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再遇,二婚老公有点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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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再遇,二婚老公有点酷- 第1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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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他自己也有点惊讶——但是,她的笑容,真的真的很有魅力,让他没办法拒绝她的亲近,并心甘情愿做他的钢琴老师……反正,就像中了邪一般,被她迷了。

    秦九洲在那家医院总共待了一个月,后来,母亲决定将他送去国外治疗,他想了想,同意了——因为他不想一直这样萎靡不振虚度年华。

    转院前一天,二妞过来找他时,他在午休,这孩子一声“大哥哥”将他从梦中唤醒。

    坐起那一刻,他看着二妞扶着墙面走进来。

    她的眼睛坏了,根本没看到柜子上正在烧水,而脚上又横倒着一副画架,那是阿政乱丢在那里的,那水也是阿政为了吃方便面偷偷烧的,适时房内没有看护,二妞被绊倒,带翻了那个汩汩冒着白气的电水壶……

    如果不将她救出,那烧得沸腾的水就可能当头浇到她脸上,毁掉她如花一般的容颜,她那已经显得惨淡的人生,势必会雪上加霜。

    那一刻,他惊吓到了,完全是不假思索的,掀被奔下床,扑过去救了她。

    二妞没事,倒是他被热水烫坏了皮肉,当夜高烧不止,第二天,他被父母转去了别处,临别,甚至没机会和二妞告个别。

    等烧退,清醒过来,他在另一座城市,离北市已遥不可及。

    都说人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会遇上无数的人生过客,他们可能会和我们有一些交集,但之后呢,那些交集会水过无痕,虽然经历过,但它会消失不见,唯一的烙痕,只藏在心上,那便是记忆。

    而记忆会褪化。

    新的记忆会替代旧的记忆,若不是特别的铭心刻骨,终会在时间的长廊消失的无影无踪。

    秦九洲以为,这个二妞也终将是这人生过客当中的一名,缘起,终有缘灭,这便是生活。

    至于他的脚,却在之后神奇的康复了,并就此回到了学校,开始了高三下半年非人的生活……而二妞留给他的记忆,似乎也淡淡远去了……

    三月的某一日,阿政捧着那封信,跑进了他房里,兴奋的对他说:

    “小叔,我给二妞寄了一张名信片,她居然给我回信了。不过是她爸爸代的笔,她的眼睛还没好呢,怎么办,我该怎么回复?”

    秦九洲取来看了看,只是简单的写一些近况,二妞爸爸的笔迹很漂亮。

    那一刻,他想到的是二妞还没恢复,那样一双眼睛就此瞎了,着实有点可惜。

    “你爱怎么回,就怎么回……”

    秦九洲把信还了回去,有点怅然信中并没有提到他这个“大哥哥”,而怏怏有点不快。

    那种滋味,实在有点怪,想想啊,他的肩上还着一道烫伤留下的疤,而他救下的小小没良心鬼,却一点也不惦记他,真是太叫人感伤……

    那一天,也不知怎么的,那张可爱的小脸,在离别经月之后,又无比清晰的在他脑海浮现,原来,他竟从没将她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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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9,那一年,他在给阿政写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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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的字好滥,拿出去好丢人!”

    这大约是韩启政第一次意识到,字迹好坏,会影响一个人的颜面问题。

    “那就好好练一练……”

    “问题是临时抱佛脚,已经来不及了呀,这信我已经收到好几天了,必须马上回信。”

    小阿政双手合什,一脸恳切的央起了他:

    “小叔,拜托了,拜托了……帮帮我嘛……这封回信,求你帮我回好不好,我真的真的不想丢人现眼……”

    他的字,就像螃蟹爬似的。

    于是,秦九洲忍不住起了好奇,问他:“哎,那你之前名信片上难不成都没写字吗?”

    阿政一脸尴尬,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道:“那是让我爸的秘书给打印的,上头根本没写字……现在可是回信,要是再去打印,显得我没交朋友的诚意,所以了,小叔,帮帮忙吧……你也是知道的,我的作文超滥的,怎么写?”

    一个下午,这小子黏着他不肯放。

    秦九洲实在是受不了这孩子如此折腾他,最后只得帮着给写了一封:

    “二妞,见信好,三月桃花红,梨花白,春光妩媚多娇,正是踏青好时节……”

    写完后那孩子觉得挺好,之前那趟旅行他有一起同去,所以他写的东西,他深有体悟,还直赞他写出了他的想法,临走更是狠狠亲了他一下……

    真是一个小疯子。

    只是因为这封信,秦九洲突然无比想念起那个小女孩,惦念起她那双失明的眼睛……

    他知道,他们家家境一般,想治好这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思来又想去,他做了一个决定:卖掉了手上一支股票,托父母找了关系,买到了一对眼角膜,而后通过种种关系,让这片眼角膜长到了二妞眼睛上。

    手术成功的消息传来之日,他望着上海的方向,心里竟比自己重获光明还要高兴。

    之后,阿政又收到了二妞的来信,那时,她已经恢复上课,只是因为中间落了太多太多的课,所以她读上去很吃力,每门功课都跟不上,这让她很沮丧,对自己失去了信心。

    阿政看完后,跑来抓脑挠腮的问他:“我该怎么安慰她?其实跟不上就跟不上呗,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干嘛这么纠结,我天天在读,还有好些不会的呢……那丫头脑子真是够死的呀……可我又不好在信里这么说,是朋友就得说点安慰的话……小叔叔,我不会安慰人,所以,求求你了,还是你帮我回吧……”

    秦九洲将那封信拿去细细看了看,字迹写得端正秀气,同时透着一股子稚气,就像她本人那样,干净,灵动,明媚,读之,叫人眼前一亮,感觉很是舒服。

    于是,第二封信还是他回的:

    “二妞,来信已收,首先,恭喜你恢复上学,中间停了这么久的课,学业上会跟不上是必然的,别泄气,落下的功课,可以一点点补上去的。多看看书,多做做习惯。不懂的,可以多问问老师,老祖宗有一句古话是这么说的,勤能补拙……”

    此后,秦九洲开始忙碌高考。

    只是期间,二妞又来过信,阿政又想拿这信来拜托他。

    这回,秦九洲不乐意了,极不愿意再做这小子的帮凶去欺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满口就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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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0,因为她,他报考了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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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政,这是你的笔友,却回回让我代写,你好意思呀?这次你自己去想该怎么写,我是不会帮你的……我要高考,你没见我有多忙吗?”

    秦九洲摆出一副小叔叔的架子,板着脸狠狠训了他一顿。

    阿政只能一脸忧伤的垂头离开。

    憋了两天,他终于憋了一段文字出来,又跑来求他了:

    “小叔,帮我誊抄一下好不好?我发誓,从今往后,我一定好好练字,不练就是小狗……我要把字练得比你写得还要好看……但今天这封信,你一定得帮我誊一誊……要不然我怎么和她解释我的字迹会前后不一致啊……”

    那段日子,秦九洲正受了二嫂所托,在逼这小孩练字,听他如此央求,勉为其难,就又给誊了一份。

    至于内容,自没他编的好,文字枯燥,又没多少营养,主题绕着游戏打转,不过,倒是挺符合韩启政的年龄层次和写作水平的。

    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忙碌的高考开始了。

    最终,秦九洲考上了医大。

    他会选这样一个工作负荷无比大的职业,大大出乎了家中所有兄弟姐妹的预料。

    为此,母亲曾问过他原因。

    最初,他也不晓得自己怎么会有这样一个选择,就好像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在牵引他,后来,在家人的再三追问之下,他反复自问,终于弄明白了原因:

    因为二妞。

    因为她说过,她很喜欢穿白长褂的医生,救死扶伤,可以带给别人生的希望,光明的希望……

    这句话影响了他。

    所以,重回学校后,他细细想了想,读工商,钱赚得再多,又能怎样,当亲人们生病时,再多的钱,都换不回他们的健康。

    他希望自己可以学有所用,可以在未来父母生病时,帮得上忙。

    他觉得,在这个富贵荣华的大家族当中,每个人都那么会赚钱,少一个赚钱的,多一个能续命的,更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不过,这个原因,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提起过。

    而不久之后,秦九洲出去旅行了一趟,回来后就从二哥家搬了出来去了医大。

    先是住校,后来,他嫌吵,就在医大附近租了房子。

    这一年下第一场雪的第三天,他放假回了一趟北市,重游了二哥之前的老别墅——不久之前他们一家人搬去新家了,这边一直空着,还没有卖出去。

    流连了一番出来时,他经过了那个绿油油的邮箱,忽记起阿政那小子好像已经很久没拿二妞的回信来打搅他的生活,一时兴起,他去找来钥匙开了开邮箱,而后,在里面发现了几封被遗忘了的信,皆来自宁县,出自二妞的笔下。

    不消说,阿政那小子定是没有给二妞新的地址,所以一封封信仍在往这里寄过来……

    阿政是个善忘的家伙,在过去这么久之后,恐怕早忘了他还有个笔友正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等着他的回信。

    于是,秦九洲将这些信带了回去,本来是想要交给阿政的,但那天,他一忙就没给出去,等回到宿舍,他才发现它们依旧安安静的躺在他的单肩包里。

    鬼使神差的,他拆了那些信,小女孩被人遗忘的忧伤,尽数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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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1,那年冬天,他有去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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