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不说话啦?”小白突然转过身看向我。
“我,我正在思考”,为了应景,我偏了偏脸,微低下头,一手拳起来抵着额头,把声音放低沉缓缓吐露着,“思考生死大事”。
“哈?”小白一步跨过来,“那你思考到什么啦?”
我立刻端正姿态,力求像个专业哲学家,“嗯——哼”,先清了清嗓子,拿出一派大家风范,“人生在世,不是死了,就是在要去死的路上。生就是死,死即是生,即使美好的东西也总有残忍的一面,就像这花,花美,却艳得太残忍,这艳丽至极的颜色,仔细一想,不就恰似我躺平了被人干时流出的涓涓红血吗?”
“额,”小白手扶额头,“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好吧,”我做了最后的挣扎,终究自我放弃了,“我不想死,我不想忘了靳尚,我不甘心。”
待小白还要说话,大黑却插嘴道:“忘川河到了。”
我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小白定是要和我说一些不用死的好方法,这黑呆子偏偏坏我好事。
“啊,”小白促狭地冲我一笑,“你已经死了,何谈想与不想?要是不想忘了,便只得跳进这忘川河里,受尽千年折磨,可那时你爱的人早已不在,即使是投胎转世也不再认识你了。不如就在三生石上刻下他的名字,如果他也刻下的是你的名字,那你们来生便可再相见了。”
我愣怔了一会儿,不甘不愿地“哦”了一声,想想还是算了,靳尚才不会刻我的名字,靳尚死后刻的定是熊祗的名字,熊祗死后刻的也定是靳尚的名字,由此可见,他们来生又能你侬我侬了,要是哪个再自我牺牲一下转世成女的,那整个世界不就圆满了嘛!
踏上那奈何桥,小白便唱起了歌谣,“奈何桥,路遥迢,一步三里任逍遥;忘川河,千年舍,人面不识徒奈何。”
我心里不知不觉也跟着唱,“忘川河,千年舍,人面不识徒奈何。”越唱心中越发地不情愿,想我一生到死了还只念着靳尚一人,可他生生世世却都要和另一个人海枯石烂,这简直就是对我赤裸裸的践踏与伤害。
当我终于过了河,下了桥,走上望乡台最后一次遥望靳尚时,我发现他正在抱着我的尸体痛哭,我愣怔了好半天,仔细端详想看清他眼角是否真得有眼泪,终于在又望见立于旁边的熊祗时才反应过来,啊,好歹也是相识一场,靳尚又不是铁石心肠之人,连那熊祗不也是一脸悲戚嘛!
我回头遥遥地看了一眼桥边站着的婆婆,深吸了一口气,一个纵身跃进了忘川河。
“忘川河,千年舍,人面不识徒奈何。”
忘川河奔流不息,水鬼日日夜夜撕心裂肺地哭喊,我握着那朵彼岸花,日夜唱着奈何桥上小白唱过的歌谣。
我在忘川河里不知日夜,偶尔会看到小白大黑带新鬼走过,偶尔还会有鬼跳下这忘川之河,不知过了多久,我看见了途径此处的靳尚,我伸着脖子大声呼唤他,他往河里看了一眼,却没有看到我。不知又过了多久,我又看见了熊祗,我想到他们琴瑟和鸣的来生,不甘愿地咒骂,但熊祗只顾低头赶路,不曾片刻停留。不知又过了多久,我早已变成了日日啼哭夜夜嚎的水鬼中的一员,一千年的折磨,是不愿放下前尘往事的代价,亦是让你自行忘记爱恨牵挂的手段,所以历经了千年的磨难后,水鬼终究还是会选择转世投胎,因为他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爱谁,只记得忘川河里的鬼哭狼嚎与冰冷刺骨。可我终究与他们不一样,我至少还有一朵彼岸花,我还可以把我的故事一遍遍地讲给它听。所以我一直记得,我叫靳如愿,我的心上人,他叫靳尚。
突然有一天,我被冲出了忘川河,冲进了一个清水湖畔,我感动的不能言语,我仔仔细细地清洗着我的彼岸花,又唱起那首歌谣,然后哭得泣不成声。
“你便叫做靳红儿吧,我便唤你小红儿。”
我的小红儿是个拥有豆蔻年华模样的倾国美女,她一笑,露出同我一样的小虎牙与小酒窝,甜甜地说:“小红儿全听公子的。”
我终究是走出了那忘川之河,我不是人,亦不是鬼,我是吸取了忘川河说不尽道不清的怨念的千年怨灵,我是连孟婆婆都记不得到底是多少万年里唯一走出忘川河却还记得吾是何人的旷世奇迹,我昂首挺胸地踏出这阴谋之地,跟在我身后同样雄赳赳气昂昂的是我幻化成人形的彼岸花。
☆、第三章
地下千年,地上百年,百年间,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变得只有这世间人心。
我和小红儿到楚国的时候,继位的人据说是熊祗的哥哥的儿子的私生子,可见靳尚果然没有子嗣。若问起世人可知靳尚,上了些年纪的人都会竖起大拇指说:“实乃民之英雄,国之骄傲!只可惜名将自古如美女,不许人间见白头!”若问可知靳如愿是何人?只有好事之徒会一脸猥琐地挤眉弄眼地耳语:“好多野史都记载啦,那小妮子胸前宏阔,柳腰肥臀,国色天香,能屈能伸,不愧是皇帝金屋藏娇的货色啊!”
我呸!妈的,只有野史记载也就算了,还把我这百年难遇的风流倜傥的帅哥写成了女人!真不知是哪个杀千刀的不长眼的干的这缺了祖宗十八代德的大逆不道之事!
我与小红儿是千年的怨灵鬼魅,算是道行很深的鬼怪了,我们不止夜晚活动,连白天也大摇大摆于晃晃人世间。
我们山一程,水一程,身向四方处处行,夜行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痴心梦不成,靳尚无处寻。
虽然一百年过去了靳尚或许还未投胎或许早已投胎,投胎转世的靳尚也会换了模样,换了性情,换了身份,甚至有可能还换了性别,他不记得我是一定的,但倘若我也不能在茫茫人海里将他认出来的话,那我真不知道我现在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了,但我知道,如果失去了这一目标,我便只能是个孤魂野鬼。
靳尚是我的心上人,可我不是他的心上人,我们从不曾心有灵犀过,从不曾心心相印过,对于他化成灰我也认得他这种事我着实不敢妄下断论。
于是一转眼,我和小红儿已在人间闲晃了五十多个年头,我们辗转于九州各地,大多时候我们都用飞的,心情好的时候也会猜个石头剪刀布然后迈大步玩儿,偶尔也会遇见不知深浅的小鬼,都不用我出马,我可亲可爱的小红儿用彼岸花瓣就能活埋了他们,开玩笑,真以为千年的妖魅是闹得玩啊!真是的!
后来稻谷又熟了几十回,小红儿终于再不能忍受找人这一枯燥的项目,于是我们决定通过祸害人间来丰富生活。我们时常找一些做法事的人家捣乱,因为我认为大多数的道士都是坑蒙拐骗的,没什么真本事,骗吃骗喝让人好不生气。但我们也只限于小打小闹,我可不想还没找到靳尚就被什么天外高人给收拾了。
有时候我也会很难过,总觉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尤其是在雪夜里。
我有奇怪的眼疾,好像是我六岁那年得的,我忘了是因为什么,我只知道在靳尚给我穿了件蓝袍子我却问他为什么要给我穿这么灰的袍子时我们一起发现了这一匪夷所思的事。从此再不见花红柳绿,再不识赤橙青蓝紫。我只能看见黑色与白色,其他的颜色在我眼里只是灰色,至于真正的灰色我却总以为那是透明色,所以没什么生活经验的孩提时期的我经常会撞墙。
那时我常常倚栏独惆怅,看梨花落尽,又看明月西去。因为我明白了我眼中的世界与别人总是不同。一日月朗星稀,我的心上人儿携我雪中漫步,他说:“雪夜如斯,吾与尔之所见皆同也。”从此我便对雪夜有了常人不能企及的痴念。他曾说九州边上存在一个叫做漠北的地方,那里四季有雪,且一年大多数日子只有黑夜没有白天,他曾答应我会带我去的,但誓言从来都是打了折的语言,只可惜我现在才明白。
我在雪夜里总会胡思乱想,我会想到生前很多很多的事,我还会想也许我根本就不会找到他,我不是熊祗,我和他没有任何羁绊,我只是个过路人,这个现实着实残忍,让我总也不愿深想下去,所以思绪总是在此戛然而止。
直到我彻底记不清樱桃红了几次,芭蕉又绿了几回时,我遇见了大黑小白,小白见到我很激动,见到我身后还跟着一个绝世美女便更加激动,小白说他把我的故事写成了小说,在冥界成了畅销书,至今位居排行榜第一,八百年来没有下过榜,听说还有可能在天庭上架。为了答谢我,他送给我一件宝贝,是一个带了一圈小铃铛的脚镯,他说这镯子是用靳尚的qiang头制成的,如果哪天我遇见了靳尚,这铃铛就会响起。
我将那脚镯戴在左脚踝上,无论我腾云驾雾还是连翻八百个跟头这铃铛就是一声也不响,于是我终于相信了这兴许不是小白逗我玩儿的,于是我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于是我又重新有了奔头,于是我和小红儿又能欢天喜地闹人间。
☆、第四章
这日,我和小红儿再一次闲来无聊打算去小耍一下,恰遇到一个给病入膏肓,命不久矣的老爷做法事的人家。
我高高地坐在正堂屋顶的翘角飞檐之上,赤着脚在半空中晃晃悠悠。看满院子神色哀伤或不哀伤的人以及嘴里不知道念得是什么鸟语的麻脸道士在那手舞足蹈,小红儿坐在我身边,呼啦呼啦地撒着她的彼岸花,一瞬间,偌大的院子血流成河。惊慌失措者有之,哇哇大哭者有之,强装镇定者亦有之,场面混乱一片。小红儿拍手叫好,露出明晃晃的的两颗小虎牙,我却觉得不太尽兴,于是我决定附身到即将归天的老爷身上然后拿拐棍打走那假模倒式的臭道士。
然而就在我靠近那卧榻之时,脚踝上的铃铛却死命的摇动起来,叮叮当当的声音煞是悦耳动听,只可惜我此时实在无心欣赏,我怔怔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