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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完课后他并没有停留,像往日一样收拾东西离开教室,而唐明整理了一下纸笔,连一声招呼都没有跟他打,也走了。
唐明一路开车到超市,买了一些日用品后看看手表已经六点半了,于是放弃今晚煮饭的想法,决定在途中随便吃一点什么。
他开车经过麦当劳“得来速”餐厅时放缓了车速,海报上是法式布蕾口味的麦旋风,第二杯半价。他想了想,开进了购餐车道打包了两份法式布蕾,又要了一份超值晚餐。
只是当他回到家门口的时候翻翻公文包,掏掏衣服和裤子口袋,回车里找了好几遍,甚至还将汉堡,薯条,可乐一一拿出来,将麦当劳纸袋倒了几下,才不得不承认,他又忘记带钥匙出门了。
他看着黑漆漆的房间,想起昨天清晨忘记带钥匙喊一声就有人给他开门,心里突然有些郁闷了。
无可奈何,他只好翻进院子里,将食物和公文包放在院子里的椅子上,检查了花架缝隙中的备用钥匙不知道何止忘记放回去了,又检查了一楼所有的门窗发现都被关得紧紧后,他只好将大衣脱了,袖子撩起,开始爬窗。
天色已经有些暗了,所幸路灯已经亮了,所以还有些许光线能够照亮唐明的落脚点。
他的身手还算敏捷,最重要的是他已经颇为熟练。但是怎么说呢?总是把钥匙落在家里,总是忘记在门前放一把备用钥匙,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是你不能让他一点郁闷的心情都没有。
他翻进阳台,拍拍身上的尘土,整整着装。
阳台门哗啦一声被拉开,“天都暗了,没人看你,你整衣服做什么?”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床头灯,因为天枢将窗帘拉着,所以唐明从远处看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卧室的灯是亮着的。他借着灯光看清了天枢,天枢也借着灯光看清唐明的面瘫脸难得的有了一丝变化。
“你怎么在我家?”
天枢倚着门,右脚轻轻点地,一手环抱在胸前,一手晃了晃手里的钥匙串,冲着唐明笑得一脸纯良。
唐明站在阳台上直勾勾的看着天枢,看得天枢笑不下去了,才绕过他进了房间。
他下了楼把院子里的东西取回来,他看着已经融化大半的法式布蕾麦旋风满眼的可惜,将法式布蕾放进急冻,将汉堡中的鸡块取出放进微波炉加热,接着是薯条。
天枢心里纳闷,这唐明怎么就这么点反应,真是太没有成就感了。
走进餐厅的时候正好看到唐明在吃汉堡,他便坐在一旁拿过薯条一口一口的啃着,再时不时的看看唐明。唐明这人吃东西吃得斯斯文文,太没气味,唯独吃着汉堡薯条的时候才能从眉宇间看到几分满足。
“喂,唐明,你就没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唐明将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嚼了嚼,“我今天不想跟你上床。”
“靠!”天枢气得踹了一脚椅子。
“还有,你不要吃我的薯条。”唐明将薯条一根不剩全吃了,又不理天枢了。
“喂,你才吃这么一点会饱吗?”
唐明摸摸肚子,“会变胖的。”
天枢觉得这一刻的唐明有点可爱,而当他半夜起来发现唐明偷偷在客厅里吃法式布蕾的时候,顿时才发觉这个男人不是有点可爱,而是真挺可爱的。
当晚天枢确实没有跟唐明上床,他上次来的时候就已经将唐明家的房间都摸得通透,一眼就爱上了他家的阁楼。三角型的屋顶,有一个斜斜的大玻璃窗户,地方也就二三十平米,却不拥挤。一整面墙壁的漫画书,书架边上放着一个熊猫头的坐垫,没有其他的家具了。
天枢抱着一床被子从玻璃窗往外看,整夜的星空都落在他眼里。这里并不高,但是四周都是两三层楼高的小别墅,因此视野很好,几乎没有遮拦。他看到二楼阳台上的几盆盆栽,看到晒在阳台上的衣服被风吹起一角,看到一楼安安静静的院落被路灯笼着朦朦胧胧。一辆车开过,路灯照亮了凉棚,他发现石椅上好像放着什么东西,他想,唐明大概又把他的书给忘记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枢才发现自己居然抱着被子睡着了,在木地板上睡了一夜,一阵腰酸背疼。
他一生都居无定所,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总有一种恍惚的感觉,时常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他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里是唐明家的阁楼。他揉了揉脖子,到二楼客房的卫生间里洗漱后晃荡晃荡晃进厨房。
他想,唐明真是一个神奇的人,长了一张冷冰冰的面瘫脸,性格也是冷冷冰冰的,却是个会买菜,会煮饭,会做卫生,会打理房子的居家好男人。更神奇的是,如果有人跟他分享这一切也就算了,他只有一个人却还能兴致勃勃的把房子照料得这么好,还能耐着性子研究各种美食并一种种做出来。天枢终于明白这人为什么到了二十六岁却还没有过女朋友或者男朋友了,因为他一个人过得太自在了!
他喜欢一个人的生活,从来不觉得无聊或者寂寞,并乐在其中。
天枢想,这人真是没救了,注定是当老光棍的命。
唐明将榨好的豆浆都到瓷杯里,刚好两杯,他抬头一看,发现天枢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的眼神有点奇怪,好像是……同情?怜悯?可惜?
他将被子往桌上一摆,再将早上从市场买来的油条和油饼用碟子盛好,他看了天枢一眼,没有招呼他过来吃早饭,一声不吭的坐在餐桌前吃了起来。
天枢想,这人一定是太害羞了,所以才没有喊我的。你看,他连豆浆都摆了两杯,意思都已经很明显了。于是他也一屁股坐在餐桌前,抓起油条就开动起来了。
唐明对此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吃过早饭后,唐明花了十分钟研究了一下今天是要戴深灰色还是银灰色的领带。
“喂,戴银灰色的吧!”
唐明又在房间里墨迹了一会儿才出门,出门时,天枢发现他戴了银灰色的领带,头发特地打理过,甚至还洒了香水。
唐明刚想要发动车辆时,天枢赶紧打开车门坐了进去,温温和和的笑道:“今天有课要回学校,你也去A大吧!”
唐明心中微微吃惊,他昨天不过去了一趟王教授的课,这人居然调查出来了,而且还肯定他今天也去。唐明有一种计划被人偷窥的感觉,很不爽。
“王教授今早有课。”说完,他就开车上路,等红绿灯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问道:“你真成了A大的学生了?”
天枢白了他一眼,“你那是什么语气?我正经八百高考入取的,你有意见?”
唐明闭嘴了,心里还是一阵狐疑。
☆、第三十章
到了A大后,天枢就下了车给他的舍友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带书,然后就匆匆忙忙的往教学楼跑。
唐明看了一下表,发现时间有些迟了,赶紧把车挺好,又花了点时间找教室,终于在踏着铃声进教室。
讲台上的王耀荣教授在黑板上写了今天的课题,然后把书本往旁边一扔,开始上课。
“今天我们继续讲中国古代漆工艺,明清漆器十四类上一节已经讲了一色漆器和罩漆,现在我们继续讲彩绘。说到彩绘,不得不提福州脱胎漆器。大家都知道北京景泰蓝,景德镇瓷器,但是大家知不知道福州的脱胎漆器和这二者被并成为中国传统工艺三宝。脱胎漆器曾经在宣统年间享誉国内外,不过到如今已经逐渐落末了。福州脱胎漆器也称为沈氏脱体漆器,是由乾隆年间福建漆工沈绍安在传统夹纻技术改进发明的,在制胎的时候摒弃了传统的麻布,改用极薄的夏布和丝绸,使胎壁更薄,更轻。另外,沈氏在用金箔和银箔粉末调漆,制成了淡黄色和白色漆,再跟其他颜色一调和。那颜色可就相当鲜艳,而且内含闪光。到了沈绍安的五代孙手里,颜色有多了金银,天蓝,古铜等多种颜色,使得脱胎漆器在颜色上独树一帜,也使得彩绘修饰变得更加变化多端,浓淡不同……”
王耀荣在讲台上侃侃而谈,言语中流露出对即将失传的传统工艺的惋惜,他才在彩绘这一章节上费了颇多口舌。
唐明虽是别有用心,但还是规规矩矩的做起了笔记,听课时因为他一张面瘫脸的缘故显得格外认真。
王耀荣看了唐明几眼,发现这人居然心无旁骛的听课,再看看最后一排已经全部开溜的学生,和倒数后三排正在睡觉的,还有最在中间偷偷看小说玩游戏的,以及遍布唐明四周窃窃私语的女同学,对唐明的印象瞬间有了几分改观。
不过,下完课后,他还是立即收拾东西去另一间教室,而唐明也收拾完东西开车上班去了。
王耀荣今天下午没课,上完早上四节课后,在食堂吃过饭,他就开车回家了。
房子是他结婚时盖的,总共三层。他结婚时还是个刚刚毕业的研究生,留校当了老师,好听但收入不高,房子的大部分钱都是父母和亲家出的,只是没想到现在的房价已经翻了三四倍了。所幸房子和闹市只隔了一条街,却因种种原因没有被拆迁,他才能一直住着,直到如今年老。
他发现门口蹲坐着一个人,人高马大的样子,一头板寸。
那人抬头对王耀荣老人露出笑脸,“王老头,好久不见。”
王耀荣愣愣神,他手里带钥匙发出几声轻响,“哦,是你啊,唐烈。来来来,别愣着,进门吧!”
唐烈把地上的旅行包背起,跟着王耀荣进了门。
一进门唐烈就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将旅行包扔在一旁。
王耀荣给他倒了茶,按捺住心里的不安,问道:“唐烈,怎么突然来中国了?”
“哦,我来找人的。”
“是吗,什么人值得你大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