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荡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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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荡青春-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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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很多爱好,我耳濡目染,渐渐地开始了解一些东西:汽车、音乐、酒精。他的宿舍里,摆设很随便,除了一张凉席之外,椅子上,桌子上,全是关于这类东西的书。我常常跑到他的宿舍里,把音响开得很大,装腔作势地拿出那些书钻研。他坐在门外面和朋友吹牛,商量等会儿要去的地方。我知道,他干什么事一定都会带上我的。   

  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工资不高,也没有什么积蓄,但由于那些爱好,大哥还是买了一辆不错的摩托,算是过过瘾吧。每逢闲着的时间,他总爱拿着抹布,把他的车擦得干干净净。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在那么偏远的小镇,何必每天都做这样的功课呢?不过,坐在他的车上,还是蛮有趣的。   

  六库的夏天是炎热的。作为年轻人,大哥喜欢在晚饭过后,骑着摩托,到山涧里游泳。水很清,没有污染,不光是对身体有益,去那儿欣赏风景,作为饭后的一种活动,也是挺不错的。   

  自从我到了怒江以后,每个傍晚,他的车上就多了一个我。出院子的时候,他总是把喇叭按得很响,然后猛地一扭油门,扬长而去。似乎这已经成为他的一种习惯,也算是青春的一种宣泄吧。并不宽敞的马路上,我们穿梭在各种车辆之间,越过怒江大桥,把一切抛到脑后,五六公里的距离,不一会儿就到了。         

◇欢◇迎◇访◇问◇BOOK。◇  

第11节:二、在阿怒日美的日子(3)         

  河水,沿着山涧流下,在半山腰,积聚成一个池塘。去那儿的人以年轻人居多,而且基本上都是骑摩托来的。他们和大哥互相都认识,渐渐地我也与他们熟悉了。河水很凉,我怕冷,所以总是要拖上半天,才肯下水。大哥有时候使个小招,就把我推下去了。大多数时候,我们只顾游泳,很少在水里嬉戏。   

  来这儿游泳,渐渐成为每天的习惯。我到这儿,还喜欢观察这里的人,来游泳的小伙子更多些,女的隔两三天,才会见到一两个。每当有女孩子到这儿游泳的时候,我发现大哥总是游得很起劲,换着四种不同的泳姿,也许是在传达些什么吧。不过也是,作为一个公务员,年纪也不小了,没有一个女朋友是挺让人着急的。我在旁边笑话他土,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种方式表达情感啊?好像觉得,人们现在不再用矜持来形容男人了吧?   

  4   

  夜幕降临前,我们换上衣服,就往六库城里去了。这儿的夜生活很是简单,满街都是醉醺醺的人,你一看就知道酒精一定超越了一切。   

  电影院附近都是酒吧,可见酒吧普及之广。我猜想,这儿的人除了烧烤、喝酒,还有什么方式,可以度过寂寞的夜晚呢?   

  每一次从山涧游泳回来,停了摩托,我就跟着大哥,自然地朝酒吧走去。这儿的酒吧并没有限制年龄。无论是干什么工作的,晚上一定不会那么老实地待在家里。喝酒在这里变成了一种文化,自然是人人参与了。   

  在怒江听过一个笑话:外面有人读不来〃傈僳〃两个字,联想起怒江人爱喝酒,而且每次都是尽兴而归,所以认为这个民族大概和酒有关,整天因为喝酒而飘飘的,就把〃傈僳〃读成了〃飘飘〃,把〃傈僳族〃叫成了〃飘飘族〃。虽然是个玩笑话,但我觉得还是挺形象的,要是哪天在街上看不见耍酒疯的人,还真觉得有点不正常。   

  我不过十几岁的年纪,也成了频繁出入酒吧的人。酒吧里面的气氛是轻松欢快的,和城市里的酒吧还真不大一样。划拳喝酒、唱歌助兴,完了就一个劲地跑厕所。大哥告诉我,这里的酒不是最有特点的,在福贡县的一处饭庄要喝同心酒,传说是没有人能够走着出来的。后来,我去过一次,便认为这个传闻的确不假。当一排少数民族姑娘端着酒,和客人脸贴着脸,共饮一个碗里的酒时,你会发现,绝大部分的酒都倒进入了客人的喉咙。这样明摆着地灌酒,岂有不醉的道理?   

  主人得意洋洋地盘腿坐在席子上品尝着手抓饭,然后坏笑着看那些客人被灌得人仰马翻,这是不是已经成为了他老人家的一种嗜好了呢?   

  倒是六库城里的酒吧要友好得多,五六杯虽然难免,但不至于让你不省人事。进去填填肚子,润润喉咙,也是不错的。看那进进出出的人,清一色挺着隆起的啤酒肚,就什么都不用再问了,只需要喝。   

  江边有几座看似古老的桥,桥头有几处卖烧烤的地摊,看起来生意还不错。很多东西是别的地方吃不到的,SARS没来之前,我还在那儿吃过穿山甲和蛇呢,味道还不赖,尽管有些腥气。通常,十二点多是散场的时间,我手里拿着香味四溢的烤肉,和大哥一起回到院子,然后各自回自己的住处。我的父亲常常异样地看着我手里的东西,也许他不知道,年少的孩子,就是会因为一些稀奇的东西,而轻易地满足吧。   

  来了又去,去了又来,转眼又是一年。随着我慢慢长高,已经比大哥高出一个头了。看着我,他自叹已经老了,可我还是觉得他很年轻,毕竟他是单身,我还可以赖着他,说起来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后来的日子,我的话也少了许多,常常变成两个沉默的男人走在街上。我叼起了烟,更是大口喝酒,他也渐渐熟悉了我的这种改变。         

◇BOOK。◇欢◇迎访◇问◇  

第12节:二、在阿怒日美的日子(4)         

  大哥脸上的胡茬渐渐也硬了许多,我知道,以后可能再也不会有这样的生活了,长大自然会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大哥快二十五六了吧,脸却还是娃娃脸的感觉,如今,我都要成为一个男人了,他呢?   

  几年后,我的父亲离开了那里,我也没有再去过怒江,自然也没有再见过大哥的面了。听说,他先下去当了副乡长,后来又调回六库,结了婚,我还真为他高兴呢。成家立业了,也许以后大哥的子女看见了我,还要叫我一声大叔呢。嫂子是以前住所对面医院的护士,听起来就知道一定是个不错的女子。   

  我很是怀念以前我们在一起的生活。大哥人很好,现在他属于别人了,我还是觉得舍不得,虽然知道这是难免的。大哥的父母也是热情好客的,常常请我到他们家里去吃一些白族的饭菜。到现在,什么都只能是缅怀了。   

  褪下以前常穿的球衣、球裤,我承认自己是长大了。当头发全部遮住脸庞,穿得奇形怪状,再去见大哥,不知道他还能不能记起,这就是以前那个常缠着他的男孩子呢?   

  有时候,我也幻想过以后见面的场景,久违了,一群人有些尴尬地坐在客厅里,以前的话题都不合适了,过去常挂在嘴边的话也说不出口了,看着大哥大嫂宽厚甜美的笑容,我也笑了,也许这就是生活。   

  5   

  何叔也在父亲单位里工作。大哥常常和何叔一起玩,所以我也成了何叔家的常客。何叔长得很胖,他给我讲的故事很传奇。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大龄青年,不知道为什么不忙着结婚,不为单身发愁,整天爱吃爱喝,叼着烟,跷着腿,活像一个大老爷。何叔的弟弟和他一起生活,他们常常互相取乐,日子好像从不寂寞。   

  二十多岁的时候,何叔在独龙江当了一段时间的副乡长。独龙江在高黎贡山以西,从地图上看,靠着缅甸,离印度都不远了,是一个神秘的地方。说它神秘,是因为很少有人去过,而且那里有纹面女人,被称为〃绣面部落〃。进独龙江的时候,何叔正值踌躇满志的年纪,提成副乡长,也说明领导对他挺器重,他自然想做一番事业。但人生不可能都那么一帆风顺,难免要经历一些挫折。   

  独龙江是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何叔说,乡政府所在地只有那么二三十户人家,坐落在半山坡上,没有什么活动场所。一天,何叔和驻守的解放军玩起了单杠,结果不小心摔了下来,把腿弄断了。大家簇拥着,把他抬到了独龙江的卫生院,希望那里的医生能够对他进行救治。卫生院十分的简陋,门诊是两层楼的木房,住院部是用大石头砌成的低矮平房,阴暗潮湿,窗口很小,透不进光。独龙江人口稀少,那儿的医生也只有几个,医术都不怎么高明,他们没有能力治好何叔的腿。乡里研究后决定,用担架把何叔抬出独龙江,送到县里的医院去。   

  县城远在高黎贡山的东面,那时还不通公路,翻越高黎贡山只能靠两条腿,要走三天,如果抬着人,翻越四千多米的高山,那就更艰难了。快进入冬季了,高黎贡山的气候反复无常,有时天晴,有时飘雪。乡里在等待持续天晴的日子,才能把他送出去,到了十二月以后,高黎贡山将被冰雪覆盖,不能通行,要一直等到第二年的六七月份积雪融化的时候才能出去。   

  在等待持续天晴的那段日子,何叔一个人躺在卫生院低矮的平房里,动弹不得,整天面对着阴冷的墙壁。十天、二十天就这么过去了,可他的腿不能这么拖下去。他躺在床上,难免胡思乱想,他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会不会就因为条件的不好,而导致彻底的残废呢?他有些绝望了。在这种情况下,人很自然地就丧失了信心,意志也变得不坚定起来。         

◇欢◇迎访◇问◇。◇  

第13节:二、在阿怒日美的日子(5)         

  一天清晨,阳光透过那小小的窗户,照进病房的一角。一只麻雀飞进了窗口,停在窗沿上,呀呀地叫着,好像很是开心。何叔很高兴,好久没有见到生物了,仿佛一切生命都在冬日里冻结了,外面的世界鸦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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