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邪]犹记君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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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犹记君归处-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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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叫你买的馒头拿出来。”吴邪饿死了,“不用写,我们就在金庸的小说里。夜深,破庙,火堆,馒头。”
  王盟把馒头扔给吴邪,自己也啃了一个,嚼了半天,突然很不是滋味地说:“原来潘爷已经死了。”王盟崇拜潘子,因为潘子在三叔身边牛叉哄哄的样子。
  吴邪以前老说王盟胸无大志,眼界太低,可现在,他根本不敢回想潘子在墙中的影子。上次王盟看《红高粱》,电影里出来妹妹你大胆往前走的旋律,吴邪无声无息在王盟后面站了两个小时,把王盟吓得半死。
  吴邪在地上画了只鸡,在鸡脖子那点了点,“北京。”手指继续往下移,按在山东的位置,“我们去这里。”
  王盟说:“老板,好挫的一只鸡。”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第四章奇怪的女人
  因为吴邪的目标是山东,赶路闲得无聊,他便跟王盟讲起山东人黄巢的盗墓故事。这个黄巢在唐僖宗乾符二年,也就是公元825年起义,是农民起义军的领袖。他挖掘了不少古墓,有秦始皇的,刘彻的,还有武则天跟她老公的,没听说挖出什么大件,倒是以毁坏皇帝陵寝为乐。这些故事有意思得很,可惜王盟没兴趣听,不是他不给自家老板面子,而是此刻他跟他老板的境遇实在不妙。
  他们要从内蒙到山东,选择的途径是到辽宁坐船。这段时间,天空一直阴云密布,经常几天几夜的下雨,即便雨停了,没经过修葺的路面泥泞不堪,坑坑洼洼,深一脚浅一脚,裤子脏了是小事,就这鞋底,没磨平算对得起吴邪。
  “我们运气不错,来到中国最黑暗的时期,兵荒马乱,土匪遍地。”吴邪瞧瞧自己□在空气中的右脚大拇指,轻描淡写地说。王盟背着包袱,全身上下已经湿透,由于他们一直在野外行走,这会儿就像两个逃荒的难民。说是野外,也是因为这时的中国没几座超级大都市,叫“城”的放现在看来顶多算是镇,80%的地方看起来像农村。
  “老板,我们已经连续走了好几天,你卖骆驼的钱没了,吃野菜塞牙缝啊。”王盟看了看黑压压的乌云,抹去脸上的雨水,“要不要在这里找个斗补充伙食费?光这么走,即使让你看到船,你有钱买票吗?你刚才说的那黄巢也是借死人钱充当军饷,我们不需要那么多,够雇辆马车去码头就行了。”
  吴邪像看神经病似的看着王盟,“马车?不好,怎么也要弄辆舶来的小汽车。”在这里下斗,光工具就难住吴邪了。他那个开棺材必遇粽子的体质,没现代化装备,只怕刚下盗洞就一命呜呼。吴邪一拍大腿,笑得比春天的阳光还要灿烂,“那些玩意靠不住,要靠还选11路。”说着,想起高中政治课上那个戴眼镜的男老师说,古代皇帝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那些偏远山区的“人民代表”光赶路都要用上一年时间。
  “不行啊,老板,我们真要想办法弄些票子在手上。”王盟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
  吴邪想了想,认为王盟的话不无道理,再这么下去,他们可能真连船的影子都见不到。荒郊野外,除了山,就只有大雨中隐约出现的村落还显得有些人气。吴邪眯着眼远眺了一会,决定带王盟去村子里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点吃的。或许,以后吴邪想起现在,将会无比感谢王盟的磨叽。
  进沙漠时是秋天,这到了民国四年,季节没变,还是秋天。吴邪在王盟的视线死角处缩了缩脖子,雨水流进裤子里,屁股蛋全湿了,风一吹,人一阵哆嗦。走近村子,吴邪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不是吧……”王盟睁大眼睛喃喃自语,“原来别有乾坤。”
  吴邪突然有了异样的感觉,每次他出现这种感觉,身边都会有不好的事发生。关于这村子,说得仔细点,在吉林省和辽宁省边界的山里,属于长白山脉。长白山,云顶天宫,汪藏海,吴邪的噩梦。然而这个村子与云顶天宫相距万里,只是山脚下普通人类的聚集地。
  “老板,你看,外面一圈破破烂烂的土屋,里面全是保存完好的明清建筑群。”王盟觉得不可思议,脑袋抽筋才在山里建这么好的房子。
  张家古楼也是突兀地立在一堆高脚楼里。吴邪心说不会吧,叫上王盟往旁边的山坡走。
  “不进去吗?”王盟有点迷糊。
  “进!不过我要先上去看看。”吴邪指着半山腰说。
  王盟觉得吴邪一时兴起,吴邪却知道自己怕什么。好在两人千辛万苦冒着大雨爬上山腰后没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村落的形状不像被人刻意规划过,完全是自然形成。
  雨雾中的古建筑,迷蒙飘渺,别有一番韵味。吴邪看了一会,在王盟的碎碎念中又回到村落前。“这事也不奇怪,也许是古时避世的大家族,建筑风格具有显著的明代特征。”吴邪尽量压抑住异样的感觉,“说不定我们找到了乱世中的桃花源。”
  “吹吧。”王盟很不给面子地翻白眼。吴邪也不信自己说的话,可现在没什么办法,只能时刻保持警惕,弄点食物就跑路。
  外村,吴邪自己给这片建筑起的名字,有二十几间土屋,全是平房,由石头路连着,周围是篱笆,有牲口,生活气息浓厚。看到这些,异样的感觉居然消淡了些,再往里走,一个穿着翠兰立领大袖短夹袄和黑色长裙的姑娘站在雨里,盘好的发髻有些散乱,碎发贴着脸颊,十分狼狈。
  吴邪一愣,这情景相当违和,前方那人站在明清建筑前就像一幅画,站在土屋的牲口棚前却不伦不类,像是耶稣被钉在南天门,四大天王在下面围观。
  “女鬼?”王盟眨眨眼睛,不合时宜地出了声。天色阴沉,光线不足,因为大雨视线也模糊不清,把那姑娘比作女鬼非常恰当。
  吴邪当然知道她不是鬼,只是不知道她是不是人。那姑娘耳朵好使,竟然听到王盟的话,转过头,蹙起秀气的双眉打量吴邪和王盟。这时,好几间土屋燃起灯,五、六个大汉走出来,全是青色褂子,黑色筒裤,缠了绑腿,样子十分彪悍。
  “你们是什么人!”
  见到那几个汉子出现,吴邪已经有了思想准备,他装出一副胆小怕事的模样,配合现在的落魄样,让人觉的他翻不起什么大浪。不过那些人也不是光看外表,显然见过世面且训练有素。他们不想追根究底,只道吴邪是来要饭的,管他是奇人还是高人,打发走了就好,而那个姑娘也被他们下意识的围住,叫吴邪看不清她的相貌。
  啧啧……吴邪想,我还不愿跟你们有瓜葛,这里古怪得狠。王盟包了些野味,没想到他们出手还挺大方,这也坐实吴邪的猜想,只是要赶快打发他们走,还不怕对方是踩点的土匪,有恃无恐,嚣张至极。
  “走。”吴邪颔首,王盟点头。这步子刚迈了一半,脚还悬在空中,就听背后响起女子清脆悦耳的声音,“站住!”
  吴邪顿了顿,没回头。
  “回来!”那姑娘盛气凌人地命令。
  王盟歪着小脖子对吴邪说:“老板,有美女叫你。”
  吴邪皱起眉,完全不想理会,他知道理会了,麻烦估计就来了。“你怎么知道是叫我,也许她是叫你呢?”
  王盟突然顺了顺头发,腰也挺得更直了。
  “这……您还是回去吧。”挡在姑娘身前的大汉出声道。
  “放屁!”一声娇喝,竟然没人敢顶嘴。吴邪这才回头,发现汉子们都低下头,对那女的恭敬有加。
  姑娘伸出指头,恶狠狠地指向吴邪,“就他!我选他!”
  “放肆!”又一声中气十足的怒喝。
  吴邪看到雨雾中走出一伙衣饰鲜亮的人,为首的老头不怒自威。不过,最初对老头的注意很快被他身边的两个孩子夺走,这么多成人里就两个孩子,还站在前面,能不显眼吗?
  “老板?”王盟抱着野味,奇怪地盯着吴邪已经变色的脸。
  时间的漩涡模糊了一切,山川,河流,村落,人群,多年处惊不变,多年麻木不仁,多年随遇而安,吴邪的心终于再次被人揪住,疼痛犹如水纹一圈一圈散开。
  “我已经是张家最后的张起灵,以后所有的日子,都必须由我来守护。不过,既然你来了这里,我还是和你说,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 
  妈的!张起灵!
  吴邪很想这样跳出去,指着那个眼睛淡然的小孩怒骂。打晕我!不辞而别!别说青铜门,就是火星小爷也照闯不误!
  杀千刀的闷油瓶!
  可最后,他只能轻轻露出一个完美的笑容,将所有心事掩藏在面具之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第五章苏家大宅
  说话的老爷子很奇怪,儒气和匪气并存,却也和谐。国字脸,眼角和额头的皱纹特别多,灰白的头发全体向后梳,披在肩膀上,应该是剪了清朝的辫子,大概又有些犹豫,就留了三分之一。
  吴邪表面上一直看着老爷子,实际上,他在意的是他旁边的那个小孩——张起灵。
  他是张起灵,不会认错,即使后者化成灰,他也认识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睛。张海客虽然没有很详细地说明他与张起灵一起放野的过程,可是能在这里遇上,除了天意,也不是特别意外。毕竟从长白山到山东,他们有可能同样选择去辽宁坐船。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里……这个莫名其妙的村子里。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有自己和小哥的地方,多半不是什么正常的地方。
  张起灵的青色旧布袍全湿透了,刘海往下滴水,脸色苍白,果然比疑似张海客的那个孩子矮了一个头,仿佛张家人虐待他似的,瘦弱得过分,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此刻,他跟其他人一样,都看着姑娘选中的男人。
  诡异的冷场了一阵,老爷子的香红木雕龙头拐杖重重往地上敲了两下。那些绑腿的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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