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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敢情你当老子是爱德华,而小鬼是贝拉,来上演一部可歌可泣的《蓝色×死恋》,哦不,《暮光×城》吗?!问题是,老子跟小鬼没关系,有关系的是安迪好不好,老子为毛要随时随地保护小鬼!这男的要不不说话,一说就是废话!
对付你们这类吸血鬼,马鞭草足以!
“不可能,但不巧,我马鞭草多的是。”语毕从耳钉内拿出一把马鞭草,直接往小鬼嘴里塞,让他够呛,余下的便塞进了小鬼的衣兜内,“有种就咬他,看谁先死。”不负责任地挑衅,反正死的绝对不是我啊不是我(轩:你能负点责任不)。
冷哼一声,凯瑟琳带着他的手下愤然离开,瞬息间便消失在林间。
叮嘱小鬼将马鞭草研磨了放进水内让自己人喝,否则随时有危险后,便告诉他,他的偶像安迪因为要学习,过两天才能回家,让他先回去,小鬼点点头后便失魂落魄地离开了,整个背景仿佛都黑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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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在这个地方逗留了差不多七年,间或有回到过莱利的古堡小住一两周。毕竟我不是野人,不能像泰山一样在住森林就足够了;更不是10万伏特的电灯泡,碍着安迪养成小鬼。
虽然好几年了,古堡内的主仆俩和里面的家伙们是一如既往不让人省心,可能那便是他们的生活习惯,每次过去都能有新奇的事件。
自然,我们是不可能永远留在这个森林的,到不同的地方设置空间坐标才是现下该做的事,毕竟我很懒,不想每次都飞,而这个奇怪的世界有很多我不能确定的人事物,所以还是不要乱跳的好。
所以,在安迪回来后,我告知他准备离开,而他也说,他要着手准备报仇。
刚商量好离开,我也把能…争强实力的药剂给了安迪,小鬼就像在安迪身上设置了追踪器似的,居然安迪才回来没多久,他就出现在我们面前。看到了安迪,小鬼显得很高兴,却因为笑得太欢了,牵扯到脸上的伤口,小声痛呼了下,引起了安迪的注意。
才没两天,这个白痴小鬼完全不知道避嫌,不知道不能让安迪发现凯瑟琳的一切的,不然安迪又得明媚忧伤一阵子。
“怎么受伤了,这不是剑伤我知道。”打断了小鬼即将出口的谎言,安迪伸手到我跟前,我无奈地拿出了一些保护皮肤见效高的药剂递了给他。我怎么觉得老子最近成了这两只的保姆了,还是万能型的,卧槽!
“……没,”安迪的一个眼神就让想浮云了事实的小鬼朋友瘪了,静静地任由安迪为他抹药,最后还是睁着那双清明的绿眸道:“其实前几天被吸血鬼袭击了,席凡救了我,还给了我马鞭草,所以很安全。”
很好,小鬼不枉我起名小白痴,马鞭草啊,多么好的一个关键词,一说出来就足以让安迪瞳孔收缩,多变的脸绷得老紧,更让他不自觉地杀气四溢。
如果不是小鬼被杀气激得打了个喷嚏,也不知道安迪要沉迷在仇恨的漩涡多久。合上了药剂,罔顾我的意愿,安迪随手丢进了小鬼的衣兜,闷声问我,伤害小鬼的吸血鬼是不是他想的那个。
反正都这样了,我也没必要隐瞒,就告诉安迪,伤害小鬼,想杀小鬼的就是凯瑟琳本人。
安迪随即愤怒地握紧了拳头,空气中传来的血腥味让我知道,他的坚韧的手想必已经被尖锐的指甲掐破,可见,即使只是听到这个名字他便能让自己不好过。
刚想过去拍拍他,让他放轻松,却被小鬼抢先一步,走过去抱紧了安迪,一个个扒开安迪握拳的手指。小鬼如今已经一米七七的身高,抱着才一米七五的安迪,那个叫不对劲,以前还丁点大的小屁孩,没几年都能反过来抱紧安迪了,那个落差啊,让老子甚感震撼。
喂,我说混蛋们,不要把老子当空气,居然这么直接的卿卿我我,要那啥你们给我回房间!什么,没房间?!那就打个帐篷野战吧,阿门!
刚想走开,不料快速恢复冷静的安迪却直接跟小鬼说,我们等一下就要走了,让小鬼以后不要再来,安迪不在的森林,不是小鬼一个人能战胜的。
“你之前不是都离开过,以后…还是会回来的吧,安迪!”小鬼问的小心翼翼,仿佛安迪的答案是易碎的玻璃一样,让他珍而重之。
我才发现,自从小鬼长的比安迪高以后,他已经很久没在“安迪”两个字后面加上老师的称谓了。
“不会。我的生命中只剩下复仇,当仇恨了结的时候,即使我是胜利的一方,我也会自我了结,我讨厌吸血鬼这样的怪物。”安迪说这话的时候很平静,平静地面对面看着小鬼,“不要抱希望,我不会答应你转化的要求,你给我好好地过完自己的人生,就是对老师最好的谢礼。”
早就该明白安迪痛恨以血为生的日子,早就该想到他会想要这样的结局。真是个蛋疼的家伙,活着有什么不好,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事实上,我就不用犹豫了。
我能装作什么也听不见吗!小鬼,你难不成真的喜欢上安迪了,我擦,居然让安迪转化你,知道这代表着,你要一直以血为生好不好。
然而小鬼却痛苦的摇着头,一副不难以置信的样子,我说那副模样有点眼熟,似乎在哪看到过,让我想抽他。好吧,我承认自己没有一天不想抽小鬼的。
“安迪,我喜欢你,我爱你。”语毕,就着两人的位置,吻上了安迪,亲吻一下分开,小鬼温柔地笑着,发现安迪没反抗后,小鬼单手扶着安迪的精致的脸,再次深吻……
得,这两混蛋,旁若无人也给我有个限度吧,卧槽!
转身离开,两人唇舌纠缠的声音我还能听见,不过分开后,小鬼的又一句话让我脚下一滑,差点顺势掉进前方的坑里面——
“我爱德华。安东尼。梅森(Edward Anthony Mason)爱安迪。布莱雅,希望你能跟我在一起!”
OMG,我听到神马了,来个九天神雷劈醒我吧,老子幻听了,一定是睡太多了,老子去跑圈清醒清醒!
我说怎么他的样子和表情都那么蛋疼的熟悉呢,我#%@#%……
正文 将臣,劫
事实上,安迪是不可能接受小鬼…爱德华的,他们生存在不同一个世界,安迪必须报仇,同时,报仇之后,安迪不会取消自尽的决定。所以,罔顾爱德华的感受,安迪和我离开了那个森林。
接下来的时间,我周游世界,安迪则是去吸收药剂和锻炼自己。如果不是作为吸血鬼的年纪尚轻,药剂必须缓慢吸收融入身体,安迪早就能跟凯瑟琳抗衡了。
因为我知道信物都在将臣手上,所以现在我很轻松。裘徒没办法让我在报复之前找将臣,所以就那样了,陪我看世界。
时间充裕,设置空间坐标的同时,我完全是每个走过的国家都住一阵子,长的是一年,短的也三四个月,去享受日子,间或研究,谁不喜欢。
当我走完了全世界199个国家、27个地区和南北极的时候,早就过了几十年了,现在我敢说,我的空间坐标设置的比非霞多,尽管我比不上已经能不借助信物就划破虚空的非霞,但我有自信,前往同一个地方,我能比她快哪怕是0。01秒。
游览各国的同时,我收集着这段时期那些贵族啊隐秘民族等等的家伙们收藏的毒药方子,更多是发现绝版毒药,那些家伙不肯出让的时候,就会武力镇压或者顺手牵羊。当然,像我这么有原则的人,会在被盗的地方放下一枚金币作为购买毒药钱。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流传着关于“毒药怪盗——一枚金币”的不败传说。我擦,也不知道那个囧货编出来的,让老子后来都不用金币换银币。结果那些人就说怪盗穷了改成银币,名字也变成了“一枚银币”,还开了个赌局,什么时候怪盗会穷的只剩下铜币。
去你全家的穷!这帮无聊的贵族其实已经到了精神空虚,没事可做直接脑残的地步了是不是啊混蛋!老子可是很有钱的,混蛋们(轩:这不是重点吧)。
更多时候,在那些地方停留多半取决于新到手毒药的多少,毕竟一拿到毒药,老子的研究瘾就会上来。
因为这个吸血鬼横行的世界,老子抓过不同种类的吸血鬼给我试毒药,看能不能研制出对付吸血鬼的品种。问题是,能杀各种死吸血鬼的药物研究不出,但却研发了能保存吸血鬼死去后身躯的药剂,我称之为“血族专用伪福尔马林”。
……
其实几十年间,我用“幻境”联系过杰伊斯,询问了关于小不点的状况和杰伊斯的现状,大概是世界不同调的关系,我这边过了十几二十年,他那边才不到一个月,让我适应不良。听杰伊斯说,小不点的身体还没能重新塑造完成,还需要一个月。我也询问了杰伊斯,为什么在规则之下,他能救小不点,杰伊斯说,只要不违反世界的规则,即使在我所处的时空,他也能救下小不点。
那个瞬间,让我觉得,我跟杰伊斯比,还差得远呢!究竟什么时候,我才能跟上比神祗也不遑多让的魔王。
同样,几十年间,安迪早就吸收完药剂,也早已混到了凯瑟琳的身边。如果不是近段时间我回到莱利的古堡暂住,我也不会遇上身边紧跟着安迪的凯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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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渲染了浓重暮色的傍晚,两人出现在了莱利的古堡前,我不知道是不是安迪故意为之,只是见到安迪的瞬间,我就知道,那丫装作只是路过。
作为主人,莱利自然是迎上了两人,邀请进古堡内共进晚餐。对安迪的无视,莱利是比什么时候都来得适应良好,应该说,只要安迪不拿他开那些玩笑,他应该都能适应良好地维持绅士风度,并成为最完美无缺的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