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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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 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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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熙夕?”周家年蹙紧眉头,发现这件事好像不对,“也就是说熙夕有可能在十年前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原来不是没人知道,然而,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却是最不该知道这件事的人,那年,她才17岁。
  “宇成,当年你姐知道熙夕查过这人吗?”
  赵枚启也似找到了某些眉目。
  “二姐在我的书房里见过这个名字,我跟她说这是熙夕的小学同学。难道……”
  说完这句话,周宇成倒吸了一口气。原来,这才是周宇婧今天无故发狂将叶炯榆打伤的原因。
  “去,赶紧把熙夕给我找回来……别再出什么事儿才好。”
  “哎……熙夕……真是个傻孩子。”
  往事一幕幕被残忍的揭开,每一幕都让他们猝不及防,惊悚万分,今天以前,没人知道十年前发生的事儿,就像没人知道今天以后再会发生什么样的变故。
  
  秦振邦开着车在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行驶着,寻找着刚才受伤离开的女人,他甚至去了所有她有可能去的地方,大院儿的后山石洞,她以前生气不想理人的时候会躲在那,大院儿北边的小石桥,小时候她喜欢去那玩水,总说桥下透心凉的水能让人心情舒畅……半天将要过去,却是一无所获,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她会做出什么样的事儿来。
  刚才周宇成给秦振邦来了电话,说是家里也在找她,却也毫无收获,家人很担心她。从周宇成的语气里,他听得出来是真的担心,那是种惶恐的担心,就像是担心再也找不回她,又或者……
  想到这里,秦振邦一个不留神差点追上了前面的车,赶紧的转了方向盘,将车子靠在路边停下。
  此刻,他需要休息,他需要整理下他凌乱无章的头绪,他需要再努力的回忆,在回忆中寻找蛛丝马迹,只有冷静,才能找到她。
  他想着她爱吃的东西,想着她爱玩的地方,想着她最好的朋友,想着她最需要的一切一切,想了一遍又一遍。突然,有个地方从他的脑海中略过,那是个她只去过一次,也只提过一次的地方。
  
  秦振邦坐了飞机,乘了汽车,转了渡轮,他终于踏上这个美丽的小岛,这里将是找到她的唯一希望。
  记得那年的暑假,叶炯榆十岁,他十四岁,他们大院儿的发小们想约了一起找个地方去度假,已经长大了的他们再不满足于再大院儿里跑跑跳跳,打打小架,幼稚的争夺地盘,他们开始想要往外走,所以每个暑假他们都会商量着找个地方去玩上段时间。那年,他们看上了这个小岛,这原是周家奶奶给他们的起意,因为那是周奶奶的娘家地儿,他们也就答应了。
  海岛上的老房子是个老旧的庄园,掩映在鲜花绿树丛中老房子,景色幽雅,古木葱茏、鸟语花香,最令人着迷的是它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叶炯榆就是因为这样,爱上了那里。她曾说过,“这么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地方,足以让人忘记所有的忧愁与悲伤。”
  只有这么仅仅的一句,真就让秦振邦在那里找到了她。
  按下老旧铁门旁的门铃,沙哑的铃声响起,这道门铃从没换过,不知是年代的久远,还是老式电铃就是这种风格,倒也非常符合这里的气质。
  “谁呀?”有位老翁过来看门,微驼的背抬起头,穿过铁栏山看见了门外的秦振邦,稍稍愣了下,秦振邦本以为自己需要自我介绍,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老翁竟还认出来了。
  “唉哟,这不是秦少爷吗?赶紧,赶紧进来。”
  开了门锁,解了插销,老翁给秦振邦开了边上的小门。规矩是人过小门,车过大门,方便,按着现代人的说法是节能减排,因为大门需要用电,也算是挺先进了。
  老翁是旧时代过来的人,他还是喜欢管他们叫少爷,管叶炯榆叫孙小姐,因为他管赵枚启叫小姐,管周宇婧叫小小姐,叶炯榆也就成了孙小姐。
  “龙伯,多年不见了,您竟然还认得我?”
  “哎呀,您这是怎么说的,你们这群孩子我谁都认得,谁都认得。”
  “这么多年不见,您老身体可好?”
  “好,好,劳烦您惦记着了。”
  “龙伯,问你个事儿。”
  “啊!”
  “熙夕有没有来过?”
  “你说孙小姐?没有啊!”
  想来也是,若然龙伯见过叶炯榆来过,周家那边早收到汇报了,又怎会他们如此奔波的寻不着踪影。
  虽然如此,秦振邦心里还是觉得叶炯榆就在这里,就躲在这偌大的庄园里的某个角落里,他甚至看到她蜷缩的模样,想着都令他揪心。
  “龙伯,熙夕真没来过?”
  “这……我是没见着。不过孙小姐有后门的钥匙,若然她开了后面的门进来,我们也是不能知道的。”
  小岛的人风淳朴,治安很好,盗抢之事很少有,岛上的人说是因为这岛上的贼盗了东西也难逃,也就作罢了。所以这岛上很多大宅子都不用担心防盗的问题。
  这么一来,叶炯榆怕真有可能从后门进来,而神不知鬼不觉。只是,她又会在哪呢?
  依着叶炯榆如今的心情,秦振邦猜到了一个地方,那里隐蔽,那里与世隔绝,并有她如今心情最需要的调节剂,美酒。
  秦振邦果然没有猜错,叶炯榆真就倒在了小岛的地下酒庄里,神不知鬼不觉的进来,藏身于这阴暗的酒窖里,为的不过是让众人找不到她,可是,她忽略了他,他总能找到她。
  以前如此,现在亦如此。
   


47、寻到 
 
  这座庄园底下有个不小的底下酒窖,在那个年代有私家红酒窖的庄园在国内并不多,就是现在也不在多数,而这里的酒窖缘起于赵枚启的父亲,这座庄园的第二代主人赵炳辉。赵炳辉留学法国回来,迷恋那个浪漫国度的红酒,遂将这庄园的地下室改建成了今天的酒窖,还在里面藏了许多陈年红酒。当然,那个年代的酒早所剩无几了,而这里更多的是后人紧接着的收藏,但却也是难寻的珍品。
  这满窖的珍品今天算是遭了浩劫,叶炯榆坐在地上,背靠着后面高大的酒架,她靠着的那片酒架早被搬空了,地上滚满了横七竖八倒着的空红酒瓶,一片凌乱,也算不清到底空了多少瓶。而她却意犹未尽,手里还握着个瓶子仰头猛灌。
  酒窖大门被打开的时候,叶炯榆喝得正开,丝毫没有被来人影响。
  如今,她的世界已不会再坏了。
  “唉哟,我的孙小姐,您还真在这呀?”
  龙伯看见叶炯榆惊叫出声来,作势就要走下楼梯去扶起她,秦振邦伸手拦了下来。
  “龙伯,麻烦您上去给家里打个电话,就说人已经找到了,一切安好,让家里放心。”
  秦振邦的话让龙伯顿了下,但只是微微的一下,如此的老臣子是多么识事儿的人,已经很清楚自己要做些什么。
  龙伯转身离开,偌大的酒窖里只剩下两个人,在小岛的地底下,真正是隔绝了尘世的喧嚣,安静得连两人呼吸都能听得清晰。
  秦振邦瞒着不急不缓的步子踏着石梯下来,并不是很着急的去扶起她,也并未打算阻止她。尽管他不赞成借酒消愁,却也不反对,想喝,就由着她吧!
  渐渐的,他似乎明白了很多,她不是他记忆中那样坚强,她心里压抑着许多事情,扛着许多故事,日子久了,如此畅怀的宣泄也就难能可贵了。她的压抑他深有体会,只是他的运气还比她差那么一点点,他连这种偶尔放纵的机会也不被允许拥有。
  “你倒真是暴敛天物了,这么好的佳肴给你这么牛饮?”
  秦振邦走着走着弯腰捡起脚边的一个空瓶,转过来一看,竟然是1962年的Latour,以前就听说赵炳辉最喜欢这个酒庄的红酒,所以在他去世以后,在他每年的生日那天,他的孩子们都会从世界不同的地方寻来最好的Latour,收藏于这个他最喜爱的酒窖里,祭奠他,年代久了,这里的酒也就越来多了,也越来越成为国宝级了。
  如今,这些国宝被他这曾外孙女如此喝法,也不知道赵炳辉在天有灵不会不会心疼?
  叶炯榆仰头再喝一口,将手中的那瓶喝空,随手放下。鲜红的酒液因着她喝得太急并没有完全落入腹中,漏网的几滴从她唇边滑下。
  “你曾外公怕是要被你从棺材里气得跳起来了。”
  秦振邦走过去,蹲下来,伸出大拇指轻轻的将那滴酒擦掉。
  叶炯榆也没躲开秦振邦亲昵的动作,任由他将酒擦去,半点不自然竟也没有,倒像是对这个动作习以为常了,理所应当的接受下来。
  “哼,这些所谓的媲美黄金的酒也不过如是,我喝了那么多竟半点反应没有。徒有虚名。”
  秦振邦也没有马上接话,扫开立在叶炯榆身旁的空酒瓶,曲腿坐下,靠在背后的酒架上,其实并不舒服,背格得有点疼,难为她在这竟能坐这么久。
  “这不是酒的问题,要怪就怪你的酒量太好了。”
  红酒对叶炯榆来说的确杀伤力不大,从来她就没有被红酒醉倒过,但话说回来,她也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
  “只是,红酒的后劲儿很大,你倒是小心着点。”
  此刻,叶炯榆的思维尚算清醒,但并不代表这些昂贵的液体真就对她没有半点反应,只怕是她喝得太猛,尚未来得及作用罢了。
  “真扫兴!”
  叶炯榆嘟囔着,伸手撑着地板想要站起来,可是半点使不上劲儿来,索性作罢,重新安分的坐回地板上。
  “看着,也不搭把手,真没风度!”
  “说我吗?”
  “这里还有别人吗?”
  秦振邦鲜少见这样热衷于抬杠的叶炯榆,愣愣的起了兴趣。
  “那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呢?”
  “给我开几瓶酒过来。”
  “还喝?您确定你带了钱吗?”
  叶炯榆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秦振邦开了个很冷的玩笑,尽管冷,她却也失笑出声,可这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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