教训对方已经不敢再造次,他也不必时刻提防这个毫无能力犹如一滩烂泥的人。
  董万钧明显比以前增添了不少活力,脸色也红润,精神头十足,林婉珍看了十分满意,怜爱地抚摸着儿子的脸颊,低下头轻吻了一下,问:“这些日子过得好吗?在新学校还习惯吧?”
  “嗯!”董万钧见到母亲很高兴,依偎在母亲的怀里撒娇,“妈妈,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大哥哥,他很好,经常带我出去玩,我玩过好多好多以前没有玩过的东西呢!而且他还会教我怎么去和同学们交流,他还让我做出好多有趣的东西吸引同学的注意力,现在有好多同学都喜欢和我玩!”
  “这个大哥哥真不错呢。”林婉珍这样说着,手下温柔地抚着儿子毛茸茸的头,想着以后找个时间去见见这个年轻人。
  别墅里有仆人和管家,因此林婉珍很少动手去煮食,然而董万钧很怀念母亲的手艺,她只好出门去超市买点菜。管家本来想一同跟去帮忙,但被她婉拒了——她不想连这点自由的时间都没有。
  她第一次来B市这个繁荣的地方,根据手机导航定位的地图搜寻到附近的超市,买了不少董万钧爱吃的菜,结了帐把包挎在一边肩上提着大包小包徒步走回别墅。
  “啊!”忽然一个人不小心撞到了她的肩膀,对方低声道歉快步离开,她觉得有点不对劲,低头一看,拉链果然被拉开了!里面的钱包估计不翼而飞了!
  要是钱包里单单是钞票还不要紧,但是她下机下得赶,没时间收拾行李,护照收据单和身份证全在那个偌大的虎皮钱包里,最重要的是家传的精致小玉佛也在里面,她着急起来顾不得手上提的重物小跑着追上去,大声呼唤试图得到援助。
  “前面那个人偷了我的包!他偷了我的包!求你们帮忙抓住他!抓住他!”
  然而路人只是围观姿态,并没有出手帮忙的意思。
  林婉珍着急了,追也追不上,眼看歹人要转去拐弯处,忽然一辆单车飞快地截住了那人的前路,车上的青年正气凌然地伸出手,“把包给我。”
  想得美!歹人面目狰狞,踢腿往车头一踹,车子一歪眼看青年要摔倒下去,然而青年一个打滚站了起来,打从侧面钳住歹人的脖子,剧烈反抗间青年把他压制在地上狠狠往腹部踹上几脚。就在歹人一时疼得踹不过气来的时候,附近巡逻的警察终于跑了过来拘捕了歹人。
  青年把钱包交给跑了过来气喘吁吁的林婉珍,林婉珍感激的道谢,连忙拉开钱包查看里面的财物是否有损失,当她拿出那枚和董万钧脖子上一模一样的玉佛时,青年的眼里明显地闪过一丝诧异,而后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扬起。
  林婉珍确定了财物完好无损后再次向青年感激地道谢起来,并询问青年的名字,青年抬起被踹翻了单车,回头对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叫红领巾。”
  然后就踩着单车扬长而去。
  林婉珍还未听闻过这个流行的笑话,在原地怔了片刻,讷讷地想道:原来红领巾还可以长成这么大啊……
  林婉珍回来后并没有把被劫一事告诉管家,一是怕董万钧担心,二是不想让董航知道,要是让他知道说不定会立刻遣送自己回去。
  煮了一桌子董万钧全都爱吃的菜式,香味扑鼻,不比雇佣的厨师做得差,董万钧吃得快撑破了肚皮还想往嘴里塞,被她哭笑不得地制止下来,抚慰道:“这些菜先放冰箱里,留着明天吃好不好?”
  “好!”董万钧这才不舍地放下筷子。
  林未佑回到宿舍后,第一时间不是检查自己手上破皮的伤口,而是激动的颤抖着手给一个匿名号码发了一条短信。
  【已接触!】


☆、你的痞掉了——135(求收藏推荐)

  夜晚莫兰依旧厚着脸皮以“哥哥”的身份占据了林未佑的一半床位,林未佑是气血正旺的年轻人,总是被对方这么摸来摸去是个人都受不了!于是在第五天晚上熄灯之后,林未佑很认真地和他商量起这件事,果不其然遭到极力的反对。
  “除非你让我亲亲!”
  “……滚!”
  “那我就只好继续摸了~!”言语间很有戏谑得逞的味道。
  林未佑忍着踹对方下去的冲动,揪起对方的领子扯向自己,顿时两人鼻尖对着鼻尖,气氛忽然变得十分暧昧。
  “你不是说很喜欢我吗?”
  心爱的人热烘烘的气息扑在自己脸上,莫兰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按捺住自己不安分的小弟弟,面露严肃地点点头。
  “那你答应方铭的要求吧。”
  蛰伏在腹下的冲动瞬间消散了一半,莫兰眯起眼,眼里尽是狠戾和嫉妒,声音也冰冷下来,“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林未佑勾起唇角,好整以暇的看着他生气的样子,“如果我说是姘头呢?”
  莫兰忍住那股涌向大脑的凶残杀意和胸口处的强烈酸涩,抓着林未佑肩膀的手逐渐加紧了力道,“你……是说真的?”
  林未佑因疼痛而微微蹙起眉,口气却愉悦而轻松,“当然不是!笨蛋!”
  强烈的杀意瞬间消失殆尽,莫兰重新焕出笑容,亲了他一口,佯怒道:“你真调皮!说吧,为什么让我答应他?”
  “因为我在帮他做事。”林未佑倒是很坦白。
  莫兰凝视着对方许久,而后叹了口气,“好吧,我答应他。”
  林未佑没想到对方那么快就妥协了,愣了愣,问道:“你……难道就不怀疑点什么?”
  莫兰眨巴眼,故作深情的说:“我愿意被你骗。”
  林未佑内心的一丁点愧疚瞬间化为乌有,没好气地踹他一脚,“滚!”
  “哟,两兄弟还没睡呢?”
  “就是,还在闹别扭呢?”
  莫兰羞涩一笑,“抱歉,吵到你们了吗?”
  “没事没事!你们慢慢闹,我们睡得很死的,基本上听不到你们说话。”
  林未佑彻底放弃对这帮猪队友持有希望,翻过身背对他,阖上眼睛睡觉。
  “未未,你真香~!”
  “闭嘴!睡觉!”
  林婉珍每日利用出去超市买菜的这半个小时时间获得前所未有的自由,她在美国整天被一帮仆人和管家监视着,连出个门都不得不带上保镖。现在来到B市依然要度过这种相当于监禁的生活,她实在忍受不住,只能趁董航不在家骗过管家争取点自由的时间。
  董航的最大仇家只有一个,林婉珍听他说过,就是导致他落魄甚至逃到国外的罪魁祸首,也就是目前最有名的跨国企业——Reborn集团,寓意重生。她在电视上见过这个集团的董事长……当然正脸是不可能的,因为据说董事长很低调,她只能在人群中看见一抹匆匆的侧脸——单从侧脸来说,已经看得出对方是个十分英俊的成熟男人。
  董航的过往林婉珍或多或少都知道,尤其是当她生下了董万钧,董航会时不时把以前的事情告诉她,俨然真正把她当做是他的伴侣——相处一生的伴侣。
  仅凭这个,林婉珍可以忍受任何的不公待遇。
  经过零食专柜的时候,林婉珍忽然想起自己儿子喜欢吃某个外国牌子的巧克力麦片,扫眼过去发现麦片在货架的最顶层。四周找不到店员,她只好自己努力踮起脚尖去触碰那高高在上的麦片。
  一只手适时地帮她拿下了麦片,林婉珍感激地看向对方,惊讶地发现对方就是上次帮勇擒偷包贼的青年,惊喜地说道:“居然是你!”
  林未佑脸上露出微微的诧异,而后像是也想起了什么,恍然大悟道:“是你,被偷包的女士!”
  “上次真的非常感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林未佑第一次听别人称赞自己是“好人”,不由得心虚起来,脸上露出讪讪的表情,“哪有……举手之劳而已……”
  林婉珍以为他害羞,对这个年轻人的印象更好了,“你也来买东西吗?”
  “是的,我买点泡面回宿舍做存粮。”
  林婉珍露出担忧的表情,“泡面吃多了可不好,这样吧,我正好也要回家做饭,不如你去我家吃吧?”
  林未佑连连摆手,“不不不,这样子太叨扰您了!”
  林婉珍温柔的笑了,“别客气,这是我的一番心意,你要是不接受,我会不安的。”
  听到这么一番话,林未佑也不好再拒绝了,勉强点了点头,“那我就打扰了。”
  两人一起走到收银台结账,林未佑看见她篮子里那盒巧克力麦片,笑道:“原来你家有小孩呢?”
  “是呢,他叫万钧,已经十岁了,他很喜欢吃这些巧克力口味的零食,我很少让他吃,怕蛀牙呢。”大概是太久被囚禁在一幢房子里,现如今难得遇上一个能倾听的人,话闸一下子就开了,“他小时候老是爱藏东西吃,总是吃到拉肚子,我拿他没办法,就先他一步把零食藏起来,让他一顿好找。”
  林未佑面露凝色,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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