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之不得》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求之不得- 第1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和顾随不适合~~~~~~~~~~
(⊙v⊙)嗯,看到有个孩子说喜欢《求之不得》,很开心呐,因为貌似大家都喜欢《煮夫》啊,但是煮夫实在没有存稿啊。。。。
大概下下章会进入正题。。。求之不得嘛~~~~11章大一,2章直接大四。。。汗颜。。。。




庄励13

  大二对我来说,过得很快,因为整日都在忙,充实的日子总是过得太快。
  
  铭之辅修了哲学,整日抱著厚厚的哲学书,我一直担心他学得太入迷了,会像尼采先生那样太过极端,最後自杀。
  
  他说,他最多是叔本华,一方面写著要禁欲克制,要涅盘,另一方面身体力行却是淫乱不堪。
  
  我放下写论点的笔,告诉他,要不你就成维特根斯坦,福柯他们都行。
  
  他说,他们怎麽啦?
  
  “同性恋。”我试著打探。
  
  “滚!”他以为我没事犯抽,吼了一句就不理我。
  
  我有点失望,当然,我当时比小强还小强,这点小挫折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大二上半学期,我们院的小师弟小师妹们,都不是很进入状态,新生杯半决赛的时候被淘汰了,倒是下本学期的全校赛我们赢得很轻松,顺顺利利地进入了决赛。
  
  至於篮球赛我实在是抽不出时间参加,多数属於打酱油状态,偶尔陪练,教练也体谅,没有太为难我,还让我注意身体。
  
  我和铭之在各自的领域大放光彩,只是不能并肩作战,有点遗憾而已。
  
  大二结束之後,我们一起去了北京。
  
  顶著大太阳,游北京,实在不是很舒服。
  
  不过有了上次的经验,我逼著铭之每次出门都涂防晒,还带著帽子。
  
  铭之拗不过我,只得无奈地遵从。
  
  故宫很大,也很雄伟,但是我没什麽感觉,我也一直想不通为什麽现在的姑娘们喜欢到故宫来穿越,还是穿越到清代那个半光头大辫子的时代。
  
  虽然明代官僚腐败了一点,但是至少人家的发型很正常啊。
  
  八达岭的长城实在是陡,那麽热的天,人还那麽多,疯子果然不是只有我和铭之。
  
  恭王府倒是不错,和皇怯星耍迅「愠烧庋膊还智∷泪幔《右怂�
  
  还有一些琉璃厂什麽的,实在不适合我这种粗人,也不适合我们这种出来旅游,资金又有限的学生。
  
  
  回去之後,又是一个多月未见。
  
  这回铭之迷上了宗教,整日研习,脱离现代科技,整个走火入魔。
  
  我被我爸拖去了公司帮忙。
  
  他说,这个公司将来是你的,你要先熟悉起来。
  
  偌大的广告公司,在业界名气不小。
  
  而且可以看见很多来拍广告的明星。不过看了有些失望,大多都没有屏幕上看到的好看。
  
  我的成绩除了专业课,其他那些奇奇怪怪的功课都是低空飘过,我们的导员还和我说过,“你这样不行的,要全面发展,你的成绩不能拿奖学金,也不能入党,绩点也不好看。”
  
  当时我便面上点头,心里却在暗骂,老子将来就是给我爸卖命的命,只要那个毕业证就够了,你管我那麽多干嘛。老子一不缺钱,二不进政府机关,三不面试,要好看的成绩有个屁用!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但是又不那麽对,因为那些专业课其实也没啥用,铁腕,强势,会收买人心才是王道。
  
  有了这个认知,我的大三生活,更加不爱学习。
  
  我和铭之这麽说,铭之鄙视我,“你少为你不想学习找借口。”
  
  我干笑,果然知我者,铭之也。
  
  
  大三大四过得更快,简直就是一眨眼的事情,论文一写,答辩一答,我们乘著直升飞机飞到了毕业的边缘。
  
  我们宿舍拍了这种奇奇怪怪的照片,我甚至公主抱抱著铭之拍了一张。
  
  我抱著他,他双手搂著我脖子,当时我差点就脚软了。当然不是没力气抱不动,完全是激动的。
  
  当时我特别矫情加脑子抽风,想著一辈子这样抱著也很好。
  
  大四没课,大家都很疯,当初荆慕珩走的他们每天都闹我还嫌弃他,他那时候特别深刻地和我说,“到那时候你就懂了。”
  
  我果然懂了,太懂了,四年的兄弟,四年的同窗,各奔东西就在眼前,不留在这个城市的,以後真是相见无期。
  
  唯一的安慰就是我和铭之的家都在这里,不用忍受各奔东西之苦。
  
  更加让我安慰的是另外两只居然也是留在这里。
  
  老大那个强人是直接进了一家500强的企业,老四是因为秦雅是本地人,所以为爱而留在了这里。
  
  我激动地上去拥抱他们,四年里,我是真把他们当做兄弟了,永远镇定的老大,有点傻但是心眼好的老四,真好。
  
  老大依旧淡定地让我抱,老四被我的熊抱吓得有点不知所措,一直呼喊‘“救命。”
  
  铭之受不了了,把我们分开,我转而像没有骨头的一样挂在他身上。
  
  他狠狠地踩了我一脚,“真受不了你了,大惊小怪!少见多怪!”
  
  
  毕业晚会上,反正都要走了,什麽风度温度都不要了,统统一副豁出去的模样。
  
  铭之在舞台上拉小提琴,一首凄惨的《梁祝》,突然一转,变成了一首《老鼠爱大米》,底下笑成了一篇,但是台上的铭之却像还是在演奏高雅的音乐一般陶醉,真是演技一流,当个演员,再加上他的外形,不红就来找我!
  
  找我干啥,我捧红他呀!
  
  我没啥拿得出手的才艺,唯一的优势就是身高,然後被拖去时装秀。
  
  商院的男生多,身高高的也不少,所以组了个团,一起上去了,各种衣服都有,上台抽签,我比较倒霉,一件晚礼服。
  
  悲剧的事情是人家的晚礼服是拖地的,我则是漏了一大截的小腿。我那双华丽丽的耐克鞋就这样不光彩的暴露著。
  
  抹胸的长裙,上面露了一大截。出场当然是爆笑,我看到铭之抱著小提琴在一旁已经晓得直不起腰了。
  
  我真想跟他说,小心抱不住小提琴,一把琴很贵的。
  
  
  曲终人散的时候,我们班男生出去喝酒,我和铭之都不是那种酒鬼,也就没喝多少。
  
  吃完後,我们俩走在了最後面,铭之说,“阿励,你刚穿那个抹胸的衣服,真不错,那锁骨,那白皮肤,简直就是勾人犯罪啊。”
  
  “给你咬一口要不要!”
  
  “要!”
  
  夏天的短袖衫,袖口有点大,我马上往下一拉,露出左边的香肩。
  
  铭之毫不犹豫地咬了一口。
  
  一阵酥麻的感觉,感觉特别好,我突然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在四年中,我一直在寻找一个机会,今天无疑是天时地利,人也和。
  
  我特别郑重地开口:“铭之,我喜欢你!”

作家的话:
哇哢哢~~~庄先森表白啦~~~
话说今天舍友问我:小然赶出去之後住哪里呀~~
我说:恩,给你做选择:1、被人拐去色情行业做那个啥了~~~2、被黑帮老大捡回去做小蜜去了,然後依靠黑老大把那个渣攻和渣女给哢嚓了~~~
O(∩_∩)O哈哈~你们选啥?
好吧,我是开玩笑的~~~
PS:鲜网改版之後我好不习惯啊~~感觉奇奇怪怪的~~~




庄励14

  听到我一本正经的告白,铭之还是像以往一样嬉皮笑脸地拍著我的肩膀,“神经,这麽肉麻!”
  
  “我是说真的。”我强调。
  
  “好了好了,知道了,小爷我风流倜傥英俊潇洒貌似潘安……”
  
  “夏铭之,我是很认真的跟你说,我喜欢你。”我狂躁地打断了铭之的话。
  
  铭之有点怔怔地看著我,失了言语。
  
  “像男人喜欢女人那样的喜欢。”
  
  铭之猛地推了我一下,“我才不是女人。”
  
  “我只是打个比方,没有说你是女人。说的清楚一点,我是个同性恋。”我定定地看著铭之,他的每个表情每个细节我都不放过。
  
  铭之脸上没有出现什麽表情,但是眼底的惊讶和震惊却是完全将他出卖了。
  
  我伸出手,想去拍他肩膀,但是他往侧边一闪,我落了空。
  
  我尴尬地收回那只举出去的手,想说什麽,但是那些话全部卡在喉咙里,争先恐後地想要表达,但是最後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从未像现在这般嘴拙过。
  
  我是那个辩论队有名的攻辩,我是全校出了名毒舌的庄励,但是面对沈默的铭之,我却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庄励,我不是同性恋!”铭之无比坚定地和我坦白,然後转身离开。
  
  我坐在街边的长椅上,看著灯火通明却日渐安静的街道,一时间竟然是不知所措。
  
  我知道铭之那句话是拒绝,但是不知道拒绝之後是什麽。
  
  
  我在那张长椅上坐到第二天早上宿舍开门,回去的时候发现铭之的床上是空的,老大听见声音,睁开眼睛,“你可回来了,你和铭之怎麽啦?昨天一声不吭回来拿了包就走了,脸色极臭,给你打电话也不通,你们干嘛啦?”
  
  我累得不行,倒在床上也不回答,闭上眼睛都是昨晚最後铭之漂亮的眼睛以及那双漂亮眼睛里的震惊。
  
  身体劳累,但是脑子却清醒异常,睡眠质量一向不好,这下是真的彻底失眠了。
  
  
  到毕业结束,铭之都没有出现在宿舍里,老大老四不敢问我,有时候偷偷摸摸给他打电话,却被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