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将在这个大二结束时永远失去你心目中的‘女神’。嗯,现在还要考虑拒绝联谊吗?”
“我从没承认朱妮是我的‘女神’。”乔维斯推一把鼻梁上的镜架抿紧双唇。
“噢,还是我误会了呢。我向你道歉呢。”
“朱妮是女神雅典娜,智慧,我心里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她不是爱与美的维纳斯。”
花心挑起眉不解地看乔维斯,似乎在问那谁是你的维纳斯,可后者只是把目光重新放回到电视剧里播放的“疯女人”身上。
“每天晚上我会传短信给你说明自习的时间和地点,星期天下午和星期六下午我会给你提问的足够时间,而星期天的上午,是我给你的休息时间。你能接受吗?”乔维斯的脸在荧光的照射下白茫茫里黑白分明,俊秀的脸带着镜片后的冷光让花心愣了神。
“你这么努力怎么就没拿到年级第一?”他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地发问。
“时运不济。”对方口气冷硬地回道。
“联谊的事我不急,你可以一个月联系一次。”乔维斯又说。
点点头,花心站起身准备回自己寝室,然而乔维斯的声音在广告的插播中以具有足够的穿透力清晰地传达到他的耳中。
“朱妮订婚的对象很优秀?”对方如是问。
“很优秀。”
一段甜美的音乐流泻在空气里吸入肺腑,但从身心感受到的却是苦涩和乏味,花心抬手擦过自己修剪平整的短发。忽然厌烦起自己干净整洁的板寸头,他收回手,把紧握成拳的右手闲闲□宽松的裤口袋。
“你在嫉妒谁?”乔维斯把注意力从广告上转移到花心身上,“你很焦躁,在刚才那句‘很优秀’说出口时。我感觉得到,你这种情绪和电视剧里女二号普遍表现出的吃醋嫉妒女一号得到男一号感情时的相同,都是不甘心。”
“我建议你做个大侦探!”花心说完轻蔑地扫眼乔维斯左手边的几本侦探推理系列小说。
“这是生活趣味。”乔维斯反驳道。
“嚼舌头又爱收集八卦小道消息的恶趣味。”
“你会知道嚼舌头背后带来的小道消息有的时候,会让你了解到你没看到的另一面真相。”
“嗬,你倒越说越不着边际了哦。”花心抖抖裤管挑衅地扬起一个可爱的笑,眯细眼,“我可不指望身边多出一个‘半仙’。”说完他径直离开大厅回2513寝室。
电视机前,乔维斯隐约勾起一个狡黠的笑,镜片幽幽辉映绿色华光。
☆、三月三日,周六
他走后我试着做些事让自己的感觉出错,错以为我们之间的距离很近,很近。可是烟草味流窜入咽喉,此时心中腾升起的是难言的孤寂。这种感觉如此清晰可察——
——他原来在那么遥远的地方!我是如此清醒地明白着。
却原来做的一切都是枉然!
三月三日。小雨。
周六,小雨,三月三日。花心在家中酣然大睡。
晚间他看了一宿的电影。从《泰坦尼克号》、《剪刀手爱德华》、《暹罗之恋》、《霜花店》,一路不完美的情感剧跌宕起伏至轻喜剧的《加勒比海盗》系列之一、二、三。
直到窗外白光大亮照着窗帘散发出与室内阴沉气息不符的朝气,花心才勉强把《夜访吸血鬼》快进看完。然后点下收藏夹把它保存完毕,他这才下机摸到床上躺下。
并没有马上进入睡神安排好的梦乡,相反,花心在突突跳动的太阳穴下很痛苦地失去了睡意。他闭上眼躲进被子里想要尽可能地放松身体和脑神经,然而紧绷的眼角和眼内感受到压迫都在诉说他此刻的不放松。
如果是平时,花心躺在床上想到,花凌应该在离他不远的屋里睡着,然后在七点整花凌会起床,到七点半时花凌会给他准备早餐,接下来他们会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放在餐桌上。
不是仅为了吃一顿营养早餐,更多的是餐桌前一份早报带来的宁静。这才是花心在意的。
可是现在,花心沮丧地吐口气,早过了八点。一切该有的现象都因为花凌的消失而匿迹了!
屋里的一角,一支外表朴素的钢笔正静静地倚靠在笔筒中。
它没有引人注目的外表,所以要是不认真观察,人们很轻易就可以把它与背景色彩混淆在一起从而把它忽略掉。
“真的,很容易就被无视了。”钢笔轻轻地说。
是的,这句话是出自笔筒中的钢笔之口。当然,前提是我们能听懂的话。
现在我们就做个假设。假设这支钢笔正用人类的语言向我们倾诉。于是我们就听见它在说——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我非要呆在这个讨厌的地方!虽然它也不是很讨厌,可其实它真的很讨厌!我应该在一个醒目的地方享受人们赞誉的眼光!而不是一直被无视。‘无视’,没错,就是这两个字。我已经受够了这暗无天日的日子,这漫长煎熬……”
打住。现在我们可以从钢笔的牢骚中听出,它对目前的境遇和对待抱有诸多不满,然而这并非我们“赋予”它人类语言的目的。
好,我们继续正题,并再次假设。
假设我们可以向钢笔先生——我们可以从钢笔先生先前的话语里体会到,它曾享有过一段被人尊崇的荣耀时光,暂且我们这里就因此尊称一声其“先生”——提问,而钢笔先生在假设的前提下是可以滤去连篇累牍做出最中肯的回答,会有此一要求,想必大家都该明白了。
我们的时间有限,而宝贵的时间实不该浪费在一位满口过往辉煌今日败落的“老绅士”的牢骚之下。首先我们试以这样提问。
“请问钢笔先生有见过花家的全部成员吗?”
“有。怎么会没有。我记得是哪一年?好像是花生人……还是花人生……究竟哪一位当家?哦!是花伯生。他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我告诉你,在那个时代花伯生就是一个传奇!我仍旧记得他英姿飒爽驰马奔腾夕阳下的情景。啊……多么令人感怀,那是一个激情……”
“钢笔先生,钢笔先生。”我们在此打断,“请问现任当家是哪位?”
“哼!”钢笔先生不屑地扭□体,可我们接下来知道钢笔先生并不是在为我们的唐突打断而生气。
“陶佩斯。”钢笔先生讥诮地说,“一个女人。”
“陶女士做得令人不满意吗?”我们问。
“没有。做得是太令人满意了。我还记得她把我送给她宝贝女儿时的表情,一脸的满心欢喜。但我可以很明确地说,她不聪明,一点也不聪明!”
“她?”
“啊,陶佩斯的女儿。我想你不知道是对的,她在六岁的生日那天离世了。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又白又耀眼,我清楚地记得她是为了抢一只皮球被迎面飞来的大卡车撞上的,身子飞出去的时候我的头上还溅上了一滴血,是她的。然后我就躺在地上看到她的脑袋还有很多血流出来,那些血把地面染得黑红黑红,就像花伯生一枪击中敌人的胸膛……”
“嗯,钢笔先生确定,确定花家有过一个女儿?”我们不得不出声再次打断。
“当然!我就是在她死后才呆在这个鬼地方!我说我记得的!”钢笔先生在笔筒中跳跃,满脸愤慨(假使我们能读懂它的表情)。
“好的,好的。可钢笔先生还对花家的哪些成员较印象深刻?”不忘补充后一点,“我们现在谈论的都是目前还存在的花家人。”
“哦,我印象深刻的啊。花心是我每周都见得到,过去的十多年也是朝夕相对,可我还是觉得印象深刻的人……花凌。是他了!我在这个家里就属他给我最怪的感觉。怪怪的。”
“花凌‘怪’在哪里?”
钢笔先生略有沉思地点点笔筒,然后用追忆的口吻向我们说道:“那是一个夏天,天很热,花凌进了这个房间,当时的花凌和花心可不是这样的。他直接走到床边,空调在我脑门上呼呼直吹冷风,我看到他……他在…他当时背对着我的,我不清楚他的表情,可他慢慢把一双手掐在花心的脖颈上,这样的举动在第一时刻就让我以为他要谋杀自己的弟弟。可后来不对……他站在床边很久很久,我最后看到他收回手给花心盖了一层薄毯子,可他把花心的脑袋也盖上了!”
讲到这里的钢笔先生突然提高嗓门嚷道:“那种盖法是给人盖的吗!那是给死人盖的!他简直太不懂事了!”
“然后呢?”我们问。
“然后他弯下腰往前凑。我根本看不到他在干嘛,只晓得他走后不久花心就醒了,当时我只是松了一口气,幸好花凌没有谋杀花心。”
“花凌想过谋杀花心?”
“所以刚才我说过了的!花凌很怪!”
“他根本不舍得花心受到一点伤害。”钢笔先生有点疯狂地叫着。我们选择默默倾听。
“花心的事花凌总留着心眼。花心难过的时候花凌就会送些小点心来,可他不会讲安慰人的话,最初我没察觉出花凌的这种关心。真的,这根本叫人不能看出来。可后来次数一多,我呆在这里看得多了慢慢就发现了。虽然花凌主动找花心的次数都伴着花心情绪的低落,加上每次来都只待上一两分钟,可花凌总有办法让花心振作起精神。”
“比如?”
“比如有一次花妮抢了花心的卡通猫,我对这种小孩子喜欢的卡通猫一般很不以为意,可小孩子不同,他们会很痴迷地在吃饭、刷牙、睡觉,甚至和自己的小伙伴玩耍的时间都要带在身上,恰巧花心当时就是这样把卡通猫抱在怀里,然后花妮抢了花心的卡通猫。之后花心哭了,跑到孙家,我估计花心每次哭都要跑去孙家找孙莘这小子。”
“哦,花凌知道了这件事,我记得……记得花心很开心地跟在花凌身后回到了家,而我在花妮的脖子上看到,是通过旁边的门看到的,门是玻璃一类的,透明,所以我看到花妮咬牙切齿的模样时在心里无比悲伤地叹了口气。”
“是因为花妮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