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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勃拉过了熊鑫,让他坐到自己身边,握住了他的手,“这种事不是靠说的,我怎么说也只是我说。我可以告诉你,刚才见到任伟,但我想的都是你。可我说了你就会相信吗?我们慢慢相处,然后你自己来评断。”
熊鑫靠在了彭勃的肩上,“背疼不疼?都没顾上问你呢。纹身补得好吗?”
“不疼。习惯了。”
“嗯……”
“我曾经……跟任伟说,我背他一辈子。我把他纹在了我背上。”
熊鑫抬起头,瞪大了眼睛。
“我们分开之后,我最怕的,就是回头去看自己的背。背连着心,每看一次,就难受一次。从这点上来说,我也挺不爷们儿的。但那疼,是真疼。我是真的爱过他。跟他在一起,时间不短,也一起经历过很多事儿。”
“那你为什么要改呢?这么疼,去改变它。”
“闹心。真是闹心。之前的男人分了,对你有点儿意思。还记得咱过年去逛庙会吧,你伸手拉过我。”
“嗯……”
“结果没几天,你就冷若冰霜。”
“那是因为施……”熊鑫忽然打住了话头。
“我当时看着镜子,特别来气,就想,我不能再跟别人的男朋友没完了。我答应背他一辈子我就背得住,但……我不能总是陷入这样的事情里。真的够了。之前跟秦浪……我知道他爱我,但我没办法爱他,这其实挺让我沮丧的。我尽力了,但不爱就是不爱,甚至我连告诉他我不爱他的勇气都没有,我那时候真觉得自己没爱的劲头了,偏偏……”
“其实这么想来,我们是挺有缘分的。”熊鑫摸过了烟盒。
彭勃拿过打火机,给他点燃。
“你以为不理你我就好过啦,就是我折磨你啦?你是不知道,我妈无意中说起你跟施沐晨是合伙人……天呐。真像是五雷轰顶。我当时就想,我怎么这么背呀!这天大的尴尬好容易被我们化解,现在好了,又是复杂的人际关系。你知道吗,当初……我不仅借车给颜瞻,你的手机也是我定位的,所以就算你把他甩了,他还是能找到你,找到任伟。”
“我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也不算什么事儿。”
“呵。”
“喂。”彭勃捅了捅熊鑫。
“嗯?”
“你真暗恋过颜瞻?”
“不行么?”
“他哪儿好啊?”
“那是因为你仇视他,才会这么讨厌他。”
“那你现在还喜欢么?”
“我想我是欣赏他吧。”熊鑫索性躺到了彭勃腿上,这么坐着很窝得慌,“上菜好慢哦,我躺一下下先。”
彭勃摸着他柔软的头发,低头看着他小小的脸庞。
“我们是同学,研二的时候他插班进来。实际上研一开始我就常常跟琴房见到他。他喜欢我最讨厌的肖邦,但我却会被他的琴声打动。他琴艺高超,却不被古典所束缚,弹琴对他来说更像是享受、是放松,不为获得肯定或者其他什么。他给人的感觉也很清新,为人随和又温柔,对于刚刚结束了长达六年的悲剧恋情的我来说,像是一道阳光吧。”
“是么。”
“他身上有我所不具备的特质,你也一样。你们都是跟我截然不同的人,我的喜欢大概总是从向往开始。当然,我现在不会对颜瞻有那种感觉了。就是很好的朋友。我也想像他那样快乐,那样无忧无虑,那样轻松惬意游刃有余。”
“所以你找我呀。”
“哈?”
“这些你全有了,还要我干嘛?就因为没有,等我给你呗。”
“你皮可真厚!”熊鑫夹着烟去戳彭勃的脸,“说得信誓旦旦的样子。刚刚还对我冷眉冷眼呢。”
“跟你没关系,我就是烦那臭小子。”
“为什么啊?你还喜欢任伟?”
“跟任伟也没关系。我就是讨厌他。”
“理由呢?”
“你问他去。”
“你不许再凶他了。”
“凭嘛?”
“他是我的朋友。”
“那你别跟他当朋友了呗。”
“凭什么?”
“凭你爱我呗。”
“呸!”
“小心我把你关起来,不许你见他。”
“好呀~关起来狠狠疼爱我,那我让他每天爬窗户来跟我相会喽~”
“美得你。好么,敢情你是高塔里的公主,他是骑白马的王子,我去那怪兽啊我?”
“哈哈哈哈……”
彭勃把熊拎了起来,熊带着淡淡烟味的嘴唇贴上了他的唇。跟嘴上的逞强不同,其实在熊鑫心里,对于颜瞻的部分,非常的不安。熊猫仔今天的反常态度,令他意识到两人之间已树立起一道高墙。
不一会儿服务小姐推开拉门端上了特级金枪鱼腩刺身,熊鑫拿过酱油和芥末在精致的小碗里调味。她一出去,他就悄悄说:“幸亏刚刚我起来坐下了,真危险。”
彭勃笑,“也许人家在外面等N久了,等到你起来才进来。”
“瞎说!”
“真的,你不知道高级料理亭很多时候是用来私会的吗?看看里面的那个房间,可以约会呦。”
“你再说,再说!”熊鑫用筷子敲彭勃的手。
彭勃拉过了熊鑫的手,印下去一个吻。
“吃鱼!”熊鑫胡噜彭勃的头发。
接过熊鑫调好的调味碗,又看着他给自己夹刺身,彭勃想,任伟是还在他心里,但那已经是属于过去的一部分了。就像之前,他与任伟面对面,考虑的却是熊鑫的感受。
【第三十一章】
窗外的雨哗哗地下着,室内的派对热潮却让宾客们无暇顾及窗外糟糕的天气。这是一座孤独的城市,很多人孤独的生活;这也是一座冷淡的城市,很多人对一切无动于衷;这还是一座物欲横流的城市,很多人迷失其间。
秦浪从忙碌中稍稍闲下来,直勾勾地看着窗外发呆似乎也是一种享受。累死了。派对的筹办当真会累死人。每一处细节、每一个临时决定都能影响大局。对于一场商业派对来说,没有什么比效果更重要。弄虚作假也是肯定的,现场的帅哥靓妹,不少是模特。混迹其中的媒体也当然不在少数,相机时不常在身边亮起闪光灯,每一张照片都以最快的速度流传出去。OH酒店的大型Logo立在那里,不少时尚达人知名人物高调亮相,拍照的同时,公司的Logo也会进入镜头,光就这一点位置的设计,调整了就不下数十次。
有一只柔软的手攀上秦浪的背脊,与此同时面前出现了一只高脚杯,握着玻璃柄的纤纤细手指甲漂亮得让人惊艳。
秦浪回过身,礼貌地对美人扬了扬手腕上的锁。今天的来客,女宾挂锁,男宾挂钥匙,从脖颈改为了手腕,更精致更时尚更具装饰性,就算派对结束也没必要丢弃,更像是限定版的小礼物,这得益于这些年秦浪在礼品方面的经验。而所有工作人员反其道行之,不需言语解释就可以与宾客区分开身份的不同。
美人笑了笑,娇嗲的声音配合红艳艳的嘴唇:“那就只喝一口,我再去寻找别的目标。香槟而已。”
出于礼貌,秦浪接过酒杯,浅浅抿了一小口。
美女拍拍他的脸颊离开了,秦浪将手中的酒杯交给了路过的侍应生。
呼。长出一口气,秦浪想,如果一直顺利下去就好了。
雨刷器始终就没停过,一上一下,这雨就像是从天上整盆整盆泼下来似的。施沐晨开车在路上,车速不敢太快。身上黏答答的让人不舒服,从酒楼出来无非就那么点儿距离,也把他弄得狼狈不堪。今天真不是个应酬的好日子。而这样的坏天气里,他又要赶去OH酒店,还不是为了秦浪?他既对男女主题的派对不感兴趣,OH也没此等面子请得到他出席。
如果用一首歌来形容秦浪与他,那肯定是《让我欢喜让我忧》。
这些日子俩人还是那样,不冷不热。秦浪还特别忙,鲜少在办公室露面,总跟外面飞着。好容易在了,施沐晨又总是诸多的应酬,赶三关似的。而之所以说不冷,是眉间的寒意散了,眼里的闪躲淡了。甚至,那天处理点儿事儿加班到很晚,“有人”给他叫了爱心外卖。但隔阂仍旧在,秦浪并没从真正意义上亲近他。仍旧是一口一个施总,长话短说,公事公办。
但,施沐晨不怕冰山,咱有破冰机。只要你有一点点动摇,保准让你倒塌。施沐晨算是看出来了,自己的出息在秦浪这儿不值一钱。那我还就没出息给你看了。反正你吃软不吃硬。这话是秦浪自己说的,以前偶尔跟他聊起办公室这点事儿,他讲了一句:我这人吃葱吃蒜不吃姜(僵)。虽然,他炖肉第一味放的调料就是姜吧。
泊好车,雨仍旧下着,丝毫不见小。门童很有眼力见儿的撑伞过来,施沐晨钻进了伞下。
进入会场,音乐声席卷而来。你还别说,场子布置得有模有样。临时搭建的灯架虽然简单却不显粗糙,就像租借的设备一样可以演绎出电子盛宴。满场的俊男靓女,投入而癫狂。这是赶上最高潮了。
眼睛在人群中搜索着熟悉的身影,施沐晨有些急不可耐。递出了请柬,侍应生合手托出托盘,请他选一把钥匙。施沐晨笑着摆了摆手,稍稍挽下衣袖,早已挂在手腕上的钥匙在灯光下闪闪发光。侍者莫名其妙的同时,施沐晨已经混入了人群。
他是在昏暗的一角发现秦浪的,他正跟一个矮个子男人说着什么。两人说了一会儿,矮个子走开了,秦浪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脸上挂着一丝疲惫的神色。
施沐晨不动声色地走到他身后,以手蒙住了他的双眼。
秦浪刚刚想要休息一下,突然而至的黑暗令他一惊。下意识地摸上捂着他双目的那双手,心想是谁开这种玩笑。拿下那双手,头向后仰过去的瞬间,他僵住了。映入眼底的男人,是施沐晨。他见他嘴角挂笑,表情温柔地凝视着他。
一时间,音乐都好似消失,瞬间像真空一般的安静。
几十秒后,施沐晨的手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