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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五脏之中,木主肝,火主心,土主脾,金主肺,水主肾。甲木之气与戊土之气便在仲昊气走周天,炼于丹田之后,归入了仲昊的肝胆、脾胃之中。刹那间,仲昊周身华光大放,青色与黄色光芒流转不休。得镇元子之助,他一口气将五气中的木土二气打下基础,省去几百年的苦工,只要再集齐其余五气,再洗练千年,仲昊必成金仙。
“多谢大仙厚爱,仲昊感激不尽!”仲昊一礼拜下,算是略作感谢。
“无妨,吾那老友尚需小友相助,便算是贫道的一点心意吧,”镇元子笑道,“小友待汝师,为太清一脉行走人族,若是能将吾那不省心的老友转世之身带在身边,调教一二,倒也全了你与他之间的缘分。”
“红云前辈身投六道轮回之前,将九九红砂散魄葫芦赠与了吾,有此因果,渡其重回仙道,也是应有之意,他不求人皇尊位,吾借人族圣师道果,倒也能明了其转世之身的方位,还请大仙放心,必不负所托!”仲昊颔首,镇元子送上那人参果又助其修行,如此盛情,除了看在三清的面子上照拂与他之外,更是为了那好友红云在盘算。
既得了人家的恩惠,自然也要将答应好的事完成。仲昊一向信奉有来有往,再得不难的道理,自然不会去做那失信之人。
“那便好,人参果第一次尝最有效果,往后便大不如前,这里还有两个,便一并赠与小友了!”镇元子也是大气,直接又送了两个人参果出来。
“那晚辈就却之不恭了!”仲昊闻言大喜,家中尚有老母尚未真正证就仙道,有此物相助,必能使其真正踏上长生之路,待下次相见,必要将这宝贝给她尝尝!
而后,吃也吃了,拿也拿了,仲昊也不好意思留在万寿山过夜,便也就此告辞,带着那两个人参果满载而归。
回到火云洞时,那一众先贤已经将简易的住所搭好,他们虽只是刚塑了天人之身,但到底已经脱离凡尘,手脚自然快了不少。所谓天人,便是天道之人,此类人不入凡尘,无灾无劫,寿数长久,几近万载。
这也是这些先贤造福人族所带来的果报,他们在部落都是用尽了最后一分力气才死,便如那矛爷爷、陶爷爷一般,故而也不再存着执念,一定要在自己的部落中守护族人,在火云洞中守护人族气运,也是他们向往的。
顺便修修道,成个仙什么的,人族的底蕴慢慢的就起来了,待三皇五帝之后,便基本不用再靠那些仙人的帮助,自己就能干大事。不过,这种天人也不是完全没有劫数的,一元会一量劫,天人中若是有资质高绝者在这元会中证就金仙,自然无碍,不然便要再往人族走一遭了,也算是为人族大浪淘沙,留下最好的资本。
火云洞为人族圣地,自然不会有宵小敢来鸠占鹊巢什么的,故而仲昊与那些先贤告罪一声,便在火云洞中寻了个清净之所,席地而坐,默默炼化得来的众多宝物。待宝物炼化完毕,他欲要在这洪荒之中游历一番。其修为日渐高深,也算是半步金仙了,加上那么些个灵宝便是大罗金仙来了,或许也可保下性命,也该去寻寻自己的机缘了。
大半的功德灵宝换来了一件后天功德至宝九龙塑灵池,现在肯定要留在火云洞中镇压人族气运,接引后世贤者在此塑形。而后便是后天功德至宝天地玄黄功德尺,此宝攻击第一,又有混元万泊衣,防御颇佳,紫金葫芦、九九红砂散魄葫芦,二者与招妖幡同源而出,都是顶级的先天灵宝,各具异能。
此外还有召集十二元辰时多宝鼠一脉所赠中品先天灵宝赶山鞭、下品先天灵宝储灵珠,一可借用地脉之力攻击,二可储存灵物、灵根,仲昊的中品葵水元荔便是存在那储灵珠中。再有便是那得自东海的中品先天灵宝水灵珠,然后便是其余各族所与的一些后天灵宝、灵根。
说起来,这般身家,便是洪荒中一些大罗金仙也不一定有,可仲昊到底是人族圣师,又有圣人气运庇佑,倒是成了一个多宝童子。仲虽是收下了这些宝物,但也不痴迷于这些外物,只不过是有备无患罢了。
挑了那天地玄黄功德尺、混元万泊衣、九九红砂散魄葫芦细心炼化,攻守兼备,又加一分底气,下品先天灵宝储灵珠因等级不高,倒是在此前便炼化了,拿来储物存些东西倒是颇为方便。而紫金葫芦这件仲昊最先得到的灵宝,却是因为等级颇高,仲昊一直没有炼化完全,且使用起来对手若是有了防备便是效果不佳,也就被他当做一招奇兵使用。
待仲昊炼化了诸多灵宝,亦是花去近乎三年的时光,这还是这些灵宝都与他有缘的情况下,才做到的,天地玄黄功德尺唯有身居大功德之人方可使用,与修为无关,九九红砂散魄葫芦本就与他同源而生,炼化起来自然方便,而那混元万泊衣,却是仲昊花费了极多的时光才堪堪炼化,催动无碍。
但做到此步,仲昊也暂且心满意足了,收拾行装后,他朗声大笑出了火云洞,驾云翱翔于天际之上,只听一声声轻喝自他离去的方向传来。
“来至洪荒不记年,得拜恩师始开言。”
“悠悠仙路从今迈,大道迢迢吾必求!”
第二十四章 收水庸了结因果,寻洞府踏遍洪荒
洪荒,旷阔而不知边际,有东西之分,仲昊自火云洞而出,也不往那西方贫瘠之地去,直往东方行去。火云洞虽好,此行虽是为了游历洪荒大地,也是为了在天皇证道之前,为自己寻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火云洞为上古仙神的洞府,内有大千世界,别样乾坤,自然是这世上难得之宝地,以他人族圣师之位,居住于其中也算是实至名归,无人可以指摘。但到底他不仅仅是人族的圣师,还是太清一脉的弟子,人教虽以人为本,但也如那阐截二教一般,要争气运香火。
如此便定生因果,为免倒时他住于火云洞中,教派之事牵连到这人族圣地,他还是早寻一个清净地界为好。毕竟这火云洞为人族圣地,若起因果,必动摇人族根本,不可不防。
更何况,将来火云洞会迎来三皇五帝,及后世种种人族圣贤之人,人多必定会起纷争。仲昊除自家亲人之事外,也不愿掺和进里面,倒不如早早断开,人族也不可能因为他不住火云洞,便不尊他这圣师了。
可洪荒之中,无主的却又有名有姓的仙山福地已然是不多了。便是有那无主的宝地,但在后世之中也是因果纠缠,被仲昊不喜。可若是去海外寻一仙岛,他又嫌太过清净了,他是人族圣师,得了这名头,就要负起这责任。海外的仙岛最多用作别府,但要长居的道场,还是在洪荒大地之上为好。
不然,人族若是出事了,等他从海外赶回来,那不黄花菜都凉了?想想那封神之时,有瘟神吕岳害了那一众西岐军民,若不是报信的早,火云洞中的神农陛下赐下良药相助,早就死绝了,封神也就此草草了事,任那阐教众仙有再大的本事,又能如之奈何?
所以,既然他和人族已然是分不开了,便还是不要自己作死,跑到海外偏远清净地去。倒时苦的还是自己。在洪荒中寻一个上佳之地,开辟到场,这样也能似那镇元子、神农一般,在人族遭难之时,及时伸出援手。
不过海外那边可以去找找,若有喜欢的,便收了立做别府,闲来无事之时也能去那散散心……仲昊在心中盘算着,海外有此时不知出没出世的三仙岛,也不知自己有没有这个福缘见上一见。
“主人,主人!”正是边行边想着,仲昊却听得身后有一憨厚声音传来,他循声望去,却见一十分神骏威武的水麒麟向着他疾跑而来,面上带着丝丝的喜色。
“汝是何人,为何唤吾为主?”仲昊一见那水麒麟便是十分喜欢,好似旧相识一般,不由得停住了脚步,等它过来。
“主人,吾曾守护主人与那伏羲大老爷转世之身出世,主人难不成就这么把吾忘了不成?”水麒麟行至近前,听得仲昊相询,顿时眨巴着一双硕大的兽眸,委屈道。
“汝是那曾与吾娘亲送食的水麒麟?”仲昊闻言一惊,继而大喜道,“早就听娘亲提起过,有一只麒麟在她被赶出部落时,日日送食与她,她才能被族人再次接纳,重回部落,今日却不想得见,仲昊有礼,见过恩公了!”
“哎哎哎,主人这是折煞小畜了,小畜亦是蒙女娲娘娘恩德垂青,才有那般机缘,能守护主人与伏羲大老爷出世,”水麒麟闻言,忙摇头晃脑道,“主人,要谢当谢女娲娘娘才是。”
“原来如此,可汝又为何要唤吾为主人,”仲昊心中了然,女娲兄控依旧,倒是不难理解,可这水麒麟此前不是已经功成身退了,为何又来此寻他,奉他为主?
“吾昔年有幸守护主人出世后,便被女娲娘娘带了回去,后来女娲娘娘知晓主人将自己用来代步的游天舟,炼入了人族功德至宝九龙塑灵池中,故而便唤吾来与主人做个脚力,”水麒麟笑道,又慢慢俯下身子,言道,“主人还请上来,女娲娘娘尚有大礼相赠,要吾带主人前去。”
“这,汝有恩与吾,吾又岂能驱使与汝?”仲昊连忙推却,以他的身份收个坐骑,却不是什么难事,但这水麒麟好歹也是对他有恩的,如何可以当做坐骑脚力来使唤?这不是找人骂吗?
“主人,此事为吾心甘情愿之事,吾资质愚钝,修行至今不过是天仙之境,恐长生难得,若归主人座下,得主人庇佑,或许还有长生之机啊!”见状,水麒麟连忙叩首拜道,“看护之恩乃是归女娲娘娘,小畜无甚功德,便是有也在女娲娘娘点化之恩下了结了,也是得娘娘庇佑,吾才能成就天仙哇!”
“如此,也罢,既是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