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靡靡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
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贴,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卡桑德拉的眼泪
这么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还不能相守?她不明白,他也不明白。
最山穷水尽的时候,他突然宣布自己的婚讯,对方是他的初中同学,没太读过书,然而清秀温婉。他说他的心已经死了,化为尘土归为石,他愿意凿成千片万片筑巢,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在巢里坐镇,贤妻良母更好。
她挣扎着问:“你爱她吗?”
他咬牙切齿:“爱情?狗屁。”
她哗哗泪下:“你不会幸福的。”
他倒笑了,那笑容里全是对自己的狞恶:“是吗?不如你等着瞧瞧。”
她此后一直单身。陷身时间的斗兽场,一寸寸被逼向墙边,她有时也会心灰意懒,想随便嫁谁也好,爱情是狗屁。一念至此,她顿时有一种寻死的绝望,她仍然不相信,人可以活在感情的真空里,像一粒放在太空的种子,没有空气、阳光、水和食物,而继续开花。有好几年,她的MSN名字都是:“爱情与钱,都在来我家的路上。”她愿意做树边寂寞的猎手,一直等,等着瞧瞧。
她结婚结得很晚,感情,性,临睡前无止无休的闲谈,日子像一方薄田,耕三锄停两锄,慢慢也整出一片蒲公英。蜜月里,她偶然说起他,说起待结的发,说起不得已、爱别离、舍不下,仍然说出一片泪光。温柔的夫君不出声,只是用尽全副力气揽她入怀,她刷刷泪下,知道自己等着了。
再遇到他,是很自然的事。大学同学聚会,最后似有意又无意撇下他们俩。都是成年人了,未必还谈那些缠缠绵绵的话,她遂兴致勃勃给他看儿子的照片,也看他女儿的,表示要结儿女亲家:“哪一天,带我儿媳妇来一起吃个饭。”“归她妈了,等我探视的时候吧。”她懔了一下,才彻底地明白他在说什么。
“发生了什么?”她明白不该问,但管不住自己的嘴。
他苦笑:“过不下去了……整天没话说。白天上班,吃饭时也没话,做爱时也没话,本来也做得很少。后来她怀孕,从那时起就是无性婚姻……”他嘴边,多了一道细长的纹,是岁月的刀劈斧凿。“我曾经以为爱情不重要,我忘了我是人,有人的情欲,我真的不是猪,吃睡就可以过一生。”沉默很久,他忽然说:“我还记得你说过,说我不会幸福。”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惊呼。
这是诅咒吗?不,这只是卡桑德拉的预言。卡桑德拉是希腊神话里蒙受诅咒的女子,有预言的能力,却不能改变未来发生的事,她将眼睁睁看着死亡、杀戮、痛苦一件件发生。而最凄凉的是,无论她怎么呼喊得声嘶力竭,都没有人相信她的预言,从来都没有。
她坐在肯德基的塑料座椅上,觉得自己就是卡桑德拉,在血洗过后的白色石头上沉坐。黑披肩在她脸上一扑一扑,奇怪,有一点儿湿,原来是她脸上的泪。
如果有机会,她宁愿自己曾经高贵大度地说:“我祝你幸福。”但卡桑德拉,永远只说真实的预言。
大风之约
火车刚刚入境,就满是台风消息,风灌进来灌出去,气势汹汹。她却干干地笑。十年了,台风一样来,满城樟树被吹得摇摆不定。原来什么都没有改变。
左手是机票,右手是签证,全套LV皮箱里有旅行支票,明天就要走了,今天她却一定要赴这一场大风之约。甚至全程去换了崭新一沓百元纸币,被那锐利的边缘割了手。要拿来干什么她没想过,只是她能预想到这痛快。十年了。
司机不知道她说的地址:“哪样走?”极年轻的脸,一口软糯的本地口音,“姐姐,我土生土长二十多岁都不晓得。”她吃了一惊,她居然是外地人了?有一点儿隐隐的慌。幸好樟香一如旧日,在风中哗啦啦,给她安慰。
看到牌坊她大声叫停,叫完之后不自觉“呀”一声,眼前分明是一座新建的小区。原来的小径呢?她的初夜就在小径的尽头,他把她的手膀捏得好痛。裙上的青草渍永远洗不掉。记得那天便是台风天气,樟树香得令人落泪。她跌跌撞撞向附近的小店打听,店主是外地口音:“我去年才来的。”而她,离开了十年。
打了114,绕了无数的冤枉路,单位早就迁到遥远的一座大厦。到底找到了,她拖着行李下车,想象里她将直入他的办公室,定格一刻将闪耀如钻石,如她裙上绣着的火凤凰。他却一定老去、秃顶、大了肚腩,是那些她从小见惯了的小城男人。是否要像滥俗的电视剧,掼他一耳光?
她被保安挡在了前台:“你找谁?”连连报出几个名字投石问路,保安一律摇头,“没这个人呀。”终于她犹犹豫豫,说出了他,保安把电话推过来,“你打个电话让他带你进去吧。”她手握着话筒愣住了。
门开处,门外的风声呼啸而来。大楼里却是清寂的,芳香剂味道全天下写字楼共有,与她的记忆冲突。不断有人来来去去,谁来交一封快递,谁来打一杯开水,脸孔都很陌生。
她轻轻闭了闭眼睛,说什么?谁还记得她,记得十年前的一段丑闻?太多嘴脸在闪回,他怯懦躲闪的,他老婆穷凶极恶的,同事快意的……她远走他乡,怀着一定归来复仇的决心。
她没忘。可是,没忘的,大约也只剩她一个人了。
她转身推开门,大风呼一声涌上来,她的长发掩了一脸,像一个女鬼,所有的恩怨已经被时间的大风,一扫而光。
雅歌
我的爱人喜欢喝热茶,赤脚立在厨房里煮开水,把叫嚣的沸水冲入杯中,干燥几乎蒙尘的茶叶,魂魄来归,冉冉开放,复有柔嫩面容。很渴的话,她会要冰水,“谢谢。”微带南方口音,婉转有致如琴音。她不喝可乐或者白水。我的爱人,要至热或者至冷,斩截的爱恨分明,却难能承载平凡的温柔。
我的爱人爱洗澡,不知名字的精油滴落水面,腾起草木香的雾,像深秋黄水仙的幻觉。她享受浴缸时间,如鲸渴望南海的浩瀚,微微盹着之际,手机却突然惊起,她叹一口气,接起,“喂……”我从那声音了解疲惫、沉重及人生的不得已。
我的爱人也曾带着酒意前来,双颊红绯,任何声音,她都以极大的热情聆听,脸上挂着笑,恍惚的,殷勤的,人是沉在应酬的全副武装里一时回不来。抱着马桶吐得呕心沥血,喝一杯冰水她便被唤醒,“不好意思弄脏了卫生间。”像政客说,“I’M SORRY”,非常诚挚、非常虚假的歉意。
次晨在梳妆镜上用磁铁压一百元和一张写给钟点工的便条,磁石是一个中国娃娃,朝天小辫,一手持鼓一手持槌,仿佛在说唱。她曾说这娃娃像汉俑。书上说:汉代是中国第一个盛世,有了冶金有了铁有了钱币,人从最艰苦恶劣的生活中解脱,开始了解并记载,那些微细的快乐,比如耕田、做饭,或者,爱情。
我的爱人不曾为我做过饭,我想她是一个不谙家务的女子,因她掌心柔如雏雀,然而她的右手拇指食指都有微硬苔痕,那是握笔的痕迹。左右手腕皆有茧,我道,“键盘手。”她笑,“啊?有名字的。”我遂轻轻揽她的手,送入口里,像幼时母亲吮我受伤流血的脚趾。
我的爱人柔软如绵,硬净像玉,热烈时分是小火焰,睡熟时软弱成茜草。深夜,当我抱住她,她却时常转个身,在我怀里,背对我睡——她享受我抱的快乐,却不肯,也许是忘了,给我以同样的回应。
我的爱人时常在一盏橘黄灯下,她梳拢长发,盘转成髻,再紧紧地,用一只琥珀发夹束紧,那么紧,比MBA教程更无懈可击。起身时,她已经穿好白衬衫,黑裙,灰风衣上别一支凤凰胸针,洒一点儿我的古龙水。忽然间,我的爱人离我远了,是这大城里,数百万陌生女子中的一个。我想我并不认识她。
是的,我的爱人,我其实不认识你。
而我的爱人,一定是一个不喜欢等待的女子。因为此刻,我的手机响了又响,全是同一个不耐烦的号码——原来,我的爱人,我们都有两个号码,用来应付正经事务与不正经的。这一项联系很久的合作,将因为我的爽约,而被取消。
在黎明才分开的我们,是QQ上邂逅的男女,以身体互悦,度过缠绵缠绵的一夜又一夜,事了拂衣去,她从不留声名,抑或一痕口红印。然后,我与她,分别驱车,来赴同一场合同的谈判。我依时到场,却在远远的门外,认出她的背影。我只有像一个没有面目的替身演员,还没上场就悄然退下。
我的爱人,命运何其荒谬邪恶,置我们于爱欲与俗世的迷宫森林。
我如何能够现身呢?我是她的仲夏夜之梦,她世界尽头的冷酷仙境,突然横在她真实生活里,转身一变成她的客户,我会是蛇,以诱惑之果,毁了她的伊甸园。
恕我失约,我的爱人,我将从你的时间,无论夜与昼,彻底消失,如潮汐退去沙滩无痕,因为,这是我爱你的,唯一方式。而我的爱人,她并不知道,我是这样地爱着她。
爱的尸骸
那年,他陪父亲回老家,为祖父母合葬。火车进了山东地界,一窗葱绿,大叶大秆地招摇,是高粱与包谷。父亲淡淡地,说些他不知晓的家事给他听:“你爷爷一代,很多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