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绾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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绾天下- 第1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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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头羞耻的母狼才具有的目光!

    是的,他闾丘羽是一头狼,一头受伤的狼,一头受伤的母狼!

    这头母狼不得不夹着被人打断的狼尾,拖着瘸了的狼腿,断着一条手臂,披上大红袍,系着红绣球,去求和,去和亲。

    他要娶嫁的人,是自己的征服者,雪国的飞雪公主。

    虽然,对这样的命运,他非常的不忿,可是,他却无力反抗。

    他已经罄尽国力兵力了,却依旧挡不住雪骑的铁蹄。

    北与郡尸横遍野,成群结队的鹰鹫盘旋觅食,久久不去。绘着鱼骨的翼国大旗和尸体一起,为秋雨淋泡,尸体很快发臭,空气中到处飘着腐烂的气息——这是前线军报中传回的内容。

    今年翼国雨水丰沛,到处汪洋一片,很多人无家可归,食不果腹,军民中能吃到马皮、挖到树根的,已属幸运,不少地方出现易子而食的现象。整个翼国钱粮、人力均已消耗殆尽,连喘一口气的力量都无——这是北与、东圃、西岐三郡郡府传来的报告。

    他战不赢雪国,所以,他只有自己挺身和亲!

    闾丘羽慢慢睁开眼睛,瞪着腥红的眼睛看着面前的铜镜。镜中人左袖管空了一截,双眼布满血丝,嘴角挂着一缕殷红。

    他硬生生吞下一口冲过喉咙的腥血,伸出一只手覆住镜中人的脸。

    铜镜上的右手和镜中人的脸色一样苍白,指缝间流出的鲜血在铜镜上结出一朵刺眼的桃花。

    手是刚才和戚公公及程风争夺青蝶剑时所伤。

    他拔出青蝶剑想自刎,却被戚公公和四护卫拼死夺下。

    望着镜中的自己,闾丘羽的心阵阵痉挛,他能感到自己的心正泣血而痛,自己这个废了一只手臂的人,已经连一把自戕用的剑都拿不到了。

    一个败国之君,是连死的权利都没有的。

    死,是傲者的权利,是对尊严的最后扞卫,而自己,有什么资格傲?有什么尊严可扞卫!

    耳边,一个尖锐的声音越来越响:你这个闾丘家的废人,你只能做一条狗,一只叼着骨头默默等死的狗!风雪如刀,你这只狗总有被冻死、饿死、被烹饪为狗肉煲的一天,根本无需上演自戕之类的闹剧。。。。。。

    那声音边讲,边开始凌厉地笑,撕人心肺地笑,最后竟笑得咳嗽起来。

    闾丘羽对着镜子咳嗽了两声,再也压不住胸中那团翻滚的血腥,一口鲜血喷吐而出,整面铜镜如植桃树,开出妖娆的花朵。

    盖章落玺吧,两国达成和平协议,就没有亡国之君了。。。。。。

    翼国,就可以避免在他手上亡国了。。。。。。

    又一口鲜血喷出,铜镜上已是开满一树灿烂的桃花。。。。。。

    闾丘家传了三百年的国玺在和约上沉沉盖下,闾丘羽罢朝十天。。。。。。

    闾丘羽病了,患了吐血症。。。。。。

    太医院的太医们急得团团转,彻夜守护闾丘羽,靠着太医宴秋水的猛药,才硬生生将闾丘羽的呕血症压下,总算没让闾丘羽吐血而亡。。。。。。

    翼雪两国这场将近一年的战争,终于止戈了,双方达成了和平协议,两国百姓迎来了盼望已久的和平。

    翼国王都会颖在距离失陷还有最后二十里时,保住了。

    太傅文孝勤成为翼国人心目中的英雄。双方代表签约那天,秋凉馆门外的彩虹街,挤满了人群,文孝勤的及地长须再一次被翼国士子大夫们争相效仿。

    当文孝勤和萧思分别代表两国王上,在和约上签下名字后,秋凉馆内外响起一片噼噼啪啪的爆竹声,恍如过年一般热闹喜庆。

    秋凉馆门口还来了一队舞狮子的,专门庆贺两国协议达成。

    当文孝勤和萧思一前一后,踩着遍地爆竹红衣走出秋凉馆,文孝勤立即被一大群同样留着及地长须的文人士子所包围,他们欢呼着,手摇纸笔,拽住文孝勤不让他走,问他索要签名。直把萧思看得目瞪口呆,羡慕不已。

    当晚,会颖王都彻夜响着爆竹声,王上闾丘羽吃了太医的药,独自仰卧榻上,听了一夜的爆竹声,他还听到了会颖百姓的欢呼声。

    闾丘羽的眼角几次滑下眼泪。

    他好想知道,这个夜,王后周致是否安眠?

    他已经生病好几天了,可是周致,一直也没有来探望他。

    闾丘羽想,那个被他伤透心的致儿,现在是不是也和他一样,躺在床上,泪水从她眼角悄悄滑落。。。。。。

 第二百四十八章 临水坊重开

    两国停战,前线战士开始陆续返回家乡,而对于那些永远丧失亲人的人们来说,他们有了更多的时间去追思亲人。/全本小说网/https://。/会颖王都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到艾溪边,在那里放小船,放河灯。

    十岁的可心每日跟随人流,来到艾溪边,目睹艾溪上一场又一场河灯的送别。她每日都在盼望父兄的归来,却

    这天,她忽然从岸上起身,用袖口和手背抹干脸上的泪水,逆人流而行,彳亍的她,独自回到会颖城中。

    可心先回了一趟北大街的临水坊,取出了她所有的钱——共是九枚制钱。

    然后,她去到喇叭胡同,站到一个深深的门洞前。

    那个黑长黑长的门洞,像一张黑色的嘴张开着,门洞上方有个大大的烫金“灯”字,金漆早已剥落不堪,似乎是门洞那张黑色嘴里,吐出的一声古旧的叹息。

    可心听父兄讲起过,这里有个叫做明伯的人,是专门做灯的,做了一辈子灯。

    此前,可心曾经经过这个门洞,但是,她却从未敢踏入。好奇的她曾在门口向里张望过,可是,店里的一切都隐在深深的门洞尽头,为黑暗所吞没。这个门洞黑得吓人呢!

    此刻,可心鼓起勇气,抬头看看那个古旧的金漆“灯”字,定定神,暗中为自己鼓了鼓气,迈开脚步。

    门洞的黑暗让她产生出恐惧,可是,看着门洞尽头亮着的一盏朦胧的灯,多么像父亲酒后微醺的眼睛啊。这种感觉让她坚定起来,继续迈步向前,每走一步,她就觉得自己更靠近父兄一步。

    长廊已尽,一盏古旧的铜灯下,有个老人正埋首制作一盏纱灯。铺在老人膝上的垫布,爬满油渍和屑末,老人花白的头发有些蓬乱,背有些佝偻。

    这就是明伯吧,可心在心里想,他该是用这个姿势,做了一辈子的灯吧。

    可心走过去,慢慢蹲下身,将手中攥着的九枚汗津津的制钱,叮叮当当地放在明伯的膝头。

    九文钱,那是父兄留给她的全部钱资。

    明伯看看膝上的九枚制钱。九文钱,可以买一碗蛋炒饭,或者九个九如包。

    明伯抬首,看向眼前的客人——一个小女孩,大大的衣服,小小的身子。

    他认得眼前这个小女孩,她是临水坊瘸腿花伯的女儿,她常常从门前经过,蹦蹦跳跳,小兔子一样跟在父兄身后,好奇地望向自己的门洞。

    明伯很容易就记住了可心,因为他没有见过比可心更明亮的眼睛。

    做灯的人,对于发亮的东西,总是很敏感吧。

    可心有些吃惊,她被大大地吓了一跳,但她依旧能悄悄地将自己镇定下来。

    可心第一次看到明伯,且是这么近距离地与他对视。

    明伯竟然只有一只眼睛!

    可心努力克制自己望向明伯那只盲眼的欲望,那是一个黑洞,一个也许会将人吸入并吞没的黑洞。

    这样的想象,让可心小小的身子,像春天里一片震颤在人们唇间的柳叶,几乎就要发出锐利的尖叫了。

    但是,可心还是稳住了心神,让自己静静地望向明伯另一只会动的、有生机的眼睛。

    哦,那里有温暖,有平静的草坪,可以栖息一两只或者更多的蝴蝶。

    可心的心忽然就安定了。

    “我要做一盏大大的,明亮的灯,挂在屋檐下。”可心的声音澄澈而镇定。

    明伯那只温暖的眼睛转了转,侧过头,重新看住这个女孩。

    可心低下头,她不敢看明伯的眼睛,她知道自己用九文钱来求灯,有些强人所难,她不认为一盏大大的、红红的风灯只值九个包子。

    “我只有这么多了。”可心瞟一眼九枚制钱,嗫嚅道。

    “你要灯干什么?”明伯的声音像一口古老的井,说话时,像有水桶在其中扑通,可心可以听到水桶“咕咚”、“咕咚”的喝水声,这声音让可心紧张的身心放松下来。

    可心忽然觉得有些口渴,她想起自己今天从早到晚还没喝过一口水,于是,她也“咕咚”一声,吞咽了一口口水。

    明伯将手中的红纱灯轻轻放好,那是王上闾丘羽迎娶飞雪公主要用的喜庆灯,宫里已经下了单,明伯要开始赶制了。明伯递了一碗水给可心。

    “我想让父兄回来时,远远就能看到临水坊的灯。”一口气喝完那碗水,可心开始胆子稍微大了些,偶尔也敢瞟两眼明伯脸上的那个黑洞。

    明伯那只会动的眼睛流转过一点波光,他沉吟一会后,“咕咚”之声在他喉间复起:“你送我三盆花吧,就当是灯的钱,你看我这里都没一点生气。”

    明伯环顾一下空荡荡的房间,将九枚制钱按回可心手中,可心觉得,明伯的手像树皮一样粗糙。

    “可是,我不会种花,”可心有些着急,蜜糖色的脸庞涨得通红,“我以前只是跟在大大和哥哥后面看看,偶尔帮帮手,没认真学过。”可心说完,惭愧地低下头去。

    “我不急,等你学会了再送我。”明伯温和地说。

    可心抬头,明伯那只温暖的眼睛正望着自己,可心忽然觉得,明伯这只眼睛要比那只不会动的黑洞眼更加深邃,而且,那其中有着明亮的星光。

    不久之后,北大街临水坊的屋檐下,每至夜幕降临,就亮起一盏大大的桐油纱灯。

    灯笼初初挂起的那几天,经过的人都会驻足而望,人们边看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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