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百乐门,林秋风就看见杵在一边的董云,今天她不像平日穿得那么讲究,而是随便穿了套衣服,看样子是匆匆忙忙过来的。
林秋风吓得手上的东西顿时哗啦啦掉了一地,花束里的小盒子骨碌碌滚了出来,他也没心思捡了,吓得说话都不完整了,“你,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应该在报社上班吗?”
董云把地上的小盒子捡了起来,打开了是一枚金戒指,这么多年了,他可想过给她买个礼物,给她一点钱花,却把这些给了一个歌女。
她瞠目结舌地看着盒子里的戒指,竟然都忘记说话了。
“你背着我找别说女人!你真混蛋!我要杀了你。”董云快要气死了。
这么多年的生活,她改变了很多,就比如现在的她很会骂人,她生气以后,骂人的话就源源不断地从她嘴里涌了出来,单单骂人还不算,她还扯住了林秋风的衣领,直直地往林秋风的脸上打招呼!
“你别胡闹了,你丢人不丢人啊!亏你以前还是书香门第出来的。”林秋风拽了拽董云的头发。
女人打架,最喜欢用的就是抓人脸,踹人的下三路,而女人如果被抓住了头发,一般也就没有抵抗之力了。
“我是来这里找人的,他喝醉了酒,跑进了这里,你不要胡思『乱』想,我哪里敢背着你『乱』来。”林秋风开始软着声音哄人。
又在撒谎。这些模样很眼熟。
很多年前,她和林秋风相爱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哄骗那个女人为他卖力气的!
后来,那个可怜的女人受不住这个刺激,逃跑了,今天……今天竟然又报应到她身上了!炮灰逆袭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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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女人之觉醒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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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头冒火,这火气堵得她面『色』难看,喉头跟卡了什么东西似的。全本小说网,HTTPS://。m;董云胸脯剧烈起伏了几下,“我要和你说的那个人,当面对峙。”
她其实已经差不多心死了,出现了一个小妖精,她本来是不急不躁,这把岁数了,还能叫个小妖精给弄『乱』了阵脚?
在她看来,他们就是小打小闹,小妖精嘛,长得漂亮又会来事儿,勾引男人的招儿多了去了,这热情早晚会褪去,林秋风这人好面儿,他才不会愿意自己的妻子是个百乐门唱歌的,说出去,那真是丢死个人了。
但知道归知道,一看他那样儿就来气。
后来看见了歌女曼曼身上的衣服,她真的险些背过气去,他拿她的衣服送给别的女人,还是个歌女!
还有这个这束花,这枚戒指,一看就是女人挑的,他要是实话实说了,她可能还没这么绝望,可他……
“你这样,我还要不要面子啊!你不嫌丢人,我先丢人,人家会以为我怕妻子,连个女人都管不住,这男人在家要是不能做主,出门是会让人笑话的,你难道这样不懂?你这样太不懂事了。”
这本就是杜撰出来的人,他要上哪里找呢。
林秋风把花一扔,“走走走,我们回家去,我保证我以后不和他们来往。”
“你别骗我了,你是来找女人的吧,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要骗我,你对得起我吗?对得起我们的孩子吗?”董云捂着犯疼的胸口,发出声嘶力竭的质问。
望着董云漆黑的眼睛,林秋风心里有了那么一点心虚。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他干脆藏开天窗说亮话,一次『性』把话说完。
“这一年半以来,你把我当过男人吗?你让我洗衣服,你的衣服,女儿的衣服,我的衣服,你还要我做饭,扫地,我是斯文人就不和你计较了,但是和你,我是真的过不下去了。”林秋风索『性』破罐子破摔。
他觉得自己学富五车,可以称得上满腹经纶,便是孔孟再世也不过如此,就是被琐事耽误了,不然,不然他早就出门了。
这些天,他别提过得多快活了。
他每每出门参加交流会,他都是被追捧的那个,人人都邀请他上座,让他来点评习作,而他随意说两句便能引来无数赞扬,俨然成为这个小圈子标杆。
他功成名就了,现在这个小圈子也看不上了,里面甚至还有『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他以后可是要成为大作家的男人,怎么能整日和这些人混在一起呢!太没前途了。
他功成名就了,黄脸婆当然也看不上了,毕竟还有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呢。
“你对我颐指气使也就算了,还整天骂我说我,你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是个合格的妻子,我和你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林秋风冷着脸说。
也不知他这张嘴是怎么长的,总是能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错误都推到别人身上去。
一字字一句句,皆是控诉与埋怨。每个字她都认识,可融合成句子到了耳朵里,她却听不懂了。
她早就该看透了,他从来都不是她想象中那样真诚的人啊。他欺软怕硬,见利忘义,毫无原则……
董云捂住脸,她的眼眶干涩酸痛,想要流泪,却根本哭不出来。
她的脸呈现出一种灰败的颜『色』,不过很快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
她沉默地盯着他七八秒,心里的熊熊烈火在燃烧。
“我们离婚吧。纠缠不休只会讨人嫌。”说这话的时候,他是脸上是终于解脱了的欢欣。
董云『性』子高傲,这么多年以来,从未在林秋风这里受过这般委屈,登时就气恼地红了脸,“你混蛋,我为你,我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你现在却要踹了我,我告诉你,没这么容易!”
林秋风很聪明,如意算盘打得妙啊,可董云也不是傻子啊。
当她开始咬人的时候,那掉得可不仅仅是一块皮肉。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算是明白了,这男人要是变了心,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这些年她吃了这么多的苦,他有钱了,有名气了,就不要她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这些年过去了,她早就不是当初什么都不懂的小可怜了。
她以前长得那么好看,刚入报社的时候就被当时的老主编盯上了,后来又被小混混头子看上了,可最后谁得逞了?
林秋风还以为她是当初那个一束花一首情诗一个含情脉脉的眼神,就能被骗去睡的女人?
好吧,她是栽在了姜东身上,可姜东还没占着她的便宜呢!
现在姜东跑了,他还想不负责任,一走来之,那她怎么办?
灰溜溜地跑回娘家,爹爹死了,哥哥一直不待见她,当年嫂子的孩子就是因为她没掉的,她回去以后肯定不受欢迎,当年因为口舌之争,扑上去推了嫂子一把。
然后,嫂子就从二楼楼梯口摔了下去,鲜血在她身下炸开,女人发出了痛苦而又悲凉的哀嚎。
哥哥知道以后,快要疯了!
他吼叫着让佣人备车,从始至终没有再看她一眼,直到确认孩子真的没了,他回了头,看了一眼缩在父母身后的她。
那个眼神,让她从脚底板升起凉气,『毛』骨悚然。
她想道歉,想认罪,可嘴巴张了张,却一个道歉的字眼都说不出来,只有满满的心虚。
那时候哥哥胡子拉碴眼底乌青,一看就是很久没休息过了,而她抱着母亲的胳膊说自己都知道错了,为什么哥哥还非要不依不饶的。
而一切的根源,都是这个男人,她嫂子觉得林秋风不好,而她正是叛逆的时候,看着楼梯心生恶意,推了嫂子一把。
她难道真的不知道刚怀上的宝宝会这么脆弱?不,不是的。她只是太生气了。
她出生在军政家庭,父亲在『政府』担任文职,哥哥则加入了军队。
她小时候也过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生活,后来时代变了,她进了学校。
她是一个很喜欢学习的人,在学校里学得很认真很刻苦,接触了新思想,参加过一些游行和演讲。
她自认思想先进,义无反顾地追求自己的爱情。
父母哥哥一心想要把她嫁给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哥哥,他们两方一拍即合,偏偏完全没有考虑她的意愿,只将她当做一个物件。
然而她根本不想被决定自己的人生,她想读书,想要自己选择自己的未来,而不是随便嫁给一个父母定下的对象。
她付出了这么多代价,和眼前的男人在一起,结果他却要抛弃她,这怎么可以。
她捏着掌心,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后悔,她只知道自己很恨,恨的不行,恨不得将林秋风扒皮吃肉。
林秋风站得笔直笔直的,像是买家在打量鲜肉够不够新鲜。那种审视的目光,是充满嫌弃的。
是的,她今天穿了一条很丑的裙子,长度到小腿肚,头上带着灰不溜秋的帽子,看起来又土又臃肿。
但即使她穿得优雅好看得体,他的眼神也不会任何改变,男人变了心,自然有千万种理由来贬低你,吃完饭牙缝里有菜叶他觉得恶心,每天早上醒来脸上一脸油他觉得倒胃口。
她过得不快乐,凭什么林秋风这个混账东西,能过得快乐。
趁林秋风不注意,狠狠地一脚踩在他的皮鞋上,尖细的高跟陷入脚背,林秋风的脸瞬间就白了。
董云乘机挣脱,又狠狠踩了他一脚,然后『摸』走了他兜里的银元,一系列动作快的令人吃惊。
她又不傻,从林秋风的接二连三的话中,明显感觉到他想要放弃她的意思,所以这时候也不准备装可怜,而是态度强硬地撂了狠话,“离是不可能离的,你还记得当初对我说过的誓言吗?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死了我们来世也要做一对夫妻。大不了,我们就一起死。”
林秋风疼得说不出话,腰都直不起来。他捂着剧痛的脚,额头全是冷汗,这一脚可以说是非常恶毒了,董云用尽了全身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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