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倾城猜出叶轩似乎喜欢这个调调,故意拼命地挣扎,说道,“大色狼,你要是敢碰我的话,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
“哈哈,威胁对邪神,从来没有用。”
叶轩一把将林倾城丢在了大床上,然后开始解自己的裤带,脱林倾城的衣服。
这一晚上,叶轩和林倾城疯闹亲热了很久,当然,在半推半就中,林倾城被叶轩占了很多便宜,该摸不该摸的地方,全都摸到了,但是底线并没有触碰。
玩累了,两人才相拥,昏昏睡去。
……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按理来说,不应该赖床,要早早起来,可是叶轩和林倾城,昨晚实在太累了,上午,太阳已经很足的时候,才睁开惺忪的睡眼,醒来。
两人穿戴整齐后,一起到叶老住的地方,陪叶老聊天,顺便吃早餐。
叶老一般这个点,早就吃完早饭了,可是看着孙儿和孙媳妇儿吃,依然很开心,这就是叶老一直期盼的天伦之乐。
“这个养生粥很好喝。”林倾城喝了一小勺粥,不禁赞叹一声,这是她从来没有喝过的,甜甜的,不知里面放了什么食材,喝完全身一暖,舒服极了。
“哈哈,看来倾城丫头很懂饮食了,一下就看出了这碗粥的特别。”叶老笑笑。
别看这么一碗小小的粥,里面却放了超级多的名贵药材,而且喝起来一点苦味都没有,足见熬粥人的手艺有多么巧妙。
“爷爷,这粥如此美味,只要尝一小口就知道了。”林倾城淡淡一笑。
“看来你对美食很有研究喽?那你会做饭吗?”叶老笑着问道。
听到这话,也正在喝粥的叶轩差点噎着,瞬间想起林倾城的黑暗料理来,林倾城那根本不是在做饭,而是在化学实验室,淬炼魔法。
……
女生会做饭是很重要的,毕竟贤惠也是对女人最好的称赞之一。
被叶老这么一问,林倾城不禁脸色一僵,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她又不想骗叶老,说自己厨艺很棒,其实渣的很。
“爷爷,我不太擅长烧菜,只会做一两道拿手的而已。”林倾城轻声说道。
叶老听见这话,犹如发现了新大陆,急忙说道,“倾城丫头,你这就是谦虚,这样吧,你们不是还要在燕京待一阵子嘛,不知哪天,我能尝尝你的手艺,哪怕是番茄炒蛋也行啊。”
此话一出,林倾城顿时傻眼了,早知自己不说大话好了,炒菜什么的,林倾城哪会啊,下方便面还行,什么口味都行,红烧牛肉还是清香排骨,您随便点。
叶轩则是很同情地看了爷爷一眼,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嘛,叶轩已经脑补了爷爷尝到炒菜之后的惊恐模样。
“爷爷,没问题,你就等着品尝美味吧。”林倾城鼓足了勇气,告诉自己不能怂,必须在爷爷面前,证明自己贤惠孙媳妇儿的实力。
从小就娇生惯养的林倾城,哪会做什么饭,估计很多菜都认识不全,别看林倾城学习成绩超级好,学霸一个,但是在厨艺上,真的是没有天赋,好几次尝试都失败了,堪称黑暗料理美少女。
林倾城答应要做菜了,叶轩欲哭无泪,只求到时候,爷爷别拉着自己一起吃就好。
“倾城丫头不错,将来会是一个好妻子的。”叶老爽朗一笑,称赞一句。
……
离开别墅时,到了门口,只剩下叶轩和林倾城两个人。
林倾城见叶轩愁容满面,气鼓鼓地问道,“叶轩,你是不是对我的厨艺没有信心啊?”
“老婆,我不是对你的厨艺没有信心,而是对爷爷的胃没有信心,他那么大岁数了,要是被你吃出个肠胃炎什么的,这罪过可就大了。”叶轩一脸的担忧。
“叶轩,你什么意思?难道我是女巫,专门制毒的啊?”林倾城白了叶轩一眼,暗想自己在他心中,估计和贤惠,根本贴不上边。
林倾城是咬紧牙关答应的,本来信心就不足,再被叶轩这么一打击,更心里没底了。
“嗯,看你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叶轩点点头,深表赞同,林倾城做的饭,自己是见识过的,差点把厨房搞成火灾现场。
“哼,别总看不起人,人是会进步的,再说了,不是有好多天嘛,我可以学习啊,而且有你这个厨神在身边,我肯定会进步飞速的。”林倾城无形中称赞了叶轩一句。
可是看起来,叶轩并不买账,因为林倾城,真的就是厨艺黑洞啊。
第614章 怕是找了个假老婆
“怎么?神厨,不愿意教我吗?大不了我付你学费,这样行了吧?”林倾城想起叶轩死要钱的本性,故意开玩笑地说道。
“这种钱我不能挣,我不能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叶轩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不教也得教,不然的话,爷爷吃到了黑暗料理,你要负责。”林倾城气鼓鼓地说道。
“但是做饭得慢慢来,不能一蹴而就,而且需要才华和天赋。”叶轩苦笑一声,为了让爷爷不吃到恶心难吃的东西,叶轩只好多花些时间教教林倾城了。
听叶轩这么一说,林倾城日有所思,说道,“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所以我不怕失败,我做完一道菜,就先让你尝尝,如果不好吃的话,我再做,直到做出美味来。”
“林倾城,你是准备把我当小白鼠了吗,我恐怕找了个假媳妇儿。”叶轩轻叹一声,自己即将成为林倾城烧菜屡次失败的试验品。
“切,等本小姐厨艺提高的那一天,天天在家给你做饭吃,保证你吃不腻。”林倾城雄心勃勃地说道。
“好老婆,你偶尔露一手就行,呵呵,我还是挺喜欢吃外卖的。”叶轩生怕林倾城对做饭上瘾,要及时打消她这个念头。
“走吧。”林倾城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用美貌和厨艺,双管齐下,让叶轩离不开自己。
“去哪?”叶轩见林倾城一把拉起自己,不解地问道。
“当然是去买菜了,顺便逛街,今天天气不错。”
叶轩就盼着林倾城只是心血来潮,过两天就腻了,主动放弃。
……
叶家大院内车很多,为了出去方便得开车,但大部分都是军车,这样开出去太招摇高调了,所以在停车场转悠半天,才找到一辆普通轿车来。
燕京是华夏的首都,经济繁华,兴盛,自然不必说,关键燕京还是一个旅游城市,一条长长的商业街,就在中轴线附近,位于燕京一环的最核心位置,天海商圈
这里有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珠宝钻石,金银首饰,琳琅满目,当然超级多的国际奢侈品名牌,也都在这有店面,由于客流量极大,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潮牌服装店,都能日进斗金,生意好到不行。
天海这个地方,已经拥有了全世界密度最大,最集中的大型商场,各种娱乐设施,酒店与专卖店,应有尽有。
叶轩其实是害怕和林倾城出来一起逛街的,因为这小富婆,几乎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买买买,连价格都不看,这出来一趟,消费个几十万都很正常。
叶轩心里有些抵触林倾城这种行为,即便你再有钱,也不能这么乱花吧,更重要的是,大部分买回去的东西,她都不会用,反而把提着大量商品的叶轩,累个够呛。
“林倾城,先说好,只许买你需要的东西,你根本用不着的,一个也不许买。”在车上,叶轩先和林倾城约法三章,省的这小富婆又开始疯狂起来,一旦购物,就像红了眼一眼,生怕不买,明天就没了。
听见叶轩认真又严肃的语气,林倾城轻声哦了一下,确实自己买了很多衣服,回去都没穿,现在家里都快成小商场了。
林倾城其实一直想着,找个合适的机会,把自己这些不穿的衣服捐出去,最好换成钱,做公益,捐给山区的贫困孩子们。
……
今天是新年第一天,这个地方,人超级多,将车停好,下了车后,叶轩一直紧紧牵着林倾城的手,就怕人多,一个不注意和林倾城走散了。
叶轩的这种体贴和温暖,让林倾城觉得很甜蜜,自己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怎么会轻易走丢?
女生最幸福的事儿,不就是被男友当成小朋友,来宠爱呵护嘛。
顺着这条步行街走,林倾城见到什么都好奇,都要吃,羊肉串,章鱼小丸子,什么都不放过,叶轩真怀疑,她是不是没吃早饭啊,怎么这么高兴,而且食欲还那么好。
“叶轩,我要吃这个。”林倾城走到糖葫芦摊前,指了指说道。
见到糖葫芦,叶轩不禁一愣,不知勾起了什么回忆,糖葫芦是燕京的特产,小时候,每次娘亲给自己买,自己都会开心的要死,那种回味和酸甜,是再也体会不到了。
林倾城见叶轩一阵呆愣,不解地问道,“叶轩,你怎么了?”
“没事儿,糖葫芦很好吃,你吃了一定会爱上这个味道。”
林倾城吃了一颗,含在嘴里,果然甜腻无比,还略微带着一点酸味。
“很好吃耶,叶轩,你也吃一个。”说完,林倾城将糖葫芦送到了叶轩嘴边。
“嗯,不错,还是和当年一样的味道。”叶轩笑笑,一脸宠溺地看着林倾城,似乎有她在身边,忽然觉得幸福是如此轻而易举的事情。
林倾城能感受到叶轩目光中的浓烈爱意,两人的关系,也随着这次来燕京过年,逐渐温升,亲密起来,也许,两人真的成了情侣档,轩城夫妇。
果然,林倾城还是有些控制不住体内,疯狂购物的洪荒之力,屡次被叶轩给制止,强拉着出了名牌店。
而林倾城一想到,像是叶家,在华夏这么牛b的顶级大家族,几乎站在金字塔顶尖,但是,叶老的房间,却装修朴素,依然保持着上个世纪的风格,家里连一件豪华奢侈品都没有,甚至地板都有裂痕了。
能住的如此简陋,说明叶老绝对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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