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亦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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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亦彩-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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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意弄得很乱,我曾亲眼目睹一个发型师在手上涂点发蜡,然后在顾客脑袋上一通胡噜就算完成。我觉得我引领了一次时尚,走在了前沿。

  安振骑着自行车驮我去商店换游戏卡,一路顶风。路过一段沙地,借着之前在马路上的一点惯性向前冲了几十米,停住了,蹬不动了。我起身下车,安振使劲蹬了几脚,我在后头推了一把总算逃出生天。以安振载着我前进的速度相比,我全力奔跑的速度要比这快,自己跑费体力,坐在车上虽然省力,可车子底盘太低,我得佝偻着双腿以免脚着地,给本来就很艰辛的车子增加阻力。我感慨了,此事古难全。

  这条通往商店的路沙子很多,我体验到了飞沙走石,好在只是飞沙,还没有走石,沙子猛抽脸如针扎一般。我将头紧贴在安振后背,没走出半条街,安振坚持不住了,换成了我在前面蹬车子,他坐在后面佝偻腿缩着脖。我双腿猛蹬,不留余力地向前进。

  最让我感到惊奇的是我们从商店回来的时候竟然又是顶风,我说,马乐戈壁。

  这场风来得快去得更快,只是短暂逗留了十几小时便奔向别处,强劲的风力吹断了体育广场墙外的几棵柏树,大树砸到了一个倒霉蛋儿,幸运的是他还活着,上了回德惠晚间新闻,露出一张乌云密布的脸。

  关于中学生抢劫,小的没啥抢,大的没法抢。对于犯罪分子这一心理,我只能自认倒霉,像我这么大的学生最容易被那些坏小孩盯上。某日中午我在上学路上被三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儿抢了五毛钱,我没有反抗,整个作案过程不足一分钟,我觉得没必要为了五毛钱冒险,凭智力,我没这方面经验,很难骗过去。凭武力,被揍一顿那是毋庸置疑的。眼下一句句古老而又含有一定真理的话语在耳旁回荡: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好汉不吃眼前亏,大丈夫能屈能伸,找到机会再打他妈的。 。。

二十一
我带着满腔怒火,一颗压抑的心到了学校,眼中的天不再那么蓝,树不再那么绿,玻璃不再那么透明,所以下午全校大扫除。

  上课铃响后,不一会儿就看见老王几个箭步窜上讲台,挥舞着双臂开始指点江山,擦玻璃的,扫地的,拎水的,室内室外分配了一番,室外的活儿往往最得民心深孚众望,可以不在老王眼皮底下游荡,这次我是擦玻璃的。

  擦玻璃总共分三步。先是铁抹布打前锋,把玻璃上那层凝结着岁月精华的污垢蹭掉,然后用毛巾擦一下,这就基本干净了,为了不让玻璃上残留的水分在干涸后留下痕迹,最后一项就是用草纸把玻璃上的水擦干。

  我正慢悠悠地在玻璃窗上耕耘着。“呼啦”一下,紧接着眼前一片漆黑,奔跑声,千军万马的声音,我被阴了。蒙在我头上的衣服的主人肯定是个雄性。因为在衣服罩下来的时候,我的鼻腔内瞬间充满了强烈的男人气息,就是踢几脚球,顶着火热的太阳奔跑的结果。大致过程就是先在操场上溜达,然后飞奔,飞奔之后狂奔,狂奔升级为裸奔(*),最后又变成溜达,只是手里会多瓶矿泉水或是五毛钱一根的冰棍儿。

  像我现在这种情况,是男生之间频繁发生的,早都习以为常,要想被衣服蒙上之后幸免于难除非老王如天神般降临。反抗是无用的,众人拾柴火焰高那都给谁说的,我弯下腰把后背贡献了。

  一阵清脆空洞的巴掌与排骨的拍击声,如果声音再柔和一点就类似澡堂子里搓澡师傅的拍背声。施暴持续了五至八秒,第一个脚步声起,罪恶的手掌消失了,施暴蓦然而至,犯罪分子四散奔逃,时间掌握的适当,力道拿捏的精准。

  我直起身,把头上的衣服拿在手里。是件蓝色运动服,张宝强的。我拿着衣服在楼道里扫视一圈没看见他们就下楼了。

  操场上水房边侧的学生来来往往,手里不是拎着笤帚就是墩布。在单杠后面孙仁伟,安振,张宝强,冉航,李海涛正冲我淫笑。我举起右手冲他们比划一下中指,小跑过去。对方人多势众,需要智取,擒贼先擒王,张宝强不是王,只是没事儿闲的大热天拿件衣服来瞎闹。我要他为此付出代价。我说,强儿子,给你衣服。张宝强说,给爹衣服都送回来啦?太仗义了。

  张宝强伸手来接衣服,蓝色运动服越过他的手直扑头顶,他被蒙上了。我把衣服向下抻,在他脖子上环了一圈,收紧,攥在手里。根本不需要我动员,旁边几个马上动手,张宝强的肉比我厚实很多,拍击声听起来很有肉感。张宝强挣扎了几下,没什么效果,也就放弃抵抗,等待着我们满足于施暴欲。其他人停手了,我也松开了手,往回跑。张宝强在后面喊了一句:我恨你。

  冉航说,回忆总是痛苦的。张宝强扯开衣服想要罩住一旁的冉航,冉航双手向上一撑挡开衣服往后一撤:“暗算我,你快拉裤兜子去吧。”一招不成,张宝强又将矛头对准了李海涛,李海涛正乐呢,没防备,几人霎时混战一团。

  我一路小跑上了楼,在二楼拐角处出现了一张脸,大到看不着边,宽广辽阔无边无际。我来不及躲闪,头向后一仰,以我坚实的胸膛挡住了敌人的大脸。大脸前进受阻,被反作用力给档了回去,往后退两步,没站稳,坐到了地上,懵了,脸也变小了,能看着边了,是个女生。我瞅瞅她,她仰脸看着我,面面相觑眉目传情,产生电力迸射火花,发展了一段校园传奇爱情故事。我要下她电话号码,晚上请她吃凉粉,四块钱一碗的。饭后到公园里散步,彼此增进了解,她被我的人格魅力所打动,英俊潇洒所牵绕,深深坠入爱河。当她遇见流氓,惊恐之际我如战神降临,打倒一切邪恶。她扑到我怀中娇泣,我轻轻一吻,让她觉得安全,温暖,感受到一个男人的无比强大。爱情没有一帆风顺,偶尔出现的一点小问题都无大碍,我们相亲相爱,结婚生子。

二十二
这些事儿都发生在韩剧。

  如果换成小说就还得改改,两人相爱之后天各一方,可能是一个出国了或是隐居,更多的则是死于绝症。随着医学的不断突破,人民的生命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把写小说的逼得,本来整个肝硬化就能搞定的事儿,如今都换成了癌晚期。

  在一个十五岁男孩儿的生活中,我把她拽了起来,她的手很凉,我想到了倩女幽魂。我满怀歉意地说了句“对不起,没事儿吧?”她说没事儿,然后就拍拍屁股走了,从我身边闪了过去。地上有块抹布,是她刚刚掉的,我弯腰将抹布捡起来,可以拿这当信物再去找她,留电话,逛公园,儿孙满堂,死于绝症。

  “哎,你抹布掉了”我转身冲那女孩说,女孩回过头,跑过来,接过抹布,说,谢谢。我说,不客气。

  以后再也没见到过她,好似打入我校内部的特务一般,隐藏的毅然决然,大概是她不爱运动,整日呆在教室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当我回到教室,老王正在一旁监工,全力以赴爱岗敬业。我刚才受虐的时候她不知去哪了。不是上厕所了就是回办公室了。老王见我空着双手进屋,问我去哪了,我说上厕所了。老王说,快点儿干活儿,人家都擦完一面儿了,你那还灰糊一片。此时我不觉得自己像学生,倒像个民工,老王就是个资产阶级小工头,欺压着我们。

  对劳动的不满在于我一直认为交了学费只是来上课的,不是来坐义务劳动,完全忽略的劳动的重要性,所以我有时带有一丝抵触情绪,尤其在被老王呼来喝去的时候。但人在矮檐下咋能不低头,这个班唯独老王一人只手遮天权倾朝野,还没到奋起反抗的时候,只能站在窗台上擦玻璃,一只手握着窗框,一只手攥着抹布在玻璃上来回运动。忍两年风平浪静,退两步会摔到楼下。有的女生害怕在窗台上擦外层玻璃的时候失足,手指甲入木三分,牢牢掐住窗框,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身子到窗外。在我看来从二楼掉下去没什么可怕的,我小学时候经常爬别人家的房顶已经有足够的高空经验。况且下面是花池,松软的土壤足以抵消从二楼掉下来所产生的大部分冲力,都不会觉得震脚,只要下去时不是大头朝下,背到家是个骨折,还得是特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的那种,我喝凉水没塞过牙,所以不怕掉下去。窗框间我来去自如地移动着,挥舞着手臂上下翻飞左右开弓。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身上,影子投在班里白瓷砖地上,被抬到桌子上的椅子的影子重叠在上面,像脑袋上长了两个犄角,看到同学在忙碌,我忽悠有种幸福感,觉得温暖,想笑,我也确实笑了出来。郝帅一手拎着笤帚,瞅瞅我,问,笑啥呢?我说,没啥,反正不是调戏你就行呗。

  在我看来郝帅除了生理上确定是女孩以外,她具备了一切男性特征,据她所说她的名字就是她小学时候自己取的。我和郝帅在初一的时候做过半年同桌,刚开始我还很保守,斯斯文文,后来慢慢的当我发现她内在实质之后,我们上课时偷偷在书桌堂里玩五子棋,憋死牛。有一次考试我抄了她英语卷子,事后请她吃了碗*教牛肉面。我吃了几口,放下筷子对她说,哥,你就不能矜持一点儿么,咱俩这么一比,我倒像个老太太。

  “矜个什么持啊”郝帅抬下头说:“等我将来有了姑娘,再让她矜持吧,我就算了。”

  “把你姑娘培养的跟母夜叉似的?”

  “去死吧你,我姑娘名儿我都想好了,就叫郝美,别的孩子家长看见我都说,郝美的妈妈。”

  我张张嘴,牵动一下嘴角算是在笑,回报了她这个冷笑话。

  郝帅长得挺漂亮,我也曾为其荷尔蒙分泌过量,只是后来彼此间太过了解,她简直就把我当姐妹了,我也就把情种坚定地扼杀在萌芽状态,因为我不想被人当成同性恋。

  教室里,我缓缓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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