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原来这样,要是真没有,我还寻思你把她介绍给我认识认识。”
“咦,四眼,你不是有女朋友吗?”
“凭你一句问话,就知道你有多不关心我”,四眼挤眉又弄眼,却硬在脸上覆满了一层忧伤,“我都分手快四个月了,哥我很孤单啊,要不你跟哥凑对?”
“四眼,每年你都在聚会上说一句要跟我凑对,你就不嫌烦啊?我听得耳朵都起老茧了”,路璐拿起筷子,夹了点菜放嘴里嚼,等咽下去,说道:“我要能跟你凑对,早在上学那会儿就凑了,还用等到现在啊?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少打身边朋友主意。咱都太熟啦,知根知底的,太没私人空间了。”
四眼哭丧着脸,说:“你看你,你看你,老这么倔,总伤哥的心,哥的厚脸皮都是从你这儿练出来的。”
桑榆一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伸长脖子,对四眼说:“四眼,我记得从大三聚会开始,你就说要跟路璐凑对,六七年过去了,你还真怀旧啊!”
路璐接话道:“岂止怀旧啊,还是经典的,经典怀旧!”
“安静安静!诸位安静!”四眼一瞪眼,一拍桌子,一起身,一竖脑袋,声音洪亮的喊道:“丁老李爷作证,我四眼,今日郑重宣布,我要跟路璐凑个对!”
屋里立刻沉寂了两秒,凌嘉不由的看向四眼,个头挺高,足足有一米八五,偏瘦,脸上棱角分明,浓眉大眼,长的还算不错,挺有男人味,她又看向路璐,路璐也正看向她,两人视线一对,路璐冲她无所谓的摇摇头,意思是开玩笑呢,凌嘉吃味,哪有这种开玩笑法的?骗鬼呢你!
两秒的沉寂之后,屋内立刻爆发出了山洪般的大笑声,老丁一口茶即刻喷了出来,他大笑道:“四眼啊,为师都为你做了四年证啦,你小子也太没出息啦!”
孔箜也大笑着说:“丁老,你可说错啦!四眼是太有出息了!路璐还是你功劳大啊,看你把四眼那脸都给锻炼成铜墙铁壁啦!”
秦浩笑的脸都抽筋,他指着四眼喊道:“四眼,你那句话我都能倒着背下来了,七八年啦,你怎么还没说够啊。”
凌嘉吕楠听着诸位一边大笑一边损四眼的话,不由纳闷起来,这是什么意思?桑榆在吕楠身边解释说:“四眼从上大三开始就说要跟路璐凑对,一直到今年,还在说,不过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说过就算,从没行动过,所以大家才笑。”
原来这样,凌嘉吕楠释然,凌嘉问桑榆:“四眼是做什么的?”
“做商业插画的。”
“他喜欢路璐吧?”
“他只是喜欢跟路璐闹着玩,我们也都习以为常了”,桑榆说完,又补了一句:“你不用放在心上。”
闹着玩吗?凌嘉并不认可这种说法,她倒觉得,四眼是通过开玩笑的方式,在向路璐表明心迹。他应该知道路璐不会回应,所以才会表现的如此像开玩笑。路璐不可能一点也感觉不到,因为在众人冲四眼大笑调侃时,唯有路璐只是轻轻的微笑,看似羞赧,实则是为了护住四眼的面子。
凌嘉突然觉得四眼很可怜,从大三开始,到现在已经整整七年了,七年间从未间断过的一句“玩笑话”,这个人对路璐的用心,又该有多深?
凌嘉低头喝着葡萄酒,仔细想着为什么路璐身边的朋友,总会在不经意间让自己感动?路璐够善良,够痴情,够真诚,也够活泼,所以她的朋友也多是像她一样。或许,真的应了那句老话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凌嘉突地发现,这里才是路璐的世界,因为路璐在这一方民居里,可以尽显她的本色,想笑就笑,想闹就闹,而不是像初四那天在高级会所里一样,她那时的笑,是为了想适应自己的环境,而强撑出来的。
凌嘉决定从今以后,路璐不爱去的场合就不再强迫她去,过日子是两个人的事,只要能适应彼此,融汇彼此就已足够,又何必去逼着对方非要适应自己从小到大接触的人或生活的环境?那些所谓的朋友,那些所谓的环境,都是带着面具的,唯独路璐对自己,从来不带面具,正因如此,所以也唯有路璐一人,才能陪着自己真正走到老,走到死。
但凌嘉对路璐今天的表现也略感意外,来到这里聚会的人,都是路璐的同学,狗找狗,猫找猫,路璐喜欢谈天下事,她的同学自然也多是喜欢谈天下事,包括老丁在内,谈及社会的阴暗面时,竟也会像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一般义愤填膺,让凌嘉感到意外的是,当几乎所有人对当今社会某些弊端进行猛烈抨击的时候,路璐却是只笑着点头摇头,要么就随声附和,基本上,她就从没发表自己的观点或感受,这跟她平时和秦浩梅馨在一起时的尖牙利齿形成了强烈对比。
路璐一下由法家代表人突地变成了一个儒家名士,这让凌嘉感到有趣,她小声问路璐:“你平时不是最爱谈这些的吗?怎么突然变得这么谦虚了?”
“祸从口出,我只跟最好的朋友谈这些”,路璐笑眯眯的看着凌嘉,说:“其实也是跟你学的,少说多听。”
凌嘉莞尔。
聚会进行到中期,大家开始玩起了游戏,比起了速写,让老丁当裁判,谁画的最好最快谁赢,输的要罚酒三杯,同时敬老丁一杯,凌嘉吕楠第一次见到这种游戏,不由的都睁大了眼,看他们在半分钟或一分钟之内迅速勾勒出来的速写,又不由的惊叹他们那双灵巧的手。
游戏告一段落,老丁来了雅兴,他让李爷拿出文房四宝,同时用左右手各写了一副对联,右手写“兰若即清,竹林亦静”,左手写“诸天不老,大地皆春”,写完后送给了李老爷子,老丁的字颇有些名气,李老爷子拿着对联爱不释手,高兴的胡子都翘了起来。
路璐来了兴致,也拿过笔墨纸砚用左右手写了一副,提起一口气,墨落纸面,右手写“大节仰忠贞,气吐虹霓,天问九章歌浩荡”,左手写“修能明治乱,志存社稷,泽遗万世颂离骚”,路璐写的有点慢,字也远不能与老丁的相比,但能用左右手同时写出来,也确是不错了,老丁看着路璐的字,直夸路璐有长进,路璐听的心花怒放,凌嘉吕楠却是诧异万分,特别是凌嘉,她从来不知道路璐竟然左右手都会写字,她问路璐:“你怎么从没对我说过你还有这绝活?”
“我的偶像可是达芬奇呢!我小时候常用左手写字,常被人叫左撇子,后来纠正了过来,有时就忘了这茬儿,来兴致了才写一写玩一玩”,路璐笑嘻嘻的说:“再说写的又不好看,拿给你献丑啊?”
“你说这话真是欺负我这连毛笔字都不会写的人啊!”
“欺负的就是你啦”,路璐把对联一卷,说:“送你了,以后我教你写毛笔字。”
“嗯。”
聚会进行到后期,大家都喝的有些微醺了,不约而同的,大家都唱起了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老丁是位颇有名望的艺术家,他不止在专业上造诣极深,同时也精通音律,这首古老的《无衣》是当年的老丁依着古韵谱成曲,又一字一句教给他们唱的,如今用千年之前的这首慷慨激昂又低沉悲壮的从军曲来表述他们之间的情意,直叫人心神一震。
老丁曾感慨的说,当下这些凄凄呀呀的流行曲,远不能与《诗经》《楚辞》相提并论,诗经中的“风”几乎全部来自民间,那时的人们尚能咏出如此绕人魂魄的曲调,当下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们却不能,物质生活在不断上升,精神生活却远远不能跟从,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最后,老丁叹道,唯有民间的,才是永恒的。这也是为何老丁喜欢去乡间村野搜集创作素材的原因之一。
如今像老丁一样的老师已经不多见了,老丁年纪大了,他早已不再常代本科生,手下仅有三两个研究生,路璐他们能在入学之初便与老丁相识相处,不得不说很幸运。有什么样的老师就会有什么样的学生,老丁的一切爱好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传染给了路璐他们,也使得路璐等人对朴实的乡里人有了鱼与水一般的天然情感。
凌嘉和吕楠渐渐湿润了眼睛,她们相信,这一屋子的人,说出的话都是真诚的,笑着的脸都是真诚的,唱出的歌也都是真诚的,这一刻,习惯了应酬应付的凌嘉吕楠,相信了人间自有真情在。
班长李明突然拿出一张光盘,放到了DVD里,他对桑榆说:“桑榆,你四五年没参加过聚会了,大伙都挺想你的,你还记不记得大三的时候,在元旦晚会上,你和路璐跳过的那支恰恰舞?我可是一直帮你们记着呢,趁着大家都在,你们再跳给我们看吧,咱们这伙老同学,从毕业以来每年都只聚会一次,这些年,大家都多多少少的经历了起起伏伏,这次分手后,若想再聚,只能再等来年,咱们里面,结婚订婚的人已经不少了,女同学里只有你和路璐还单着,真是替你们骄傲啊。当年你们俩是咱们系的一对系花,不知道让多少男同胞都动了心,因为那支舞又名扬校外,让外校的哥们儿都知道了你们的大名,你们今天再跳一回吧。春节一过,我就29了,自打有了孩子以后,我总觉得自己的负担越来越重了,养孩子,供房子,应付领导,应酬客户,照应父母,一摊又一摊的事,永远也做不完,钱挣得永远没花的快,人也变得越来越老了,只有在每年的这一天,我才能痛快的想说就说,想笑就笑,看你们跳跳舞,我觉得我可能…�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