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其余的那些人已经高娃都是第一次听闻。
“原来您真的是天神降世,没想到我们这个小小的部落,竟然能如此幸运迎接您的到来!”
林凡刚刚按照彭家明的套路叙述完毕,阿古达木恭敬的赞叹一声,率领女儿和族人一起向林凡磕头。
彭家明笑着向林凡眨了眨眼睛,林凡微微笑了笑,感觉自己现在有点像一个神棍。
阿古达木又询问林凡的名字,林凡把自己的名字倒过来,告诉对方自己名叫樊林。彭家明则自称“胡友”,取忽悠之谐音,蒙语与汉语根本不同,就是有人能懂得汉语,也听不懂其中的含义。
一众人等像恭敬祖宗那样陪着林凡和彭家明返回部落,阿古达木对林凡尚且如此恭敬,其他人当然更不敢造次。林凡和彭家明各自骑着独角龙马和赤龙驹,没过多久,就来到了一个山坳之中。一眼遥望过去,只见到处都是洁白的蒙古包,成群的牛羊正在低头吃着青草。
炊烟袅袅升起,一条弯弯曲曲的小河静静的流淌着,一群妇女正在里里外外的忙碌着准备晚餐。几十个孩子在河边嬉戏,纯真而欢快的啸声在天地间回荡。
这一幕幕情景,让林凡和彭家明不由得想起自己从小到大生活的那个村子,想起那些永远难以忘记的童年趣事和儿时的伙伴。林凡现在已经没了亲人,自从当兵之后就没有再回过家乡。触景生情,让他不由得暗自打定主意,等完成了这次任务,一定要回家乡去看看,以自己现在的财力,完全可以帮助家乡的父老乡亲们过上富足的生活。
来到中间的一个蒙古包前,众人下马。阿古达木亲自陪着林凡进入帐篷,其余的人各自散去。高娃跟父亲耳语了几句,回头望了林凡一眼,转身离开,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几个蒙古族妇女把热气腾腾的奶茶端上来,又送上来一些特色的茶点,随后转身退了出去。
林凡和彭家明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奶茶,只感觉醇香溢满齿颊,各自点头赞叹。
阿古达木恭敬的说道:“天神大人……”
林凡放下杯子,摆手说道:“族长不要这样称呼,还是称呼我的名字吧,我这个人不喜欢客套。之前我跟你说的那些,或许只是某种奇异的巧合,未必就是真的。”
虽然林凡与彭家明成功忽悠了阿古达木等人,但林凡实在受不了被别人当神仙、祖宗一样供着。
林凡这样一说,阿古达木更对林凡“天神降世”的身份深信不疑。他有些惶恐的说道:“这——”
彭家明在一旁说道:“族长,你还是听我大哥的吩咐吧,只要心里恭敬,称呼什么倒是无所谓!我大哥确实生平最讨厌客套,你要是坚持这样,说不定他一会儿就要走了!”
阿古达木闻言,连忙恳求说道:“不要不要,天神大人能来到我们这个小小的部落,那是我们所有族人的荣耀和福气,还请多留些日子,我们一定全心全意的招待!”
在林凡的坚持之下,阿古达木只好称呼林凡为“樊林”,称呼彭家明为“胡友”。
“对了族长,那赤龙驹真是你们部落的所养的马吗?”林凡问道。
阿古达木点头说道:“不错,几年前,我带着族人猎杀野狼,发现了一匹被恶狼咬断了咽喉的母马。我们用箭射死恶狼之后,发现那母马肚子鼓鼓的,还没有断气。那母马早已气息奄奄,却坚持生下了一匹小马驹。那小马驹通体红色,全身竟然没有一根杂毛。我把小红马带回来,高娃亲手把小红马养大,并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红。可是前些日子,小红却突然不见了,高娃很担心,所以骑着马到处去找。我担心她一个人不安全,带着族人一边找马一边我女儿,没想到竟然碰到了你们……”
林凡叹道:“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母爱的力量都是伟大的……嗯,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把赤龙驹还给你女儿好了!”
阿古达木连忙摆手说道:“不用不用,小红虽然远不及独角龙马那样神异,但也是日行千里的良驹,更何况它已经和独角龙马是一对儿了,我们也不能拆散它们。我们的部落没有什么宝物,这一匹马还算稍微拿的出手的礼物,就送给您作为坐骑吧!”
彭家明在一旁笑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却之不恭了。不过那红马和独角龙马有了小马驹儿,等小马驹儿生下来,就送给你们,这样一来一往,我们谁也不吃亏!”
阿古达木点头笑道:“这样也好!独角龙马和红马生下的小马驹儿,必然也是神峻无比!”
三个人一边喝奶茶,一边开始闲聊。林凡本想问一问关于战神大会的事,但直接问很突兀,需要有个引子才好,所以与阿古达木聊起当地的一些地理风俗。
聊了一会儿,外面飘进来一股烤羊肉的香气,阿古达木站起来笑道:“樊林先生,烤全羊已经准备好了,醇香的马奶酒也准备好了,今天晚上,我们不醉不休,好好畅饮一番!”7(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1010章 骑兵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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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部落欢迎尊贵客人的方式,除了献哈达之外,还要准备一场篝火晚会。当两个美丽的蒙族姑娘将哈达敬献给林凡和彭家明之后,一场隆重的篝火晚会便开始了。
在一块空旷的场地,人们用木杆搭成支架,依次堆垒成垛,每个柴垛都堆放的像一座小山。阿古达木恭敬的请林凡点燃篝火。林凡也不客气,从阿古达木手中接过火把,引燃了柴垛下方的干草,火焰腾的一下燃烧起来。篝火点燃之后,现场的氛围立刻变得热烈起来。
几个身材壮硕的蒙古族青年,拉起了他们的马头琴,一种低沉、悠扬、悦耳的声音传来,配上草原上美丽的越野,让人感觉到心旷神怡。十几个身着艳丽民族服装的姑娘、小伙子们围绕篝火,唱起让人嘹亮动人的蒙古族歌曲,跳起优美的安代舞。
彭家明凑近林凡耳边说道:“大哥,我感觉这蒙古族人民比我们华夏人有生活情趣的多了,唱歌、跳舞、放牧、打猎、喝酒……哎呀呀,我们那里的人们,常年从早忙到晚,从来没有一颗的停歇,也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这样子高高兴兴的过上一两天!”
林凡点点头,叹了口气说道:“大概这就是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不同,或许也可能是文化传统上的差异。游牧民族讲究的是快乐的生活,我们的人民讲究的生活的富足!老天爷不让农民有收入,一场旱灾或者水灾,就能让农民颗粒无收。而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只要草原还在,他们就能放牧,就有肉吃。相比来说,我们的人民几千年来,一直是为不挨饿而斗争。估计这对人类来说,这是最大的危机感!”
两个人正在小声的闲聊,阿古达木带着几个在部落中很有威望的中年人,一起向林凡和彭家明敬酒。
向客人敬酒,对于草原民族来说,无论男女,都是必修的功课,是一种很重要的礼仪。如果是一个男孩儿,大约两三岁的时候,基本刚会说话并站立走路,就要开始练习为长辈、客人敬酒。
敬酒时,要先側对着客人斟满酒,不能直面客人倒酒,然后先左手持杯,右手挥动一下再同时持杯,双手将酒杯举过头顶,自己的头稍低一下,并作单腿下拜姿势,将酒杯奉献给客人。在草原上,如果客人不吃主人家的东西,不喝主人所敬献的酒,那是一种极其不礼貌的行为,会被视为瞧不起主人,后果往往是很严重的。
蒙古族好饮酒,男女喜饮奶酒,且有大碗喝酒的豪侠风度。饮酒有未饮先酻(祭祀)的礼数。“凡饮酒,先酻之,以祭天地。”雷军给林凡的那些资料中,有一份是专门关于草原民族的习俗和禁忌的内容,林凡和彭家明都略微懂得一些。
敬酒所用的都是银碗,每一碗酒差不多都要三两多,能喝完敬酒而不醉倒的,那酒量都是不错的了。林凡和彭家明各自接过酒碗,先用食指沾酒敬天地祖先,然后端起碗一仰脖一饮而尽。
林凡是真的喝了,虽然他本来的酒量并不算好,但因为内功精湛,将酒量逼出体外,只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所以即使喝一千杯,林凡也不会醉倒。
彭家明虽然没有林凡那样精湛的内功,但是他所练的神偷绝技,将别人身上的东西取过来都如同探囊取物,喝酒的时候将酒碗中的酒“变走”,那更是简单不过了。
两个人豪爽的连喝三杯,面色如常,看不出一丝醉意。阿古达木等人竖起大拇指连声赞叹:“爽快!好酒量!这才是真正的勇士!”接着其余的人依据在部落中的地位和威望,依次向林凡和彭家明敬酒,二人来者不拒,酒到杯干,看的那些人一个个目瞪口呆。
阿古达木赞叹说道:“我们这片草原酒量最好的人应该是骑兵营营长敖勇了,据说此人能连喝十斤烈酒而不醉,但是我看二位的酒量,似乎被敖勇更好!这样看来,樊林先生一定是天神转世,否则华夏人哪有这么好的酒量?”
喝酒豪爽的人品一定好,酒量好的必然勇敢,这是草原民族简单的思维逻辑。虽然在其它民族看来,喜欢喝酒的人很不靠谱,但对于草原民族来说,喜欢喝酒绝不是一个恶习,他们喜欢与酒量好、性格豪爽的人交往。
林凡微微笑了笑,稍微谦逊了几句。
彭家明在一旁说道:“以前我的酒量很差,几乎是沾酒即醉,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仿佛如有神助,感觉怎么喝都不会醉的!”
阿古达木等人轮流敬酒,林凡和彭家明来者不拒,那些蒙古族汉子虽然都善于饮酒,但也被灌醉了好几个。只有阿古达木等几个酒量极好的人,还能勉强的支撑的住。
“主人好客手抓羊,乳酒酥油色色香。祝福频频难尽意,举杯切切莫相忘。”
林凡举起酒杯,说了几句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