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人是不会受伤和感到痛的吧?!
血又渗了出来。平生捂着小伤口,意识到了真正重要的事情。
大概、也许、可能、貌似、maybe……她没死!
“那可真乌龙了。老爸,我情愿你直接扔个馅饼给我。”
不管死没死,填饱肚子是当务之急。
陶潜说的好:“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陶潜这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读书人都能隐居种田,没道理她任平生办不到!先填饱肚子,再做打算!
决定好了,平生就不再迟疑,毕竟“饥饿”不待人。再不伺候好她空荡荡的胃,全身零件都得罢工。到时候,甭管她是死是活,都得翘辫子。
还是任爸爸教的,凡是有先后、主次之分。这点平生牢记在心。只是她忽视了一个历史问题:陶潜当时可是有间小屋,有块地,有农具,有种子。他没本事种地还能出山继续当官,再不济还有朋友可以蹭吃蹭喝。可她任平生有什么?两手空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没学好历史、没学好语文的平生忽略了这一点,因此信心十足,这是福还是祸呢?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走一步看一步吧!
有兔子,也就是说有兔子的食物;兔子的食物不外乎萝卜、青菜,以及她屁股底下的青草。
平生低头看了一眼碧油油的青草。微风拂过,青草晃啊晃啊,好似一阵海浪,晃得平生头晕眼花,胃也一阵晃荡。其实这是饿昏了头,和无辜的青草没啥关系。
不是平生嫌弃这纯天然、无污染、生命力旺盛的草,只是让她这个吃惯KFC、麦当劳、生煎馒头、鲜肉包的现代人趴在地上啃草皮,她是万万做不到的。心理障碍嘛!
可眼下四肢无力,眼冒金星。两天来,是天为被来、地为席。折磨得够呛。
期间,平生跑遍了整片竹林,却没找到可以吃的。那么大片竹林,居然没有野菜蘑菇之类的东西,甚至连竹笋都没!平生欲哭无泪。林子里没东西吃,又怎么也走不出这林子,再这样下去,可就连啃草皮都没力气了。
“任平生,想想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想想四年自然灾害,想想可怜的非洲儿童……”不断地给自己打气,平生颤抖的手揪住一撮青草,“嘣嘣”数声,青草被拔了下来。
想当初,觉得学农苦、学军累、练武被打满身伤,可这两天下来,平生发现最苦最累的还是饿肚子。她看着自己细皮嫩肉的小手臂都想一口咬下去。
现在好了。既然打算啃草皮了,这大片大片的青草足够她吃的了。
哎,这手上的草还真长啊!果然是饿晕了,居然看到草在动,还看到它在往手上爬。
嗯……在爬……嗯……有眼睛……嗯……红信……嗯……是条蛇……
于是,平生看着那条立着身子,直盯着自己的青色的小蛇,眼一翻,身一歪,直挺挺地倒下去了。
平生不怕虎背熊腰、手持西瓜刀的劫匪,不怕暴风雨夜的电闪雷鸣,哪怕是黑乎乎、油光光、动作迅速的飞天蟑螂来了,她都能沉着冷静、不慌不忙地抬脚拿起拖鞋,来一套“打蟑螂拖鞋法”。天不怕地不怕、完全不像女孩子的平生,唯独怕蛇。眼前的这条小青蛇正是她的死穴。
青蛇在平生身上耀武扬威,红信一吐一吐的,小眼睛不怀好意地盯着平生。
“小青。”
一声叫唤,青蛇当然没变做人,只是被人提了起来,乖乖地绕在那人的手臂上。
来者是个男人,一边抚摸着青蛇滑腻的皮肤,一边伸脚踹踹平生:“一只兔子还没喂饱你吗?怎么又去咬人了?咦?饿晕的?”
青蛇似有灵性,沿着那人的手臂往上爬去,静静盘在那人的脖子上。性感的锁骨上荡着几缕银发,又被青蛇衬得越发妖异。
那是个很漂亮的男人,只是一头银发怎么也不能和那张年轻的脸对应起来。
男子身子一弯,将平生打横抱起,皱着眉看了看平生的衣着,嘟囔一句:“打扮得真难看。”就转身离开了。长袍的下摆拂过草地,不一会儿就出了竹林。
若平生知道这片林子其实并非她想象中的那么大,而出了竹林就能看见男子所住的小屋,不知该作何感想。
只能仰天长啸:“老天啊,你为何让她是个路盲呢?”
………【二章 神仙?妖怪?】………
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奇妙,又充满如此之多的惊喜。任爸爸总说,天无绝人之路,就像他写武侠小说——主角跳下悬崖后总能“碰巧”生还,“碰巧”捡到武功秘籍,“碰巧”拜个仙人师父。
当平生再次睁开眼睛时,一扭头就看见桌上的一碗稀饭,这一刻她都快泪流满面了。
什么叫天无绝人之路?这就是啊!
平生眼里只余下那一碗稀饭,几步路一眨呀就走到了,完全不像是个饿昏头的人。
捧起那小小的碗,平生好似品尝什么山珍海味一般心满意足地、浅浅地啜饮了一口米汤。虽然淡而无味,但平生觉得自己就和当年某部夸张到人神共愤的动画片中的甲乙丙丁一样。米汤划过舌尖,顺着食道流进她空荡荡的胃里,四周绽放开了朵朵鲜花,而她,升上了天堂,在云端飘浮!
“噗——”一声压抑的笑声打破了平生周围的彩色泡泡。吹喇叭的小天使转眼变成了一头银发的男子,天堂也变回了木屋。
平生茫然地看着男人,又打量四周。呃,好吧,她饿晕了头,所以睁开眼睛只注意到了食物。
“姑娘,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能喝米汤喝得如此开心的人。还真好养活啊——”夸张地拖长音,男人似笑非笑地勾起嘴角,又慢条斯理地掸了掸衣摆,才走到平生身边。
平生很是尴尬。手里的碗拿也不是,又舍不得放下。这副样子倒像是在印证男子所说的“好养活”。拜托!怎么说她都是新时代的有为青年,智擒歹徒的英勇女侠!说得她好像很廉价似的!
不过男人可不给她辩解的机会,坐到平生身边后张嘴就问:“敢问姑娘芳名、家住何处?怎会流落到此处,还……如此狼狈?”问到最后一句,男人意有所指地瞅了眼平生脏兮兮的运动衫。
平生哑口无言,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看着男人。
“哑巴?”男人眉一挑,不客气地问道。
“……不、不是……”
“不愿回答。”陈述句。男人了然地点点头。
“不……嗯……那个,我能不能问下这是哪里?现在是几几年?呃……我是说,什么年号、年号……”平生偷瞄这男人的一身长袍,结结巴巴地用小心翼翼的口气问道。
乖乖隆地咚!她已经可以肯定自己没死了!但这男人又是怎么回事?拍古装戏?神经病患者?或者说……
“坤庆历二十三年。这里嘛,毒仙谷。”男子挑眉的动作很好看。修长的手指划过银发后,支着下巴。他静静看着平生失神的模样,也没有不耐烦。
“坤庆、坤庆……”平生手一松,瓷碗“嘭”地砸在桌子上。稀饭全洒了出来,流得满桌都是。
平生的身子轻轻抖了一下,扯扯嘴角,笑得难看,声音略微变调:“这位……公子,能不能劳烦你扇我一巴掌?”
“我不打女人。”
“哦,是吗……呵呵……”干笑数声,平生“唰”地抬手,朝自己的脸上就是一巴掌甩下去。“啪”的一声,清脆响亮!平生脸上浮现出一个五指印来。
男人冷眼旁观,眼睛都不眨一下。
平生打完自己,低下头,胸口起伏。
坤庆二十三年,这是什么朝代?!中国五千年历史,唐宋元明清你随便挑一个不好吗,为什么跑到这种地方来?!穿越、穿越,自己居然穿越了!还穿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半晌,平生才抬起头,对男人露齿一笑。灿烂的笑容因为那个五指印而显得怪异。平生说:“我叫任平生。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来到这的。另外,能不能再给我一碗稀饭?”
好吧,穿都穿了,那就好好活下去!好不容易能多一次活着的机会,没道理放弃掉。
任爸爸说,人活着最重要。活着,还要活得好才行!
男人自然不知道平生心里的起伏波动。他微笑着柔声说:“在下翦恒,只要你愿意做我的徒弟,我保证你每天有稀饭吃。”翦恒刻意强调了“稀饭”二字。
平生垮下脸来:“只有稀饭?”
“不是。”
平生听后眼睛一亮。
翦恒看着平生,笑得像只狐狸:“是你只能吃稀饭。”
“凭什么?!”平生柳眉倒竖。
温饱问题解决了,那就要奔小康。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就是这个道理。人生怎么可以没追求?人生怎么可以只吃稀饭?!
翦恒懒洋洋地斜睨了平生一眼,四两拨千斤:“凭我是这里的主人,而你……”不言而喻。
平生的脸都皱在了一起。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说好听点,这叫“大丈夫能屈能伸”,虽然平生只是个小女人,但她心怀天下!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平生给自己鼓劲,决定不和这个叫翦恒的小气男人计较。
“稀饭就稀饭!我答应了,师父。”想清楚后,平生爽快地说道。
“啪”,一块抹布扔在了重燃斗志的平生面前,翦恒已准备踏出房门。斜着身子,他吩咐道:“打扫干净才有饭吃。”
不是当徒弟吗?难道还得兼职佣人?
平生皱皱鼻头,为了稀饭,拿起了抹布。
就当多干一份工!原来也没被少被老板差遣。
无疑,平生将一切想得过于美好。她忘了自己现在是在一个类似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地方,而不是改革开放的新中国。所以当她付出劳动(收拾她打翻的稀饭)、得到回报�