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弓箭手会占优势,但如果心态不稳,面对冲上来的人很容易发挥失常。
新兵这边有信心上场的依旧只有斛斯万善与张定和,当然他们是作为弓箭手上场,此次是斛斯万善首发,而对手,则是由获得第一名的虎林军队伍选出。
“老规矩,划拳,不然让来让去的伤感情。”
那几个虎林军士兵之中一人说道,不知何故,其他人都是默默摇头,然后默默的向后退了一步,让其凸现出来。
“呐,你们是自愿的!”
见着如此情景,斛斯万善有些奇怪,不过对方这几位都带着面罩,看不出样貌,他觉得对方大概是处于兴头上,也就没当一回事。
拿着方才的那张弓,站在一道横线上,斛斯万善已经做好了准备,他不觉得对方能躲过自己的箭,所以。。。
他看见对方拔出刀指着自己,然后一松手放开,让其跌落地面。
居然连唯一能拨开箭矢的刀都不要了,也就是说要么空手抓箭,要么完全是靠躲。
挑衅,这是大庭广众之下的挑衅!
斛斯万善只觉得面颊发热,血上涌,对方如此嚣张,简直是把他当做三岁儿童,而手上拿着的不过是儿童玩的小弓小箭。
从箭壶抽出数箭,咬在嘴里,又抽出一箭搭在弓上,斛斯万善被对方激怒,决定全力以赴。
“哟,这是要射连珠箭啊!”
两侧看台上围观的将士不住惊呼,能射连珠箭的人不是没有,但射速是一回事,准头又是一回事,刚刚缓和下去的气氛,立刻又紧张起来。
随着一声锣响,比赛开始,所有人都屏气息声,静静看着两人对决。
那名士兵慢慢向前走,如同寻常路人走在街上,还没走几步,嗖的一声响起,箭矢向其面部飞去,就在即将射中的一瞬间,他侧头让过。
没有多余的动作,似乎是不经意间的动了动头罢了,张定和看到这里,不由得手心出汗。
射箭的斛斯万善,没有选择最容易射中的躯干,而是选择射对方的头部,说明对自己的箭术很有信心,而对方那轻描淡写的躲箭动作,同样彰显了此人的信心。
你射得准又如何?我一样轻松躲过!
第二箭很快便射出,果不其然又是往头部去,而那士兵又是将头一偏,轻松让过,然后迎接他的是连珠三箭。
侧身一滚,勉强躲过三箭,他在地上打了个滚,就在刚起身之际,便如同蓄势待发的猛虎般,嚎叫一声随即猛然发力向前冲刺,
斛斯万善停止了射箭,搭着一支箭没拉弦,就这么静静等着对方向自己冲来。
四十步、三十五步、三十步、二十五步、二十步、十五步。。。
他奋力开弓,瞄准即将冲到面前的对手,十步的距离,根本就看不清箭矢的轨迹,想要躲是难上加难。
弓弦声起,那人猛地侧滚躲箭,就在这时,全场的目光集中在斛斯万善手上:箭还在,而弓弦不过是空放。
那一瞬间,张定和只觉得脑袋一片空白,弓弦空放对弓的伤害很大,所以正常来说没人会如此糟蹋一张弓,而斛斯万善如此使诈,就是为了骗得对方身形不稳。
临场应变,真是绝了!
电光火石间,斛斯万善再度开弓,对准那刚起身的士兵:如此近的距离,又是刚起身到一半,已经不可能躲得掉了!
我赢了!
箭离弦的瞬间,斛斯万善心中说道,然后他看见对方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前倾,竟然就堪堪躲过那近在咫尺的一箭。
这怎么可能!
斛斯万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随后回过神来,探手从箭壶抽箭要亡羊补牢,然而对方动作比他还快,弓还没拉开,便已从身边冲过。
“好!!”
叫好声如潮般涌来,掌声随后响起,现场所有人向这一场精彩的对决喝彩,斛斯万善还没回过神,拿着弓原地发呆。
“本领不错,差点就被你得逞了。”
那士兵走上前来笑着说道,大口喘着气,将面罩取下,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庞,“新兵?我看你上过战场吧,不知如何称呼?”
“洛阳斛斯万善。”
“好身手!在虎林军好好干!寡人看好你!”
“多谢。。。呃?”
斛斯万善差点噎着,对方居然自称“寡人”,那么。。。
“大王好身手,末将佩服不已。”
数名将领走上前来,向着宇文温行礼,方才那一幕他们都看到了,原以为根本躲不过的一箭,宇文温居然就躲过了。
张定和与麦铁杖等新兵,看着面前为众人环绕的宇文温目瞪口呆,他们只是从传言中听说过独脚铜人,没有当面见过其本人。
什么决战西阳之巅,什么嗜吃人肉、强抢民女,没想到居然是身手如此矫健的年轻人,近在咫尺的那一箭,常人根本躲不掉,这位西阳王居然真的躲掉了!
“大家来投虎林军,寡人很高兴,斛斯万善的箭术了得,而麦铁杖的身手也不错,还有张定和,以及其他几位,都是有些本事的。”
宇文温看着面前的新兵,掩饰不住兴奋之情:“其他人也不要灰心,只要好好训练,数月之后,同样会有一身好本领!”
“大大。。。大王,在下不知道是大王亲临,方才多有得罪。。。”
斛斯万善要行礼谢罪,被宇文温扶住:“斛斯万善,你的箭术不错,日后在战场之上,可要保持今日的水准!”
“还有大家也是,练兵千日用在一时,大家日夜苦练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在战场上立功么?对不对!!”
“大王说得对!!”
众人齐声说道,每逢大比武,西阳王时常上场比试,所以大家对这位的身手是衷心佩服的,别将田正月见着将士们越聚越多,赶紧扯着嗓子喊道:
“莫要看了,继续继续,不要误了比赛。”
待得大家散开,他正要到一旁布置相关事宜,却被宇文温一把揽住。
“大王有何吩咐?”
“扶着寡人,动作不要太明显。”
“啊?”
“方才寡人表现如何?”
“大王有如神助!”
“助你个头,拍马屁如此生硬。。。寡人是扭着脚了!”
“啊??”
第六十二章 希望
常言说得好:莫装逼,装逼遭雷劈。(全本小说网,https://。)宇文温对自己的身手很有信心,因为单刀破弓玩得太溜,所以最后玩脱,扭了右脚。
虽然没有拉伤韧带什么的,但再想上场装逼是不行了,宇文温收起心思,在各个比武场地巡视,和将士们一起喝彩叫好。
他昨日傍晚刚回到西阳,今日一大早便赶到军营参与大比武,不满足于做看客,还亲自上场比武,正是所谓的“众乐乐”。
宇文温如此亲近将士,一是他历来如此,二是另一个原因:在安陆坐镇的日子里,他居然长膘了,虽然只是一点点,但让宇文温颇受刺激。
东汉末年,寓居荆州的刘备惊觉自己因为太久不骑马,居然“髀肉复生”,想到自己一把年纪却未能建功立业,不由得黯然神伤。
如今宇文温事业未成居然长膘,更是无语凝噎。
虽然坐镇安陆是理所当然,但宇文温发觉自己似乎不经意间懈怠了,在安陆的日子里没怎么高强度健身,武艺似乎也有些生疏。
这是个危险的征兆,如今的宇文温没有资本懈怠,所以回到西阳后,第一件事就是到军营,找回那种枕戈待旦的感觉。
多年的经验加上充分的训练,让军中各种比武项目对抗性十足,单对单的比武结束,接下来是小队间的对抗,所谓三人成群,三人小队是混战中最常见的单位。
三刀牌对三长矛,刀牌手的压力立刻增加,因为随着人数的增加,长兵器的协同配合,能够让其威力剧增,这也是长矛/长枪结阵的优势。
而要破阵,精锐的刀牌手是必须的,故而以长枪阵见长的虎林军,同时强化矛与盾、攻与防,刀牌与长矛、长枪的对抗,是日常对抗训练的必备项目。
小队间对抗,比单打独斗激烈得多,鼓声之中,看着场内攻防不断变化的刀牌和长矛,宇文温心中感慨万千,花了这么多的心血,他的兵,越来越强了。
这样下去才有希望!
乱世,有兵才是王道,能打才是活下去的保障,看起来高贵无比的郡王爵,不过是色彩艳丽的羽毛,手中有兵底气才足。
还是那句话说得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当年,没有兵权的周国宗室,身份高贵又如何?面对磨刀霍霍的杨坚,只能无助的走上刑场引颈就戮,没有兵,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
有了兵但打不了胜仗,这样也不行,刚去世不久的丞相尉迟迥,当年拥兵数十万,占据了齐国旧地,若是就此割据建立国家都可以,起兵反杨那叫一个声势浩大。
原本的历史里,尉迟迥以逸待劳,在邺城迎战朝廷大军,结果却是兵败自杀,其余将领打不了胜仗,被逐个击破,落得个“尉迟迥之乱”的结局。
现在的历史轨迹已经出现了大幅的偏差,但日后会不会出现“宇文温之乱”的结局,那是谁也说不准的。
要有兵,要能打胜仗,不光自己能打胜仗,还得麾下各部将领能打胜仗,否则就会和当年楚汉争霸的楚霸王一般,在不断胜利之中走向灭亡。
光是主帅能打没用,还得有能打的大将,承担各个战略方向的重任,若是需要主帅四处救火,那么距离败亡也就不远了。
他手里有这样的人才么,有,史万岁就是其一,但这样的人还是太少,所以手下将领还得磨练,八年时间不长不短,远没有到可以松懈的地步。
宇文温身兼数职,所以手里的军队也分成数支,作为黄州总管,他可以指挥州郡兵;作为柱国大将军,他可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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