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关你事儿吗?”
“OK,我也是随口问问。”
“没什么事儿,我挂了。”
对方“嗯”了一句,先挂了电话。他们从小就没停过的斗,就连挂电话的先后这么小的一件事儿也要斗,十几年过去了依旧乐此不疲,却尚未分出胜负。
市委书记办公室里,还在加班的秦振邦挂了电话,靠坐在大班椅上,眼睛没有离开宽大的电脑屏幕,屏幕上是则新闻,严格的来说是则花边新闻,新闻的主角不是别人,正是刚才给他打电话的那个人。至于新闻的内容,无非是她又和某某集团富商传出交往的绯闻。
其实,这在秦振邦看来早不算新闻了。当某一件事时常发生,它就会渐渐丧失新闻价值,也就没有关注的必要。
至于为什么他又关注,都是被逼的。在接到叶炯榆电话前三分钟,他与A市的周宇成通完电话。
“振邦,熙夕现在在Q市?!”
熙夕是叶炯榆的小名,她原名叶熙夕,后因为她觉得这个名字太过于女孩子气,在她7岁上小学那年坚持让长辈帮换了现在这个名字,叶炯榆。
初见
……》
“嗯,我知道。”
赖氏集团到Q市投资,如此大事,身为市委书记的秦振邦必然知道,倒是远在A市的周宇成也那么快得到消息,这才真正意外。看来周、叶两家对这丫头可是关注得很。
“这丫头已经有一年多没回家了,我也是上次去香港出差才得以见她一面。真是比面圣还难。”
自从叶炯榆被英国剑桥大学录取后,就很少回家了,严格来说是很少回国。读书时候,她总说功课太忙,课余要兼职,无暇回来。那么毕业后呢?她依然故我。
毕业后家里人希望她回国工作,但她还是固执地决定去香港工作。香港与A市的距离比英国与A市的距离缩短了这么多,她还是不回家,总说工作太忙。
对此,周、叶两家完全没有办法。
对于周宇成的抱怨,秦振邦没说话,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毕竟这是他们家事儿。
“你看看凤凰网,又上八卦新闻版了。这已经是本月第三次了,男主角也换了第三回。家里长辈对此很担心,都快急死了。”
秦振邦原不想关注,但又好奇这次绯闻的男主角是谁,最后还是打开了网页。这次的男主角比上次的差点,上次好歹是富二代,且不论长相,光是青春健壮的身材也算是及格。回头再看看这回的这位富商大叔,头发稀疏,大腹便便,外表上着实没有可取性。
看着看着,秦振邦不自觉的蹙眉,心里默念着:叶炯榆,你这什么眼光啊?
“宇哥,这些香港八卦杂志你还不知道吗?向来都是空穴来风,再者,这种新闻的主角很明显是那些富豪、富二代,熙夕不过是池鱼罢了。”
虽然贵为香港新一代女青年才俊的顶尖代表,但是叶炯榆的新闻价值还远不及那些身价过亿的富豪、富二代们。
“无风不起浪,她若是注意点,又怎么会让这些八卦杂志有机可趁。姑娘家家的,也不顾着点自己的声誉。”
秦振邦听着周宇成的这些牢骚话,觉得可笑,跟他说有什么用,有本事的去跟当事人抒发。
“八卦这玩意儿,您也别太较真儿了。”
“我们也不想较真儿,只是这丫头老长时间的不回家,怎么劝都没用,哪能不担心?”
周宇成说完,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对于这个外甥女,他几乎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般。她5岁那年的时候,父母委派为南非大使,她搬过来住在周家,当时读大学的他顺理成章的成了这位周家小公主的代理家长。从那时候开始,她的哪回家长会不是他周宇成参加?可能也是这个原因,打小叶炯榆除了父母就跟他最亲。
现在想想,那几年的家长会是他人生里唯一的经历,就连自己亲生女儿也不曾有的待遇。
“振邦,这段时间她在Q市,你找着机会也帮我劝劝她,工作固然重要,但也不能这样总不回家啊!”
说了这大半天,原来是想让他当顺路说客。只是,他们者人选挑的似乎并不合适!
“这事儿,我恐怕说不上话。”
秦振邦和叶炯榆的他们能不知道?
“你试试,我们现在对谁都抱有一丝希望。”
瞧这话说得,也太委曲求全了。冲着这点,秦振邦就再没有拒绝的借口,唯有尽力而为了。
如果抱着尽力而为的态度去想要达成某件事的时候,那也就是说这个人对于这件事成功的信心近乎为零,剩下的就只有运气。
很不巧,这件事上,秦振邦并没有过人的运气。
以他们的关系,这也算是必然的结果。
说起来,他们俩的关系有点复杂。彼此间非常了解,却无法心平气和的相处,但也不是爱斗嘴的欢喜冤家,他们的关系亦敌亦友,十几年来从未解除过备战状态。她也是大院里唯一一位能与他打成平手的人,而且还是个女人。
想到这,秦振邦不免要想起他们当年的初次见面。
其燕山大院和所有的单位大院一样,住了很多孩子,孩子多的地方自然会有孩子王。秦振邦便是这十几个孩子中的孩子王。十几个孩子里还分出了几个孩子中的主管,就像国家得分宰相、将军等这些官阶,能在秦振邦直接领导下的,也算是在孩子群中小有名望了。
至于秦振邦为什么能成为孩子王,那是因为他的全能。官方的德智体美劳样样拔尖外,打架也是常胜将军,还有他强大的领导气场,让所有孩子不得不臣服,乖乖地跟在他后面到处跑。
那个时候的孩子的生活很舒坦自在,每晚放了学,着急忙活地往家里奔,别误会这些孩子是粘家的好孩子,他们不过是为了赶着回家报到,放了书包好出去疯。
每晚吃饭前,秦振邦总会带着一大群的孩子在院子里到处玩。他们会跑到警备司令部的训练场上玩沙子,打沙包,或者在操场上打篮球,在草坪上踢足球,玩得灰头土脸后,他们聪明的会踩着时间回家。在傍晚夕阳渐渐落下得只剩下淡淡余晖的时候,他们人还在离家不远的路上,院子里会听到很多不同方言的叫唤声,语言不一样,内容却是一样的。
“XXX,回家吃饭了。”
想想,以前的妈妈的中气应该都很足,能喊得这么大声。这些温暖熟悉的声音,成了那个年纪里最温暖的记忆。
秦振邦的孩子王的地位不是没人挑战,却一直未被撼动。可见其实力雄厚。
大院里秦振邦独霸江湖的局面一直维系到了秦振邦9岁那年。
暑假,是大院儿了的孩子最开心的日子。白天里家长大都去上班了,家里除了勤务兵,根本没人,孩子们自然进入没人管的疯狂时期。
那年暑假的某个上午,秦振邦带着一群孩子准备去警备司令部后山的新发现的山洞玩,才从操场上集结整齐人马正要出发,周宇成的突然出现临时叫停了他们的计划。
“振邦,你们过来,我今天要给大家介绍一个新朋友。”
那年刚上大一的周宇成是大家熟识的大哥哥,虽然被叫停了玩乐的计划,大家都没有不高兴,秦振邦带着孩子们很听话的围了上来。
这时候,周宇成从身后牵出一个穿着花花小洋裙的小女孩。
“这位小美女是我的小外甥女。”所谓介绍,周宇成只是向大家宣布了小女孩的地位,剩下的就是小朋友之间的事儿了。
“熙夕,你跟大家玩儿,小舅舅回家做功课了。”
小女孩松开握着周宇成的手的她的手,认真的点点头。“嗯。”
“振邦,照顾好我家小公主。”
这是命令,可不是拜托。
“哦。”
秦振邦很酷的应承了周宇成的命令。他并不讨厌接受这种指令,这代表了他孩子王的地位。
在周宇成转身走远后,小女孩才在众人的瞩目中落落大方地朝前跨了一大步,正式走进人群中央,友好地伸出右手。
“大家好,我叫叶熙夕,今年5岁。”
叶熙夕稚嫩的童音甜甜的,却丝毫不显造作,再加上她的大方得体,顿时为自己争来了许多男粉丝。
若要按照时下最潮的叫法,当年的叶熙夕绝对是个超级萌的萝莉。
“你好,我……”
孩子中有小男生冲想去就要跟叶熙夕握手,被秦振邦丢去犀利的杀人目光给下了回去。低着头回到人群了。
那个年纪的孩子应该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但美好漂亮的东西总会吸引人,这点上没有年龄的区分。
很显然,叶熙夕的初次登场吸引了不少小男生关注的目光。
9岁的秦振邦才开始觉得眼前这个小小的身子很漂亮,她的齐肩娃娃头乌黑头发,头发质地很柔软。脸型是标准的鹅蛋脸,雪/白的皮/肤,一双乌黑清澈的大眼睛上盖着厚厚卷曲的长睫毛,眨巴眨巴如黑夜里天上闪烁的星星,小巧的鼻子高挺中肉感十足,像极了女孩子爱玩的洋娃娃。
可是,眼前的这个洋娃娃却让他的手下失控了,他开始无心欣赏她完美的外表,隐隐地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威胁感。
大院里的孩子都属于军事化管理,也就是说这群孩子必须得服从孩子王的命令,就像军队里上级服从下级命令。
“你好,我叫秦振邦,今年9岁,是这里的老大。”
秦振邦上前一步,伸手握住了叶熙夕雪/白的小手,小手握在他的大手里,软软的很舒服。但他却不享受,他一心只想给她个下马威,让她知道这里的规矩。
叶熙夕抬起头,仰望着那个比她高上很多的男孩子。他说他9岁,也就说眼前这个是个大哥哥。这位大哥哥长得很好看,但不是这里面最好看的。他说他是这里的老大,确实让她愣了一下,只是一下。因为她并不怕他,他激起了她小小年纪巨大的斗志。
“什么是老大?”
“老大就是这里的孩子都得听我的。”
秦振邦有点不耐烦的解释。怎么会有人不知道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