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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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邪君- 第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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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一会儿我一定要好好尝一尝,听你说着我口水都出来了。”唐棠道,“如果真好吃,我们天天去逮野兔好不好?”



    “那有什么不好的,反正我们回来也没什么事,等下午家家户户拜访一下,剩下的时间随便安排,逮野兔,烤地瓜,想发坡火都行。”丁一微笑道。



    “地瓜?是红薯吗?坡火又是什么?”这种乡村名词对唐棠来说实在太陌生了,水月夜天也是如此。



    “地瓜就是红薯。至于坡火,冬天山野里的草都枯了,无聊了找一处点着了,能烧出一大片黑圈来。”丁一道。



    “那是挺无聊的,万一火烧到村里来就惨了,还是不要干了。”唐棠道。



    “哪有那么夸张,那火烧一会儿也就自己灭了。”丁一道,“我也是跟村里的孩子们学得,自己倒是没有去尝试过。”



    说话间,王平端了一个脆炒白菜帮子和猪大油炒萝卜上来,这俩菜做起来速度比较快,丁一又去带来的东西里翻了翻,拿了几根香肠出来让王平媳妇切了,四个人就围桌一坐先喝了起来。落座前丁一喊了王晓宇,却因为这腼腆的孩子死活都不愿意进屋只能作罢。



    喝了一会儿,野兔骨头汤炖兔肉丸子也出锅了,王平媳妇先是盛了一大盆进来,又给王晓宇盛了一碗让他在外面吃,自己也在丁一的一再邀请下在桌边坐了下来。不过她滴酒不沾,跟着吃了点菜就又出去准备饭了。在这边,农村妇女一向都是这样,来了客人很少上桌子吃饭,唐棠有些看不过去,王平和他媳妇却都觉得再正常不过了。



    热乎乎的汤,热乎乎的肉丸子,吃得唐棠大快朵颐,水月夜天也是连呼好吃,两只野兔本来就不大,一会儿工夫就被他们把盆子吃了个底朝天。看着他们抢菜吃的样子,王平脸上带着笑容,却也不觉得没理数。自家的菜被人抢着吃,这说明做的好吃,值得高兴才对。



    “好吃,我决定了,每天我都要去逮几只坡兔子来吃。”唐棠心满意足后发誓道。



    “乡下最是美味野兔肉,我们一起去,一年不吃还真是难以割舍这美味,多逮几只吃个过瘾。”丁一道。



    第七十二章叮铛这孩子有福气



    吃过午饭休息了片刻,丁一便带着唐棠和水月夜天忙活起来了,一下午拜访全村人家。每一户都要去,每一户都要坐上两分钟说几句话,一下午时间还是很紧张的。
想念的那个山村 (6)
    在每家每户,不管家里有多少人,丁一都是留下七千元钱,再留下点烟啊酒啊肉制品礼盒什么的,如果家里有孩子还会放点糖果饮料。别看丁一和水月夜天总计二十立方米的空间不小,可是顶不住六七十户人家,一家两条烟四瓶酒就是五六十箱子。



    对于丁一的到来,家家户户都表示出了足够的热情,东西都很高兴的收下来,对于丁一给的钱却是一再推脱,说着诸如“孩子在外面赚钱不容易,哪能年年回来都给钱,听说城里房子贵得吓人,攒着买房子说媳妇吧”之类的话,每一家都是丁一一再坚持才把钱收下,脸上满是感激与不好意思的表情。



    对于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唐棠与水月夜天,村里人也表示出了非常热情的欢迎,不少奶奶辈的老太太拉着唐棠的手一个劲说“这闺女真俊,叮铛这孩子有福气,说到了这么好的媳妇”,把唐棠说得脸都红了。丁一在一边也不说话,不过脸上掩饰不住的笑意说明听了这话他心情还是很愉悦的。



    整整一个下午,从一点到七点,唐棠和水月夜天都帮丁一拎着东西走街串巷一家一家去拜访,跟着丁一喊着叔叔婶子大爷大娘爷爷奶奶,在三言两语中感受着村里人朴实的情感,直到天色都黑了才走完最后一家。



    走在回王平家的路上,唐棠忍不住道:“你怎么不给那些奶奶们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丁一装傻。



    “说清楚我们只是好朋友啊。”唐棠道。



    “你觉得,我说了她们会信吗?她们也是看着你心里喜欢才会这么说,反正往后你轻易不会再来,随便他们怎么说呗。”丁一道。



    “那好吧。”唐棠接受了这个解释,又道,“对了,听那些奶奶们都叫你叮铛,这是你小时候的名字吗?”



    丁一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叮铛这个名字实在太女孩子化了,不过据村里人说这个名字是他爸爸在他刚生下来时取得,所以村里人也都这么喊他了。现在他已经长大了,村里的叔叔伯伯们都开始喊他丁一或者小丁,那些爷爷奶奶辈的却还是叫他叮铛。



    “叮铛是我的小名,不许笑。”



    唐棠却已经笑了出来。经过几千年演化,小名这个概念在城市里已经慢慢没有了,比如唐棠就只有这么一个名字,从刚生下来就被人叫做唐棠,但是农村孩子生下来后都会取一个小名,什么“龙龙”、“欣欣”、“凤凤”之类的,顺口好记就行,这个小名和户口本上的名字基本没有什么关联。



    在唐棠的笑意中三人回到了王平家,还没进门就听到院子里有不少人在说话,进门一看是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聚集到了王平家里,算是集体接待丁一他们吃顿饭。
想念的那个山村 (7)
    对于丁一这个两岁就没了爹妈的苦命孩子,村里人是十分同情的,东家一口西家一口把他养到了三岁半,直到丁一的师傅路过这里把他带走,一年多时间里可以说村里每家每户都让可怜的叮当在家里吃过饭睡过觉。



    丁一被师傅带走后,十余年没有音讯,村里人偶尔还会记起那个孩子,却已经很少有人提起了,谁想到十六岁那年丁一和师傅又回了村里一趟,那时候丁一已经到了金丹期,他师傅不再逼他没日没夜的修炼。三岁离村十六岁回来,样子自然是变化很大,但村里的老人还是依稀分辨出了丁一的模样,加上丁一的师傅大家都见过,所以很快就重新接纳了丁一这个村里出去的孩子。



    那一次回来,丁一给每家每户留了一千元钱,感谢他们曾经对他的照顾。此后每年丁一都会回来一次,或在夏天或在秋天,像冬天回来还是第一次。留给村民的钱,随着他能支配的资金越来越多,每年也越来越多,从第一年的一千,到第二年的两千,往后每年加一千,今年是一家七千。几十万发了下去,丁一也不觉得自己是做慈善,就是想回报一下养育过他的村里人,不能帮他们摆脱贫穷,好歹让他们的生活能够改善一下。



    对于丁一的回报,纯朴的村里人没有一家会心安理得的接受,所以各种吃的用的都汇集到了王平家里。虽然比起丁一留的钱这些东西算不上什么,但都是村里人能拿得出来的最好的东西了——



    春天养的公鸡,吃草籽和玉米粒长大的,绝对环保绿色,生长期刚到八个月,肉嫩味美,放少许辣椒一炒,在城里绝对吃不到这么可口的辣子鸡;



    夏天从地里抠的知了猴,绝对不是人工养殖的那种,天然的知了猴都是在地下五六年后才爬出来,蛋白质含量极高而脂肪含量很低,另外含有钾、磷、钙、锌等微量元素,绝对是天然补品;



    秋天在野外捉的蚂蚱,也是纯天然健康食品,吃草长大的蚂蚱用油一炸也是美味佳肴,而且它还富含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昆虫激素等活性物质,并含有维生素A、B、C和磷、钙、铁、锌、锰等微量元素,也属于天然补品之列;



    冬天上山逮的野兔,初冬季节的野兔在吃过夏秋两季的野草后肉已经很肥,中午他们已经吃过,肉虽然有点粗,但吃惯了城里的菜后吃一下原汤原味的山村炖野兔那也是一种很不错的享受。甚至有村民还宰了一头猪送了两个猪后腿过来,每一个都有二十多斤,王平媳妇炒菜招待丁一他们时不用再担心没有肉了。
想念的那个山村 (8)
    村里能称得上德高望重的长辈也就六个,加上丁一他们三个和王平,十个人围坐了一张大圆桌——据说全村就这么一张大圆桌,往常都是村里孩子结婚待客时用的。有两个中年妇女来帮王平媳妇忙活菜,丁一他们落座没多久,菜便一道道端了上来。



    辣子鸡、炸知了猴、炒蚂蚱、五花肉白菜炖豆腐、肉炒萝卜片、凉拌木耳、炝芹菜、猪排骨炖土豆、炖野兔,大盘大碗摆了满满一桌子,居然还有一盘长得跟天牛一样的虫子,村里人叫它“山山牛”。据王平介绍这东西非常稀罕,每年只有立秋之后才会出现,而且必须下过雨才行,如果遭遇干旱年景就捉不到。这种虫子寿命极短,凌晨时分才会从地里钻出来,见了太阳就死了。估计是村里那家人秋天逮了没舍得吃想留到过年来着,也拿出来招待丁一他们了。这东西黑不溜秋看上去挺吓人,可油炸之后放到嘴里一嚼嘎嘣脆,比起蚂蚱还要香上三分。



    一顿饭吃的是宾主尽欢,几瓶好酒一桌好菜外加一群好人,虽然村里人的土话对唐棠和水月夜天来说听着有些困难,但并不妨碍大家进行交流,从七点半一直吃到十一点大家才尽兴散去,大冷的天菜都热了两回。



    第七十三章意外来客



    第二天天刚亮,丁一去了父母的坟地静静坐了一个小时。这些年来村里人帮忙收拾着,坟前连棵草都没有,干干净净的。等唐棠起床后他就已经回到了王平家里,生死两界就算仙人都难以跨越,丁一也只能静静想一想三岁前那很模糊的片段,可是怎么都想不起父母的容颜。



    吃过早饭,唐棠便兴冲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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