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脸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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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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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她打他手机,一直关机。周日,她打他姐姐的手机,对方笑得很尴尬:“这个这个,我也不知道……”周一,她打电话到他公司,前台说:他辞职了。周二,她终于找到第三者的住处,按过门铃无人应听,她就在楼下的夜色里,苦苦站了一晚,有蚊有蝇一直围绕着她。
  而她,一直嗅到腐烂的味道,起先很淡,她把厨房清了几次都没效,越来越浓烈,还夹了一点儿酒的酵香,像醚,像欢爱时候男子的体香。她没有闻过尸臭,难道这就是?
  她在自己的二室一厅里,开冰箱,里面没有尸块,翻衣柜,也没有找到手指,洗衣机都看了十几遍。他在哪里?那发出臭气的,是他,还是他们腐败的爱情?
  一周的不眠不宿,这一个周五她终于决定给自己煮点儿东西吃,一开电饭煲,臭气冲得她掩脸后退一步。上周的那一锅饭,被她忘了,已经腐败成沼泽,生满绿苔,长长的霉菌像白色的芦苇。
  她大叫一声,连锅带饭都扔了出去。忽然明白,她其实什么也留不住,那能够留住的,是已经腐烂了的。

  卡拉OK不会停

  他喜欢玫瑰、酒以及妖魅的印度音乐,他爱女子还在这一切之上。然而他说:不,我不想结婚,就像不想坐牢、被俘获或者签一张终身奴隶契约。
  婚姻就是一座暗淡的二室一厅,疲倦地朝夕相处,身边的女子也许会打鼾、磨牙,一伸手探到她的小肚腹。至于婚姻的好处?他不想要小孩,他不缺性生活,他不怕没人给他做饭洗衣服——有那么多快餐店、洗衣房、便利店。
  周六之夜,他照旧HAPPY,先是下馆子,再是酒吧,午夜之后辗转到歌厅。一堆的生张熟李,他抢麦克风抢得毫不见外。一直有人来,也有人走,忽然他一抬头,赫然发现,包间空了一半。
  而走廊上灯火渐渐暗了下去。虽然是24小时营业的歌厅,然而他侧耳听听,左邻那些声震屋瓦的革命歌曲已经销声匿迹了,右邻侍者正在打扫卫生,大声地数玻璃杯的数量。
  他喝了太多科罗娜,那微乎其微的酒精像薄冰层层堆积,去卫生间的路上就稍微有点把持不定。一位清洁大嫂正坐在洗脸台上打瞌睡,他们俩双双被对方吓了一跳。女卫生间的门打开,出来两个小姐,化妆已经半褪,大概懒得补妆也懒得洗,身段不再扭成S,嗓子也不千娇百媚,微哑着声音用粗糙的方言聊几句天:“下班了?”“下班了。”毫不色情也绝不诗意的画面。连小姐们,也是要回家的。
  他再回自己包厢,推开门,差点儿以为走错了:“怎么就这么几个人。”还留下来的心不在焉:“回去了呗。”忽然呼啸进来一大批女孩子,他重又高兴起来,翻翻点歌本,会唱的,他都不想唱;他想唱的,上面都没有。终于狠狠心,点了一首最滥俗的新歌,邻座乌鸦头女子诧异地看他:“天,你点这么老的歌?这是三个月前的了。”
  他怎么能不承认,自己已经老了已经OUT。座中最后一个他的同龄人站起来,骂一句粗话:“老婆催死,走了。”他不能独身陷在这群平均比他小15岁的女孩儿们中间,站起来,才发现无处可去。
  他的家,其实就是一个冷寂的房子。
  而他,忽然明白命运的隐喻。他的半生就像这么一次卡拉OK,世界是笙歌处处的不夜城,音乐不停,只有上一曲及下一曲之分。而当下一曲响起,上一曲必须闭嘴,回家。不结婚,就意味着,在天亮之前的最黑暗时刻,无处可去。
  而婚姻,一直是,大概也会永远是,唯一的康庄大道。不婚?就像花不凋零、酒不腐败、冰淇淋永不融化,是罕有的,也不必要的奇迹。

  坏男人

  终于证明了,爱因斯坦其实是个坏男人。他抛弃发妻,拒认亲女,对儿子不闻不问,甚至幼子因此患上精神病,他也从不关心……
  但是又如何呢?他还是爱因斯坦。
  因此提到他不怎么样的私生活,我们更多的不是谴责,而只是隐约的遗憾:为什么,这个彪炳一代的伟大人物不可以像《真实谎言》里的施瓦辛格,在英雄之外,还是完美的丈夫与父亲?——也只是遗憾。我们记住爱因斯坦,是因为他的成就,没有人会因为他是坏男人而轻蔑他。
  何况除了他,还有很多很多的坏男人:情人无数的毕加索;逼疯女友的罗丹;被女人赡养的肖邦……而我们眼中的他们,仍是耸立在历史殿堂里巍峨的铜像,他们人格上的弱点不过是铜像身后微弱的一抹阴影,不值一提。
  而那些好男人呢?那些对家庭忠实负责的男人呢?那些将一腔心血全部交付给妻儿子女的人呢?那些默默无闻、却用自己的一生来维持一个幸福的家的人呢?还有谁记得他们,想起他们?
  当然希望所有的男人都是好男人,却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例子在无声地说:犯错不是不被允许的,只要你是成功人物,或者有钱,或者有名。当你跻身于历史无限的星空里,你的熠熠光芒笼罩后来的世世代代,也就会掩盖你所有的瑕疵与不完美。在掌声与喝彩之外,从来没有人注意,有谁在发出一些低微的啜泣声。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无论女人们是怎样在渴望,而好男人总是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成功的坏男人。

  花心花身

  花心有什么不好?某一地,某一个瞬间,无意间瞥见某一人,也许只是他明亮的眼眸甚或洁净的额,心里怦一声,一树野桃花争先恐后地盛放——这快乐,多么惊艳震动。
  然而寻常所指“花心”,永远是那不羁的身体,应该叫“花身”呢。
  有些男人,大家一见就知道他花。那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全是沉默情意,从头往脚看,风流往下走;从脚往头看,风流往上走。又会做低伏小,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所以影视界里的金童,大家都默认他们的绯闻,而且看报纸看得眉开眼笑,娱乐了我们寂寞的生命——郑伊健不花,难道该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们花。
  而至少,他有勇气,承认一切,承当一切——是花开散叶,有没有结果都是光耀的。我们便感动了,无论花心、婚外恋、一夜情……不管是缘是孽,只要由心至身,有爱,都不羞耻。
  比起来,成龙在机场与记者们的捉迷藏,便是直截了当的丑闻。终于被堵住了,他开口,大言不惭,“我犯了这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先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然而自己的耽溺便是全然的无辜。
  可是,风流是到处留情,下流便是到处留精。留完精,事了提裤去,不留身与名,这是花心吗?与心有什么相干;这是做爱吗?不要玷污爱之名;这是婚外情吗?可有一丝一毫的情意。
  说是花心,未免太不堪,偏偏绝大多数男人的花都是这一种。偏偏也有人觉得这是天赋男权,像在公用厕所里,顺手拉一把卫生纸塞裤袋里,不占白不占的便宜。对女人,很多男人作风真接近。
  我也没话说。只是偶尔上网,看到一个笑话,是这样的:
  有记者采访一位老人,问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他答:“有一个女人在山中迷路了,全村的男人都打起火把去找她,找了一夜才找到,于是大家吃肉喝酒,并且轮流睡了那女人。”
  记者觉得这怎么能写,便问次快乐的事。他答:“有一头山羊迷路了,全村男人打起火把去找它……”
  记者想这更不能写,便问他一生中最痛苦的事。老人长叹一声,“有一次,我迷路了……”
  多么令人毛骨悚然。残忍不义的事会循环,你待人如是,人也待你如是。
  在男女的争战场上,没有谁,是永远的狩猎者,永远的赢家。

  杀鸡杀鱼直至杀夫

  远赴澳大利亚的朋友,在MAIL里说,他还记得我,是惊鸿一瞥的过影。
  不算太熟的他,出国前,随几个朋友一起到我家玩,远远只听见惨叫厉厉。转过墙角,隔栏看见我,一扬手,一只鸡扑棱棱飞上半天高,直直坠地一动不动,洒了一地血。我一手提刀,另一只血淋淋的手向他们招一招,长发微蓬,斜斜一挽,嘴角似笑非笑。背后,残阳西下,芦苇似雪,非常之暴力美学。
  他说那一刻他深为震撼,忽然明白了中国传统女子的刚烈。
  ……有吗?我怎么不记得?这一幕太王家卫了。而原来的芦花深处,早就变做小区。
  然而不是我,也是别人。哪家女子不挥刀?中馈往往是主妇的本分。砍瓜,切菜,杀鸡要割喉,宰兔要剥皮,春节总归要买十几斤鱼,利刃开膛、破肚、掏肠、去鳞……手起刀落,比斩情丝更举手无悔。有些鱼,下到油锅里,还会痛苦地翻一个身。
  大部分女孩儿都不会做饭,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日子……后来,就都结婚了。
  《儒林外史》里说:“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当下鲍家买了一尾鱼,烧起锅,请相公娘上锅,玉太太不睬,坐着不动。……太太忍气吞声,脱了锦缎衣服,系上围裙,走到厨下,把鱼接在手内,拿刀刮了三四刮,拎着尾巴往滚汤锅里一掼。钱麻子老婆被她这一掼,便溅了一脸的热水……王太太丢了刀,咕嘟着嘴,往房里去了。当晚堂客上席,她也不曾出来坐。”——这么不甘不愿,当然是恶婆娘。
  贤妻良母们都在厨房,洗、擦、煎、炒、煮、炸,渐渐,头发里都是油烟的气息,洗不去。女友说每周日,公婆、大伯子、小叔子三家人过来打牌,她做出几十号人的伙食,累得一口也吃不下。甚至不是牺牲。有些乡俗,称妻子就是“我家做饭的”。
  写《橘子红了》的琦君,写自己的母亲:吃斋,诵经,饲养小鸡小鸭也如养女儿,宠怜着。而她亲手养的,她得亲手宰,年饭她得一手弄出来,大桌盛筵,她很少动筷,而团年桌上,有丈夫,以及丈夫的姨太太——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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