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吃宵夜吧,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Ada工作结束之后,我们大家一边聊天,一起去吃宵夜了!”梅壬钰的欢呼声响起,这孩子看上去活得真简单,只要有食物就可以了。
“说实话。”斯内普看着梅壬钰,说。
“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我们大家一起去吃宵夜!”梅壬钰说。
“说实话。”斯内普依然看着梅壬钰。
“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吃宵夜。”梅壬钰说。
吃货的世界都很简单啊!而一个简单的人总是比别人更轻易地获得幸福!简忆一边羡慕地看着梅壬钰,一边又忍不住想:身为一个吃货,每天都被投喂这么多美食,梅壬钰的幸福指数怎么就还没有涨起来呢?他那些食物都吃到哪里去了啊!知不知道浪费是最大的恶习啊!
雍正爷一直没有说话,直到坐进车里之后,他才小心翼翼地掀开自己衣服,抱出一只很小很小的奶猫,兴奋地说:“这是朕刚刚捡到的猫!这是朕的猫!朕要再养一只猫!”
录制完节目,简忆已经有点累了,因此今天开车的人换成了凤镜夜。虽然是这样,可是车本身是自动开启的,斯内普对车做了一些小改动,将这辆车改造成了一辆魔法车——凤镜夜答应过他,省下来的汽油钱全部充当斯内普实验室中的经费。由此可见,凤镜夜对钱财的算计已经精明到哪一种程度了。
简忆回过头一看,那只小奶猫全身都是黑色的,才刚刚能睁开眼睛。听着雍正爷对捡到猫的描述,简忆猜测,这猫估计是附近的母猫生的,母猫出去觅食的时候可能发生什么意外了。简忆觉得这么小的猫可能养不活,但嘴上还是说:“行,那你就养着吧。”
小雍正动作轻缓地抱着这只小猫儿,又傲娇地看了小云一眼——小云正趴在梅壬钰的肩膀上——用一种很骄傲的语气说:“朕给它起了名字叫黑金,朕一定要教导着黑金多多亲近朕。黑金是一只有眼光的猫,它一定会看上朕这么风流俊逸的人物!”
“……被一只猫看上,很光荣吗?”简忆反问。
雍正爷将这句话听成了疑问句,他用力地点了点头:“朕决定要和黑金同食同寝,要让它的眼中充满了朕的英容相貌……”
简忆直直地盯着雍正爷。
雍正爷心里逐渐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你别告诉朕,这只猫也、也是我们的新同伴……”
“这只猫当然是我们的新同伴了……”简忆笑眯眯地说,见雍正爷紧张得都坐不住了,才又说下去,“因为你收养了它嘛。事实上,系统没有给我提醒,所以它就是一只普通的猫而已。我只是觉得,你的成语学得真好,音容相貌,我记得没错的话,这是形容逝者的吧……仔细想想,你也没用错呢,毕竟你的确是只三百年前的老鬼了……”
“英容相貌!英俊的英!后鼻音的英!不是前鼻音的音!”雍正爷恨不得能把字典拍在简忆脸上。
“哇,你拼音学得真好!不愧是凤镜夜调、教出来的人。”简忆继续笑眯眯地说。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不对呢,雍正爷默默地想,虽然他是凤镜夜教出来的没错。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我大概和123言情犯冲……在123言情写第一篇文的时候,电脑借给同学,被偷了,虽然同学赔了钱,可是存稿什么都没有了……在123言情第第三篇文的时候,电脑放在屋子里,门锁着,被偷了,报了警各种无效……然后,现在,写这篇文的时候,我的电脑主板烧坏了……嘤嘤嘤,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
今天等了好久,电脑还没有修好。只好借了CP妈妈的电脑码字。嘤嘤嘤,输入法什么的都要重新调、教,用得好不顺手啊……虽然这台临时电脑各种高大上,但我还是怀念我的重笨挫啊!
话说,我不太懂电脑,如果我要组装一台台式机,控制在不到两千的样子(没钱啊,真穷啊,家中老大要养家糊口啊),应该选什么配置比较好?我可以不玩游戏的,最重要的就是文字处理(貌似这个不需要高配置吧)求懂的人给点意见,谢谢!
第五十七章
凤镜夜是一个很愿意追求生活品质的人;他想要犒劳自己的胃了,自然不会在路边随随便便找一家小饭馆就算了。车子在路上七绕八绕的;开了将近一个小时;凤镜夜才示意他们可以下车了。简忆看了眼手表;现在都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好在大家都不困;再说第二天也没有工作,大家都一致表示,只要能吃到好吃的;再怎么晚都可以接受。
简忆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一片地方应该是郊区。这一片的建筑都不高;放眼望去,是一座座很有历史沉淀感的四合院,还能看到葱葱郁郁的大树。
简忆对这座城市其实不甚熟悉,但也知道作为一个省会城市,别说市中心了,连着郊区的地价也应该是寸土寸金的。这片四合院能被保护得这么完整,真的非常难得了。
“车子开不进去了,我们走着进去吧。”凤镜夜一边说着,一边弯下腰把小雍正给抱了起来。小雍正怀中还抱着那只小奶猫呢。简忆忽然就想到俄罗斯套娃了,忍不住笑了一下。
“这里面就算有饭店,消费水平应该不低,而且我不认为现在这个时间点,他们还在继续营业。”简忆说。能在这片开饭馆的,要么就是真正的好手艺老字号了,谁来都需要提前三五个月预约,要么就是那种真正有钱有势的,开个馆子还有别的目的,无论哪一种,都不像是半夜还要营业的样子。
凤镜夜第一个往巷子里走去,说:“事实上,今天晚上有人请客。”
巷子不宽,两个人并排走着刚好。梅壬钰示意小云抓紧一点,然后他拉着斯内普立刻跟上去了,他还从来没有吃过川菜呢,现在整个人,不,是整条鱼都兴奋起来了,有木有!要是川菜特别好吃的话——基本上对于他吃过的中国菜系,梅壬钰似乎还没有觉得有什么难吃的——那就让教授偷偷学上几招,他们可以回家之后还做着吃。
梅壬钰现在越来越佩服教授了,教授的嗅觉和味觉那么强大,只要闻上一闻,尝上一尝,就知道某道菜中的原料是什么,每种原料的量大概放了多少,这简直就是每个厨师都想要的逆天技能啊——魔药天才的自带技能都要被梅壬钰YY坏了啊!
东方不败和简忆就走在了最后。教主今天穿着休闲西装,虽然这西装的买来的牌子货,但是简忆敢打赌,教主一定自己修改过了,因为这么细的腰身,除了教主,大概没有人能穿这件衣服了。教主的头发很长,扎了个长马尾,看上去非常飒爽。
简忆抬头看了下天空,今晚没有月亮呢,星星特别多,深黛色的夜空因此而显得一点都不寂寞。他忽然问:“你真的不打算教我古琴了?”
东方不败说:“没错,你既然已经出师,本座自然不会再教你了。”
“我出师了?你在开什么玩笑?”简忆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些日子你所练的曲子是本座所做,如今你既然能完整地将其弹奏出来,在技巧上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了……也就是说,你现在再拿到一份陌生的古琴谱,只要多练习几遍即可。而演绎曲目时候所需要的感情,那将是由你自己来体会的,本座也帮不上你什么。”东方不败在慢慢习惯这个时代的说话方式,逐渐不像原本那么文绉绉的了。
“你的意思是,我刚入门就学了一首青藏高原,青藏高原唱好了,这以后再唱什么小燕子穿花衣就不成问题了……”简忆恍然大悟。教主,你绝对不是一个好老师!你的教育方式一般人受不住啊!
虽然不知道简忆说的是什么,教主依然淡定地点点头。
走了十多分钟的样子,凤镜夜停了下来。他示意简忆和东方不败走在前头。作为一个小小的经纪人,他本来就应该是跟在自己艺人身后的,不是么?他毕竟只是一个小小的经纪人而已啊。
不一会儿,简忆按了下门铃。也没有听见什么声响,只一会儿工夫,一个穿着红色旗袍的女人出现在门口,将他们领到了东厢房中。这短短的几十步已经足够简忆看清楚这是个三进三出的院子了。东厢房里坐着一个人,简忆认识他,那就是冯老爷子的养子冯翊青。
冯翊青起身招待众人入座。他给所有的人都倒了酒——小孩子自然是果酒,猫咪们被忽略了——这才笑着说:“这就是简忆吧,久仰大名了。本来早就想招待你们的了,只是我如今看似风光,其实也不得自由,怕贸贸然见了你们,反而给你们惹了麻烦,这才一直拖到现在。”
在那次宴会上(参看第二十九章),冯翊青受了伤,他修养了几个星期,才被冯老爷子准许出院。冯老爷子如今是真的打算把他当成继承人来培养了,如今集团中的那几个老家伙们一直热衷于给他找麻烦,想把他踩下去。而偏偏,冯老爷子为了锻炼冯翊青的能力,完全没有插手的意思。这也就是说,冯翊青如今既要偷偷经营自己的势力,又要应付一大群贪得无厌的狼。
冯翊青一直很感谢凤镜夜对自己的帮助,他敏锐的直觉告诉他,凤镜夜是个只能拉拢不能得罪的角色,而既然凤镜夜已经对他表现出了一点善意,他为何不趁机把凤镜夜拉到自己的阵营中?可是,凤镜夜作为冯老爷子明面上的救命恩人,冯老爷子也试图要拉拢凤镜夜。
冯翊青不敢和冯老爷子抢人,自古以来,太子之位都是很难做的,尤其在皇帝长寿且手腕铁血的情况下。用个不那么恰当的比喻,冯翊青和冯老爷子现在的关系就好比清康熙朝太子胤礽和他老子康熙的关系。冯翊青又要表现出自己的能力,让冯老爷子相信他是个不错的继任者,又要适时地表明自己的无害,让冯老爷子不至于有“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威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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