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哪有这么鲜美?吃多了怕是要上瘾的哦!”另一位游伴抢白他:“味道不好就责备人家没水平没本事,味道好了又疑神疑鬼,你这类人真难侍候!就算放进了罂粟壳又怎么了?人体里本来就含着无数细菌呢!以毒攻毒不失为良药呢!”
我听了笑笑。我倒不是赞成他们的议论,而是想起了我以前写书时的犹豫。刚从领导岗位退休下来的头两年,很觉无聊,总想着用什么来打发余生。虽然从没进过大学更没学过文艺创作,但是给自己也给别人写过讲话稿,写过调研报告、工作报告和年终总结,在位工作几十年里几乎都与文和字打交道,因而写字、把字连成句、再把句合成文,是我前几十年中练就的一项基本功,现在只需改换文章的体裁,用文和字来讲故事,应该不是问题,说到底干的还是老本行。于是我就写小说体裁的文章。我把写好的第一篇小说念给老伴听,让她充当那篇小说的第一个读者和第一个鉴别者。没想到老伴的评价就是今天吃的菜名:大杂烩。老伴补充说,不过,真材实料,生动真实,原汁原味,眼花缭乱。我灰了心,热情一下子消失,像供奉寺庙里的菩萨时那样一把火把稿子化成灰供奉我心中的菩萨。现在,林老板所做的大杂烩暗合我当年写小说时的情景,介绍时所用的词都跟老伴形容我写的小说时用的词一个样,不由得我不思想。我猜想这是不是一种机缘?是不是有神灵把我带到此地来接受洗礼?我趁林姓混血儿添料加炭的间隙,问:“林老板,从你这锅大杂烩里我猜想你不简单,除了名字是借用那位寨主的之外,你一定另有秘诀,要不然你一定受过专业培训或者是拜过名师学过厨艺。敢问是在哪里学的?”
“您抬举了!”林姓混血儿狡黠的脸上看不出深浅。“我哪里有条件有机会接受培训、拜师学艺哦!跟您坦白了吧,我只认了八年的汉字,就是说初中都没毕业。您要问我这烧菜的厨艺是从哪里学来的?是偷来的、偷着学的!十七岁——是虚岁,就是中学肄业的第二年起,我就到广州啦、深圳啦、上海啦、南京啦、武汉啦、重庆啦、西安啦等等大城市的饭店里去打工。打的是什么工?洗碗洗盘子。到后来,是拣菜、洗菜。大厨见我手脚勤快脑子活,就让我帮助分菜、切菜、备菜,有时候还让我尝尝他做好的菜的口味。这样天长日久,这样一来二往,我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但是,轮到我回来当厨子做菜时,才明白照着他们的葫芦是画不出他们的瓢来的。我哪来的流水作业的设施?哪来的西洋调料佐料?哪来的复杂的工艺条件?更不懂精雕细刻的技巧、规范的烧制程序,只知道采撷真材实料一锅烩。我也想找个烹饪学校去进修一下。可是,生活的窘迫、年龄的限制都容不得我做那样的美梦。再说了,我搞的是农家乐,是深山老林旁边的农家乐,用的是原始的料,要的是原始的味,求的是真实可信;来的嘉宾要的也是真材实料、原汁原味,要的是绿色的环保的健康的农家味,所以也就犯不着把大宾馆大酒店大厨的厨艺搬到深山老林来。因此,我就琢磨着用最原始的方法做最原始的菜。当年的寨主接待诸葛孔明的‘孔明肉’就是一锅煮嚒。当然,虽说样子是原始的,却保不齐有大酒店大宾馆大厨们的厨艺。就像我的口音,里面什么腔都有,山民瑶家的、苗家的、壮家的,汉族广州的、深圳的、上海的、南京的、武汉的、成都的、西安的,都有,甚至还有点京腔。你们尝尝,味道独特,风格迥异!”
林老板讲着他的故事和苦衷,我却联想到我写书时的过程和心境。我的经历和写书又何尝不是这样?我也是从十七虚岁那年就踏上了谋生之路,也是走南闯北,一边工作一边暗暗地学着别人的本事以便更好地谋生;我想要编故事写小说就跟林姓混血儿烧制大杂烩一样,既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也没有大厨们应有的厨艺。我把过往几十年间所结交的朋友、遭遇的对头、共事的同事以及算不上朋友却是熟识的有过交往的人发生的事,经过粗糙的加工,经过改头换面,经过张冠李戴,甚至像把玉米粉、高粱粉、小麦粉、大米粉、山芋粉等等捏面团似的把多个人糅合成一个新人,再把多个人做过的事套在捏出来的人的头上。但无论怎么加工,都是真材实料下锅,出锅的菜一定原汁原味。这也许如同土老帽的林姓混血儿烧制的大杂烩与五星级大酒店戴着白白高高的厨师帽烧制出来的大菜完全是两种样两种味一样,我编的故事写的小说肯定也与专业作家写的书完全是两种样两种味。烧的菜与写的书都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的特征,那就是满足人们的需求,虽然前者满足的是物质的,后者满足的是精神的。站在这个角度看,我与林姓混血儿真是异曲同工,如出一辙,他搞的是旅游农家乐,我搞的是文学农家乐。我禁不住钦佩起他来,更激发起模仿他烧大杂烩的勇气重新编故事写小说的**。回去就写!
第二锅大杂烩出笼了。老伴和游伴们大口地吞咽,津津有味地狼吞虎咽。他们是饿极了,也实在是大杂烩的食材和味道与众不同,他们从未尝试过,难以抵挡诱惑。我的思想却回到了多年前被我烧毁的故事中,不仅当晚没睡好,而且整个儿的游程都陷入了回忆中,以至于把后来的农家乐的其它项目忘个精光。但是我十分庆幸这次深山老林之行。正是受了林姓混血儿的启发我才鼓起勇气把回忆照录下来略加修改,才有了读者将要看到的下面的故事。当然,现在读者将要读到的文字与多年前被我烧毁的文章相比,有了某些不同,添进了我去大西南深山老林农家乐时的所见所闻和所思。可是,我想申明的是,再怎么修饰再怎么改造,我的书还是与林姓混血儿烧制的菜肴一个样:大杂烩,依然保持着真材实料原汁原味;甚至如同他的绰号是“混血儿”——故事中的主人公以及其他人都汇聚着多重性格与人性,因为他们都杂交过了;但绝对不是中国庙宇里坐着的或是站着的外国来的泥菩萨。
我感谢那次西南之行。我永远记着那次游山逛水。我把那次旅游时尝到的“孔明肉”带回来了,现在换一种形式奉献给大家。吃惯了西餐大菜的人尝尝吧,这盆大杂烩肯定与众不同,味道好极了。但是,请您千万别像饿坏了的游客那样狼吞虎咽,而把它当作一杯苦茶慢慢地品茗细细地回味,对你的身心都有益。
雍夫,2015、2、22,于常州桃园公寓。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 ; ;
第一章
第一章
“喔、喔、喔——喔!”
正屋后面羊圈里的老公鸡伸长脖子昂起头,张大嘴巴敞开喉咙,声音洪亮饱满,激越昂扬。老公鸡的报晓声响彻在宁静西村的夜空。随即,周围邻居家的小公鸡也紧随其后,“喔、喔、喔”地叫开了。
这只老公鸡是西邨家的,它的工作责任性特强,打鸣从不误时。在冬日里它总是在太阳出来之前一个半时辰打第一次鸣,按时间计算,是在拂晓前的三点四十分左右,而且它每天的第一声鸣叫误差不超过五分钟。西村里周围邻居家的公鸡都公认它是它们的权威和统帅,从不敢赶在它前面打鸣的,总是在老公鸡发了信号以后才跟着呼号,就像运动员听到发令枪声后起跑一样,开始嚎叫,一阵高过一阵,叫个不停。
但是西村的人们都知道,不是这些小公鸡谦虚,更不是它们经过训练服从指挥,实在是它们生得笨又偷懒而造成的。不说准点不准点,单凭老公鸡鸣叫的声音,高亢、嘹亮,就让跟在它后面呼号的其它公鸡们汗颜而佩服。这令西邨的父亲徐雪森很感自豪。而且,老公鸡是他忙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他生活与工作的号令者,是他的希望,是他心跳搏动的起动机。只要老公鸡一叫,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新的一天已经来到,新的希望又近了一步,便早早起床,不是下地,就是做鹞子、卖鹞子。因此,他一直把它当作菩萨那样供奉,无论家里怎么缺钱,无论家里有什么大事,譬如祭祖、来了贵客等等,既不出卖更不宰杀,却养着它。
但是,今天,老公鸡的叫声没有以前那么慷慨激昂、斩钉截铁了,洪亮中带着哀婉、乏力,有点拖泥带水的味道。不仅如此,老公鸡显然还犯了职责性错误,第一遍打鸣的时间推迟了半个多小时的样子。其实这也不能怪它,不能把责任完全推到它的身上。因为昨天是“大年三十”(按日历算,今年的“年三十”是腊月廿九),主人忙着过年,蒸馒糕、祭祖、守岁,还把它捉起来用稻草捆住它的两只翅膀和脚,与猪头平行摆着参加仪式,折腾来折腾去,一直陪着主人忙到子时一刻前后,邻居又燃放炮竹,把它也弄得稀里糊涂、头昏脑胀的了。
这个责任是不应该由它承担的。但是,它犯了错误,却导致主人的忙乱。
“啊呀不好,一觉睡过了头!”西邨的母亲听见她家的老公鸡打鸣,惊醒了,慌慌张张地挺起上半身,用尽力气抬起像石头一样重的头看看屋顶上的明瓦——天窗,好像天很亮了,快到拂晓时刻,她以为没听见老公鸡的第一次打鸣,现在听到的是第二次,错过了时辰。“该死,头一次打鸣没有听见!”
西邨母亲跟她家的公鸡一样,昨夜忙碌了大半宿,累了,倒头就睡着了,思想也糊涂了。
这功夫,她一把抓起压在被子上的棉袄,胡乱披在肩上,翻身下床,趿上鞋,走到同一个房间的另一张床边。
严格说来,这不能**,是用砖头砌成的矮墩,上面用树棍横着,再垫几块木板,铺上稻草,连蚊帐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