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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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撩人-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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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啊,”风子期笑笑,自信随意的笑容里有坏坏的因子,“呵呵,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额……我无语…… 
看来他也是一个合格的叙述者,都学会吊人胃口了…… 
………… 
        第四章
我叫夜色。我是一只吸血鬼。 
额,大概是…… 
为什么说大概呢,因为我确有很多吸血鬼的特点。 
可以收缩的尖牙,指甲。 
以血为食。 
力大无穷。 
恢复能力超强。 
喜欢圆月。(这个是狼人的特点吧??) 
拥有几乎无尽的生命。 
风流倜傥,俊美无涛,貌比潘安。(额……扯哪儿去了……) 
还拥有有一些特殊的小能力。像什么瞬移,飞翔,精神控制,无声结界,空间之门之类的……真的,都是一些小能力啦。哈哈。某只得意忘形的吸血鬼。 
更重要的呢,是世上的人都是这么称呼我的。呵呵O(∩_∩)O~ 
但是,我还是有很多和传统定义上的吸血鬼不同的地方。 
最明显的就是,我不惧怕阳光,也不怕十字架,水银,大蒜什么的。而且除了血液,我也可以吸收其他食物的营养,甚至吸收还比人类更彻底的多呢!像所谓的排泄问题,我们是不存在的,表羡慕哦。哦呵呵呵呵。 
还有呢,就是一些小细节方面,比如我皮肤不苍白,举止不优雅,也不喜欢睡棺材…… 
恩,我现在的职业是医生,在小区开了一家小诊所维生。 
对于吸血鬼来说,几乎拥有无穷时间的我们,想要学一门手艺,实在是太简单了。 
所以,不是我自夸,我的医术,嘿嘿,还是不错滴~~ 
诊所虽小,客似云来啊!(怎么听着这么别扭。) 
每天,我只要在每个来看病的人身上抽取100mcc,一天的食物就有着落了。 
那个啥,我抽他们的血,可是为了他们好哦,增加血液循环,有益身体健康!不信?吸血鬼就是最好的例子啦,我们每天全身的血液都换一遍,永不生病,长命百岁! 
瞧,医生,多美好的职业啊,简直是为吸血鬼量身打照的! 
你别不信,就我所知,全国有好几家医院就是全吸血鬼组成的哦~~嘿嘿,怕不怕? 
最近我救了一个人。 
风子期,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却是一个血猎,全称吸血鬼猎人。听名字就知道,我们是天生的死对头。 
刚开始救他的时候我当然不知道他是血猎,不然鬼才会救他呢,(作者,貌似你就是鬼吧?!夜色……) 
我当时是……被他漂亮的眼睛迷住了……, 
那是一双没有底地黑眸,自信而桀骜,耀眼而张狂,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额,当然,更重要的是他“救”了我一命,虽然如果不是他,我根本不会涉险…… 
直到后来我把他救回家。 
四米摔下来,毫无缓冲,肩背的擦伤都是小事,擦点药膏就行了,问题是内脏的震伤。 
哎,没办法,本着救人救到底的原则,只能献血了。 
吸血鬼的血,可是N多血浓缩的精华啊,特别是夜色牌吸血鬼的血,绝对是居家旅行疗伤圣品!! 
额……又扯远了…… 
唉,老了,没办法,记忆力衰退的厉害,想当年……。 
(作者,举锤,你丫的说不说重点?!夜色,尖牙长出,舌头舔唇,怎么?有意见?!作者,呜呜,不敢……) 
直到我翻了小屁孩随身带的大布包,我才知道他的身份。圣经、圣剑、圣枪、圣水、圣魔法卷轴……真么多圣……要是还不是道他是干什么的,我这几千年就算是白活了。 
奇怪的是,血猎怎么会被特警队追捕勒,话说被猎杀的吸血鬼死亡后,其尸体都会快速能量化,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的啊,要是尸体都没有,怎么立案?又怎么会被追捕?不解。 
虽然吧,吸血鬼与血猎是不死不休的死对头,但是,你说这人我救都救了,难不成现在再杀了他?那多浪费我的血啊! 
更重要的是我舍不得他的眼睛。 
还有他的味道,他的,血的味道…… 
没有斟酌,就下定了决心,嘿嘿,我要执行血仆养成计划!!(真一个鲁莽的人,额……鲁莽的鬼啊) 
我没收了他的所有武器,只说是落在了超市,大概被特警们收走了。 
又抽出时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小窝。其实吧也没什么好整理的,因为都会暴露我身份的东西我一般都放在自己的随身空间里,嘿嘿。像是散装的血啊什么的,放空间里又保鲜有方便,渴了饿了随时可以喝! 
给小屁孩上药,全身绑上绷带,并悉心照顾。 
额,其实吧他只是肩背小面积擦伤,呵呵,给他绑绷带只是个人兴趣,觉得绑着漂亮,就绑了。O(∩_∩)O~ 
不过说起来,小屁孩的身材真是不错的哎!因为抓吸血鬼而经常锻炼的身子,修长匀称,没有夸张的肌肉,却很结实。皮肤比我还白,嫉妒!摸上去滑滑的,凑近了,还有淡淡清香,让人有一种莫名熟悉的感觉。(作者,那是你刚给人家洗了澡,你家沐浴露的香味好不,当然熟悉了!!夜色,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作者,立刻噤声。) 
小屁孩的吻,对我来说倒真是一个意外。 
他的唇软软的,温温的,不同于他眼中的犀利,温柔的醉人。 
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坠入爱河了。 
虽然对方也是男人。 
但我活了几千年,又不是没有经历过同性合法,甚至为主流的年代,也不是迂腐的人啦。 
虽然我们俩是死对头。 
额,那就上演一场罗密欧与朱丽叶吧,反正大家都爱狗血剧,哇哈哈哈哈哈。 
虽然仅仅因为一个吻。 
但对于我们吸血鬼来说,最信赖的就是感觉,一个吻,足够了。 
不过,呵呵,正因为我爱他,所以,我更要吃掉他…… 
一如某天我看到一本人类小说里说的话,在爱情来临之前,时间,对于吸血鬼来说毫无意义。 
这句话原意是想表明爱的对吸血鬼们地美丽。 
但人类不知道的是,传说,当吸血鬼真心去爱了的时候,他永恒不变的时间就会流动起来,然后,他会像人类一样衰老和死亡…… 
        第五章
我叫风子期,职业是血猎,世袭血猎。 
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太爷爷都是血猎,所以我也是,一出生就是,没得选择。 
我不喜欢这个职业,但我必须一路走下去,因为我要报仇。 
十岁那年,我成了孤儿。 
而罪魁祸首,是一只吸血鬼。 
一只我不知道名字,不知道性别,不知道长相的吸血鬼。 
我永远忘不了,在得知一夜之间我的家人都死了的消息,看到整齐摆在自己面前的六具因失血而泛着诡异的白色的尸体时,那种从心底里涌上来的冰冷彻骨的感觉。 
爸爸,妈妈,姐姐,姑姑,爷爷,大奶奶…… 
从骨髓里传来的痛,再转为麻痹。 
那时候,连哭泣都没有声音! 
从那以后我就只能跟在姑父身边,并开始正式成为血猎。 
十岁的血猎,血猎大本营也就是世人所说的圣地里的最小的血猎。 
姑父是圣地里的长老之一,我就跟在他身边出任务,学习枪法,剑法,魔法。转眼五年。 
我十五岁,开始转做游猎,怀揣着微小的希望,和不变的坚持,转做游猎。 
等我碰到夜色的时候,是我做游猎的第四年,我十九岁。 
那时候我已经猎杀了不少吸血鬼了,但依旧没有九年前灭门案的一丝线索。 
我知道希望渺茫,但我没打算放弃。也永远不会放弃。那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猎杀穆拉德的时候,当那只狡猾的吸血鬼以那个叫魅惑的女子为质时,我便知道那一夜只能无功而了。 
但没想到的是最后关头,他竟咬了她,要知道吸血鬼的传承,是要付出精血的,对吸血鬼本身来说伤害也不小。 
是我小看了穆拉德。 
作为百年的吸血鬼伯爵,现在还是堂堂穆氏集团的老总,远非我以前所猎杀的那些躲在黑夜里猎食的吸血鬼可比,虽然身手上勉强可以压制,但他的阴险却让我招架不住。 
穆拉德先是控制了魅惑,逼退了我。 
又派出吸血鬼暗杀我。 
在覆灭了三队暗杀小队后,知道以我的身手对付一般吸血鬼绰绰有余,便利用手边的权利,给我按上了杀手的名头——企图暗杀他未遂,派出特警武装逮捕我。(作者,这似乎是事实吧?风子期,……) 
因为面对的全是人类,束手束脚的我竟被逼得跳楼。 
呵呵,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见到了夜色。一个大胆而害羞的男子。 
一头碎发仿佛营养不良而微微泛黄,深色的眼睛大大的,仿佛会说话。身板瘦弱,手指修长。 
在坠落之际,初见我的容颜,他大大的眼睛里是大胆的注视和赤、裸裸的欲、望,随即才慢一拍的发现自己身在空中,大声呼叫救命来,可爱得紧。 
虽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是谁,但我相信他会救我,于是落地之后,放心的昏了过去。 
我醒来,还未睁眼,就感觉到了他侵略性的目光。 
他喜欢我,只一个瞬间,我就得出了结论。 
他说:“我叫夜色。你可以叫我夜哥哥哦~”语气亲昵的仿佛没有距离感,声音低低的,很好听,让我从心底里感到愉悦。 
我没想过要吻他,却自然而然的这样做了。 
很浅的吻,仅仅只是两唇想贴,心,却莫名的悸动。 
还想更进一步,却被送外卖的小哥打扰,看他不舍得却又逃也似的逃开的样子,心里洒进久违的阳光。 
关于魅惑,第二次见她是在一栋破旧的公寓里。 
那时,她正在猎食。 
初生的吸血鬼如果没有上代吸血鬼精血的喂养,一个月内,是戒不掉血毒的。 
他们不仅需要血液,更会产生会有一种吸血的欲望,像毒瘾一样无法克制。 
他们的微视觉能看到人类脖子动脉里的血液流动,他们的微听觉能听到血液流动的轻响,他们的微嗅觉能闻到人身上若有若无的血香……如此种种,无一不是让人……额,让鬼发狂的诱惑! 
当魅惑从一个男子的脖子上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了我。 
“他……他是一个无恶不作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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