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盗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初学盗墓- 第19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那头白狼王竟然在规避的同时,硬生生地将狼精的整个头颅从脖颈上撕裂了下来,狼精身体中剩余的大量血液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尽情宣泄的出口了,不过眨眼间,一滩血液就出现在了沙漠之上。

    而那只白狼王到现在还没有发觉,刚刚以残忍手段杀死并且分尸的就是狼精,他还一口将狼精那颗残破头颅的天灵盖咬碎,开始吸食其中的脑浆。

    即使杀气十足的我,也被那头白狼王的行为惊得目瞪口呆,虽然我不,甚至也没看到过狼会吞食死去生物的脑浆,但现在的情况却是如此,这头狼精本来是已经信得过的,却白狼王将狼精的头颅撕扯下来,很粗暴地吸食其中脑浆这一幕,很是震撼我那算是很坚韧的神经。

    第209章

    两狼王相斗

    第209章

    两狼王相斗



………【第210章 蛇吃豹子胆】………

    第210章

    蛇吃豹胆

    狼精的脑浆对于白狼王来说不过就是一口就可以解决的事,当白狼王将那颗残破到几乎已经不能再残破的头颅随意扔在了地上的之后,白狼王抬起了的头,并没有看向几乎要将置于死地的我,而是将目光投向了身体几只已经死去的同伴,这头白狼王可不会忘记是谁将的同伴击杀了的。

    喘息未定的我,身上可是没有一点损伤我清楚地看见那头白狼王用凌厉混杂着残忍的目光盯着,再配上白狼王那狰狞的面部,过半成的面目为鲜血所覆盖,嘴上一圈全部都是未干的血浆,并且还有点点白色的脑浆看的分明,半张着的大嘴露出了红白两色交的利齿,几缕混合着血液的唾涎在白狼王的嘴中慢慢往下下垂,滴落在草地之上。

    “我要杀了你这畜生,”我看到那只白狼王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虽然年轻气盛的我在之前一系列的战斗中都洠П硐值娜绱苏庋R幌肫鹄蔷腥讨溃丫辉谑歉崭湛嫉哪茄肪辶恕�

    那白狼王看到我表现,似乎是也有些害怕的意思,喉咙中便不断地发出低吼声,但大概出了另外的三头野狼外,其他狼都不清楚着低吼声是代表着是嘲笑?是挑衅?还是其它……

    那头白狼王终于动了,四个强而有力的狼腿同时用力蹬地,转身向黑影中奔去。白狼王是恢复了理智,我刚ォ是怎样对待其它狼只的,这ォ想要逃跑。

    “想跑杀害了狼精,即使你曾经是我们的同伴,一样要迎接死亡的惩罚”想到这,我提着手中的铁撬棍,双眼冒火地向那头白狼王奔去,在我看来心目中,杀害狼精是绝不可饶恕的了,而现在那头白狼王竟然试图逃跑,尤其还是在周围还有余下的狼。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做的就是将其格杀,以此来挽回狼精的遗憾。

    追击中,另有两只狼从不同的方向,扑向于我,也同样死在铁撬棍之下。铁撬棍的威力不同于其它木棍,又连伤几恶狼后,惨叫中的狼嚎,驱使增添白狼王的狂暴,回过身来的它,也不逃命了,而是以拚命的姿态对我反扑。

    拚命中的白狼王,狂嚎着直冲出几步,皆出死力扑了。报仇心切的我,何不与白狼王是同样感受。此时张开血盆大口的白狼王,已经纵身越起。说时迟那时快,横起铁撬棍的我,雷霆一击,铁撬棍一头带尖的,直接从白狼王的血盆大口刺入。从脖颈处刺穿。即便不能使白狼王立毙当场,也要一举夺取它耳目感观,使它难以伤我。忽然间,只听白狼王长声惨叫,铁撬棍倒在之下。铁撬棍从白狼王脖颈处抽出,抽出铁撬棍的脖颈处血如泉涌,白狼王的四肢在抽畜了一下后,并洠砩纤廊ァ�

    不死的白狼王猛地站了起来。一看这场面,恼羞成怒的我,在次举起铁撬棍,大吼一声,在次向白狼王头部砸去。血肉之躯的白狼王当既脑穿头裂,四肢一下下地抽畜着渐渐不再动了,整个大漠也立刻从生死搏斗的喧杂声中陷入了沉寂。

    白狼王之死。余下的几只狼一哄而散。周围还有几支只能喘气的伤狼,已经无法对我产生任何威胁。此时的我,顿感觉双脚发软,这是我又一次感觉到人类在粗犷原始的巨大力量面前,是多么不堪一击。脑中一片空白的我,心口窝碰碰乱跳,握着铁撬棍,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根本不敢刚刚真的猎杀了一个狼群。

    就地挖坑埋葬了狼精之后,我还是忍不住的流下了几滴泪水。狼精虽死,整个过程并无小人之意,比起李洪之辈,岂有相提并论之理。其实我流泪,主要是小说《鬼吹灯》中胡八一他爷爷埋老鼠那一段;胡八一的爷爷胡国华泪流满面,抽泣着述说了事情的始末,最后哀叹着说想我当初困苦欲死,没有这只老鼠我就活不到今日,不料我一时疏忽竟令鼠兄丧命,它虽非我所杀,却因我而死。九泉之下负此良友,情何以堪,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砍伤了王二杠,该杀该罚都听凭发落,只求长官容我回家安葬了我的鼠兄,就是死也瞑目了。”

    此时的狼尸,尸横遍野,足够一百多人大餐一顿。扒白狼王皮的我,将白狼王皮盖在狼精埋葬的土堆上。下心情压抑洠в腥コ岳侨獾奈遥鍪乔邢乱惶趵峭龋成闲欣詈螅旨绦靶辛恕2患堑媚奈徽苋苏饷此倒蝗松呛艽嗳醯模桓鲂⌒〉囊馔猓桓鲈倨匠2还呐既唬蓟岣谋渌诵械墓旒!2还裉煸绯康氖拢褪嵌哉饩浠白詈玫挠持ぁ�

    大漠里到处都是一样的景色,我走了许久,抬头望一望,仿佛又走回到了刚出发的地点,我,这是觉,但这种觉让我不寒而栗起来,大漠还有尽头么?以后能走出大漠么?

    东方微红不久,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又来临了。一路上经常看到各种形状的粪球球,也分不清是野驴的,黄羊的,还是骆驼的,应该是昨天晚上留下的。

    8月的沙漠,气温达到了70多摄氏度,人都要晒成木乃伊了,更不用说寂寞、恐惧等心理折磨。沙漠中几乎找不到任何可以躲避阳光的地方。到处都烫人,人好像被放在了烧热的铁锅里,被烤得“嗤嗤”冒烟。除了想狂饮水,也吃不下去。但即使这样,水也得节约着喝,除了已经走完了计划中的线路,到了有水的地方;而饭却无论如何都要吃一些。

    中午停下来,我的身体、精神状态都已疲劳到了极限。毕竟昨晚一夜未睡,又加支与狼群之战,基本上耗尽了全身的体力。前晚那一觉,睡女鬼小倩和她奶**那座坟墓,那是我进入大漠以来,睡得最香的一次。劳累过度,外加不冷不热的坟墓里,根本用不上美女相伴。只是眼下在想找出一座坟墓,显然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历朝历代的盗墓分,代代辈出。荒山野林盗尽了不说,即便是这人烟罕见的大漠里,也难得看见一座坟头。

    大漠深处最好的休养场所,莫过于坟墓。这也是小说《鬼吹灯》中常提到过的。古代的风水选址,除了生态、实利功能以外,还是一门艺术,其对环境景观的组织是十分重视的。在古代,万物有灵的观念导致了山川自然崇拜,并逐渐发展成为敬祀天地日月山川的国家祀典。人们崇尚自然,热爱自然。“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又指导着人们以人的精神、人伦道德及社会秩序拟态于自然,并以此寄托他们的生活理想。所以在风水的观念中,也常包含着一种追求优美的、赏心悦目的自然和认为环境思想。

    女鬼小倩和她奶妈那座坟墓,我不埋葬她们的人,请来的风水,是如何为她们选择那一处墓地的。我记得《葬书》中认为水面越大,聚气越厚,财富也就越厚。依山傍水,青山绿水是人们普遍向往的优美环境,也是好墓地的基本原则,反映在风水学说里的就是“山主人丁水主财”,意思就是择山,可以令后世人丁兴旺;择水,可以令财源滚滚。石为山之骨,水为山之血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水是生命之源,山有了水ォ有了生命,没有水的山就仿佛没有灵魂,所以风水有言:有山无水休寻地,未看山时先看水。由此可见,“山主人丁水主财”是考察墓地风水最简要亦是最精辟的总结。一些注重理气的风水理论讲求藏风聚气,所谓: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

    在这迷失方向的大漠里想快速逃离这里,简直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走快走慢又有区别呢?走得快,又能走到哪里去呢?至从狼精死后。我似乎恍然明白了许多道理,只要活下去,就有办法走出这里。一望无边的大漠,无时无刻地都在约束着我,桎梏着他,让我每前进一段,都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我在沙丘下,一边想着一边走着,我觉得越来越糊涂了。

    突然,“嘎——”的一声,一只沙鸡从一处沙窝里飞起来,把沉浸在迷惑中的我惊出一身冷汗,那只沙鸡是被我的脚步声惊起的,它想飞得高远一些,可是它的想法一点也办不到,浩瀚的大漠影响了它的幻想,它低低地在树丛中盘桓了几周,又落下来,顺着树下的空隙跑掉了。

    我定神之后,并没有去捉它,如果想捉住这只山鸡,这并不太费事,这些天来,我一点也不为吃发愁了,这么大个大漠,只有我一个人,有许多我都可以吃。听叫声,那是一只母山鸡,我在它的窝里会有几只蛋。于是,我轻易地便在草丛里找到了山鸡的窝,那里果然有几只温热的山鸡蛋。我走,一个个把它们拿起,在铁撬棍上敲碎了,又一只只地喝下去,我做这一切时,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在这里没有人和我争食,而且我又有很多,一切都属于我一个人的。

    几只鲜蛋落肚,我的脑里清醒了许多,四周寂寂的,一点声音也没有,这种空寂,让我多少产生了一些伤感。在一瞬间,我不知是死是活。这一想法,陡然让我冒出一身细汗。

    走下沙丘,渐渐出现了台地,沿着越来越多的台地继续向东南方向行进。台地是指四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